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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汇报
临河区医改工作情况汇报
临河区医改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这一主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各项工作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医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障建设方面
加大新农合的保障力度,农民受益度不断提高。
2012年临河区参合人数达到235798人,较2011年增加3102人,参合率达到了99%。
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当年筹资7073.94万元。
实行了市级统筹,新农合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均有提高,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了85%,二级70%,市内三级60%,市外三级50%,住院封顶线提高到了10万元。
28所政府办医疗机构执行了一般诊疗费收取政策,新农合给予报销8元,个人支付2元。
112所村卫生室实行了门诊统筹(报销比例40%)和一般诊疗费政策(每人次3元全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报销更加便捷、实惠。
患者在自治区确定的10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能够通过省级平台实行即时结报。
临河区实现了市、区、乡三级44家医疗机构新农合系统和医院HIS系统的无缝对接,网络审核。
目前,巴市建立了统一的新农合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在网络直视下,跨旗县住院患者医药费用监控、实时审核和即时结报。
积极推行了总额预算制度。
区新农合办根据2012年新农合筹资总额(包括历年结余基金)进行了合理分配。
根据近三年运行情况,认真进行基金运行分析,并结合增长因素,经过科学测算制定了新农合年度基金管理预警系统。
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提前确定各医疗机构各类费用指标(住院统筹总费用、单元费用、政策范围可报率、实报率、目录外用药比例、大型检查阳性率等)。
建立动态基金监管制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付费制度,严密监测运行动态,及时掌握基金使用率,密切关注住院人次及单元费用情况、基金使用情况变化,根据运行情况每月实行合同兑现,超标费用按比例扣除补偿款,年底进行统一平衡。
区新农合办每月召开一次月审例会,汇总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通报运行情况(每月一次),防止基金使用超支或结余过大。
将布氏杆菌病和儿童(1-14岁)白血病、先心病、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布氏杆菌病报销不低于90%(民政10%),儿童白血病不低于3000元,重型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现按日、月定额付费。
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对住院一次性花费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切实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新农合保障能力得到了全面加强。
2012年共为594581人次参合农民门诊统筹报销1103.77万元,门诊基金使用率85.84%;享受大病住院补偿26067人次,住院率为10.4%,补偿总金额5999.47万元,实报率为46%,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孕产妇补助1856人次,补偿190.99万元。
重大疾病补偿364人次,补偿金额181.35万元;全年总补偿金额7475.58万元。
截止年底,历年结余1213.33万元(包括风险基金707.39万元),结余率17.33%,两项指标均符合自治区要求标准。
医保工作情况:
2012年职工医保参保24615人,已缴费人员全部参加了大额医保,参加职工医保门诊统筹22348人,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17736人。
职工医保共筹集基金7231万元,支出3332万元,其中:
个人账户支出887万元,统筹账户支出2236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170197人,完成任务的99.5%。
其中:
成年居民参保74800人,未成年人参保95397人。
居民医保筹集5248万元,共支出2485万元,其中:
个人账户支出49万元,统筹账户支出2436万元。
2012年我区全面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行“五险”统一核定。
调整了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本地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到85%-95%(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3%-5%,但最高不超过95%)。
特殊检查统筹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80%,乙类药品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的20%降低到10%。
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含大额)调整为25万元。
门诊统筹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降低到1.5%,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城镇居民医保起付线按医院级别进行了调整,未成年人本地就医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00元/次,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医院就医。
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75%提高到了60%-80%,支付分段线调整为1万元以下和1万元以上两段。
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患大病人员以及农村五种重大疾病患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结核病、布鲁氏病、儿童白血病)进行了医疗救助。
全年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17.79万元。
(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情况
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
在全区28所一级医疗机构和16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对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基本药物全部实施了自治区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实现了全覆盖,将国家基本药物、中蒙医药技术服务及药品全部纳入三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了10-15%,整体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对各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全程网上监管,在卫生局成立了药品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将各基层医疗机构所有的药品采购(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草药)款项,全部归集回卫生局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支付,并统一规定所有的一级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从巴市确定的五家配送企业购进,不允许医疗机构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及私自支付任何购药款项,确保了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截止12月底,28家医疗机构药品总采购量2312.13万元,配送到位2041.75万元,配送率88%;基本药物采购1484.23万元,网采率52.8%(其中村卫生室采购72.71万元,2012年9月1日开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已经步入了正轨。
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情况:
区政府2011年为基层医疗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42名(乡镇352名、社区290名),实行了全员聘用。
区财政按照编制总数,参照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全额发放,彻底解决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
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补偿。
执行了一般诊疗费的收取政策,每人次10元,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8元,农民个人负担2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5元,共万元(其中临河区配套90.95万元),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从2012年开始,我们在政府办一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了精细化预算管理,通过对近三年各单位业务数据的分析和总结,掌握各单位业务收支的特点,对每家医疗机构的服务指标、收入结构、支出项目进行了细化,对每一项指标进行了量化,明确了具体的数值和比例。
2012年,临河区卫生局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了千分制考核,将工作量、收入、支出等指标进行了逐项量化,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量化考核表,并同步下发了《临河区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和《临河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各项经费的使用,重点将经费支出向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倾斜。
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绩效考核,按照7:
3设定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实现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有效拉开了医务人员的收入差距。
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工资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职工平均工资由医改前的2000元/月提高到3587元/月,人员积极性高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按照自治区要求,巴市和临河区相继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减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临河区先后两次委派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对各医疗机构的债务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认定,截止年底共认定23家基层医疗机构基建和设备类债务3393.6万元,2013年底完成化解任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2012年建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521230人,建档率达97.4%;适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录入500436人,建档率93.5%;规范开展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共体检23709人,体检率60%;规范管理高血压病患者52157人,糖尿病患者13972人,精神病患者385人,已录入专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了90%;高血压患者管理率96.1%,糖尿病患者管理率95.7%,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97.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90%,系统管理0-6岁儿童24993人,管理率96%;0-6岁儿童免费血红蛋白检测12342人,检测率46%;系统管理孕产妇5800人,管理率96%;“六苗”接种率98%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率达10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5元,本级财政补助1.7元,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了地域全覆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全员参与、分片包干、团队服务的模式深入推进,工作重点向慢性病康复指导和健康工作生活方式干预等深层转变。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叶酸服用率90%,依存率74.7%。
检查农村育龄妇女宫颈癌8107人,检出宫颈疾病阳性246例,宫颈癌2例;乳腺癌检查8060人,检出乳腺癌8例;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1794例,补助金额71.76万元。
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纳入绩效考核,完善了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与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全年对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两次,按季度进行督导,下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402万元。
(五)公立医院改革情况
2012年,我区没有列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但我们已经提前着手进行了准备,进一步完善了《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开展了无假日门诊,大力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
积极实行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
积极争取政府投入900万元为区医院购置大型设备C型臂,进一步推进以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支付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1.信息化建设:
医院HIS、LIS、PACS系统日趋完善,电子病历框架已经建立,正在制作临床路径实时监控系统。
2.临床路径:
在9个临床科室开展了3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和16种疾病的临床路径患者版,入租率64.0%,完成率77.0%,共完成路径病例1478例。
3.合理用药和抗菌药物管理:
加大药品动态监控和评价是重点,对药品使用适应征、用量、浓度检查,对三名适应征不符和超用量的医生给予了1000元的处罚。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由年初的66%下降为47%;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由年初的67DDD下降为42DDD;门诊抗菌药物使用处方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18%下降为14%,外科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率由32%下降为26%,抗菌药物占药品收入的百分比由19%下降为9%,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日趋合理,大部分指标都已达到或接近卫生部的要求。
11月开始对50元以上的药品降价10%,进价在100元以上的药品降价20%。
全年药品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金额也达到了30%的要求。
4.单病种付费:
对透析和产科两种疾病进行单病种付费,透析每月患者只承担100元,顺产总额1200元,剖腹产4000元,全年共接待透析患者61人,透析5385次,接待顺产产妇72人,剖腹产产妇49人。
(六)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工作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医改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临河区卫生局在医疗机构准入上严格把关,但对条件符合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发证,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等同于二级公立医院,并引导和鼓励获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民营医院工作,开放民营医院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考试报名、登记和注册等工作。
三、医改中期推进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012年自治区医改中期推进会召开后,市、区二级相继召开了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医改深入推进工作会,将领导讲话精神与工作要求同医改责任状的相关内容相融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同步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
四、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和落实情况
临河区正在参照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和自治区医改“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十二五”医改规划。
五、乡村医生基本情况
(一)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
将居民建档、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孕产妇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等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约35%)下放到村卫生室,并按照服务人口人均7.5元给予补助;已按照服务经费的75%先予下拨,剩余部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拨付。
2、财政补助落实情况:
2012年9月,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签订了协议书,按照服务人口每千人8000元/年标准予以补助,服务人口600人以下补助5000元,服务人口600-800人补助6000元,服务人口800-1000人补助7000元,服务人口1000-1200人补助8000元,服务人口1200人以上补助9000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4000元;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共下拨91.78万元,补助经费下拨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予以发放。
3、村卫生室建设情况:
我区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共设置村卫生室176所,其中政府支持160所。
配置乡村医生258名,2012年对村卫生人员进行一体化管理、医疗安全、信息化、药物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培训986人次,卫生院每月组织村医召开村医例会,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季度督查,卫生局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综合督查。
4、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未统一解决,部分达到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现卫生局正协调人社、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乡村医生均未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我们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卫生院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临河区设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176所,已建成达标村卫生室114个。
为160个村卫生室配置医疗设备10类552台件、计算机打印机155套件,共计169.35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补偿压力较大。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原来占医疗机构收入60%甚至更高比例的药品收入被取消,收支差额将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财政压力较大。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期,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规模较大或开展特色专科治疗,所需药物品种较多;各地疾病谱不同,用药差异大,群众用药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上级医院转诊病人或医保定点门诊病人有一些特殊用药需求等情况,基本药物品种配备难以满足实际临床用药需要。
三是药品正常损耗补偿办法不明确。
药品在搬运、储存、使用过程中会受人为、气候等因素出现破碎、霉变或过期失效等损耗。
医改后实行零差率销售,没有药品利润,对于药品正常的损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
四是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等问题未得到解决。
五是农村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和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难以正常运行。
七、2013年医改工作
(一)继续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2013年新农合参合人数241544人,参合率99.9%以上,人均筹资360元,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提高5%,市直医院实报率达到50%;区级医院实报率达到6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报率达到75%。
2、继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基金支出总额预算、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住院率控制、年度基金结余控制)+单病种付费(定额付费、限额付费)+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偿支付模式。
选择10种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
落实自治区21种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3、强化基金监管。
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坚决查处违规套取基金行为。
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开展监测、评估和效果评价工作,年内完成全区新农合以证换卡工作任务。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1、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全部政府办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区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不低于40%,药占比不超过40%。
在国家和自治区新的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前,基层医疗卫生卫生机构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可使用15%的非基本药物,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可使用20%的非基本药物,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使用非基本药物实行申报、论证、审批制度。
非基本药物也实行零差率销售。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制度。
加强区卫生局集中核算中心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完善核算收付制度。
2、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落实财政配套补助政策,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基层综合改革配套经费纳入预算,足额到位,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保证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严禁套用专项经费抵顶财政预算。
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编定岗、人员聘用分流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任务核定、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三)有效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巴卫联发〔2012〕295号),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村卫生室经费分配比例不低于30%。
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考核。
区卫生局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开展两次专项督查。
2、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达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60%;65岁以上老年人群,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管理率达到6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6%以上。
以乡镇为单位六苗接种率稳定在98%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95%以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100%。
3、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叶酸服用,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项目建设任务。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
确保区医院西区分院开工建设,区妇幼保健院母婴大楼和区监督检验大楼投入使用,新华镇卫生院、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狼山镇1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2、认真组织开展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完成全区2所区级医院对口支援3所乡镇卫生院支援任务;临河人民医院做好与北京安贞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安排。
3、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成立健康管理中心,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按照自治区和巴市的统一部署,完成临河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管理、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的新机制。
2、继续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和预约诊疗、无假日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
临床路径管理实现信息化系统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低于去年水平;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入组率不低于65%,入组后的完成率不低于70%。
进一步加强12320统一平台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2所二级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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