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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沿海AIS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TJMSA-AIS-0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和规范中国沿海船舶自动识别岸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AIS)的运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在中国沿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建设、管理和维护的AIS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其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AIS包括构成该系统的各类设备、设施和软件,以及支持系统正常运转、使用所必须的各类专用及附属设施、设备和软件。
本规定所称运行管理包括:
系统、设备的运行、日常维护、管理、应用及其所提供的服务。
AIS是数字航标的一种,归属海区航标序列,按照海区航标业务运行、维护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各海区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区局)依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在本辖区内本规定的实施。
各海区局应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AIS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AIS运行
各海区局的AIS相关工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AIS工作的要求和目标开展,并确保AIS的运行符合各项AIS技术标准和规范。
各海区局的AIS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运行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确保AIS安全有效运转以及AIS报文上下行畅通;AIS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管、用、养、修等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AIS的运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各海区局在值班过程中,应填写AIS管理维护值班日志(附件一),详细记录AIS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处理过程和结果;遇有影响AIS整体运行的故障或基站不能正常工作的时间超过2个小时以上,应及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确保AIS的正常运行,各海区局的AIS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应符合AIS工作岗位的上岗标准,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后才能上岗;同时为提高AIS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各海区局应适时地组织本辖区内AIS相关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并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各海区局的AIS基站、AIS虚拟航标以及AIS相关应用投入(试)运行应按照交通部《海区航标动态通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发布航标动态。
各海区局的AIS应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和应急处理海上搜救、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和其它紧急事务,并支持联合行动和海事调查等。
第三章AIS维护
各海区局应组织制定本辖区内AIS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根据年度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大保养和日常巡检工作。
各海区局应每年组织实施一次AIS的大保养工作,并做好详细的大保养记录;
应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AIS的巡检工作,并做好详细的巡检记录;
如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则应组织实施应急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应急巡检记录;遇有损毁,应及时修复,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各海区局应负责组织实施AIS的升级工作。
在AIS升级工作实施前,必须做好现有AIS的运行状况和资料的备份工作。
AIS升级工作应当在不影响正常运行和确保整体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各海区局应妥善管理AIS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AIS的技术资料和档案包括且不限于:
AIS管理维护值班日志(附件一)、AIS管理维护技术档案簿(附件二)、AIS岸台技术档案簿(附件三)、AIS巡检保养维修记录簿(附件四)、AIS故障记录表(附件五)、AIS终端用户档案表(附件六)、AIS连接示意图(附件七)、AIS应用申请表(附件八)、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说明书、软件光盘、应用管理文件、相关影像资料等。
AIS技术资料和档案应分级保存,各海区局应指定专人维护和管理。
AIS的管理帐户和用户帐户等涉密资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泄漏。
AIS使用的电子海图数据属于涉密数据,各海区局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复制和泄密;AIS电子海图终端应专机专用,严禁安装非必要软件。
第四章AIS应用
各海区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统一安排和筹划,组织AIS的技术攻关和应用开发,并负责推广AIS应用成果,充分发挥AIS效能。
各海区局应搜集、评估、处理有关助航安全的信息,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时或不定时地通过AIS将相关助航安全信息、航行通(警)告、航标动态等重要信息向用户播发。
各海区局应做好AIS应用的管理,包括应用的接入申请、审核、审查、撤销、变更、监督等各方面。
各海区局AIS应用的接入申请应由各海区局接受并审核后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后,由各海区局负责具体应用的管理。
各海区局应严格管理AIS轨迹的提取、回放。
各海区局应做好AIS和电子海图终端的技术支持工作,为用户应用提供有效的支持。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天津海事局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TJMSA-AIS-00-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天津海事局AIS岸基网络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依据部局《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海航测[2006]360号),制定《天津海事局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负责建设、管理的AIS。
天津海事局AIS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其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AIS包括构成该系统的各类设备、设施和软件,以及支持系统正常运转、使用所必须的各类专用及附属设施、设备和软件。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运行管理包括:
系统的运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向各用户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天津海事局AIS岸基网络系统”系指北方海区AIS岸基网络系统、AIS应用网络系统及中国海事局AIS管理维护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的AIS网络系统。
第六条AIS按照海区航标相关法规、标准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天津海事局是天津海事局AIS的主管机关,航标导航处负责AIS的管理,中国海事局AIS管理维护中心负责IALA-NET数据交换、国家中心及北方海区AIS管理维护中心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北方海区各辖区中心负责本辖区AIS的日常运行工作。
第八条 AIS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遇有影响AIS整体运行或基站不能正常工作的故障,并且故障时间超过2个小时,应及时上报部局,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协调解决。
第九条 AIS数据由国家中心实行长期存储,统一管理。
AIS数据暂不对海事系统以外的用户提供。
海事系统内部用户需要数据检索服务,需向国家中心递交申请表(附件8),经中心领导签批后给予支持。
第十条 海事系统内用户使用AIS,应详细填写《AIS岸基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7),由辖区AIS管理维护中心(以下简称“辖区中心”)负责受理增加、删除用户及变更用户权限的申请,经海区中心审核后报局批准,经局同意后由海区中心进行用户设置,并报备部局。
第十一条 局航标导航处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和技术标准对AIS进行管理,确保AIS处于良好的状态;
(二)协助部局组织好海区AIS规划、建设、评估、监测等工作;
(三)按照部局要求组织落实IALA-NET的相关工作。
(四)制定《北方海区AIS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每年对AIS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考评;
(五)按照部局要求组织AIS的应用开发和技术攻关;
(六)负责AIS用户接入和调用数据的审批;
(七)负责海区AIS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岗位任职资格认证;
第十二条海区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职责有:
(一)全国AIS网络运行监控;
国家中心及北方海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IALA-NET的数据交换工作。
(二)认真填写AIS值班日志(附件1),做好故障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三)做好每天AIS作用距离测试、时隙测试及在线用户统计工作。
(三)负责AIS数据的存储和备份工作;
(四)对各辖区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运行协调工作;
(五)协助海上搜救、海事调查等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数据检索服务;
(六)协助进行海区航标效能评估及通航环境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七)每月向海区各海事局提供各自辖区内船舶流量统计分析数据;
(七)负责海区AIS航标和虚拟航标的设置工作。
(八)负责海区航行警(通)告、航标动态等助航安全信息播发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填写《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附件2)和《AIS用户档案表》(附件6),并妥善保管。
(十)为海事系统用户提供其他基于AIS的服务。
(十一)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各辖区中心实行日常工作时间值班制度,其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AIS相关规定;
(二)认真填写AIS管理维护值班日志(附件1);
(三)非工作时间,辖区中心各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能随叫随到;
(四)协助海区中心做好故障排查工作。
(五)负责辖区AIS数据的备份工作;
(六)协助本辖区的海上搜救、海事调查等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数据检索服务;
(七)协助进行辖区航标效能评估及通航环境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八)按相关规定及时播发航行警(通)告、航标动态等助航安全信息;
(九)负责填写《AIS岸台技术档案簿》(附件3),并报海区中心审核、存档。
第三章AIS维护
第十四条局航标导航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北方海区AIS年度保养和巡检工作。
包括:
(一)审定AIS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二)每年组织两次AIS巡检工作;
(三)台风、冰雹、雷击、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后组织实施巡检及受损设备恢复工作;
(四)AIS年度工作总结的审定及上报工作;
(五)组织实施AIS应急反应工作;
(六)配合部局做好AIS的升级工作。
第十五条海区中心维护工作包括:
(一)编制AIS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二)对海区中心AIS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三)AIS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四)海区AIS运行情况年度汇总
(五)配合局实施AIS年度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附件4);
(六)配合局实施AIS应急反应工作;
(七)配合局实施AIS的升级工作;
(八)做好海区中心AIS台帐记录。
第十六条各辖区中心维护工作。
(一)对辖区AIS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二)每月对辖区内基站进行一次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附件4);
(三)配合完成海区中心AIS年度保养、巡检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AIS台帐记录。
第四章AIS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本细则所指AIS的技术资料和档案应包括:
AIS管理维护中心值班日志(附件1)、AIS管理维护技术中心档案簿(附件2)、AIS岸台技术档案簿(附件3)、AIS巡检维修记录簿(附件4)、AIS故障记录表(附件5)、AIS用户档案表(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AIS岸基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7)、AIS数据查询、调用申请表(附件8)、北方海区AIS(虚拟)航标设置参数表(附件9)、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说明书、软件光盘、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文档、相关影像资料及图纸、文字材料和AIS数据档案等。
第十八条AIS基站的技术资料和档案必须完整,并立卷归档。
海区中心负责保存全部岸基系统的技术档案,各辖区中心对辖区内设备档案要有备份。
第十九条AIS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AIS数据档案采用存档并备份的储存方式。
应在避光、避高温、避消磁的环境下保管;其文字资料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霉、防虫、防尘等保护工作,做到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对于新建基站设备验收时,应由海区中心将基站验收的相关设备技术资料收集、校对并加以整理归档保存。
第五章AIS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AIS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及保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安全管理应做到:
(一)防火、防盗、防尘,保证设备在适宜的环境下运行;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参数;
(三)AIS电子海图终端应专机专用,必须统一安装由中国海事局电子海图数据中心统一提供的电子海图数据,严禁安装非必要软件;
(四)值班时禁止看报、打牌、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活动等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入,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或机房需要填写《AIS中心来人来访登记表》
(五)值班室和机房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微波炉等易造成火灾或改变电磁环境的电器。
第二十四条 网络安全管理应做到专网专用,AIS网络与其他网络间应有防护措施,设备应有杀毒软件并按时升级。
第二十五条 保密安全管理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应加强AIS网络、数据、文件的管理,做到内网资料和AIS数据不外传;残、次、废文件及时销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部门提供AIS数据及档案等资料。
(二)各类归档的材料,不得分散自行保管、擅自销毁或因工作调动而私自带走,以保证各类存档资料完整、准确,确保系统安全。
(三)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章应急反应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所称AIS应急反应活动是指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抢修失常AIS岸基系统的活动,遵照《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局航标导航处负责海区AIS应急反应的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应急反应活动的顺畅运行;
第二十八条海区中心负责北方海区AIS应急反应值班,接到AIS应急反应信息后应:
(一)及时制定具体的应急反应方案并报局。
(二)按照局的指示协助辖区中心完成排障工作。
(三)故障排除后及时报局,并详细填写AIS故障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九条各辖区中心负责本辖区内AIS应急反应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十条各辖区中心应配备处于良好状态的便携发电机、网络备件、强弱电工具、计算机操作系统、相关软件等AIS应急设备、物资;
第三十一条各辖区中心收到AIS故障信息后应:
(一)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
故障位置和故障时间、网络情况及其他有助于AIS应急反应活动的信息,分析故障原因并报海区中心。
(二)在海区中心的协助下完成排障工作。
(三)拍摄、记录应急反应任务的执行情况。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AIS管理维护中心值班日志
中心名称:
_____________
启用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第______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值班日志填写说明
1.填写时间采用本地时间24小时制。
海区中心0800、1600、2200分别记录,辖区中心0830、1200、1630记录。
一旦有故障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
2.工作情况记录内容:
1)、故障情况及处理,包括:
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持续时间、基本现象、应急预案启动时间、应急措施内容和实施时间、故障消除时间等等。
同时应填写AIS故障记录表。
2)、信息处理和船舶协查。
3)、软件升级,数据备份。
AIS值班记录表
日期:
年月日星期天气:
记录时间
时分
时分
时分
AIS中心设备
电源
交流电源
□市电□应急发电
□市电□应急发电
□市电□应急发电
UPS
□正常□逆变供电
□正常□逆变供电
□正常□逆变供电
服务器
NMR1000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NMR800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NMR500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Datalog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网络设备
光端机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调制解调器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路由器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交换机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安全网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系统运行及软件
系统内部整体运行情况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故障□故障
网管软件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
岸台工作情况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系统链路状态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正常□保留
故障□故障
用户数目
工作情况记录
值班员:
交接班时间:
年月日时分值班员:
附件2
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
(第册)
管理单位:
中心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填写说明
1.《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由AIS管理维护中心指定人员填写,中心负责人负责审核。
2.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填写变动记录。
3.《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有意涂改,力求清晰整洁。
4.《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簿》一式二份,由AIS管理维护中心和海区海区航标业务主管部门分别保管并归档管理,顺序编号,长期保存。
AIS管理维护中心技术档案
AIS管理维护中心名称
主管单位
建设情况
(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设备配置
AIS网络设备
管理编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序列号(S/N)
备注
网络/安全设备
供电设备
其他设备
其它
设备连接示意图
变动记录
日期
变动内容
填写人
填写日期:
年月日填写人:
负责人:
附件:
1.AIS软件清单(应用和操作软件)
2.AIS软件配置表
3.AIS网络设备配置表
4.网络安全设备配置表
5.路由器配置表
6.交换机配置表
7.相关影音资料
8.其他资料
附件3
AIS岸台技术档案簿
(第册)
管理单位:
岸台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AIS岸台技术档案簿》填写说明
1.AIS岸台技术档案簿》由辖区AIS管理维护中心指定人员填写,中心负责人负责审核。
2.AIS中继台应参照填写。
3.AIS岸台技术档案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填写变动记录。
4.《AIS岸台技术档案簿》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有意涂改,力求清晰整洁。
5.《AIS岸台技术档案簿》一式三份,由海区和辖区AIS管理维护中心分别保管并归档管理,顺序编号,长期保存。
AIS岸台技术档案
台站名称
MMSI
台站位置(WGS84)
标称发射机功率(瓦)
E°′″
N°′″
建设情况
(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设备配置
AIS设备
管理编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序列号(S/N)
备注
网络设备
供电设备
其他设备
其它
设备连接示意图
变动记录
日期
变动内容
填写人
填写日期:
年月日填写人:
负责人:
附件:
1.AIS岸台设备配置表
2.路由器配置表
3.交换机配置表
4.微波通信机配置表
5.电台执照复印件
6.相关影音资料
7.其他资料
附件4
AIS巡检维修记录簿
(第册)
管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AIS巡检维修记录簿》填写说明
1.AIS巡检维修记录簿》由海区、辖区AIS管理维护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2.AIS系统设备巡检维修后,应及时填写记录。
3.《AIS巡检维修记录簿》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有意涂改,力求清晰整洁。
4.《AIS巡检维修记录簿》由所在AIS管理维护中心保管,顺序编号,长期保存。
5.AIS岸台的日常维护内容有:
1)、检查室外天馈系统固定的是否牢固,接头的连接和防水是否完好,有无锈蚀和损伤;
2)、检查室内设备的供电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VHF收发机、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备指示灯是否指示正常;
5)、对UPS电池进行放电一次。
6.AIS岸台年度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清除室内和机器表面的灰尘;
2)、检查VHF收发机、交换机、协议转换器等设备及指示灯状态的工作是否正常,接口的连接是否牢固,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3)、检查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空调设备是否能满足设备正常工作环境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室外天馈系统固定的是否牢固,接头的连接和防水是否完好,有无锈蚀和损伤,如有问题,应进行处理,并对VHF和GPS天线进行保养;
5)、检查设备的避雷接地系统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AIS巡检维修计划
计划巡检日期
计划巡检地点
实际巡检日期
实际巡检地点
巡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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