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楼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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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楼安全监理细则
郭庄子新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1#、2#、3#楼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监理部
2007.09
目录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第三章:
安全监理目标和范围
第四章:
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第六章: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第七章: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第八章:
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郭庄子新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1#、2#、3#楼
工程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
工程性质
多层普通住宅建筑
建设单位
北京市庄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九监理部
承包单位
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公司承建1#、2#、3#楼
开工日期
2007/9/1
竣工日期
2009/1/3
工期天数
490天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款
3842万元
承包方式
总承包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
面积(㎡)
结构
类型
地下
层数
地上
层数
总高
(M)
檐高
(M)
工程
造价(万元)
1#楼
12730
剪力墙
1
9
30.3
26.75
2#楼
8985
剪力墙
1
9
30.3
26.75
3#楼
4735
剪力墙
1
9
30.3
26.75
本工程为普通住宅建筑,结构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墙
体系,1#、2#、3#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9层,标准层层高为2.8m,
顶层层高为2.75m,屋面防水为SBS聚酯胎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卷材,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承重钢筋混凝土屋面。
本工程为满足普通住宅建筑的需要,1#、2#、3#楼均为地下1层,
地上9层。
主要设施:
1#楼地下1层为设备层、2#楼地下1层为设备层
3#楼地下1层为自行车库。
地上9层为普通住宅;设有电梯机房。
本工程±0.00的绝对标高分别为:
4#楼53.10米;11#楼53.20米;
12#楼53.20米;室内外高差分别为:
0.75米(9层);0.90米(6层)。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三类50年,结构安全
等级为二级。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
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三、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四、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批准文件
五、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
六、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七、业主与本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
八、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编号:
DB11/382-2006
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编号:
DBJ01-83-2003。
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十二、建设部及北京市建委颁发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DB11/383-2006。
第三章、安全监理目标和范围
一、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目标:
确保安全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率为零。
二、安全监理范围:
依据监理合同关于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建设部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三、监理工作阶段的划分:
第一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第二阶段: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牛春华
总监代表
赵天峰
土建
监理
电气
监理
水暖监理
安全
监理
经济
监理
尹振生
王新熙
范幼江
王立强
钟海平
柏红兰
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l、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l、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l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l、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五)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主要有四条: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四、安全监理培训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五、本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序号
工程项目
安全监理控制重点
控制手段
1
土石方开挖
审查施工方案,现场土工机械施工与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的一致性。
旁站
2
垂直机械
审查机械验收手续和年检证书,人员上岗证,群塔作业吊装方案
审查相应资料,巡检
3
脚手架及卸料平台
审查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及验收手续
现场检查
4
模板工程
审查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
现场检查、验收
5
临时施工用电
审查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人员上岗证
现场检查、验收
6
临设拆除
审查临设拆除方案,现场实施情况
现场巡检
7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建设部(建质[2005]148号)文件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使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部负责核发;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北京市建委(京建施[2005]844号)文件第一条审核查验职责中规定,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在分包单位进场时,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危险生较大及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
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l3号)文中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了具体说明: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蓝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幕墙的安全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导疏、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件颁发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6、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齐备有效性。
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件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Ⅰ、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Ⅱ、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元一l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l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Ⅲ、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配备标准上增配。
Ⅳ、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一。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一200人的应设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0.5%。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三、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l)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四、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第六章、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l)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盗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
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
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
《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及时向建设单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l、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七章、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一、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二、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l)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
3)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2、其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施工单位在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等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填写相应的验收表(详见《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监理工程师监督其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验收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检查意见。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2、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4、安全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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