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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主义到新公共服务视角下的庆元模式剖析
“从管理主义到新公共服务”视角下的“庆元模式”剖析
内容提要 20世纪70年代,针对官僚制的弊端,西方发达国家发起了以“管理主义”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
但是管理主义革新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成效的经验,却并不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
2004年,我国政府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口号,实现了对管理主义理论的超越。
在乡镇一级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庆元县取得的经验被称为“庆元模式”,对许多省份的地方政府职能变革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作者王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浙江大学历史学博士。
(杭州310012)
官僚制作为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以其科学、理性、有效率的制度优势,曾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应用。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官僚制弊端的日益凸现,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继发起了以“管理主义”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很快发展成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
但是,管理主义革新在西方发达国家推行并取得成效的经验,并不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开始以“服务型政府”的范式实现对管理主义的超越。
在一些地方政府中,如浙江省庆元县,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被称为“庆元模式”。
一、管理主义政府模式的来源与内涵
马克斯?
韦伯和伍得罗?
威尔逊等人构建的官僚体制理论,是近代工业化的产物。
近代工业社会不仅要求政府能有效地管理分工细密且日益复杂的经济体系,并且要求政府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良好的环境,如建立合理的、可预见性的司法和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稳定的、可预期的法律体系,提供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公共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界定产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
而政府要达到上述要求,就必须像实行科学化和专业化分工的企业一样实现自身架构:
在组织安排上剔除基于传统习惯和人格魅力的不可测量因素,根据合理化的技术指标实行职能分工,强调权力集中、层级控制、命令服从、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一致性、普遍主义、形式主义和非人格化。
在整个工业化时期,官僚体制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
但是,如果人类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发展到后工业社会的逻辑是正确的话,也就意味着工业社会必将为后工业社会所替代,官僚体制作为工业社会的基本特征也将不会被完整地带入社会发展的下一个阶段。
事实上,马克斯?
韦伯在他所处的历史阶段已经认识到,官僚体制的发展本身就隐藏着一种内在的二律背反:
官僚体制在工具上的合理性与其价值上的非理性基本上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即工具理性程度越高,其在价值上的理性程度就越低。
韦伯对官僚体制的这种批判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还远远不够。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步入全球化、信息化社会,官僚体制的固有弊端逐步显现出来:
(1)过度的专业化分工导致越来越多的行政专业部门被制造出来,这些专业部门相互分割,缺乏必然的内在联系。
(2)对层级控制的依赖导致行政层级越来越多,不仅使政府规模不断膨胀,而且迟滞信息传输,影响政府决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过分强调权力集中统一,导致官僚制组织以自我为中心考虑问题,忽视民众的需求。
(4)对规则化的严格要求,压抑了公务人员的创新动机,使他们成为循规蹈矩的T具。
(5)官僚体制的稳定性,逐步演变成公务人员惰性的温床,使得政府日趋僵化,无法快速有效应对社会环境的变化。
鉴于官僚制陷于难以自拔的困境,西方国家相继发起以“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试图由传统的、官僚制的、层级节制的、缺乏弹性的行政模式,转向市场导向的、适应变化的、富有弹性的行政模式。
这种管理主义行政模式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点,主张采取私人部门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引人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
瓦尔特?
基克特在《荷兰的行政改革与公共部门管理》一文中更直接地将管理主义界定为一种强调商业管理风格,顾客至上和市场竞争的改革取向。
ChristopherHood在《各个阶段的公共行政》一文中进一步指出了管理主义的具体特点:
(1)在公共部门中实施专业化管理,让公共管理者自己管理并且承担责任;
(2)确立明确的目标,设定绩效测量标准并且进行严格的绩效测量;(3)特别强调产出控制,对实际成果的重视甚于对过程或程序的关注;(4)打破公共部门中的本位主义,对部门进行拆分与重组,破除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藩篱;(5)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6)强调对私营部门管理方法和风格的吸收和运用;(7)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开发。
二、中国乡镇政府职能变革对管理主义理论的印证
1、改革开放后乡镇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矛盾纵横交织,工作纷繁复杂。
在这一时期,人民政府从两个方面履行其职能:
一是致力于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
然而,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基于对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的错误认识,新中国政府职能被严重扭曲:
(1)以政治职能为重心,用政治手段履行经济、文化职能;
(2)政府职能主要依据个别领导人对形势的分析以及政治的需要来确定,具有随意性、任意性。
(3)政府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公民的私人生活进行全面管制。
当时,社会主义农村政权组织的基本单位――人民公社,其职能“政社合一”,公社管理委员会管理着公社范围内的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民事调节等各个方面的事务。
1981年前后,我国广大农村陆续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失去了权威基础,“无法容忍新兴的社会力量,无法协调和统帅整个农村社会”。
1982年后,又以法律形式正式废除了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的体制,建立乡镇政府,实行行政与生产经营权的横向分离,这是我国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较大突破。
为使乡镇政府真正成为“实体”政府,1986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草案)》,提出了“要真正把乡镇一级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的有活力,有权威、高效能的一级政府,必须实行简政放权,健全和完善乡政府的职能”。
但是,“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的职能,预期,却在实践中与政府的财政体制变革产生冲突。
1980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将收入划分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和中央、地方的调剂收入,并根据核定的地方收支基数,分地区确定地方固定收入上解比例、调剂收入上解比例或定额补助数额。
财政制度的改革改变了政府各层级之间的原有关系,各级政府除了向上级政府上交额定的部分外,剩余的部分可以截留。
这使得较低层级的政府,尤其是1982年后建立起来的乡镇政府在承受财政压力的同时利益意识空前觉醒,其职能重心不可避免地从“办更多事情”转向经济领域。
2、经济转型期乡镇政府职能管理主义倾向的集中体现――政府“企业化”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我国的公共管理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
正如托夫勒所预言的那样,“有一种力量试图把政治权力从民族国家上转移到跨国机构和组织中去。
”管理主义革新在拥有成熟的市场机制、强大的非政府力量和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的西方国家推行并取得一定成效后,迅速风靡到官僚体制发展严重不足、市场机制及保障公平竞争的法制体系尚不成熟、非政府组织的能量极其微薄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不例外。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财政收入对于地方各级政府来说变得生死攸关,而“发展是硬道理”的说法又无疑为乡镇政府职能重心进一步向经济领域倾斜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主义强调对私营部门管理的方法和风格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到乡镇政府的运作中。
在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乡镇,乡镇政府加强了对农村税费的汲取。
当时,乡村最主要的杂项负担被称为“三提五统”,包括农村的三项村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
最常见的做法是各乡镇将总的收入目标“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把该村应征额的一半摊到土地上、一半摊到人头上,根据每户劳动力数与承包土地数,计算出每户应缴纳的“三提五统”数量,并以户为单位征收。
这种税费制度没有考虑农民的贫富差距,实际上变为按户征收的摊派式人头税。
既然是摊派式人头税,只能由整个基层政权直接面对农户催粮要款。
为提高税费增收的效能,私营部门管理方法得到应用:
征收目标分解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实现任务包干;征收指标成为个人的“政绩”的主要标准;强调征收的结果,忽视对过程或程序的关注。
在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某些乡镇政府“企业化”程度更为明显,甚至直接参与经营活动。
乡镇政府用管理企业的方式管理其职员,设定绩效测量标准,引入竞争机制,以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衡量职员的基本标准;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乡镇政府不惜利用手中的权力与辖地的村落社区争夺土地等可资利用的资源;以“将政策用足,打政策的擦边球”的变通方式,增强乡镇政府“非法行政”的弹性和适应性。
上述情况表明,经济转型期的乡镇政府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式后,不仅自身的职能难以得到根本转变,而且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群关系,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
更为重要的是,乡镇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严重越位的同时,又在必须由政府履行职能的方面严重缺位,如农村社会公共设施的严重短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等等。
3、经济转型期乡镇政府职能的管理主义倾向可能导致的其他弊端
管理主义理论对经济转型期乡镇政府职能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增加乡镇政府收入前提下私营部门管理方法的不当引入,在实践过程中至少还存在其他两个方面的弊端。
首先,“顾客”隐喻混淆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
(1)管理主义将作为公共服务接受者的公民看成顾客,主张为顾客提供回应性、及时性的服务。
但是公民与政府是主人与公仆的关系,顾客与企业是基于市场交换的平等关系。
以顾客与市场的关系替代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严重降低了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2)在市场交换中,顾客处于被服务的被动地位。
顾客只能以是否购买来表明自己对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选择,至于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是由企业决定的,顾客并没有选择权。
将这种关系引申到公共政治领域,就会落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单向行政的窠臼。
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乡镇,民众的主体资格和自主权利并未完全觉醒,他们“有着情愿服从于官僚支配的心态”,没有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的选择中来。
这样,乡镇政府成为有限的公共产品品种的决定者,同时也成为公共服务唯一的提供者。
由于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竞争对手,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改进服务,提高服务绩效。
在社会法制不完备的情况下,乡镇政府在公共产品的购买过程中也有可能产生新的经济腐败。
其次,管理主义推定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制度,主张将更多的政府职能交由市场完成。
这种对市场功能的崇拜,在拥有成熟的市场机制、强大的非政府力量的西方国家行得通,但并不符合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国情:
(1)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私营部门不仅在量上优于公共部门,而且往往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管理水平。
在我国,私营部门的发展还处于成长期,他们的数量、能力和整体素质都无法与公共部门抗衡。
(2)我国的非政府组织(NGO)不仅人均拥有量少,而且存在经费不足、活动能力不强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他们介入公共事务的广度、深度和能力。
如果在乡镇治理层面实行对市场功能的过度崇拜,不符合近代以来乡镇行政事务日益增长繁复的趋向;过度强调市场功能,同样也为乡镇政府推卸职能提供借口。
三、从管理主义到新公共服务模式:
庆元乡镇政府改革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由于理论与实践中的缺陷,管理主义受到公共行政领域的专家、学者们的普遍质疑。
在西方,罗伯特?
B?
登哈特与珍妮特?
V?
登哈特度提出继官僚制和管理主义之后的第三种选择――新公共服务模式,强调公民对行政过程的参与,主张政府以服务代替导航。
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多样化的公共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建立服务型政府,实现对管理主义的超越,成为各级政府职能自我完善的路径选择。
2004年2月,温家宝在中央党校正式指出:
“社会服务这项任务太重要了,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同年,中央政府宣布,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取消农业税。
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提前正式废止。
废止农业税使乡镇总体工作量锐减70%,只剩下“实施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维稳调处”两项内容。
在“取消乡镇一级政府”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不少乡镇政府为体现存在的价值意义,开始寻找新的“工作增长点”。
其中,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转变职能,切实做好农民的服务工作。
在这种状况下,乡镇成为实践服务型政府理论最积极的一级政府。
如浙江省庆元县,在具体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被称为庆元模式,对广西柳江县、湖南攸县、陕西紫阳县、贵州思南县、河南驻马店等二十余省的一百多个地区的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1、庆元模式对“为人民服务”的制度化表述颠覆了管理主义的“经济人”假设
管理主义借用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公共组织,分析的起点就是“经济人”假设:
公共行政人员的基本行为动机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由公共行政人员构成的政府同样也是利己的。
这种“经济人”假设否定了公共伦理存在的可能性,不仅是悲观的,也不符合公共行政的现实。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具体实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唯一出发点,同样也是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的核心内容。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共产党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邓小平明确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指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首先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
江泽民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三个代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胡锦涛指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但是,“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行政伦理的核心,长期停留在为道德而道德和道德自律的层面上,并未明确指出服务的路径,也未提供相关的制度保障,难以有效指导具体的道德实践。
为此,庆元模式对“为人民服务”重新进行制度化表述,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首先,以培养技能型乡镇干部的形式,增强乡镇干部的服务能力。
其次,明确乡镇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主要内容:
(1)为农村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搜集并向社会发布国内外市场信息,帮助农户建立销售网络;
(2)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战略和营运动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创造企业发展需要的外部条件;(3)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和公共卫生条件;(4)增强社会安全感,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等。
第三,提供为人民服务的组织载体:
(1)从县乡机关选派“一员四助理”,即“农村指导员、企业助理、科技助理、金融助理、平安助理”,到乡镇、农村和企业服务。
(2)由县直部门组建技能服务讲师团,到乡镇、村巡回举办技能培训,并定期到农村开展“基层服务赶集日”活动,为农村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
(3)在各村办公活动场所建立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站),推行全程为民代理制,让农民不出村就能办成以往必须到乡镇、县城才能办好的事情。
第四,建立乡镇干部为民服务的效能监督体制:
(1)定期对乡镇干部学习技能的情况进行测评。
(2)将群众接受服务的反馈意见,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定期在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站)召开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村务工作例会”,报告党务村务及为民服务情况,并接受群众评议,建立起群众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
(4)在全县341个农村党支部中全面推行“农村党员标杆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农村党员在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中成为一支重要的服务力量。
2、庆元模式强调“人民主体地位”取代管理主义的“顾客”隐喻
在管理主义“顾客”隐喻的特殊语境下,政府决定公共产品的种类、品质与数量,民众缺乏参与选择的权力。
而服务型政府则内在地反映了民主的观念和要求,把民众视为负责任的公共行政的基础。
庆元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政府必须在与民众互动中倾听他们的声音,根据民众的真实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首先,庆元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来定义乡镇角色和职能。
庆元县在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中,以乡镇功能转换为着眼点,把服务公众日益多元化的公共需求作为政府职能的核心价值,将乡镇职能定位于服务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基层党建五个方面,使之成为服务“三农”工作,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机构。
其次,庆元县在培养技能型干部过程中,按照“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学习什么”的思路,以“必修+选修”的形式确定干部技能学习内容,基本涵盖“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
建立每学必考的“倒逼”机制,通过技能学习小组、技能实践基地、技能培训学校等形式,开展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推行技能证书认证制度,使每位乡镇干部都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
第三,庆元县在各乡镇建立干部技能服务窗口,并向广大农户发放张贴干部技能服务指南,群众有需求即可按图索骥,请求帮助,帮助的反馈结果则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促使干部不仅有为民服务的本领,还要有为民服务之心。
3、庆元模式以内设机构的调整超越管理主义单纯引入私营部门管理的经验
管理主义主张用私营部门的经营理念、组织模式、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以获得更高的行政效率。
但是,公共部门管理和私营部门的管理在目标取向、责任内容和方式、权力及资源的来源、受制因素及运作环境、评估标准、涉及事务的领域和性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这些重要的差别,足以令私营部门的经验用之于公共部门无功而返,甚至出现截然相反的结局。
因此,庆元模式在适当采用私营部门对员工的绩效激励机制之外,主要通过内设机构的调整增进服务效率。
首先,庆元县根据乡镇职能履行的要求来改革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改变了传统官僚制超稳定结构的效率耗散。
全县20个乡镇原“七办八办”和“七站八所”的职能进行归并整合,建立“宽职能、少机构”的大科室制。
新的机构不再按照自上而下一一对应的行政逻辑来设置,而是完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服务导向的功能需求来确定,最多的有“一办五中心”,即:
党政综合办公室、农村工作指导中心、工业发展服务中心、维稳调处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管理中心等。
最少的只有“一办一中心”即:
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与原来的运作模式相比,乡镇机构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
为方便群众办事,“一办若干中心”全部集中到一楼办公,建立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推行“集中式办公,超市式服务”。
淡化乡镇行政、事业干部身份限制,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打破了行政与事业分途的人事管理体制限制,优化了干部资源配置。
从乡镇机关选派农村指导员和企业助理到农村和企业,开展“住村助企联心”工作,公开服务承诺,每周服务不少于三天两夜。
其次,庆元县在乡镇变革成功后,“倒逼”县政府进行变革,巩固和深化乡镇已有改革成果。
主要包括:
(1)改革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运作模式,在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县直机关设立行政许可科,变数个内设机构多头审批为一个科室统一受理,全部进入县审批中心集中办公。
(2)在县直机关探索推行“大科室”机制,职能科室归并,推行集中式办公。
4、庆元模式以“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否定管理主义对市场的不当崇拜
管理主义主张由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以减少政府职能,达到实现“小政府大市场”的目的。
然而,这种对市场的过分崇拜忽略了市场本身的缺陷。
从历史上来看,以公共政策介入市场,挽救消费者权益,改正因市场机能失调所产生的问题,始终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等规范提法,也说明管理与服务相辅相成、不能割裂。
庆元县作为浙江省偏远的贫困县,市场的发育程度还比较落后,缺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必须全面担负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
与此同时,庆元县也认识到服务型政府的发展趋势要求将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能转交给社会,让其他公共机构、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到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服务中来,以此形成综合多元型的公共服务体系。
因此,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成了庆元技能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早在2000年,庆元县就开始建立农业专业合作、供销合作、经农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中介组织建设社。
(1)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34家,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利用企业优势型、农民合作创办型、部门牵头型。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了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完善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供销合作、经农合作主要以供销社为载体展开。
一方面,供销社牵头召集农村信用授信大户,对主要25家专业合作社和9家龙头企业授信4850万元。
另一方面,将原有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整合为农业信托担保公司,并在原有资金规模上注资100万元,形成注册资金600万元的规模,实现农业信托合作社授信能力的5倍放大。
四、结语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热潮。
一些地方政府对什么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与传统政府治理模式的关系、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特点及内容是什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有哪些等关键问题缺乏足够的了解,因而在实践中往往仅关注服务态度和管理方式的改变,如把公共服务型政府等同于电子政务,或是建立几个行政审批大厅,或是推出一些简单的便民措施,等等。
庆元模式则从更深刻的视角,把服务型政府看成是对原有政府管理模式的根本性重构。
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民众需求为本位或中心,以“管理就是服务”为理念,以多元参与为服务形式,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当前,这一模式的许多成功经验还有待于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完善,需要以更高层面的行政体制改革为其创造进一步生长、演进的空间,但其切合当代中国农村实际,符合现代公共服务政府建设潮流的积极作用已充分显露出来。
责任编辑陈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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