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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章知识点DOC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6到8章】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第六章气体灭火系统
第二节系统分类和组成
一、系统分类
(一)按使用的灭火剂分类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以二氧化碳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是一种惰性气体,对燃烧具有良好的窒息和冷却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压力不同可分为高压系统(指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系统)和低压系统(指将灭火剂在-18℃~-20℃低温下储存的系统)两种应用形式。
管网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
高压系统应取5.17MPa,低压系统应取2.07MPa。
高压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温度与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有关。
因此,容器必须能够承受最高预期温度所产生的压力。
储存容器中的压力还受二氧化碳灭火剂充装密度的影响。
因此,在最高储存温度下的充装密度要注意控制,充装密度过大,会在环境温度升高时因液体膨胀造成保护膜片破裂而自动释放灭火剂。
低压系统储存容器内二氧化碳灭火剂温度利用保温和制冷手段被控制在-18℃~-20℃之间。
典型的低压储存装置是压力容器外包一个密封的金属壳,壳内有隔热材料,在储存容器一端安装一个标准的制冷装置,它的冷却蛇管装于储存容器内。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以七氟丙烷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剂属于卤代烷灭火剂系列,具有灭火能力强、灭火剂性能稳定的特点,但与卤代烷1301和卤代烷1211灭火剂相比,臭氧层损耗能力(ODP)为0,全球温室效应潜能值(GWP)很小,不含破坏大气环境。
但七氟丙烷灭火剂及其分解产物对人有毒性危害,使用时应引起重视。
3.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
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由于惰性气体纯粹来自于自然,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惰性及不导电的纯“绿色”压缩气体,故又称之为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4.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是以固态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按气溶胶发生剂的主要化学组成可分为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他热气溶胶。
(二)按系统的结构特点分类
1.无管网灭火系统
无管网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又称预制灭火系统。
该系统又分为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两种类型,其适应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防护区。
2.管网灭火系统
管网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
管网系统又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同时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设计用量是按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来确定的,如组合中某个防护区需要灭火,则通过选择阀、容器阀等控制,定向释放灭火剂。
这种灭火系统的优点使储存容器数和灭火剂用量可以大幅度减少,有较高应用价值。
单元独立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一般说来,用单元独立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在位置上是单独的,离其他防护区较远不便于组合,或是两个防护区相邻,但有同时失火的可能。
对于一个防护区包括两个以上封闭空间也可以用一个单元独立系统来保护,但设计时必须作到系统储存的灭火剂能够满足这几个封闭空间同时灭火的需要,并能同时供给它们各自所需的灭火剂量。
当两个防护区需要灭火剂量较多时,也可采用两套或数套单元独立系统保护一个防护区,但设计时必须作到这些系统同步工作。
(三)按应用方式分类
1.全淹没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气体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喷头均匀布置在防护区的顶部,火灾发生时,喷射的灭火剂与空气的混合气体,迅速在此空间内建立有效扑灭火灾的灭火浓度,并将灭火剂浓度保持一段所需要的时间,即通过灭火剂气体将封闭空间淹没实施灭火。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气体,在保护对象周围形成局部高浓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喷头均匀布置在保护对象的四周,火灾发生时,将灭火剂直接而集中地喷射到保护对象上,使其笼罩整个保护对象外表面,即在保护对象周围局部范围内达到较高的灭火剂气体浓度实施灭火。
(四)按加压方式分类
1.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无需加压而是依靠自身饱和蒸气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2.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在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储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靠瓶组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3.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灭火系统。
二、系统的组成
(一)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这类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项阀、选择阀、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该系统由灭火剂瓶组、加压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项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三)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项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四)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该系统由灭火剂储存装置、总控阀、驱动器、喷头、管道超压泄放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器等组成。
(五)无管网灭火系统
1.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该装置一般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容器阀、减压装置(针对惰性气体灭火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只限多瓶组)、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等组成。
2.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该装置由灭火剂储存容器、启动释放组件、悬挂支架等组成。
第三节系统工作原理及控制方式
(一)自动控制方式
本灭火控制器配有感烟火灾探测器和定温式感温火灾探测器。
控制器上有控制方式选择锁,当将其置于“自动”位置时,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警声光信号,通知有异常情况发生,而不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
如确需启动灭火装置灭火时,可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当两种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发出火灾声、光信号,通知有火灾发生,有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即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阀,启动气体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在报警过程中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装置,可按下保护区外的或控制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停止按扭”,即可终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二)手动控制方式
将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锁置于“手动”位置时,灭火控制器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这时,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而不启动灭火装置,需经人员观察,确认火灾已发生时,可按下保护区外或控制器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但报警信号仍存在。
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按下任何紧急启动按扭,都可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同时控制器立即进入灭火报警状态。
(三)应急机械启动工作方式
用于控制器失效时,当职守人员判断为火灾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按以下步骤实施应急机械启动:
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打开对应保护区选择阀;成组或逐个打开对应保护区储瓶组上的容器阀,即刻实施灭火。
(四)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用于紧急状态。
情况一,当职守人员发现火情而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立即实施灭火操作;情况二,当气体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并正处于延时阶段时,如发现为无报火警时可立即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将停止实施灭火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七章泡沫灭火系统
第二节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泡沫灭火系统由于其保护对象储存或生产使用的甲、乙、丙类液体的特性或储罐形式的特殊要求,其分类有多种形式,但其系统组成大致是相同的。
一、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
二、系统的分类
(一)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泡沫从液面上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与液下喷射灭火系统相比较,如图3-7-2、图3-7-3所示。
这种系统有泡沫不易受油的污染,可以使用廉价的普通蛋白泡沫等优点。
它有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三种应用形式。
泡沫从液面下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
泡沫在注入液体燃烧层下部之后,上升至液体表面并扩散开,形成一个泡沫层的灭火系统,如图3-7-4、图3-7-5所示。
液下用的泡沫液必须是氟蛋白泡沫灭火液或是水成膜泡沫液。
该系统通常设计为固定式和半固定式两种。
3.半液下喷射系统
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料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如图3-7-6所示。
(二)按系统结构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1.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发)生装置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产(发)生装置及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移动式系统
由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移动式泡沫产(发)生装置,用水带临时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三)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
该系统是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首选灭火系统。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实际工程中应用较少,且多用作辅助灭火设施。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01~1000的泡沫灭火系统。
(四)按系统形式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式、局部应用式、移动式)、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泡沫喷雾系统
1.全淹没式泡沫灭火系统
全淹没系统是指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发泡后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施放并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区域,并将泡沫保持到规定的时间,进行控火或灭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2.局部应用式泡沫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系统是指向局部空间喷放高倍数泡沫或中倍数泡沫,进行控火或灭火的固定、半固定灭火系统。
3.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是指车载式或便携式系统,移动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可作为固定系统的辅助设施,也可作为独立系统用于某些场所。
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发生火灾部位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流淌面积不超过100㎡的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4.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水喷雾系统
是指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供给泡沫液的设备,形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混合液的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采用水雾喷头时形成水喷雾与泡沫联用系统。
此类系统使用水成膜、成膜氟蛋白等成膜类泡沫液,可采用洒水喷头或水雾喷头,具备灭火、冷却双功效,并且系统安装方便、造价低。
第三节系统形式的选择
二、系统适用场所
1.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封闭空间场所;
(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
(2)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类可燃物火灾场所;
(2)限定位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
(3)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4.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2)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3)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5.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2)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场所;
(3)不大于100㎡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6.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具有烃类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2)单位面积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室内场所;
(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
(4)设有围堰的甲、乙、丙类液体室外流淌火灾区域。
7.泡沫炮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室外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区域;
(2)大空间室内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
(4)烃类液体卧式储罐与小型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
8.泡沫枪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小型烃类液体卧式与立式储罐;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流散火灾;
(3)小面积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9.泡沫喷雾系统可适用于下列场所:
保护面积不大于200㎡的烃类液体室内场所、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第五节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泡沫消防泵
泡沫消防泵即能把水或泡沫液以一定的压力输出的消防泵,泡沫消防泵宜选用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以保证流量的可变性和扬程的不变性。
泡沫消防泵宜为自灌式引水。
但采用自灌式引水时,蓄水池的水面不得高于水泵轴线5m,否则环泵式负压比例混合器不能正常工作。
(一)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水力驱动式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将其消耗的水流量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内;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1.1倍;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二)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要求,并应与所选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匹配,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除水力驱动型泵外,泡沫液泵应按本规范对泡沫消防泵的相关规定设置动力源和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当泡沫液泵平时充泡沫液时,应充满。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混合成的混合液,以供泡沫产生设备发泡的装置。
我国目前生产的泡沫比例混合器有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式比例混合器、平衡压力泡沫比例混合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一)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安装在泡沫消防泵的旁路上,其混合流程如图3-7-7所示。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限制条件较多,设计难度较大,达到混合比时间较长。
但其结构简单、工程造价低、且配套的泡沫液储罐为常压储罐,便于操作、维护、检修、试验。
1.适用范围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适用于建有独立泡沫消防泵站的场所,尤其适用于储罐规格较单一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2.设置要求
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池相对水位不宜过高,以保证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压力(背压)为零或负压。
但当其进口(即泡沫消防泵出口)压力为0.7MPa~0.9MPa时,出口压力可为0.02MPa~0.03MPa。
否则,会影响泡沫混合比的精度;
(2)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入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否则,对吸入的泡沫液量有影响,进而影响到泡沫混合比的精度;
(3)比例混合器的出口压力大于零时,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采用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系统,如果误开泡沫液储罐与水池相通的阀门,当泡沫液液面高于水液面时,泡沫液会流到水池中;当水液面高于泡沫液液面时,水会流到泡沫液储罐中,为此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
(4)为防止泡沫比例混合器被异物堵塞或其他故障对系统安全性造成影响,要求并联安装一个备用泡沫比例混合器。
3.使用方法
启动消防泵,将水压调到系统所需的压力,将比例混合器的指针转到所需要的泡沫混合液量指数上,开启比例混合器的阀门和泡沫液管路的阀门,水与泡沫液即按比例混合,混合液经管道输送到泡沫产生器,即可产生空气泡沫。
泡沫混合液量在指示牌允许范围内可根据需要进行调节。
(二)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适用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也可用于集中控制流量基本不变的一个或多个防护区的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分为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器(如图3-7-8所示)和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如图3-7-9所示)两种,它们主要由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压力储罐及管路构成。
1.适用范围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是工厂生产的由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储罐组成一体的独立装置,安装时不需要再调整其混合比等,其产品样本中一并给出了安装图,所以设计与安装方便、配置简单、利于自动控制。
它适用于全厂统一采用高压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石油化工企业,尤其适用于分散设置独立泡沫站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
2.设计要求
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比例混合器的单罐容积不宜大于10m³。
(2)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器,当单罐容积大于5m³且储罐内无分隔设施时,宜设置一台小容积压力比例混合器,其容积应大于0.5m³、并能保证系统按最大设计流量连续提供3min的泡沫混合液。
(3)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器的控制阀门应采用合格产品且应选型得当,以防止泡沫液储罐进水,使泡沫液失效。
(4)泡沫液储罐的内部材料或防腐处理不适应所储存的泡沫液,将导致储罐损坏和泡沫液的变质。
特别是水成膜泡沫液含有较大比例的碳氢表面活性剂与氟碳表面活性剂以及有机溶剂,长期储存,碳氢表面活性剂和有机溶剂不但对金属有腐蚀作用,而且对许多非金属材料也有很强的溶解、溶胀和渗透作用,若内壁材料不相宜,其泡沫液储罐使用寿命会缩短;碳钢长期与水成膜泡沫液直接接触,铁离子会使氟碳表面活性剂变质,碳氢表面活性剂和有机溶剂溶解的非金属材料分子或离子进入泡沫液中也会影响其性能。
所以采用压力比例混合装置时,应考虑囊或储罐内壁材料是否与水成膜泡沫液相适宜。
3.使用方法
与混合器配套的消防水泵的压力,必须符合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范围的要求,否则将影响混合比,降低泡沫质量;混合器使用时应首先开启排气阀,随后开启进水阀,当排气阀出水时即可关闭,待储罐内压力升到需要值时,可开启储液阀,混合液即可输出;混合器使用后,要将出液阀,进水阀分别关闭,然后开启排气阀,待压力表回零后,开启放液阀,将储罐内泡沫液和水放尽。
(三)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
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如图3-7-10所示,平衡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比例混合精度较高,适用的泡沫混合液流量范围较大,泡沫液储罐为常压储罐。
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与泡沫比例混合器有分体式和一体式两种。
1.适用范围
平衡压力式比例混合器的适用范围较广,目前工程中采用较多。
尤其设置若干个独立泡沫站的大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多采用水力驱动式平衡压力比例混合装置。
2.设计要求
当采用平衡压力压力比例混合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进口压力,但其压差不应大于0.2MPa.
(2)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3)当采用水力驱动式泡沫液泵时,可不设置备用泵;采用其他动力源的泡沫液泵时,应设置备用泵且动力源的要求与泡沫泵站的动力源要求相同。
(4)为保证系统使用或试验后用水冲洗干净,不留残液,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管道。
3.使用条件
PHP型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必须垂直安装使用;PHP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应与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配套使用;当使用3%或6%型泡沫液时,必须按照泡沫液型号配用,否则比例失调;使用时两只压力表指示的压力值必须相同,才能满足混合比的要求。
(四)管线式比例混合器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是利用文丘里管的原理在混合腔内形成负压,在大气压力作用下将容器内的泡沫液吸到腔内与水混合。
不同的是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直接安装在主管线上,泡沫液与水直接混合形成混合液,系统压力损失较大,其混合流程如图3-7-11所示。
1.适用范围
由于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混合比精度通常不高。
因此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中很少使用,其主要用于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与泡沫炮、泡沫枪、泡沫产生器装配一体使用。
2.设置要求
(1)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为形成良好的泡沫,要求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出口压力应满足克服混合器的出口至泡沫产生装置这段消防水带的水头损失和泡沫产生装置进口需要的压力。
(2)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使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的进口压力范围为0.6MPa~1.2MPa;水流量范围为150L/min~900L/min;比例混合器的压力损失可安水进口压力的35%计算。
(3)PHF系列管线式负压比例混合器进口压力应设计保持在0.6-1.2Mpa范围内;应配用3%或6%泡沫液;应水平安装使用;该系列比例混合器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安装距离不应超过40m。
三、泡沫产(发)生装置
泡沫产(发)生装置的作用是将泡沫混合液与空气混合形成空气泡沫,输送至燃烧物的表面上,并且分为液上喷射空气泡沫产生器、液下喷射空气泡沫高背压产生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低倍数泡沫产生器四种。
(一)液上喷射空气泡沫产生器
液上喷射空气泡沫产生器有横式和竖式两种,均安装在油罐壁的上部,仅安装形式不同,构造和工作原理是相同的。
按每秒钟提供的最大混合液流量来划分,竖式泡沫产生器有ps4、ps8、ps16、ps24和ps32五种型号。
横式泡沫产生器有Pc4、Pc8、Pc16、Pc24四种型号。
泡沫产生器需要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套使用,操作时,应注意混合液进入产生器时工作压力最低不得低于0.2MPa,如压力过低就不能正常工作,其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本产生器配用3%和6%型普通泡沫液;为了避免和减轻在贮罐发生火灾时罐壁变形时对管道的破坏,应在产生的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相同口径的金属软管。
(二)液下喷射空气泡沫发生器
液下喷射空气泡沫发生器,又称高背压泡沫发生器,它是从贮罐内底部液下喷射空气泡沫扑救油罐火灾的主要设备。
它同液上喷射空气泡沫发生器的不同处在于它喷射泡沫后的出口压力还需保持相当于进口工作压力25%~30%的背压,以克服管道的沿程摩阻损失及油罐液面高度静压损失。
液下喷射空气泡沫产生器,是贮罐液下喷射空气泡沫(氟蛋白)泡沫或水成膜泡沫灭火的主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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