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三代宗教.docx
- 文档编号:29639955
- 上传时间:2023-07-25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9.82KB
02 三代宗教.docx
《02 三代宗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2 三代宗教.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2三代宗教
第二章三代宗教
第一节概述
一、原始宗教在中国传统文化历史上的功用。
1、宗教方面
2、文化方面
二、古代宗教的产生
第二节古代国家宗教的形成时期——夏、商
一、夏:
“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
1、民神杂糅
2、绝地天通
3、崇拜对象
二商:
古代国家宗教的成型
一、信仰系统
1、上帝
2天神与地示
3、人鬼
二、宗教活动方式
1祭祀
2占卜
3巫术
第三节西周:
古代宗教的鼎盛
一、商、周的宗教特点
1、先鬼后礼
2、以德配天
二、周公的宗教改革
1、改革的前提
2、周初宗教观念变革的主要内容
3、“以德配天”的宗教伦理
第四节《周易》及其人文意义
一、《周易》的结构与内容
1、周与易
2、《周易》的产生
3、结构
二、哲学意义
1、系统论的思想(宇宙观、世界观)
2、矛盾的思想
3、现代意义
第二章三代宗教
第一节概述
一、原始宗教在中国传统文化历史上的功用。
1、宗教方面:
中国原始宗教不仅是夏、商、周三代宗教的来源,而且对后来的儒家、道家、道教、佛教、宗法性传统宗教和民俗发生很大的影响。
●男性祖先崇拜转化为儒家的人伦学说
●道家对女性生殖崇拜提升为道的哲学
●道教将自然神灵转化为道教神灵,将巫术转化为道术。
●宗法性宗教则将祖先崇拜和农业祭祀形成宗庙等较高层次的宗教仪轨和制度。
2、文化方面:
中国原始宗教是中国原始文化滋生的温床。
●在科学方面,原始的日月星辰崇拜孕育了古老的天文学;
●哲学方面,鬼神崇拜孕育着最早的形神观,创世神话则孕育着最早的宇宙论和历史观。
二、古代宗教的产生
1、时间:
中国古代宗法性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之后,私有制和阶级、国家建立的初期。
2、形式:
在夏、商、周三代是国家宗教,并且是社会唯一的的意识形态。
3、结构:
中国古代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郊社、宗庙及其他祭祀气度,成为维系古代社会秩序和宗法家族体制的根本力量。
4、特点:
中国古代社会与欧洲古代社会相比较,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进入文明社会的同时,仍保留了以男性血统为轴心的氏族组织形式,使它与政治等级制度和经济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宗法等级社会。
与此相适应,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被直接保留了下来,并被赋予了宗法等级性。
由统治者培养的少数职业巫师把持,为巩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
5、标志:
中国古代宗教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原始社会末期发生的“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
第二节古代国家宗教的形成时期——夏、商
一、夏:
“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
中国历史从野蛮跨入文明的标志是夏王朝的“家天下”,从原始宗教向古代国家宗教的过度,大约也是在这一段时间完成的。
1、民神杂糅
《国语·楚语》记载了战国时楚昭王就“绝地天通”而咨询于史官观射父
原始社会,全体氏族成员有与神灵沟通的平等权利。
即:
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
2、绝地天通
以颛顼(chuanXu)为代表的氏族首领要求天上的神灵与地上的统治关系相对应,于是形成了宗教改革。
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
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令一个叫南正重的大臣司天,管理宗教事务;命令一个叫火正黎的大臣司地,管理人间事务。
这项措施剥夺了凡人与神直接交通的权力,由国家任命的专职祭司主持宗教活动,“在男曰,在女曰巫”。
使人神“无相侵渎”,这就叫“绝地天通”。
从此,原始宗教发展为统治集团服务的国家宗教
3、崇拜对象
3.1天,至上神的产生
从文献的角度分析:
孔子说: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禹誓》中,“天”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所以征伐要以他的名字进行鼓动和宣传。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分析:
夏代已经建立了地上统一的王权,在天上塑造一个至上神保护自己的特殊利益是完全有可能的。
因此,夏代大约已经形成了至上神观念
3.2夏朝的宗教从原始宗教中继承了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的观念
《尚书·甘誓》是夏启讨伐扈氏时的战争誓词,他对将士们宣布: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祖先魂灵在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孔子对鬼神的存在持存疑态度,而且坚决反对在祭祀活动中铺张浪费、单纯追求外在形式的华美。
但是他对大禹崇敬自己祖先的灵魂,自己平日恶衣恶食,却华冠美服、隆重丰盈地大搞祭祖活动大加赞赏。
这说明,夏代已存在灵魂崇拜,这个灵魂就是自己的祖灵。
第二节商:
古代国家宗教的成型
一、信仰系统
从殷墟甲骨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殷人卜问的对象主要可以分为天神、地示、人鬼三大类。
天神:
日、月、云、雨、风、雪、雷等等;
地示:
土、四方、山、川等等;
人鬼:
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等等。
而在这诸多神祗的背后,则有潜力无穷,威力无比的至上神——上帝,或称之为帝。
这众多的神灵,便构成了一个与现实人生相对立的彼岸世界,成为殷人的信仰系统。
1、上帝
上帝是宇宙的主宰,万王之王,管理自然及人类一切事务,殷人对他崇拜极虔。
根据卜辞资料,上帝的能力可分以下几类:
1.1支配自然界的能力。
上帝能够“令雨”、“令风”、“令霁”。
例如:
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
商代的中国已经进入农业社会,风调雨顺就意味着丰衣足食,人们在神圣的殿堂中最关心的仍然是最现实的社会生产问题。
1.2主宰人类祸福。
上帝具有“降堇”、“降食”、“降祸”的能力。
例如:
帝其降我堇、帝降食受又
由于当时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水平还很低下,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就更低。
因此他们面对庞大的自然异已力量便产生出一种恐惧、无奈的心理。
把自己的命运全部交给了上帝,只能虔诚地向上帝祈乞。
如果“不雨,帝降堇我”,人亦无可奈何。
1.3决定战争的胜负和政权的兴衰。
商代社会部族繁多,战争频仍,商五每逢战争便令巫师贞问上帝,看看“帝若”(允诺)或者“帝不若”,然后才敢行动。
例如:
我伐马方,帝受我又
“又”即“佑”字,是上帝保佑战争取得胜利的意思。
在对“马方”等部族的战争中,殷王感到对自己的行动没有把握,便通过占卜这种神秘的交感形式测度至上神的意志。
1.4主管兴建土木、出行、作买卖等日常生活事务。
例如:
帝降邑、贞成保我田
在殷人心目中,上帝是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至的大主管,他们事无巨细都要向上帝“请示”、“汇报”,看他是否支持筑城、种田、经商。
这种现象说明:
在文明社会的初期,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自信。
因此需要一个外在的保护者,哪怕他是一个想象中的保护人。
2天神与地示
不仅有至上神“上帝”,而且还有个“帝廷”供其役使。
上帝统帅着日、月、风、雨、雷等天空诸神和土地、山、川四方等地上诸神。
前者属于天神系统,后者属于地示系统
在殷人看来,风神、云神、雷神、雨神都是上帝的使者,虔诚地祭祀他们,或者贞问他们的后台上帝。
关键在于求雨。
中国属于大陆季风气候带,雨水不均是影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久旱不雨或淫雨不止都将对农业造成致命的损害。
为了五谷丰登,人们崇拜气象诸神也在情理之中。
地示虽然也属上帝管辖,但与天神相对峙,构成了地上的群神体系。
在地上诸神祗中,以地神祭祀最为隆重。
对于一个农业民族来说,土地是与气象同行重要的生产条件,因此土地神便成了他们头脑中重要的神灵。
每年多次祭祀,感谢大地母亲的养育之恩。
3、人鬼
后世儒生在归纳商代宗教特点时曾经说: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礼记·表记》)一语道破了殷人实行鬼治的特点。
殷崇拜的鬼神并非一般的山魂野鬼,而是自己祖先及功勋旧臣的亡灵。
由于“绝地天通”的影响,他们相信是不能直接与神交通的,敬祖是取悦于上帝的唯一方法,所以以殷人祭祖虔诚、隆重而又频繁。
二、宗教活动方式
殷人的主要崇拜对象是上帝、天神、地祗和人鬼,而他们宗教活动的主要方式则是祭祀与占卜。
1祭祀
向神奉献礼物、祈祷或致敬,以作为代价换取神灵的庇护和支持。
从本质上说是古人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于人、神之间而产生的一种活动。
祭祀对象:
日月星辰、风云雷雨,土地山川等。
燎祭:
主要适用于天空诸神,即将牺牲投于烈火之中,使之焚化的青烟上达天廷。
瘗(yi)祭:
主要用于祭祀山神和地神。
将牛、马、羊、鸡等牲畜直接埋于地下,表示山神、地神接纳了这份礼物。
沉祭:
把祭品投入水中,便于水神接受。
除了向河中投牺牲外,还有投玉品器的。
更有甚者,以人作牺牲祭河。
2占卜
趋利避害是人的一种本能。
在古人对自己身边自然界运行的因果规律尚不能把握的情况下,他们往往把自然界或社会生活领域中的某些怪异现象当成吉凶的征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
2.1产生
有些现象有恒常性,可以约定俗成地规定为吉兆或凶兆。
如惊雷与暴雨,阴霾与狂风等等,这些兆象的背后经常是与自然灾害相连,不过古人没有从科学的角度解释它,而是从神意的角度解释它了。
但是更多的现象则有较大的偶然性和特殊性,意蕴并不明确,一般人无法从常识判断其吉凶,需要专业巫师来说明,于是占卜术便产生了。
2.2分类
占卜活动可以分成两大类。
一类已出现的,但意义不明的自然、社会或生理现象作出解释,如梦占、星占、气象占皆属此类。
占卜的另一类是在自然界并未出现什么征兆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统治者在进行战争、建筑、祭祀等重大活动以前,对自己的行动又感到缺乏把握,犹豫不决,他们也会命令巫来占卜。
2.3、仪轨
原始人的骨卜是简单的,没有前期准备及复杂的仪式,用后随即丢掉。
但到了商代,由于宗教已经演化成巩固统治的重要工具,职业巫师们便将简单的骨卜发展成一个复杂的过程,关于龟卜的全部仪式:
取龟。
取龟以占吉凶,是由于龟的寿命很长,其阅历很多故知吉凶。
衅龟。
即用牲血灌龟,以增加龟的神性。
攻龟。
即杀龟及其后的龟甲处理。
由于龟在古代被视为神物,因此古人在说明何以杀此神物或不杀龟何以取甲时颇费了一番心思。
钻龟及凿龟。
命龟,即在灼卜前对灵龟祈说贞问之事。
灼龟,即烧灼钻凿过的龟甲。
占龟,即由巫师根据兆象判断吉凶。
书龟和契龟,即在占卜过的龟甲上用笔书写或用刀契刻,记录所问事宜,占卜的吉凶结果。
藏龟,即将经过灼兆,刻有卜辞的龟甲放在洞中收藏起来。
3巫术
古人相信,通过巫师激烈不安的舞蹈可以邀请神灵下凡,帮助自己战胜引起疾病瘟疫的魔鬼及各种自然灾害。
何休注《春秋公羊传》说:
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
在古远的殷商时代,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都很低,只能以这种幻想的形式鼓舞自己与自然进行斗争,统治者则借助巫术安定人心,巩固政权。
典型的巫术是驱鬼治病与求雨。
3.1驱鬼治病
神的作用是福佑于人,而鬼的作用则是作崇于人。
当时的人们尚不认识疾病的原因,统统将其归结为鬼魂作崇。
有疾止(趾),唯父乙害/有疾,唯黄尹害
足疾是由于先王父乙作崇,另一次病是已故大臣黄尹作崇。
既然病由鬼致,治疗的办法惟有请巫师驱鬼治病了。
3.2驱鬼求雨
舞雩求雨,是商代宗教中极为隆重的巫术活动。
《周礼·司巫》载:
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
第三节西周:
古代宗教的鼎盛
一、商、周的宗教特点
1、先鬼后礼
在殷人的头脑中,有一个无所不能,威力无比的至上神“上帝”,主宰着自然及人间的一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祭祀仪式隆重而规模巨大,大量供奉牺牲甚至杀人祭神,反映了早期宗教的权威性和野蛮性。
2、以德配天
西周初年,经周公的宗教改革,古代国家宗教开始走上了伦理化的道路。
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的重要观念,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把社会伦理的属性赋予了天神。
从此天不再是一位喜怒无常的自然主宰,而成为人间善恶的裁判官。
统治者是否“修德”、“保民”成为能否邀获天命的决定因素,重人文、重自力开始成为周代宗教的特色。
在这种人文观念的指导下,周代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明堂报享、南郊祭天、泰山封禅等祭天制度,更加注重宗教的礼仪性。
所以后人总结周代宗教的特点时说:
“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
”
二、周公的宗教改革
1、改革的前提
公元前1820年,武王伐纣,殷人前徒倒戈,周人进入殷地,姬姓的周王朝从此建立。
武王伐纣是一次以小胜大,以弱胜强的战争。
因此如何巩固自己的军事胜利就成了摆在周初统治者面前的重大历史课题。
武王在建国后7年便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年幼的儿子——成王,辅国的重任便落在武王之弟——周公姬旦的肩上。
周公清醒地认识到:
要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必须消化、吸收殷人的先进文化。
他采取了“周因于殷礼”的文化战略,继承了商代的宗法制度和以上帝崇拜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宗教信仰,但是军事上的胜利者在文化上照搬对手的思想观念和宗教制度也是不行的,必须对原有的宗教进行一番改革,否则今天的夺权将被视为一种叛逆行动。
同时,殷王朝的覆灭也有许多深刻的教训需要新王朝反思,需要从宗教观念和宗教制度上加以体现。
2、周初宗教观念变革的主要内容
2.1、至上神观念的变化。
2.1.1、称谓上的变化
殷人称至上神为上帝,它是殷王形象在天空的投影。
在殷人的心目中上帝是一位人格神,主宰着自然与社会的一切事物。
周人把苍天视为至上神了。
2.1.2、对至上神性质认识上的差异
这个变化表面看来仅是个称谓问题,实质反映了殷、周两代人对至上神性质认识上的差异。
首先,从上帝到天的转化反映了人对宇宙统一性认识的提高。
殷人还不能从日、月、风、雨等具体天象中概括出一个抽象的天
周人随着具体天象运行规律观察的深入,发现一切天体、气象都包含在一个统一体之中。
其次,至上神由上帝变成了天,人格性减少了,理论性增强了。
商代的天国简直就是地上王国的照搬,上帝就像殷王一样指手画脚,喜怒无常。
周人的天更接近一个命运之神,因而也更加高深莫测。
天神观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日后中国文化中世俗哲学居主导地位的走向。
因为这种天神的观念很容易被泛化为“天命”、“天数”或“天道”等哲学观念。
2.2、赋予天神崇拜更多的祖先崇拜色彩。
殷王只祭祖先,不祭上帝。
周直接把至上神“天”作为自己的祖先来看待和供奉。
周王一开始就自称“天子”,即“天之元子”。
呜呼!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
(《尚书·召诰》)
这一转变首先出于解释以周代殷变革合理性的需要。
天包含万物,派生万物,人都是天的儿子,而王则是天的嫡长子。
因此王有替天行道,主宰万民的责任与义务。
殷纣王作为皇天元子,却骄奢淫佚,暴虐万民。
当臣下规劝纣王时,他却骄横地说:
我生不有命在天?
(《尚书·西伯戡黎》)
按照殷代宗教的观念,只有殷王祖先之灵可以“宾于帝”,永远是天廷里的客人,所以上帝也会永远保佑地上的殷王。
周公却指出:
既然大家都是上帝的儿子,上帝便有革除某一姓氏天命,改变嫡长子的权力。
商朝未年纣王无道,所以天改小国周为元子,
有王虽小,元子哉,其丕(PI)能诚于小民,今休。
《尚书·召公》
周王得了天命,被立为嫡长子,所以能以小胜大,以弱胜强,西周代殷出于天命。
3、“以德配天”的宗教伦理
周公对古代宗教最大的变革,还在于他为宗教增加了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
在周公的推动下,中国古代宗教走上了伦理化的发展方向。
从而为儒家思想的产生为传统宗教的世俗化奠定了基础。
3.1、继承
继承商朝“王权神授”思想,借天的权威来论证君权的合理性。
周公在《尚书·大诰》中说:
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
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其大意是说,我是文王的儿子,因此不敢放弃上帝的命令。
上天嘉奖文王,使我小邦发达。
面对蠢蠢欲动的商朝遗族,西周新贵们宣扬:
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
(《尚书·大诰》)
意谓天命不会错误,天命坚定不移,迫使对手从思想上也接受事实,安于臣民的地位。
3.2、发展
殷鉴不远,如果真是“天命不僭”,殷不会亡国,周也不能代兴了。
3.2.1“天命不僭”与“天命靡常”的矛盾
周公等少数清醒的政治家头脑中,他们并不完全相信宣传中的“天命不僭”。
他甚至说:
“天不可信”、“惟命不于常”。
在面对周王子侄的场合,周公又表现出“天命靡常”的隐忧。
于是,“天命不僭”和“天命靡常”便构成了周内内心最深刻的矛盾。
3.2.2“以德配天”: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
3.2.2.1、上帝为善恶的判官:
把道德属性赋予了天神,使“德”成为神性中最重要成份。
天神降福降祸、行赏行罚是有原则的。
“皇天元亲,惟德是辅。
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为善不同,同归于治。
为恶不同,同归于乱。
(《尚书·蔡仲之命》)
3.2.2.2、皇天元亲,惟德是辅:
天神不会仅仅因多献牺牲而保护恶人
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
(《尚书》),
有德之君才能得到天命的眷顾。
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尚书》)
3.2.2.3、祈天承命
夏与商的亡国,就是由于夏桀与商纣的无德,才被皇天革却了天命,丢了祖宗江山。
今日周王朝要想江山永固,唯一办法是
王其德之用,祈天承命。
(同上)
君主的德性是获得天命的唯一根据,这便是“以德配天”的确切含义。
3.3、“王德”的具体规范
3.3.1明德修身统治者要不断修养自己的德性:
君子所其无逸。
先知稼穑之艰难……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
以万民惟正之供。
作为一名统治者,首先要了解人民群众生产之艰辛,不耽于安乐、优游田猎,而勤奋工作,以为万民的楷模。
3.3.2明德慎罚统治者掌握着暴力工具,但不能对民众滥施淫威,刑罚无度。
朕敬于刑,有德惟刑。
《尚书·吕刑》
刑只能作为德的辅助工具,对人民要以教育为主,
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
一个人犯了小罪,但却是故意犯罪,而且不知改悔,就一定要杀掉。
相反,即使一个人犯了大罪,但却是无意犯罪,并不再坚持,也可以不杀。
总之,刑罚的轻重以是否有得教化为目的,反对盲目的严刑峻法。
3.3.3敬德保民
君主要以天为榜样,“怀保小民,惠鲜鳏寡。
”(《尚书·无逸》)统治者的德行具体表现为,像对待怀中的幼儿一样保护人民,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子孙繁盛。
同时要特别优恤残疾鳏寡之人,因为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最可怜无助者。
3.4、民维邦本
周代统治者把“保民”作为巩固政权的根本,是因为他们从历史的变迁中体会到: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上》
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
《尚书·皋陶谟》
天神是爱护民众的,以人民的意志作为自己赏罚的根据,人民要求的事,天必满足。
人民反对的政权,天必革其“命“。
同时,天命转移,皇天的奖惩又是通过人民来实现的,武王伐纣的胜利关键是取得了广大人民的支持。
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
“民维邦本”,“敬德”、“敬天”最后都要落实到“爱民”上。
民本思想在西周宗教体系中已经逐渐形成,并成为以后中国文化发展中可贵的萌芽。
3.5、意义
殷周之际宗教变革的突出成就,建立了一套具有人文精神的宗教伦理体系。
正如《易·系辞传》所言: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古代宗教开始走上了一条伦理化的道路。
在注重鬼神祭祀的形式下,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因素都在增长。
可以说,周公的宗教改革为日后古代宗教的世俗化留下了契机,也为儒、道、墨、法诸家哲学思想的出现埋下了种子。
第四节《周易》及其人文意义
殷周之际的宗教变革还有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周易》占法逐步取代了龟卜,成为以后社会主要的占卜方式。
一、《周易》的结构与内容
《周易》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载:
“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
”同时《左传》中多次提到用《周易》占卜吉凶的事例,可见当时是很流行的。
《周礼·太卜》又载:
“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
1、周与易
《周易》一书的书名,也存在不同的解释,“周”有两义,一说为周朝之“周”,强调此占法的时代属性;一说为周遍之“周”,强调此占法的内容特色,涵皓首宇宙,无所不包。
“易”有三义:
变易、不易、简易。
易字本为日月的合体字,说的是宇宙间昼夜相衔,刚柔代御,变化不停。
《周易》的本意就是在这变动不居的世界中寻找不易之本。
2、《周易》的产生
《汉书·艺文志》说:
“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即《周易》经历了伏羲作八卦,周文王重为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三个发展阶段。
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
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
”这是《周易》的第一期发展。
司马迁又说:
“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
”至此,《周易》完成了第二期发展,形成了全部图象及六十四卦的卦辞及三百八十四爻。
春秋末年,儒家创始人孔子喜好《周易》,“孔子晚而喜易,序彖(TUAN)、系、象、说卦、文言。
读易,韦编三绝。
”(《史记·孔子世家》)《周易》至此完成了它的第三期发展,定型为今日我们所见的这本儒家经典。
3、结构
在《易传》问世后,原先统称为《周易》的占书便可分成两部份,《左传》等书所提到的《周易》,仅仅是后世所说的《易经》,“十翼”则构成了《易传》。
“—”和“--”两爻生成八卦的过程是: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
系辞》)。
在《易传》问世后,原先统称为《周易》的占书便可分成两部份,《左传》等书所提到的《周易》,仅仅是后世所说的《易经》,“十翼”则构成了《易传》。
3.1、基本符号:
“—”和“--”
构成《易经》卦象的基本符号是“—”和“--”,称为“爻”
阳爻:
代表刚强、进取、运动、温暖
阴爻:
代表着柔弱、退保、静止、寒冷
阴、阳二爻是构成宇宙间一切运动的两种基本势力
3.2、八卦
乾:
天、父;坤:
地、母。
夫妇合气而生育了六个子女。
长男震,为雷;中男坎,为水;少男艮,为山;
长女巽,为风;中女离,为火;少女兑,为泽。
、天、地、风、雷、山、泽、水、火,这本是自然界与人类生存相关最为紧密的8件事物,把它们想像成一个大家庭,并标志为基本卦象,充分反映了《周易》“远取诸物”的特色。
3.3、六十四卦
八卦上下相叠,又可以演化成六十四卦
如将乾卦放在下边,坤卦放在上边形成泰卦,反过来则形成了否卦,即所谓“八卦相荡”而成“六画之象”
3.4、三百八十四爻
每一个阳爻或阴爻各有不同的内容,合起来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卦象。
这样六十四卦就包含了三百八十四爻。
每一卦的最下边一爻称为“初爻”,顺而上推为二爻、三爻、四爻、五爻,第六爻称为上爻。
每一爻位上,如果是阳爻称为“九”,如果是阴爻称为“六”。
以泰卦为例,其六爻分别为:
初九、九二、九三、六四、六五、上六。
3.5卦辞与爻辞
在每一卦下有卦辞,每一爻后有爻辞,用以具体解释图象,说明吉凶。
如泰卦:
泰:
小往大来,吉,亨。
初九: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九二:
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九三:
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六四:
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六五:
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上六:
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3.6含义
古人认为凡阴阳相向,刚柔交泰便是吉卦。
从卦辞看,小人去而大人来,也是好的象征。
其六爻辞,有的是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有的则是重大事件,用以比喻贞问之事。
如“初九:
拔芽茹以其汇,征吉。
茅是农田里的茅草,比较好分辨,也容易除净。
以此类推,出生打仗消灭邻国之敌,像拔茅草一样容易,所以是个吉卦。
再如“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帝乙是商纣之父,曾将小女嫁与周文王为妃,如两国之好,所以也是个吉卦。
二、哲学意义
1、系统论的思想(宇宙观、世界观)
1.1宇宙的形成
《易经》通过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排列组合,把宇宙、自然、社会、人类统统涵括其中,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图式,并成为几千年来在中国人头脑中占主导地位的宇宙观。
1.2宇宙的运转
宇宙万象生成之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2 三代宗教 宗教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