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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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提升博山区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全力推动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个目标、三个聚力”总体思路,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载体,以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服务环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助力文旅之都建设目标,把博山区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全域旅游目的地。
二、创建目标
加强党政统筹力度,推进全区旅游资源有效整合,旅游空间全域优化,旅游环境全域美化,旅游业态丰富多样,旅游设施配套完善;坚持改革创新和示范引领,在产业融合、产品体系、公共服务、品牌营销、综合管理等方面得到创新、发展和提升;充分调动基层的活力,实现“全域景区化”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各项全域旅游统计指标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旅游业对全区经济贡献率达到15%、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20%,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发展成为博山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三、创建时间及主要内容
博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分三年实施。
(一)启动年(2021年度)。
成立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
巩固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梳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印发巩固提升任务清单,各镇(街道)、部门按照巩固提升任务清单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好巩固提升工作落实。
(二)突破年(2022年度)。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梳理难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全力开展攻坚突破。
加大督导、检查、调研、调度力度,各镇(街道)、部门立足职责合力突破。
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域旅游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年(2023年度)。
聘请专家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进行指导和初审,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及时开展整改。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集中整理创建申报材料,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申报任务。
全面发动,做好创建现场充分的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评定。
四、创建重点
(一)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高标准、高起点、创新性编制《博山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博山全域旅游发展方向。
加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相互衔接、多规融合,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将全域旅游相关内容纳入规划内容。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博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二)完善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1.推动旅游交通全覆盖。
在博山区现有至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的公共交通线路基础上,优化旅游客运服务,增加旅游客运频次,提升全区接待游客的输送能力;统筹景区、乡村旅游点、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等区域的规模、位置及数量,调整梳理全区公共交通线路,形成串联核心旅游景区、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旅游交通“慢游”网络体系;完善提升辖区内通景道路的通行质量,抓好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点道路互通互联建设,完善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等慢行游览通道,构建便捷旅游交通网络。
〔牵头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2.推动旅游厕所全覆盖。
依据我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点及其他文旅企业分布情况和接待人数,合理规范旅游厕所的分布数量,完善厕所标识,提高厕所的利用率;改造提升重点区域、重要景区旅游厕所,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文化氛围,提升旅游厕所的服务质量;健全旅游厕所的服务管理机制,鼓励各涉旅企业参照旅游厕所A级建设标准提高旅游厕所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3.推动旅游标识系统全覆盖。
加快道路旅游导示牌规范化建设,完善我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区道路、县乡道等道路旅游导示牌系统;结合我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公共文化场馆等游客集中区域分布情况,酌情增加全域全景图分布数量;引导重要景区、乡村旅游点完善景区全景导览图及重要景物介绍牌;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标识体系。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4.推动旅游智慧服务全覆盖。
建立全面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建设旅游信息服务线上平台、线下网点和旅游驿站。
配合建立省、市、区互联共享的旅游大数据中心,形成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投诉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一部手机游博山”智游建设,满足游客“自由自在”云旅游服务需求;推进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乡村旅游点建设,提升文旅企业智慧化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5.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全覆盖。
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服务职能,增加旅游商务包车及旅游公交专线,增强旅游集散中心的交通集散功能;加强对各交通集散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游客服务中心(点)效能提升工作,完善其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涉旅企业参照A级景区停车场设置标准,提升景区停车场的服务管理水平;提升高速路服务区、国省道驿站建设和服务水平,开展旅游推介、游客服务等工作。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三)建设全域旅游地方特色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集群片区为依托,景区与度假区、景区与乡村一体化发展,支持建设池上森林文化、源泉红色基因文化、博山生态康养、石马运动休闲、山头陶琉文化、域城齐长城乡村振兴片区等版块,实现区域化布局、片区化发展。
大力开发建设微度假、山地公园、养生养老基地、乡村民宿等项目;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大力塑造乡村旅游品牌;大力培训各类乡村旅游专业人才,适应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引导农民就近就业,开发农特产品,参与旅游服务,促进旅游消费,依靠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2.强化核心景区带动效应。
立足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擦亮红色旅游、陶琉文化、康养休闲、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品牌。
发挥红叶柿岩旅游区、原山国家森林公园、焦裕禄纪念馆(故居)、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区、三水源生态旅游度假区、九龙峪山地琉璃公园等核心景区的带动效应,整合周边乡村旅游、特色商品、研学体验等资源,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形成博山区域旅游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特色,增强整体旅游竞争力。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3.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鼓励乡村旅游点开展村庄景区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配套设施、丰富产业内涵、提高旅游品位、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优质文旅企业积极创建国家旅游景区、省级示范基地等旅游品牌;做好“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博山人游博山”“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在重点景区打造文化夜市、非遗展演、旅游演艺等夜游项目,主要景区景点和具备条件的文体设施根据公众需求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4.培育旅游新业态。
依托颜神古镇、美陶苑等工业遗存,建设工业旅游功能区;依托中郝峪、聂家峪、和尚房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批自然生态型,文化体验型,美食体验型,健身康养型主题民宿;支持发展体育旅游,积极举办热点赛事活动;积极培育以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区为代表的康养型旅游项目;推动互联网、AR、VR、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重点培育特色乡村自驾体验游、红色文化游等品牌;不断丰富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养生养老,健康体育等综合业态。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5.推动旅游项目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立全区旅游招商项目库,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和推介会等平台,宣传推介本区旅游招商项目。
做好在建旅游项目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实施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保障,对纳入省市区重点项目清单的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可使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布局建设;支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
不断充实完善文旅项目库,推进颜神古镇、红叶柿岩、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区、三水源、北场花海、九龙峪项目等老项目顺利实施,策划实施一批新项目。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博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
(四)完善旅游服务要素配套
1.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推行景区、旅行社、酒店、导游、农家乐行业标准,引导文旅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建设;推进旅游企业提质工程,重点培育一批诚信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鼓励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2.提升住宿业态发展水平。
合理发展高星级酒店,规范发展经济型酒店,鼓励发展特色主题酒店。
支持主题酒店、特色民宿、房车露营地等建设,实现旅游住宿接待多元化。
精心打造星级民宿,树立样板和标杆,依托中郝峪、泉子、聂家峪、和尚房、岭西、西厢等村实施精品民宿示范工程,打造微度假·齐长城宿集品牌。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3.提升餐饮业品质。
以博山菜为核心进一步挖掘博山传统饮食文化,结合现代人的饮食特点,进行菜品设计和创新,将我区优良的饮食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品优势;依托聚乐村、清梅居等“老字号”餐饮品牌,做大做强博山饮食文化,开发美食商品;鼓励老颜神古街、西冶街、白虎山路打造美食街区;鼓励各景区、乡村旅游点发展旅游餐饮;加强餐饮市场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4.改善旅游购物环境。
充分利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大型超市、商业街、美食步行街等场所,设立旅游购物点。
研发生产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和创新博山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博山旅游商品的质量和信誉。
〔牵头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5.丰富休闲娱乐内容。
依托博山丰富的自然、历史、人文资源,传承与保护地方特色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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