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2项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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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22项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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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22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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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22项工作制度
机关干部工作纪律3
机关考勤制度7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2
机关首问负责制度18
机关AB角工作制度20
机关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2
机关服务承诺制度23
机关政务公开制度24
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25
机关干部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27
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八项承诺28
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29
机关限时办结制度32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33
机关“公务灶”管理委员会职责36
机关“公务灶”就餐人员管理制度37
机关“公务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38
机关公文处理规定39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1
机关工作制度及职责43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46
机关信访实施方案47
机关干部工作纪律
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将重新制定的《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机关实行指纹签到(执行办法参照机关考勤制度),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夏季:
上午8:
30-12:
00,下午15:
00-18:
30;冬季:
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8:
00)不得迟到、早退。
值班必须按上级或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提前退岗。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半天由部门主管中层签批,一天由主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及机关主要领导签批。
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产假由单位审核,主要领导批准,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
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年休假由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如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必须由本人(或亲属)以电话形式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假条。
第三条上班时间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岗、中途开会、办理公事需告知领导,并于下班前返回单位,确因时间关系上班、下班未能返回单位签退的,应上报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第四条机关干部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各种学习、会议和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点名或签到。
因上级会议、其它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者,应事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由主管领导告知办公室。
无故连续不参加各项学习、会议和活动的超过三次的,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和文明奖。
本人及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1)各部门办公电脑需明确负责人,上班期间,所有人员一律不得使用电脑、手机或无线上网设备进行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为基层群众做好服务。
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效率不高、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一经基层单位或个人举报查实,机关纪工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3)上述各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和文明奖,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当事人及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检查。
凡被市、区检查组作为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律待岗处理,扣罚当事人当年文明奖,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条机关人员带薪休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每年年初由本人提出本年度休假申请,需休假时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休年假申请表),由办公室根据规定核算其休假天数,经部门领导同意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特殊时期因工作需要由党组(党工委、党组)决定停止休假。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次,不跨年度安排,每次不少于5天。
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或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未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具体执行参照:
人力社保【2020】5号文件《关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七条机关人员按照机关考勤制度旷工半天,扣罚当事人当月一半绩效奖,旷工一天及以上,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绩效奖。
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病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由党组(党工委、党组)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扣发相应绩效工资和文明奖。
第八条机关成立由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和“一专三兼”人员为成员的机关工作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机关工作纪律的日常管理、考核、公示等事项。
第九条机关工作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对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及办理公事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机关工作纪律检查领导小组解释和处理。
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劳动纪律
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落实考勤制度的通知》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一)迟到和早退。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报到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脱岗。
上班期间无故外出30分钟以内为脱岗,脱岗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三)旷工。
无故不上班为旷工。
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二是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三是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分配,不能按时上岗的;四是迟到、早退、脱岗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四)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各部门办公电脑需明确负责人,上班期间,所有人员一律不得使用电脑、手机或无线上网设备进行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处理措施。
旷工半天,扣罚当事人当月一半绩效奖,旷工一天及以上,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绩效奖。
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一经基层单位或个人举报查实,机关纪工委将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凡被市、区检查组作为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律待岗处理,扣罚当事人当年文明奖,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请销假制度
(一)假期分类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享有的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带薪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假期天数、工资发放标准等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审批权限与手续
1.审批权限
(1)事假、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干部职工请假的,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半天由部门主管中层签批,一天由主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及机关主要领导签批。
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2)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
产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三个月,男职工护理假一个月。
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
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满一年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工作满一年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工作满一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职工请产假、婚假、丧假,由单位审核,主要领导批准,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
(3)年休假。
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核,主要领导批准。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每年年初职工本人提出本年度休假申请,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次,不跨年度安排,每次不少于5天。
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或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未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请、销假程序
干部职工请假,应履行完整的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
病假者应持有市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本制度适用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含借调人员),从机关借调出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勤。
机关下派到社区的人员在社区考勤。
(二)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自部门人员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
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四)机关纪工委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采取查岗、查考勤表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对考勤进行登记、汇总,每周将考勤结果公示、存档。
(六)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奖励性津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问责处理的依据。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机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区财政预算及区相关部门拨入机关工作经费或代管资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资金(暂存、暂付款项)都必须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部门及社区不另设账户。
2.由区级各职能部门拨入的代管资金、专项工作经费,按照职责范围由相关科室、站所负责衔接及催收。
财务室收到的现金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原则上禁止坐支现金。
3.财务室对各项资金定期结算、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4.财务室对机关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财务工作制度
1.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会计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拟订、执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把握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坚持报销原则,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否则将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报销制度
所有经费使用前,实行逐级报告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不允许先支后报。
其中500元以下,报告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500-2000元,报告主要领导;2000元以上的,报请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情况——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机关主任(书记)审批——出纳报销——会计核对入账。
2.审批权限:
(1)非工资性及政策性资金、福利支出,执行上述报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机关主任审批。
(2)500元以上的支出,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情况,财务分管领导、机关主任、书记三级联批方可报销。
3.原始凭证要求:
(1)凡涉及经费收支的合同、协议,主管科室、站所、社区请款报销时,必须同时向财务室提供原件作为付款依据。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对于所开品名为“办公用品”“食品”等之类的汇总发票,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清单,注明各种物品的单价、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3)报账时提供的由外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必须是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且项目填写齐全,凭证张数清楚无误,大小金额相符,无涂改现象。
报销票据以开票日为准,在一个月内报账,原则上不得跨月。
(4)报账时,原始凭证上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手人、证明人对经济业务内容负有解释说明义务,所有签字人员都对此经济业务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重点事项说明
(1)工程类开支,须经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按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后签定施工合同。
工程实施中,由主管科室按报销程序请款,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及工程预算拨付工程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待审计决算后再行拨付剩余款项。
(2)办公类开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做好预算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各部门按需领取,并做好登记;特殊办公设备等,由需求部门持《办公设备(用品)购买申请表》,报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经交办公室统一购买,按审批程序报销。
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含打印费签单),否则不予报销。
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单项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采购,以及购置《政府采购目录》中明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由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进行采购。
(4)单位购置及上级拨款购置,外部调拨、奖励、赠送的交通、通讯、家具等耐用消费品都属机关集体财产,应统一由财务室登记入帐,并确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对于损毁、报废、转移、调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人员调动、退休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其他手续。
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或上缴到财务室进行消帐处理,对于遗失的固定资产将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5)其他。
无明文规定的各种津补贴一律停发;在执行公务中,因个人玩忽职守、处置不当而导致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对公支出必须转账支付;凡是机关编制以及临聘人员因调动、晋升等引起的工资变动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项,财务室一律凭办公室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五、借款办理制度
1.原则上经批准的经费先自行垫付,再按程序予以报销。
如确因公需借款,应先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及经办人姓名,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行政主官批准后方可取得借款。
500元以上由书记审批。
2.借款人办完公事后应尽快到到财务室结清借款,不得以白条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价值的财务资料均应归档。
2.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毁损,凡查阅、复制、摘录等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4.财务档案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分类合理,期限准确,排列系统,编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询。
机关首问负责制度
为提高机关各部门的服务水平,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梳理机关各部门“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服务对象)来办理相关业务,或电话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人员应承担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充分体现公仆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服务对象询问责任人姓名和职务时,应如实告知本人的姓名和职务。
3.任何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来电联系事项,反映情况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并递交分管领导阅处;来电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应认真回答;属于其他业务范围的,应将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4.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宜,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对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对一时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
5.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主动告知办理该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或直接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
6.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应热情说明原因,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
7.首问责任人本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
首问责任人当时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
8.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首问责任制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
凡首问责任人因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有单位和群众反映投诉的,一经查实,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的评比资格。
机关AB角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行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经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实行AB角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旨在确保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公务缓办、急办的公务延误。
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是指机关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工作制度。
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B角是A角的配角,职责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部门要对本室相关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和分工,明确各项办理业务的A角和B角,A角(主办人)为主,B角(协办人)为辅,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
四、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后,A角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
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
A角因事、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将有关工作移交B角处理,保证相关业务的衔接。
五、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不在岗期间代行A角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业务及时办理,保证来件有人办、来访有人接。
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
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相互熟悉对方办理的业务,在必要时要能够相互替换。
六、各部门主管领导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担。
如有特殊情况A角和B角均不在时,他们所承担的工作由各部门责任人统一安排处理。
七、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引起投诉、上访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机关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纪律规范,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绩效。
经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研究决定,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即每周安排1名科级领导轮流带班值班。
带班领导主要职责
一、每日督查全体人员签到情况,每周突击查岗不少于三次。
二、带班领导对无故不签到和不明去向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问明去向,并及时向机关主要领导报告值班期间重要事项。
三、对全体人员工作纪律,包括是否在工作时间网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在岗不在状态的“慵懒散”行为进行检查。
四、每周将签到情况汇总公示,并按照《机关考勤制度》进行处理。
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勤政廉政,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的原则。
建立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事项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二、服务承诺的具体要求。
1.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
各部门要保持帮环境的整洁卫生,秩序井然。
办公桌上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创造良好的服务质量。
接人待事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遵照先到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创建优良服务措施。
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负责的处理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
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原则
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为重点,以强化责任追究为手段,面上抓普及,点上抓深化,总体抓效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套对力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促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更好地为辖区单位和居民服务。
二、公开具体内容
组织人事,财务收支,重要事项、社会事务等方面内容。
三、公开时间
政务公开根据各项公开内容,合理确定政务公开的时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对于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及时公开,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随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在公开方法上采取公开栏、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建立政务公开资料档案。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般性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对于机关重大政务活动或涉及居民利益的事情,公开前先提交机关党委和行政班子集体讨论审核。
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系列规定,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深入调研。
要将联系基层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针对性的加强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凝聚人心,促进社会环境良好发展。
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每月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各监督。
三、解决难题。
要把为办实事作为联系基层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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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 22 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