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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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宁波市惠贞书院(盖章)
2018年6月11日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2、招标单位:
宁波市惠贞书院
3、建设地点:
宁波市惠贞书院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食堂一层二层墙面顶面,24个教室墙顶面,面积约3500㎡,其中包括铲除及粉刷。
投资约9.8万元。
6、施工要求:
依据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要求施工。
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通过邀请招标,投标单位自报结算总价,工程量按实调整。
8、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业主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验收通过)。
9、施工时间:
参考现行国家工期定额,要求30天(日历天)即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8月4内完成,各投标单位自报工期日历天。
二、场地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堆场等设施均能满足施工要求。
三、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单位资质与资格条件及要求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3、本工程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一旦发现,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其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并赔偿建设单位损失。
4、中标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则,做好各工种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工作,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5、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并落实到现场管理中,且中途不得私自更换。
五、程造价编制和结算方法:
1、造价编制依据
1.1.本工程施工草图和签证后的联系单、会审纪要;
1.2.定额
1.2.1.建筑工程:
执行(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2.2.安装工程:
执行(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2.3.费用定额:
执行(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1.2.4.主要材料价格按宁波市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镇海地区材料价格,主要装修材料及成品材料(见主要材料价格表)采购由业主参与看样、定牌、定价、定等级,结算时按实调整。
1.3.招标文件、标底编制说明、业务联系函等依据。
1.4.定额中各种取费标准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中的装饰三类计取,取费原则为各项费用的中值(详见编制说明)。
2、工程结算办法
2.1.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审计为准。
2.2.在有效合同期内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遇到定额、费率等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其他材料价格浮动和投标决策引起的工程造价问题今后一律不作调整。
2.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联系单及主要装修材料的定牌定价定等级,凭经招标单位同意(盖章有效)并经招标单位现场代表签证的有效现场签证单,按实调整结算总造价。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只要求编制商务标。
1、商务标
1.1.投标书(按“附件一”格式填写);
1.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1.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作业空间、施工搭接和协调内容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二)、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附后)投标单位必须使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文件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字样。
袋口接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投标文件袋封面应写清楚招标单位、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印章。
(二)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江北区惠贞书院总务处,地址:
育才校区行政楼。
八、评标方法和内容
1、投标单位自报总造价(工期、质量等级在投标书中承诺)。
2、评标标底:
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
九、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开标过程中,业主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
十、工期
以经招标单位签证的开工报告为准,总日历工期为30天。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①额外或附加的工程;
②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③不可抗力;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3、工程竣工日期延迟1-10天(含)内,每天罚人民币500元,超过10天,每天罚1000元,以此类推。
十一、质量
1、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一次性)合格条件。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规定。
乙方应承担上述返工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按甲方的计算方法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验收经业主会同有关单位核定。
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必须限期返修达到合格标准。
因上述原因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全额赔偿,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中标方自行组织采购。
2、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3、若发现中标单位使用假冒伪劣建材,涉及该材料的工程全部返工,另罚中标单位结算总价的1%,竣工工期不得延迟。
累计发生两次类似事件的,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择施工单位,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全部赔偿。
十三、工程付款
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100%付款,保修期一年。
十四、其它
1、投标单位一旦中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文明施工。
中标单位必须落实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门前三包、消防、治安、计划生育等事宜,若发生以上责任事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负。
施工单位应遵守建设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保持现场不堆积因施工造成的废料和垃圾,保证施
工现场和临时堆料场处于干净、整洁、安全状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由此引起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按定额规定由施工方支付全部费用。
4、开标时间:
2018年6月18日下午3:
00。
5、开标地点:
惠贞书院会议室。
6、招标文件作为工程发包合同的一部分,与施工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由中标单位提交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8、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中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35条执行。
如中标方违约并导致终止合同时,中标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9、未尽事宜另行另行协商解决。
招标单位:
宁波市惠贞书院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2018年6月11日
投标书
学校:
一、根据已收到贵招标单位的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详细研究了整个招标文件后,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我单位中标,愿意承担独立完成本工程施工承包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所有要求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我公司愿以投标总造价元。
并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结算工程总造价和支付工程款。
三、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单位保证在经招标单位批准签证的开工报告规定时间内开工,自报工期为日历天,并确保按工期进度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若完不成,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支付相应赔偿罚金。
四、我公司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一次性合格。
五、我公司理解并同意招标单位工程价款支付条款。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都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2018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育才校区行政办公室整改工程的投标活动。
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
身份证:
投标单位: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日期:
2018年____月____日
工程
招投标签到单
项目名称:
1、
单位名称
姓名
电话号码
日期:
时间:
地点:
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开标记录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工程
质量
工期(日历天)
预中标单位
说明:
确定中标人:
最低中标单位,无相同的则为中标单位,如有二家及以上相同的则以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最低价为元。
预中标单位: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公司:
你方于2018年月日所递交的工程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审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大写元整。
工期:
30日厉天。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的5日内与宁波市惠贞书院处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宁波市惠贞书院(盖单位章)
2018年月日
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宁波市惠贞书院(盖章)
2018年6月18日
发包方:
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上级领导统筹安排,拟在我校食堂一层二层墙面顶面,24个教室墙顶面,面积约3500㎡,其中包括铲除及粉刷。
投资约9.8万元。
一、工程名称:
宁波市惠贞书院食堂墙面粉刷工程
二、工程地点:
宁波市惠贞书院
三、计划投资:
约玖万捌仟元(98000.0)
四、工程承包范围:
中标单位自行采购装修材料并负责施工。
五、工程承包形式:
固定单价,包工包料。
六、工程施工期限:
30天(日历天)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延迟一天罚500元,超过十天每天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
七、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图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验收通过)。
未达到合格标准必须整改至合格标准,且工期不得顺延。
八、工程结算方法:
1、按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须凭甲方签证确认)和招标文件中的计价依据。
2、工程量以审计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10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审计。
九、工程款支付方法:
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审计结束后再付100%。
保修期一年。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
2、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主要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均需经甲方验收确认,市场价格的材料发生时其价格必须经甲方签证确认。
十一、施工用水、电按规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落实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门前三包,加强安全防火管理,若发生以上责任事件,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施工合同的附件由甲方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书组成,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单位:
(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2018年月日
承包单位(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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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 书院 食堂 墙面 粉刷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