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保密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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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保密协议书
采购保密协议书
篇一:
采购保密合同
采购岗位保密协议
甲方:
广州市拉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拉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和《广州市拉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工作地点为:
苏荷酒吧店,该酒吧是甲方直接管理的下属单
位;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行业规定和职业操守,
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允许做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保密内容:
以下为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装修风格;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客户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所有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5.甲方的产品秘密,包括公司各种产品,比如:
书籍、cd、杂志等;
6、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采购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1、遵守公司采购制度和岗位职业道德;
2、不得泄露供应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物品采购量及采购渠道;
3、定期接受财务核查。
第六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前所持有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甲方应用和生产的,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都属于保密范围;
第八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期前和劳动合同履行中甲方已有的或产生的商业秘密属于保密范围。
第九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第十二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扣发一万元的薪酬,并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扣发二万元的薪酬,诉至人民法院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在劳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诉至人民法院追求其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十五条:
在此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采购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协
议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双方为发展、评估双方进行业务往来的机会(“业务往来”),追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将
进行协商和讨论,在讨论和协商过程中,披露方将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为保证保密信息
的安全和机密以及双方的合法权利,经过平等协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
如下:
1.术语
1.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
第三方所披露或提供的,不论双方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也不论披露方是否在该
信息上标明“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与该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未来的或潜在的
业务、项目、产品、系统、服务、技术、运作、流程、计划、发明创造、技术诀窍、设计,
软件等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2关于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的各种管理制度、
操作规范、市场策略、竞争策略、价格策略、市场营销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3关于本协议及业务往来(已经进行了和拟进行的)的信息和细节。
1.2尽管存在上述规定,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接受方已经独立开发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披露方的
任何权利,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
的。
1.2.2接受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对
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1.2.3属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状态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所导致。
1.2.4接受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使用
2.1接受方应确保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严格的保密。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
受方不得基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2接受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任何违背本协议
而对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接受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
息所采用的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2.3若接受方的有关董事、监事、经理、高级职员和雇员其职责要求他们获知、处
理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将保证指示该等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并责成上述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协
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4除非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必须得到接受方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
关联机构的服务而由此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必须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外,
不得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时,应要
求其签订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接受方不得复印、复制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为业务往来所必须,且
副本或复制品应属于披露方的财产。
即使在上述情况下,副本的数量也不得超过符合本业务
往来之目的的必要限度,同时,接受方对复印件、复制品应采用与原件相同或相应的保密水
平。
3.强制性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政府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
息,接受方披露该等信息不受本协议的约束,条件是接受方应即时通知披露方该等保密信息
被要求披露。
4.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披露方保留对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除披露方书面同意外,本协议的
任何规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暗示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
5.陈述与保证
披露方不对保密信息是否适于特定目的进行陈述和保证,也不对应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
会导致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利益进行任何的陈述和保证;同时,披露方亦无义务主动向接受方
提供额外信息以及对保密信息进行更新。
6.文件退还
接受方应在业务往来终止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向披露方退还其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
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纸张载体上存储、
保存或记录的);若接受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接受方应将其销毁,
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删除。
7.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之
外,还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其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非违约方的
实际损失、丧失商业机会的损失、丧失相关权利的损失、调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
及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进行的讨论与谈
判的过程中,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9.其他约定
9.1非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协议项
下的权利和义务。
9.2若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按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已告失效或无法执行,此
条款应视为在仅需符合该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的限度内进行修改或删除,本合同的
其他条款仍应继续有效。
9.3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香
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9.4任何源于、产生于或涉及本合同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通过协
商解决争议,则此争议应提交披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5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披露方:
接受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201年月日日期:
201年月日
篇三: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
**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建立或有意向建立商业关系,为了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保密协议。
一、乙方与甲方往来关系中获取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保密。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暨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的甲方内部资料与资源和甲方内部的运作模
式以及甲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课程信息、教材教案、技术、方法、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
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手稿、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销售策略、销售渠道、营销计划、采购资
料、定价政策、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3.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
5.信息传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或口头的联络。
但是,对秘密信息的
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或者并非由于乙方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
周知的信息;
(2)当甲方传达信息给乙方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本人确已持有
的信息。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异议):
1.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刺探或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与其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的
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披露、泄露、公开、告知、出版、传授、转让甲方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任何第三人获悉、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在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甲方利益以外的其他目的,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
产、经营、研究、试验及开发等活动;
6.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后果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
留存;
9.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
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在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
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
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0.乙方调离甲方,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并把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
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二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特别是与甲方有客户竞争关
系的培训学校以及项目推广机构。
三、保密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或没有甲方书面申明不再属于保密资料,乙方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后的两年内有效。
四、培训约定
乙方入职甲方公司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各项业务方面的培训,其中某些甲方的技术秘密会一同培训给乙方,乙方在接受了甲方的培训后,只能用于对甲方的业务工作,不能用于甲方之外的公司或单位。
否则,甲方可以按照每天500元的培训费用,向乙方索取3个月的培训成本赔偿。
五、违约责任
在公司给员工支付的工资中,员工每月工资中含有甲方给予乙方的每月200元的约束保密费;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任意一条或触犯公司保密制度,乙方应根据情节轻重向甲方赔偿人民币¥10000到人民币¥100000不等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并且对甲方市场造成扰乱且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根据甲方实际经济损失情况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七、因某些特殊原因或时间关系,甲乙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乙方自愿放弃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乙方也必须遵守此保密协议的规定。
。
八、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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