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房地产和其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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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房地产和其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实施办法
审批事项、
单位及时限
所需申报材料
1、审批事项:
《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乡
规划局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一、一般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表;
⑶建设用地选址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
拟选地
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主要用途、计划工期、投资
金额以及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要求等;
⑷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或企业主管部门规定批
准的技改项目文件;
⑸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制并已经修测的 1∶500 地
形蓝图一式一份;
⑹重大项目、工业项目须提交已批准的“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项目需提供建设方案初步构想
说明书;
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复
印件;
⑻原用地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
权证》的复印件(申报时查验原件);
⑼申报单位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协议;原用地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武夷山市房地产和其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实施办法
为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市本级房地
产和其它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制,由市投资服务中心无偿
代办从企业设立到开工建设的各项手续。
具体服务审批事项、单位、
时限、所需申报材料见下表:
⑽环保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二、政府拍卖(挂牌)地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申请《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
请表;
⑶《武夷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市国土
资源局出具的拍卖地块确认书;标有拍卖地块范围界线
和坐标的 1∶500 地形图一份;
⑷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制并已经修测的 1∶500 地
形蓝图一式一份;
2、审批事项:
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
表)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环保
局
承诺时限:
环境影响报
告书 3 个工作日、报告
表 2 个工作日、登记表
审批 1 个工作日(不含
专家评审时间)。
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报告内
容:
拟选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主要用途、计划
工期、投资金额以及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要求等;
⑵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⑶符合城市规划统一管理要求的 1∶500 或 1∶1000
地形蓝图一式三份;
⑷初步总平规划设计图;
⑸扩建项目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复
印件);
3、审批事项:
基建项目
立项审批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发
展计划局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2 个工作日办结。
一、内资项目:
⑴办理立项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
建设理由、地点、
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总投资、资金来源;
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⑶重大项目须提供有资质等级单位编写的项目建议
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建议书暨可
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文
件;
⑸工程招投标方案(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
⑹按省上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二、外资项目(除提供内资项目资料外,还须提供):
⑴中方、外方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
资金证明);
⑵中外双方协议(中外合资项目);
4、审批事项:
技改项目
立项审批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经
贸局
承诺时限:
一般性工业
项目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文
件;
⑶一般性工业项目须提供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
(一式三份);
⑶重大项目须提供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式三份);
⑸按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5、审批事项:
(1)、申
请总平面规划方案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3 个工作日;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2 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
乡规划局
一、一般性建设项目:
1、申请总平面规划方案: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本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和选
址红线图的复印件;
⑶申报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件和《房
屋所有权证》及附件的复印件(申报时查验原件);
⑷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纸一式三份;
⑸经本局确认规划道路红线的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
制的 1∶500 地形蓝图一式一份;
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⑺《规划方案招标评审专家意见书》;
⑻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
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⑷武夷山市勘测单位校核的“选址地界坐标核样单”
回单;
⑸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制的 1:
500 地形蓝图一式
一份;
⑹本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的复印件;
⑺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⑻计委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二、政府拍卖(挂牌)地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申请总平
面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招标拍卖用地的土地合同;
⑶本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和选
址红线图(含规划道路红线)的复印件;
⑷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纸一式三份;
⑸经本局确认规划道路红线的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
制的 1∶500 地形蓝图一式一份;
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⑺《规划方案招投标评审专家意见书》;
⑻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⑼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⑽武夷山市勘测单位校核的“选址地界坐标核样单”
回单;
⑾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6、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
使用已批准征、转用或
未利用地的土地《建设
用地批准书》、《建设用
地申请表》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国
土资源局
承诺时限:
受理用地审
请后,在受理之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
作,符合用地条件的,
按《福建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
上报有权机关批准。
⑴申请报告;
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⑶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⑷勘测定界图(用地红线图);
⑸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
使用合同;
⑹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区外的土地,应当提供《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
⑺建设项目用地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⑻环保和林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⑼拆迁补偿协议书;
⑽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⑾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⑿按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7、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
使用需上报农用地征、
转用的土地
审批单位:
市国土资源
局转报
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
需上报农用地征、转用
⑴申请报告;
⑵建设用地勘测质量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用
地红线图)5 份;
⑶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有关该村或集
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农业人口、农作物产量等的证明;
⑷属应申报《补充耕地方案》的,需附补充耕地协
的地块集中统筹安排,
按批次形式单独选址形
式逐级上报上级审批机
关批准,并在各级审批
机关审批过程中,做好
部门间的催办工作。
议或补充耕地的验收证明;
⑸城市规划区内,必须提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批
次用地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村庄、集镇规划
区内的,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⑹占用林地的,必须出具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⑺拟占用土地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5 份);
⑻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
8、审批事项:
属单独选
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
审批单位:
市国土资源
局转报
由市国土资源局根
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将需上报农用地征、转
用的地块集中统筹安排,
按批次形式单独选址形
式逐级上报上级审批机
关批准,并在各级审批
机关审批过程中,做好
部门间的催办工作。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须提交除“涉及农用地征、转用
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所述 8 项内容外,还须提交的材
料:
⑴建设用地申请表;
⑵立项文件;
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⑷属有偿使用的,还须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地价
评估有关资料;
⑸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⑺城市规划区内,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审批事项:
办理《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审批单位:
市国土资源
局
市国土资源局受理预
审申请后,在受理之日
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
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
见。
特大型建设项目的
预审,预审时间经批准
后可以延长,但最长不
⑴申请预审的正式文件;
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
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
类型;
⑶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
害易发区内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用地的,
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超过 10 个工作日。
10、审批事项:
占用征
用林地的申请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林
业局
承诺时限:
材料送审 5 个
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用
地单位,市林业局 15 个
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或审批,
需报上级审批部门的,也
在 15 个工作日内签署审
查意见后逐级上报,对不
符合用地规定的,在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申请材料。
⑴《使用林地申请表》;
⑵项目批准文件;
⑶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票据复印件;
⑸与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
和安置补助费的协议或付款凭证;
⑹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
告;
⑺用地单位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期满
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合同或缴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
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⑻建设项目工程量大、施工期长须提供分期分段建
设的立项批准文件或项目分期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11、审批事项:
建筑方
案设计报批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
乡规划局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5 个工作日;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⑶本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管线综合总
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的复印件;
⑷本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和用
地红线图的复印件;
⑸《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复印件;或者申报
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证》及附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及
附件的复印件;
⑹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⑺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的“建筑试放样报告”;
⑻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制的 1:
500 地形蓝图一式
三份;
⑼一般建筑提交方案设计图一份;高层建筑提交方
案设计图一式三份;
⑽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和功能分区面积
核算表;
12、审批事项:
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
乡规划局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3 个工作日;工业项目 1
个工作日。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⑶本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管线综合总
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的复印件;
⑷本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和用
地红线图的复印件;
⑸《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复印件;或者申报
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证》及附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及
附件的复印件;
⑹本局发出的建筑红线图一份;
⑺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筑项目计划任务书;
⑻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回单”;
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的“建筑、结构”
施工图,包括:
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
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图各一套;
⑽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和功能分类面积
核算表;
⑾《建筑方案会审纪要》及扩初设计批复(高层建
筑、大型公建提供)
13、审批事项:
管线综
合总平面规划报批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
乡规划局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5 个工作日。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本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的复印件;
⑶本局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⑷给排水、煤气、电力、电信、有线电视、温泉等
工程项目的规划图及说明(施工图会审则报施工图);
⑸工程管线简介;
14、审批事项:
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城
乡规划局
承诺时限:
4 个工作日。
⑴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申请表;
⑶本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的复印件;
⑷管线综合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
⑸专业施工图各一套;
⑹武夷山市勘测单位绘制的 1∶500 地形图一式三
份;
⑺武夷山市相应地段的地下管线图;
⑻有关部门意见或协议;
⑼大、中型建设项目须附咨询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
告;
⑽本局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说明:
以上所列,为各阶段规划审批一般性程序所
需的收件内容。
在具体项目收件时,上述收件内容会有所
差异,建设单位可向本局收件窗口咨询。
15、审批事项:
施工图
审查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建
设局
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不包括技术性审查)
⑴勘察设计单位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和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
⑵勘察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公章);
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⑷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及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用
的凭证;
⑸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书;
⑹工程设计施工图全套(一式三份);
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计算书,计算软件名
称及相应数据。
16、审批事项:
防雷设
⑴建筑设计总说明;
施施工图审批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气
象局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⑵电施设计说明;
⑶总配电干线图
⑷防雷接地平面图(2 份);
⑸屋顶防雷平面图(2 份);
⑹玻璃幕墙防雷设计图(2 份);
⑺施工单位资质证、焊工证(复印件);
⑻其他防雷设施图及资料。
17、审批事项:
申办工
程报建、施工招投标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建
设局
承诺时限:
一事一议
⑴计划发展局立项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文件(银行出
具的资金证明);
⑵招标报名表;
⑶资格预审及报告;
⑷招标文件;
⑸评标报告(含评标结果表,设有标底的应附上标
底)、中标通知书;
⑹中标投标文件;
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应附工程代理委托合同及相关
资料;
⑻合同书。
18、审批事项:
申办施
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
监督)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建
设局
承诺时限:
3 天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加盖单位公章的拆迁许可证复印件(无拆迁的建
设方出具施工现场是具备施工条件);
⑷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⑸已经通过审查的全套施工图纸 2 份、审查批准书
副本、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
⑹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各方技术人员名单及其
资格证书;
⑺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
⑻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19、审批事项:
建筑工
程消防审核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消
防大队
承诺时限:
一般性项目
6 个工作日。
⑴施工图全套(含建施、结施、水、电设计图);
⑵建筑设计防火申核申报表(设计院填写并盖章);
⑶立项批文;
⑷用地红线图(原件);
⑸按照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20、审批事项:
1、人防
易地建设
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办
结
21、防空地下室建设审
核
审批单位:
武夷山市人
防办
承诺时限:
防空地下室
建设 2 个工作日内审核
完成后,由业主报送省
上审查机构审查(不含
上报省、地审批时间,
本市的审批权限为投资
50 万元人民币)。
一、人防易地建设:
⑴办理人防易地建设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
易地建
设理由、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总投
资等;
⑵立项批文;
⑶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一式二份)
;
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及附图(复印件)
;
⑸《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
⑹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复印件);
⑺项目总平面设计图(规划局批准总平面设计图、
设计院设计总平面设计图)、首层平面图、立面图、剖
面图;
⑻设计单位论证易地建设证明;
⑼按照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核:
⑴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
地点、占
地面积、建筑面积、底层建筑面积、层数、基础深度、
总投资;
⑵立项批文;
⑶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表(一式二份);
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及附图(复印件)
;
⑸《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
⑹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复印件);
⑺项目总平面设计图(规划局批准总平面图设计图、
设计院设计总平面设计图、首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
图);
⑻防空地下室建施、结施、风、水、电图及设计说
明书(人防专篇);
⑼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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