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包括哪些法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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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包括哪些法律
婚姻家庭包括哪些法律
篇一: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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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家庭权益,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合法利益的总称。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姐妹的婚姻家庭权益有集中、系统的规定。
婚姻家庭权益的享有不因主体的性别而异,夫与妻、男性和女性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以9个条文,对保障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做了若干具有实际针对性的规定,这是对婚姻法的重要补充。
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对促进婚姻家庭领域里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关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②妇女的婚姻自主权;③为了保护孕、产妇女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④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⑤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权利;⑥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对女方的保护;⑦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⑥在法定情形下照顾女方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⑨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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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婚姻家庭相关的若干法律问题
婚姻家庭继承相关的若干法律问题大家好!
我是广东海东律师事务所钟佩娟律师。
为践行广东省今年实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送法下村居的服务活动。
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并一起探讨一些与婚姻家庭法律相关的知识。
一、事实婚姻问题
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条件的事实婚姻,在目前的并不多见,但是当事人咨询的时候时常会问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没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讲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带出了一个继承方面的问题,就是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一人死亡,另一人请求继承其遗产,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也依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这两个人已经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死亡的一方的另一方有继承权;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两个人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分割同居期间两个人所得的财产处理,另一方对死亡一方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最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会多讲一点,首先我讲一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做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的收益和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我再说说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做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类物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生活用品,二必须是夫妻一方的个人专用,例如个人的衣物、化妆品、钱包提包等。
还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另外,有一点需要注意,现行法律规定不再将个人财产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再讲讲夫妻财产约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这样,假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一份约定优先,就是在约定的范围内的财产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归谁所有,约定范围之外的财产,才按照前边讲的规定确定归谁所有。
当然,在目前的现实生活当中,夫妻签订财产约定的情况还不是很普遍,但是,在都市白领这个群体当中还是比较常见。
三、婚姻家庭房产方面的问题
房屋可以说是现在最有价值的物,尤其是在如今寸土寸金的社会环境下,往往一套房子会值上百万元,所以,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中,主要针对房产的纠纷也是最多的,前几天有一个当事人咨询我,说她的儿子马上要结婚了,她和老伴为儿子准备了一套房子,给儿子结婚的,问我甚么时候通过什么方法将这套房子过户给儿子最合适最稳
妥,通过进一步的交谈,我知道当事人担心现在的离婚率比较高,,老两口担心,万一将来儿子儿媳过不到一起去,到时候房子还被分走了一半,半辈子的心血就付之东流了。
我给大家说一说我给这位阿姨的处理意见,首先,需要看这个房子是不是着急给儿子,这主要是看准儿媳妇那边是不是一定要求在儿子的名下要有一套房,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儿子名下一定要有一套房,那么,就应当在婚前给,怎么给,通过赠与的方式给,签订赠与协议,公证,过户,具体操作细节可以请律师协助办理;如果准儿媳没有这样的硬性要求,那么就在自己百年之前,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子指定给儿子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是最理想的。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给儿子,又没有签订一份特别的赠与协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贷款买房比较普遍,那么贷款买下的房子(主要指商品房,)怎样确定产权归属呢?
这在离婚纠纷中很常见,主要有几种情况,一种是一方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婚后继续还房屋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属于取得产权的这一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贷款的一半;第二种情况是婚前双方出资,但婚前办理产权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看写上名字的一方认不认,如果不认,就需要没写名字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是出过买房子的钱,如果自己提供不出证据,对方又不认,权利是不会得到法院保护的,所以,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一定要慎重进行;第三种情况,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取得了房产证,婚后还贷,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将该房屋确认为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共同还贷的一半;第四种情况很容易认定,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讲讲子女购房父母出资的问题,在办理法律业务的过程中,
时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父母实际出资,然而在出资的时候并没有约定是赠与还是借,事后子女要离婚,父母主张购买该房屋时他们出的资,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子女夫妻二人都认可,否则,法院将会你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赠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实际上就是借钱给子女的话,应当与子女夫妻二人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声明。
关于房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或者是单位的房,婚后买下来,产权证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婚姻法方面的几个热点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尤其是近几年,人大常委会加快了立法和修法的脚步,建议大家要持续的予以关注,这样才能明法,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法律讲座到此为止,不足之处,敬请指正和谅解,谢谢!
篇三: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复习知识点
1、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㈠婚姻自由原则
㈡一夫一妻制原则立法前瞻
㈢男女平等原则
㈣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㈤计划生育原则
3、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必备要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各国结婚年龄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禁止条件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4、结婚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5、家庭关系的种类
父母与子女关系
夫妻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6、离婚的原则、方式及特殊限制
原则:
㈠保障离婚自由
㈡反对轻率离婚
方式:
㈠协议离婚
㈡诉讼离婚
判离依据: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特殊限制:
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7、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法定继承:
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
是指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制定继承人的一种集成方式。
遗赠:
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联系和区别:
1、除法定继承外,其他三种继承时,都必须有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协议。
而且这种遗嘱或者协议,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而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分额。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
而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则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可以为任何个人集体。
3、对比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前者则是单纯的受赠,没有义务;而后者负有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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