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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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循化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
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
责
任
书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为确保全面完成《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青政办〔2011〕117号〕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和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安排》以及我县与海东地区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本责任书。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促进失业人员参保。
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6%以上。
2、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
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不同年龄段提高到每人每年280—32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260元。
3、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
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4、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到达70%左右。
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到达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5、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新农合对农村艾滋病病人时机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
6、资助困难人群参保,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开展门诊救助。
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
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款,拓宽筹资渠道。
7、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等方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下同〕。
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
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
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8、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9、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
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
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给商的谈判机制。
10、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管。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
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
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
11、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实现地级统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实现城乡一体化。
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防止重复参保。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协议及时向采购机构提出基本药物用药需求计划,并按协议约定及时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3、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
4、通过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给予奖励补助。
5、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方法〔试行〕》,进一步标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6、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编制管理,尽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制定工作。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9、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人员总额控制情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
10、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奉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任务。
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使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到年底,我县3所中心卫生院到达标准化水平。
2、开展全科医生标准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
3、根据卫生厅的安排,定向、免费招收医学院校本科生。
4、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
鼓励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藏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5、大力推行院长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
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标准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
6、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2、完善并严格执行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标准和考核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标准化电子建档率到达70%。
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
加大高血压、糖尿病人标准化管理力度,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
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4、认真落实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住院分娩补助到位率100%,住院分娩率比上年有所提高;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补服任务。
5、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支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6、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表达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7、落实从事传染病、鼠防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着力提高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使县人民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
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标准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
2、进一步稳固和深化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
安排8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
3、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
组建医疗小分队,为遥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4、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
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
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标准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管制,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
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加大对开“大处方”的查处力度。
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6、试点改革公立医院加快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实施医院范围,增加实施病种数量。
县人民医院至少选择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
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
7、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机制。
发挥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
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办力度。
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8、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
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鼓励卫生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医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7月底前要完成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和工作部署。
2、要根据今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落实三年新增投入计划的承诺。
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要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3、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
4、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公布医改良展,主动接受各界对医改工作的监督。
继续加强医改政策培训。
七、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县人民政府、各乡镇政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存一份。
乡政府〔盖章〕
签字:
循化县人民政府〔盖章〕
签字:
循化县卫生和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盖章〕
签字:
循化县政府〔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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