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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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
衢州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
衢州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16年1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的委托,现就《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ZZCG2016011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见招标需求)《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
本项目预算为15万元,工作内容具体附后。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同时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六、招标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
2、发售地点: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三衢路505号交通建设大楼三楼)。
3、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复印件(原件);注:
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可汇票、电汇、支票方式,应于2016年11月15日16:
30前交至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
385760770600。
联系人:
伍女士;0570-3850156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6日9:
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6日9:
30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开标,投标人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联系、咨询:
招标人联系人:
吴女士联系电话:
3022085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工地址:
衢州市三衢路505号交通建设大楼三楼联系电话:
0570-*******;传真:
0570-3850156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内容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4成果交付地点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5完成期限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规划征求意见并提交规划论证稿。
6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7投标文件份数技术资信标: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时间:
2016年11月16日上午9:
30时整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11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13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则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
电汇、银行汇票、支票(不计利息)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完成后30日内无违约情形的,全额无息退还。
13重要提醒1、本次公开招标成交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服务总分占90%权值。
采购小组将且唯一根据响应文件(含询标承诺)对各响应方的技术服务进行量化打分。
2、响应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应用情况,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同时需要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带“▲”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内容,技术指标前有“▲”标示的,为不可偏离指标。
未带“▲”标示的技术指标负偏离总计不得超过3项。
注:
下文中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的以本表的为准。
特别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以下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7:
00时前)登录公告发布网站查看是否有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采购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图纸、手册、规范及与本次工作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调查、分析、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加“▲”标记的文字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响应的条款。
▲(三)合格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同时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在2016年11月15日上午11:
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技术资信标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带有经年检合格的标志加盖公章);(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带有经年检合格的标志加盖公章);(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6)投标人一般情况(附表);(7)履约行为表(附表);(8)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及业绩(附表);(9)《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工作计划书(实施方案);(10)投标人的承诺;(11)商务偏离表;(12)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13)根据评分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如曾经参与的类似项目的工作业绩,主要为有关县(市)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14)自评分表。
2.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劳务、服务、保险、税金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万元。
(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可汇票、电汇、支票方式缴入指定帐户。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标书封面右上角处应有“正本”或“副本”的清晰文字;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人名称”。
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应分别单位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
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5.技术资信标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7.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1.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申请。
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确定中标方以前撤回投标文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技术资信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提供虚假资料的(含中标后查实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3)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投标的。
4)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整,封条中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骑缝章的。
6)参投的技术或商务与采购文件偏离的部分,不能使采购人满意,或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
7)技术资信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8)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9)投标人递交二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人案的除外。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1)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2.在商务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5.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6.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保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人员。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了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
2.如有公示期内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3、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八、采购方式改变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组织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第二条之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事项1.解释权1.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技术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活动力度加大,以及由于气候变化带来的农村山区暴雨次数的增多,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有呈逐年增高的趋势。
如何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做好的关系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开展衢州市柯城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危害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前提条件,是区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依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编制项目。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衢州市柯城区县行政区域范围,以2015年为基准期,规划期2016—2020年。
3、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衢州市柯城区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开展重点课题专题研究,提交《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4、规划基本方法:
以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为技术指南,在开展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调研、专项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
5、修编期限要求:
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规划征求意见并提交规划论证稿。
6、成果提交:
中标人必须提交《衢州市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及其配套成果,包括规划综合研究报告、衢州市柯城区环境监测和隐患点管理专题、规划文本、修编说明、规划附表、规划图件,建立规划数据库等,其中《规划文本》(含附表、附件、附图)30份,电子文档(光盘)一式10份。
二、规划成果要求:
1、紧紧围绕“两美”柯城区建设,以最大限度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提升地质环境保障水平为目标,以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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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衢州 城区 地质灾害 防治 地质 环境保护 十三 规划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