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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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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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创建青岛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概况
表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高新区同顺路以北,规划中11号线以南、合心路以西、规划中48号线以东地块内
建设单位
青岛招商海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设计单位
青岛沿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督部门
高新区质安监站
安全目标
确保山东省文明工地
主要功能
居住小区
1.1.1工程设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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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特点
我项目部在“创标”过程中,要紧紧抓住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这条工作主线,对工程从基础、结构、装饰等不同阶段上动态地管理标准化。
从场容场貌做起,带动各项基础管理标准、做到处处有标准、人人讲标准,实施项目场内场外和软硬管理。
1、围墙大门规范化:
做到整齐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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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料堆放定量化:
定量、定点堆放材料,即利于现场文明管理,又不至于材料积压过多,工地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砂浆等在生产中造成扬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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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资料档案化:
做到各类管理资料分门别类编号装订成册,便于查找及存放,便于执行合同,为创效益提供可靠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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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做到工程安全生产坚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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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组“落手清”制度化:
从检查内容、每天报表等串起来实施,形成专人专责制度管理,促使班组“天天做,工完料尽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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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序衔接定时化:
坚持在总进度网络计划约束下,按月、周、日工地编制网络作业计划,根据实施情况保护资源平衡,工序搭接,并进行动态补网,各工序人员相对固定,提高熟练程度,确保计划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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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管理程序化:
加强对合同的学习、理解和管理,树立恪守合同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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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本核算动态化:
建立一套“先算后做、边算边做、做后再算”的标准,将成本控制落实到每层结构施工中。
工程特点分析
1)工程规模大
总建筑面积177593m2。
2)系统众多,功能齐全
本工程系统众多,功能齐全,具有动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电气系统、综合布线、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空调水管系统。
3)材料用量大、批次多
由于该工程体量大,设备材料种类多,因此关于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既要注意仓储量并妥善保管,保证经济效益,又要有效衔接施工节点,有利于施工,对施工管理提出很高要求。
二、创建标准化实施方案及目标
依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保准》编制本工程标准化实施方案,确保青岛市标准清单式样板工程,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杜绝责任死亡、火灾事故;
市场主体考核无扣分;
确保股份公司节能减排示范工地;
确保青岛市标准清单式样板工程,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
争创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四、指导思想
本工程为争创青岛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部召开了多次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专项会议,确定了创建要求。
为使创建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细则,创建领导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责任制度,研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质量性检查标准,按以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
在施工中以标准化规范为依据,细化技术、安全交底,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通过加强事前预防、过程控制,最大限度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做文明建筑工人,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创建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示范工地。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般规定:
5.1.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网络图(见附图)
5.1.2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并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5.1.3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到工人,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做到每天布置、检查、总结、整改。
5.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纳入项目部经理承包合同,并制定明确的奖罚措施。
5.1.5施工现场悬挂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把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做为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到工人操作岗位前。
5.1.6现场配备7名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浏览建管局信息网,及时将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现场的安全动态布置传达到工人中,并做到安全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5.1.7做到对生产班组日常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教育,使教育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别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工艺、持证上岗进行专项管理。
5.1.8在施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指导,并经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批后,由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
5.1.9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因何人、因何作业过程中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一旦出现必须立即制止,并按“三定”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5.1.10施工现场必须编制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在紧急情况下按方案进行的排险救援,对现场应急救援物品由专人负责。
5.1.11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5.1.12建立安全定期的日常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员及主要工种班组长组成的工地调查小组,定期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自日常中有项目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进行巡检,并将检查结果,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安全生产进行通报总结。
5.1.13工程开工前,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到公司安全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5.1.14工程开工前,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
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5.1.15施工期间,项目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目标责任
5.2.1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在安全资料中应存档以各公司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安全目标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
5.2.2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5.2.3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2.4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七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5.2.5项目部应了解建筑周边环境、地下管线(网)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由于建设单位分包项目较多,项目部要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不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5.2.6项目部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批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经各方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有较大调整时要再次报批。
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暂时停止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
5.3.1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5.3.2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项目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5.3.3项目部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4.1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4.2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方案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5.4.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安全检查
5.5.1项目部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5.5.2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
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5.5.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安全教育培训
5.6.1项目部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6.2项目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6.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6.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
严禁代签字。
班前安全活动
5.7.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5.7.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5.7.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
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
5.8.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5.8.2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
安全事故处理
5.9.1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5.9.2项目部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各公司汇总后每月向集团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9.3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5.9.4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安全管理资料
5.10.1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5.10.2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
5.10.3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
5.11.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
5.11.2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架体高度超过10m的,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5.11.3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项目部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
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
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
5.11.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搭设人员及项目总监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5.11.4.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5.11.4.2每搭设完3m高度后;
5.11.4.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5.11.4.4达到设计高度后;
5.11.4.5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
5.11.4.6停用超过28天。
5.11.5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
5.11.6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5.11.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脚手架高度在25m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
5.11.8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
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5.11.9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
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
5.11.10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11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层间安全平网,3.2m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5.11.12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必须进行封闭。
基坑支护
5.12.1开挖前项目部必须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5.12.2基坑开挖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5.12.3对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5.12.4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5.12.5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模板工程
5.13.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按要求执行,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13.2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5.13.3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均匀。
5.13.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m,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
5.13.5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
“三宝”、“四口”与“五临边”防护
5.14.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14.2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
5.14.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5.14.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5.14.5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5.14.6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
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
5.14.7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5.14.8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并设置警示牌。
5.14.9临边防护栏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
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施工用电
5.15.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已开工建设的现场南区北区各设置一个总配电箱;7台塔吊分别设置专用电源。
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
5.15.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5.15.3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5.15.4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
5.15.5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检测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必须每天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
起重机械设备
5.16.1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项目部要检查设备产权单位取得的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
安装完验收后,使用单位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拆装、使用单位按规定时限,通过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5.16.2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
5.16.3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拆装过程中,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5.16.4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每天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5.16.5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机具
5.17.1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机具使用前经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防尘棚。
5.17.2平刨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踞设分料器、防护挡板。
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5.17.3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5.17.4钢筋冷拉作业区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钢筋对焊作业区有防止火化烫伤的措施。
5.17.5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设防护罩。
5.17.6搅拌机选址合理,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
钢丝绳和保险挂钩符合要求,操作手柄设保险装置。
5.17.7设置危险品仓库。
气瓶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存放和使用时应距离明火10m以上,不同种类气瓶间距大于5m且乙炔瓶不得平放。
5.17.8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5.17.9水磨机具和打夯机手柄要绝缘,用电线路不得拖地。
操作人员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
5.17.10振捣器具使用移动式配电箱,电缆长度不超过30m,操作人员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加工棚、操作间、料库
5.18.1现场加工棚、设备防护棚按照青岛市建管局要求的工具化、定型化进行搭设。
加工棚、操作棚、料库采用封闭围挡,满足承重、防雨、消防要求。
六、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网络图(见附图)
一般规定:
6.2.1方案编制文明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建设单位三方共同审批后实施。
6.2.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措施纳入项目部经济承包合同内,并制定明确的奖罚措施。
6.2.3施工现场安装与建管局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全方位监控,实施信息化管理。
6.2.4按照标准化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进行全围挡封闭管理,现场临建设施、场容、场貌按照标准实施管理。
6.2.5生活区设置规范化的职工宿舍、食堂、淋浴室、厕所,淋浴室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娱乐室设有电视机、书刊及娱乐设施,卫生室配有担架、药箱一般药品。
生活区设有晒衣架,职工统一配备工人信息卡。
饮水间和吸烟室设有桌子、凳子。
生活区内各室悬挂各种制度、负责人,设安全警示语等标牌,生活区进行了花草绿化,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6.2.6施工现场全部悬挂人性化的警示语牌,分别悬挂在各加工区建筑物上。
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规范化的安全警示标志,脚手架悬挂标准的垃圾点标识牌,对砼养护,在同条件试块笼实行定型化进行养护。
制定施工现场“四节一环保”实施管理,现场的各种垃圾设垃圾池,做到防尘污染。
6.2.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服装,佩戴胸卡,安全员穿戴橘黄色衣服,佩戴安全员袖章,使现场管理人员服装统一化。
6.2.8施工现场建立有效的消防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编制防疫应急预案,由安全主管负责定期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6.2.9现场在生活区设置职工夜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法律法规、治安保卫等学习教育,把安全文明纳入日常系统化,切实通过夜校教育提高安全文明,遵纪守法的自责性。
6.2.10临时设施规划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等主要内容。
根据现场现有场地及满足现场的施工生产需求,现场共设置11个料场,分别是:
在1#~3#楼与4#~6#楼之间设置三个料场;在7#~9#楼与10#~12#楼之间设置两个料场;13#、14#楼与15#~17#楼之间设置两个;在18#~20#楼与21#~23#楼之间设置两个料场;24#、25#楼与26#~28#楼之间设置两个。
现场大门
现场在靠11号线、同顺路、合心路各设置施工大门一处,靠合心路设置大门两处方便人员、材料进出场,11号线施工大门处设有洗车机、门卫室、门禁系统。
“十三牌两图”均设置在大门口外道路两侧,牌图基础均采用标准蒸压粉煤灰砖砌筑,牌图立柱处砌筑240mm×240mm墩台,墩台之间砌筑120mm砖墙,中间采用黄沙灌填。
现场围挡
采用青岛市规定使用的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高度2m,宽度
6.4.2项目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建筑物围挡
6.5.1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6.5.2密目安全网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保持高出操作层1.5m以上;使用前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5.3密目安全网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6.5.4脚手架杆件必须全部涂刷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油漆。
6.5.5脚手架剪刀撑必须严密,使用红白相间油漆;拉结点标识明显,采用建管局规定的成品标识牌。
6.5.6建筑物围挡的高处悬挂“中国中铁”“中铁建工”和公司标志的大型宣传牌。
信息管理
6.6.1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每天浏览“青岛建管信息网”,并使用《青岛市施工现场信息管理系统》,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信息。
安全警示
6.7.1施工现场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6.7.2警示用语牌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6.7.3警示用语牌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
6.7.4安全标志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
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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