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酒店客房卫生间的卫生清洁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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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客房卫生间的卫生清洁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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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客房卫生间的卫生清洁操作规程
宾馆酒店客房卫生间的卫生清洁操作规程
工具准备:
清洁桶(分成三格,或用三个小桶代替)清洁液消毒药洗刷用具三套橡胶手套三副(不同颜色)干净抹布。
卫生间清洗消毒程序:
1、戴上手套,将卫生间内所有客房用消耗品及毛巾等清理出卫生间。
2、清洗洗漱池: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镜面、墙壁、洗漱台、洗漱池,用清水依次冲洗干净。
清洗浴缸(换戴清洁浴缸用手套):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滑洗墙壁、浴帘、水龙头、浴缸内壁、浴缸外壁,用清水洗干净。
清洗坐便器(换另一双手套):
用清洁液刷洗水箱、坐便器面盖、坐板、坐便器外壁、地板,用清水冲洗干净;用专用毛球刷洗坐便器内壁,冲洗干净,脱下手套。
3、用有效的消毒水依次对洗漱池、浴缸、坐便器进行消毒,一定时间后清水冲洗干净。
(消毒药的浓度和消毒时间,按消毒药的说明要求使用)
4、用干净抹布按下列顺序抹干用具:
洗漱池(用一条抹布)、浴缸(用一条抹布)、坐便器、地板(共用一条抹布)。
5、检查排气扇是否运转良好。
注意事项:
1、使用的消毒药物必须是已取得卫生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清洗洗漱池浴缸、坐便器的三套工具必须严格分开,并分别存放,不得混放。
不旅馆(招待所)创卫工作标准
一、公共场所管理
1.有许可证、卫生管理等制度,并挂在醒目处。
2.小旅馆(招待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3.客房内有卫生间的应设有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有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二、从业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五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没,佩戴饰物。
三、环境卫生
1.垃圾容器密闭完好,内外整洁干净,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垃圾日产日清。
地面平整、硬化、干净。
无坑洼、积水及泥土及泥土裸露。
2.门窗、墙壁、楼梯、走廊无积尘、蛛网、痰迹、脏物。
桌、椅、柜、用具、无灰尘、污垢,摆放或悬挂整齐。
3.门前“四包两禁止”制度落实。
门头牌匾规范设置,干净整洁。
4.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内禁止吸烟。
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有控烟劝阻员。
住宿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业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HIV检测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或置于明显处。
二、业主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组织(经营人员少于10人者可设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共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并负责落实,从业人员个人要掌握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做好空气、公共用吕用具消毒记录。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HIV检测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公共区域、客房等地面、墙面无烟蒂、污迹,无卫生死角;使用的设施、设备、空调滤网、电扇叶片等定期清洗,表面清洁无积尘;大厅、走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禁止吸烟标识。
五.按照《住宿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必须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消毒间、布草间,配备相关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桶、盆)和保洁设施(布草柜、保洁柜),并有明显标识。
六、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七、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八、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九、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十、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措施有效,四害密度低。
十一、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十二、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每年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清洗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的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单位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在岗工作期间,任何员工发现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值班负责人报告,领导或负责人核实后,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电话:
09。
二、报告主要内容为:
发现时间、地点、人数,主要临床症状,波及人群,事态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报告单位、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若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卫生行政部门到本单位调查处理前,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应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如戴口罩、手套等),尽可能稳定病人情绪,并建议病人原地休息,尽量限制其活动范围,避免波及更多人群。
若出现其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尽快抢救病人,并保好现场以便调查。
四、卫生行政部门到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时,在岗人员和领导必须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门向本单位提出的各项要求。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或健康危害事故时都应该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意外事故所致的:
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超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
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应当每半年进行艾滋病检测,取得HIV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并通过考核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六、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按卫生规范要求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间,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并保证能正常运转。
二、指定专人按操作规范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
三、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四、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拖鞋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六、清洗消毒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及公共用品,应当完好无损,必须做好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八、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
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九、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
十、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
十一、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十二、保洁时间较长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十三、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做到分类归档保存,每件档案应有编号、目录以便于查找。
三、卫生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
档案1:
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提交的各种表格资料复印件;
档案2: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操作规程及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HIV检测合格证复印件;
档案3:
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卫生标准、卫生操作指引手册;
档案4:
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岗位职责、奖惩制度、日常检查记录、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及单位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洗涤产品、化妆品、一次性消毒用品等卫生许可证件(批件)、检验报告复印件。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
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四、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五、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灯吸入新风。
六、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七、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八、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证照管理制度
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齐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HIV检测合格证等证照方可营业;各种证照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卫生许可证县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
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按规定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证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
四、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HIV检测合格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禁止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六、住宿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毒产品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二、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
检查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商州区皇家宾馆平面图
布草间
消
毒
间
公用洗手间
三楼通道
楼梯
楼梯
楼梯
吧台
一楼接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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