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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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新会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新会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目录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2组织机构与职责.......................................42.1区三防指挥部....................................52.2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52.3区三防指挥部工作小组............................62.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73预防预警机制........................................113.1预防预警信息...................................113.2预防预警行动...................................143.3预警支持系统...................................173.4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及发布.............184应急响应............................................254.1总体要求和先期响应.............................254.2应急响应权限...................................264.3防汛应急响应...................................274.4防旱应急响应...................................304.5防风应急响应...................................344.6防冻应急响应...................................36
4.7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响应措施.......................384.8安全防护.......................................38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394.10信息报送和处理.................................394.11新闻报道.......................................404.12应急响应的级别改变和结束.......................405后期处置............................................405.1救灾救济.......................................415.2基础设施应急修复...............................415.3防汛抢险物料补充和征用补偿.....................425.4恢复重建.......................................425.5调查分析、后果评估和总结.......................426应急保障............................................426.1通信与联络保障.................................43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436.3技术保障.......................................466.4宣传、培训和演习...............................477附则................................................487.1名词术语定义...................................487.2预案管理.......................................507.3预案的解释权...................................517.4预案的实施时间.................................51
1总则1.1编制目的完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减灾体系,提高抢险救灾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冻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江门市区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和市区学校停课信息发布方案》、《新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水旱风冻灾害是指河库洪水、内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热带气旋、风暴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利工程出险等灾害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把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主要目标,预防与处理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制。
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冻灾害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相关工作负总责。
(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
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5)科学统筹,合理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依靠科学,有效应对。
坚持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组织机构与职责区政府设立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区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
置工作(以下称三防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也要设立三防指挥机构,在区三防指挥部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当地的三防工作。
镇(街、区)三防指挥机构由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办公室一般设在当地水利部门。
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2.1区三防指挥部2.1.1人员组成指挥长:
区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
副指挥长:
区武装部主要领导、区委区府办公室联系三防工作的领导、区水务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新会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环保局、区海洋渔业局、区城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新会供电局、区气象局、区供销社、区基业资产经营公司、新会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2.1.2工作职责区三防指挥部在上级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全区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三防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水旱风冻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三防抢险救灾应急工作;负责三防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抗旱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2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区三防指挥部下设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防办,挂靠区水务局)。
区三防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区三防指挥部的
日常工作;在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负责起草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掌握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单位会商,为三防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区三防信息发布和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汇总;负责发布区三防指挥部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经费的安排和物资的储备、调拨。
2.3区三防指挥部工作小组区三防指挥部设置综合协调组等9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若干工作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设定)。
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区三防指挥部可视情况启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开展工作。
(1:
)综合协调组:
区委区府办为牵头单位,区三防办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传达和报告;制订处置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抢险救灾相关事宜;协调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济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协助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预警预报组:
区气象局为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三防办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工作提供预警信息和技术支持。
(3)抢险救灾组:
区武装部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海洋渔业局、区城管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及时转移防汛防风重点区域以及危险地区人员,指导、组织与协调有关单位和地区开展水旱风冻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4)资金和物资组:
区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救灾资金,保障抢险救灾物资。
(5:
)安全保卫组:
新会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新会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
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6)医疗救护组:
区卫生计生局为牵头单位,区疾控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病员实施救治,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
(7:
)电力通信保障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牵头单位,新会供电局、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保障供电设施安全、用电需要以及公用网通信畅通。
(8)灾情统计组:
区三防办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对灾情进行汇总、传达和报告。
(9)宣传报道组:
区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三防办、新会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区府办公室:
负责全区三防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
负责全区三防区外信息发布及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新会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积极参与防汛防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
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协调全区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审批三防建设工程项目,协调做好灾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协调电力部门的三防和有关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商业企业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负责协助统筹规划和协调有关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三防信息安全。
保障重要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紧急情况下调用应对突发事件无线电业务使用的频率,保障应急通信工作。
区教育局:
负责发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因台风、暴雨影响的停课(或复课)通知;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师生防汛、防风避险和安全转移;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防汛防风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区校舍防汛防风安全检查及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新会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三防物资以及破坏三防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三防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核查、发布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三防抢险救灾资金,会同区有关部门分配三防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新会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因雨洪或干旱过度抽取地下水引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及抢险救灾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人员避险措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协助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加固督促工作,收集受灾信息,在发生险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负责协助城区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汛、防风、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协调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
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冻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配合水务(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组织协调地方交通部门组织运输,做好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工作。
组织抢修水毁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协调航道、海事等部门对损坏的航道设施进行抢修,保障航道安全畅通;指导、督促船舶落实防台风措施;紧急时期根据区三防指挥部要求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清理大桥上下游、水闸附近等重点水域停泊船只,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
区水务局:
负责归口管理全区防汛防旱防风的水利工程,为全区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全区各级水务(水利)部门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区农业局:
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
指导农业减灾、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
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区卫生计生局: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区环保局:
负责环保监管、环境应急防范和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处置工作,牵头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维护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区海洋渔业局:
协调、指导、督促出海渔船及时就近回港避风、沿海渔业养殖人员上岸避风以及渔港内的防风工作;协助组织海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收集、整理和反映海洋与渔业受灾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冻安全及灾后复产工作。
区城管局:
负责监督、检查分管的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组织分管的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排涝设施的抢修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冻安全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
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林业局:
负责林业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区级抗灾林木、木本种子的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
区旅游局:
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新会供电局: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及电排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冻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区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
对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
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积极参与三防会商,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区供销社:
负责有关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
区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负责指导属下各企业,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协助区三防指挥部做好城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
新会广播电视台:
负责开展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及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播放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区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启动防汛或防风应急响应、区教育局发布的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停课(或复课)通知等信息,并及时准确报道经区三防指挥部审定的汛情和各地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动态。
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
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尤其是发生台风、洪涝灾情时的通信保障工作,优先传递三防通信信息,并根据汛情和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在区三防指挥部或其有关成员单位的指导下,负责(或沟通协调其上级通信公司)通过本系统公用通信网络向新会区用户发送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台风暴雨消息、扼要的防御指引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或复课)通知等应急信息。
会城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
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区三防指挥部做好城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1.1气象水文信息
(1)区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监测和报告。
a、区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预警,当发生热带气旋、暴雨、气象干旱、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12小时超过100毫米时,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和相关单位。
b、实测24小时内任一观测站点降雨达到200毫米或辖区内1/2的观测站点雨量达到150毫米时,1小时内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24小时降雨预报,以后每隔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12小时降雨预报;实测24小时内任一观测站点降雨达到250毫米或辖区内1/3的观测站点雨量达到200毫米时,1小时内需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或6小时降雨预报,以后每6小时或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降雨预报。
预测结果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报告。
c、实测24小时内全区有1/2观测站点降雨量达到50毫米(暴雨标准)时,及时向区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等有关部门、领导通报降雨实况。
(2)区内各水利工程水文观测站点,负责所管理水利工程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a、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24小时超过100毫米时,须立即将资料报送同级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
b、西江、潭江(新会境内)干流汛情报送要求:
预测的洪水标准水情的报告和时限小于5年一遇每2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天8时水情、雨情)5~10年一遇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天8、20时水情、雨情)10~20年一遇每8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天8、16、24时水情、雨情)20~50年一遇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天2、5、8、11、14、17、20、23时水情、雨情)50年一遇以上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雨情3.1.2工程信息
(1)堤防信息a、主要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监测,并将万亩以上堤防及其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发生洪水地区的镇级三防指挥部门应在每天17时前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防守或出险情况,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b、万亩以上堤防或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2)水库信息
a、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立即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汛情和工程运行状况,同时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和视频监视,服从三防指令,按照批准的水库洪水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调度。
。
b、水库出险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按既定的水库防洪抢险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险情情况、工程失事可能造成的影响、抢护方案、除险情况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系方式等。
其中,中型水库、小㈠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要1小时内报告区三防指挥部,然后由区三防指挥部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1.3灾情信息灾害发生后,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镇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于重大灾情,镇级三防指挥部门、有关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三防指挥部,再由区三防指挥部将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和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1)台风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淹没水深(水位)、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城市受淹情况,以及抗洪抢险等综合情况。
(2)干旱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的时间、地点、受旱面积、受旱程度、对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以及抗旱等基本情况。
(3)低温冰冻信息主要包括低温冰冻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范围、视频、
受灾人口,以及对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等方面受损情况。
因低温冰冻造成道路交通中断或受阻,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单位要于事发2小时内报告同级政府和三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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