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赛项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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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赛项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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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赛项规程
附件-1:
2020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英语口语赛项规程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承办)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英语口语
赛项组别:
高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举办本赛项,不断提高河北省高职英语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强化其专业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河北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支持。
本赛项旨在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运用英语进行职场交际的综合能力,并以此为高职高专英语教育领域的专家、教师和管理者搭建一个探索英语教学改革、交流英语教学经验的广阔平台,扩大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环节
竞赛环节包括“职场描述”“情景交流”和“职场辩论”。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1.“职场描述”(Presentation):
要求参赛选手抽取一幅反映行业/企业业务发展或社会、经济等热点问题的统计图表或图片,根据给出的信息,在充分理解图表或图片内容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口头描述和观点阐述。
每位选手用时不超过3分钟。
2.“情景交流”(Interview):
参赛选手抽取一个场景题目,根据题目的要求扮演其中的一个角色,与主试官进行一对一的现场问答。
每位选手用时不超过3分钟。
3.“职场辩论”(Debate):
两名参赛选手根据抽签结果分正、反两方,就一道辩题(一般为职业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辩论。
先由正方陈述1分钟,然后由反方陈述1分钟;接下来由正反双方进行3分钟的辩论。
本环节累计用时不超过5分钟。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
本赛项是通过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初赛和复赛选拔出来的参赛选手之间进行的决赛,形式为淘汰赛。
省内各高职院校以学校为单位选派4名选手参赛,其中非英语专业组和英语专业组选手各2名(学生所学专业有“英语”二字即为专业组,其余为非专业组)。
如参赛院校未设英语专业组,则只选派2名非英语专业组选手参赛。
每队设专业组指导教师2人、非专业组指导教师2人和领队1人。
指导教师可兼任领队。
参赛者抽取题目,根据相关要求用英语进行比赛。
参赛选手与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报名相关事项以大赛办发布的文件为准)。
本赛项暂不邀请国(境)外代表队或外籍选手参加。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流程
经过“职场描述”环节,选出非英语专业组和英语专业组排名前60%的参赛选手,进入“情景交流”环节;经过“情景交流”环节,选出非英语专业组前16名和英语专业组前8名,共计24名选手进入“职场辩论”环节;经过职场辩论环节,最终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占每组参加省赛选手人数的10%、20%和30%,专业组总分第一名和非专业组总分前两名代表河北省参加国赛。
(二)比赛安排
日期
时段
内容
12月6日
10:
00-18:
00
选手、指导教师、领队报到,入住酒店,领取比赛材料等
领队全体会议(抽签)
12月7日
7:
30-
8:
00
开幕式
8:
00-
12:
00
英语专业组选手进行“职场描述”环节
非英语专业组选手进行“职场描述”环节
14:
00-18:
00
英语专业组选手进行“职场描述”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非英语专业组选手进行“职场描述”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12月8日
8:
00-
12:
00
英语专业组进行“情景交流”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非英语专业组进行“情景交流”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14:
00-
16:
00
英语专业组进行“职场辩论”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非英语专业组进行“职场辩论”环节(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时间)
决赛闭赛式(选手领取证书、离会)
六、竞赛赛卷
(一)相关试题库
建立口语赛项命题专家库,由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从中遴选专家组成竞赛命题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针对我省高职高专学生的实际水平,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不同行业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命题。
命题完成后由专家组对题目进行密封、保管,竞赛时带至竞赛现场。
(二)样题:
见附件4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的四至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比赛当年的5月1日为准。
凡在往届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二)报名要求
每队设专业组指导教师2人、非专业组指导教师2人和领队1人。
指导教师不得兼任领队。
参赛选手与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选手所在学院(校)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比赛。
各院校根据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
赛项执行委员会负责参赛选手最终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三)赛前准备
1.熟悉场地:
参赛选手熟悉场时须遵循场地提供方和舞台搭建单位的指导和要求。
2.赛务会议:
召开全体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参加,会议宣布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3.参赛选手入场:
参赛选手应按赛项执委会的要求按时到达赛场,并凭参赛证检录,按要求有序入场,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并检录的选手视为弃赛。
检录入场之后,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对应的区域入座。
(四)仲裁组和裁判员的选聘
建立英语口语赛项裁判库,由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从中抽定专家组成仲裁组和裁判组,每场比赛裁判数量均为奇数。
八、竞赛环境
(一)半决赛场地要求及环境标准
选手备考室、选手候考室、选手休息室、嘉宾及裁判员休息室若干、半决赛场地(含背板、大赛标志、主持台、裁判员席、指导教师及工作人员坐席等)、赛场灯光及音响设备、录音录像设备等。
(二)决赛场地要求及环境标准
选手备考室、选手候考室、选手休息室、领导休息室、嘉宾及裁判员休息室若干、网络媒体现场直播的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决赛背板、场景布置、裁判员席、指导教师席及工作人员席等。
九、技术规范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技术规范。
十、技术平台
本赛项不涉及相关技术平台。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方法
1.竞赛分为“职场描述”“情景交流”和“职场辩论”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满分均为10分。
裁判对每位参赛选手“职场描述”“情景交流”“职场辩论”三个环节分别打分(裁判在每组辩论结束后为每位参赛选手独立打分)。
参赛选手各环节分数由工作人员核实并交记分员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成绩产生方法:
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为“职场描述”“情景交流”和“职场辩论”三个环节的累计得分。
由于本赛项竞赛形式为淘汰赛,未晋级下一环节的参赛选手下一环节得分计零分。
3.成绩审核方法:
参赛选手成绩要求所有裁判签字认可,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的成绩进行核对后录入。
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统计参赛选手最终成绩并排名,打印完毕后交裁判组组长审核签字。
4.成绩公布方法:
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在三个竞赛环节结束后统计,经裁判长、监督人员、仲裁人员审核签字确认。
成绩解密后在竞赛现场予以公布。
赛项执委会在成绩公布2小时后无异议即进行成绩录入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二)各比赛环节评分标准
本赛项为裁判现场评分。
根据不同的竞赛环节,从“内容、条理、语言、举止、协作、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评定,以10分为满分。
1.“职场描述”部分:
本环节满分为10分,从“内容、条理、语言、举止”四个方面评定。
9-10分(含):
内容充实、完整,能对主题进行充分发挥;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表达流畅;语言丰富,措辞准确;举止大方、得体。
8-9分(含):
内容充实、完整,能对主题进行一定的发挥;逻辑性较强,条理清晰,表达比较流畅;语言较丰富,措辞较准确;举止得体。
7-8分(含):
内容完整;逻辑性较强,条理比较清晰,表达基本流畅;使用语言基本正确;举止较为得体。
6-7分(含):
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比较清晰;使用语言基本正确;举止大致得体。
5-6分(含):
内容基本完整;表达尚连贯;使用语言尚正确;举止欠佳。
0-4分(含):
内容不完整,表达不连贯;使用语言不够准确,举止欠佳。
2.“情景交流”部分:
本环节满分为10分,从“内容、应答、语言、举止”四个方面评定。
9-10分(含):
内容充实、完整;能对主题进行充分发挥;应答敏捷,答案正确;语言丰富,措辞准确;举止大方、得体。
8-9分(含):
内容比较充实;能对主题进行一定的发挥;应答比较敏捷,答案正确;语言较丰富,措辞较准确;举止得体。
7-8分(含):
内容完整;应答尚流利,答案基本正确;使用语言基本正确;举止较为得体。
6-7分(含):
内容基本完整;能进行应答,答案基本正确;使用语言基本正确;举止大致得体。
5-6分(含):
内容尚属完整;应答无大障碍,答案基本正确;使用语言尚正确;举止欠佳。
0-4分(含):
内容不完整,应答不连贯,答案不正确;使用语言不够准确,举止欠佳。
3.“职场辩论”部分:
本环节满分为10分,从“内容、逻辑、应答、语言、举止”五个方面评定。
9-10分(含):
内容充实、完整;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把握辩题和立场,论据充分;应答敏捷,表达流畅;语言丰富、准确;举止得体,进退有度。
8-9分(含):
内容比较充实;逻辑性强,条理比较清晰,能把握辩题和立场,论据比较充分;应答比较敏捷,表达流畅;语言比较丰富、准确;举止得体,进退有度。
7-8分(含):
内容完整;比较有逻辑性,条理比较清晰,基本能把握辩题和立场,论据比较充分;应答尚敏捷,表达比较流畅;语言基本准确;举止较为得体,进退有度。
6-7分(含):
内容基本完整;比较有逻辑性,基本能把握辩题和立场,论据比较充分;应答尚敏捷;语言基本准确;举止大致得体。
5-6分(含):
内容尚属完整;逻辑性尚可,基本能把握辩题,论据基本充分;应答交流无大的障碍;语言尚准确;举止欠佳。
0-4分(含):
内容不完整;逻辑性差,基本能把握辩题,论据不充分;应答交流不连贯;语言不够准确;举止欠佳。
十二、奖项设定
未进入决赛选手获优秀奖。
决赛设个人奖,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按照实际参赛选手数量确定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实际获奖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专业组总分第一名和非专业组总分前两名代表河北省参加国赛。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赛项执委会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摩人员等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赛项执委会将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等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安全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3.承办院校应明确应急制度和预案,配备急救人员与急救设施。
4.承办院校应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就赛场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比赛期间,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参赛选手进入赛区、赛事裁判员进入比赛场所时,严禁携带通信、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习俗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承办校共同负责。
3.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本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须加强对参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若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大赛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执委会决定。
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大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的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获奖资格。
2.参赛队若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赛场工作人员提醒、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1名领队、4名参赛选手(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各2名)和4名指导教师(非专业组和专业组各2名)组成,未设专业组的院校则只选派2名非英语专业组选手参赛。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院(校)需按照大赛总体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征得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参赛选手进行比赛。
比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允许选手缺席比赛。
3.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电子或纸质出版物等资料进出赛场;参赛选手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参赛用具。
4.不服从赛场工作人员安排,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比赛,警告后拒绝服从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经赛项监督组、仲裁组裁定后,可取消其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2.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比赛规则及纪律,在半决赛及决赛正式开始后禁止与所指导的选手通过任何通信手段进行联系,严禁指导教师以任何形式将赛题等信息透露给参赛选手,严禁指导教师以任何借口进入选手候赛区及备赛区,严禁指导教师进行任何妨碍大赛正常进行的活动。
3.务必请指导教师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抱以平和、客观的心态;务必请指导教师注意选手由于比赛成绩、地域、饮食等因素带来的情绪和心理的变化,正面引导并积极鼓励选手完成各项比赛环节。
如指导教师对赛项的组织管理及比赛结果持有异议,经参赛队内部协商后,须由领队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严禁指导教师或领队等以任何语言或行动鼓动选手放弃比赛或消极应对,一经发现,将由赛项执委会和赛项仲裁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指导教师或领队资格。
4.比赛期间,指导教师应首先做到并务必提醒参赛选手爱护宾馆、半决赛及决赛等场地的各种设施、仪器及拍摄工具等。
由指导教师个人失误,或因指导教师监管不力而导致的参赛选手造成场地设备、仪器等的人为损坏,将由指导教师和选手负责赔偿。
5.未尽事宜将在比赛期间及时公布。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拍摄场地)规章,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监督组和赛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参赛选手凭证入场,竞赛期间要佩戴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2.竞赛期间,参赛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竞赛相关的物品及电子通信设备,在赛场区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接收由赛场外传入的(电子)资料。
竞赛所需用品(如纸、笔、字典等)由赛场统一提供。
3.竞赛顺序由抽签决定,如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未能按时到场抽签,请服从赛项执委会安排。
4.竞赛各环节开始前参赛选手需在候赛室等待。
(各场次前4位参赛选手的候赛地点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其他参赛选手由赛项工作人员按照竞赛顺序依次引导进入备赛室备赛。
5.允许完成该竞赛环节的参赛选手观摩竞赛,一切行动须听从赛项执委会工作人员和拍摄现场负责人的安排。
不允许观摩期间进行任何影响场上参赛选手发挥的活动。
6.所有参赛选手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以赛场计时器为准,在规定答题截止时间前30秒有提示音,参赛选手可以继续作答,但在答题截止提示音响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作答,否则裁判将酌情扣分。
第三环节“职场辩论”中,参赛选手应在互相尊重、尊重竞赛、尊重裁判及观众的前提下展示自身英语水平,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地自我发挥,且应举止得体,进退有度。
7.竞赛成绩现场公布,每一环节前3名参赛选手完成竞赛后,裁判退场进行评议并打分,原则上在第4名参赛选手完成竞赛环节后依次公布前3名参赛选手成绩,在第5名参赛选手完成竞赛环节以后公布第4名参赛选手成绩,以此类推,在后一名参赛选手完成竞赛环节之后公布前一名选手的竞赛成绩。
8.为了满足拍摄要求,请参赛选手尽量避免穿着带有细条纹、密格子的衣服;色彩应鲜亮、明快,展现活泼、青春、阳光的精神面貌。
参赛选手发型和服饰应简洁、大方,不宜过于前卫和暴露。
此外,为了避免干扰竞赛的加密流程,不宜着制服、民族服饰等特色过于鲜明的服装。
9.竞赛期间如遇高温天气等,参赛选手应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如遇身体不适,请及时联系赛场工作人员。
竞赛期间务必请参赛选手注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竞赛间歇外出的参赛选手须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10.本赛项不统一安排食宿,由主办单位推荐食宿安排。
请务必关注竞赛期间的各项临时通知和交通用车等安排,以及自身的食宿与交通安全。
11.未尽事宜将于比赛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按照大赛规定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不准在竞赛场所和禁烟区吸烟。
3.工作人员须按照各自岗位工作内容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工作人员须及时解答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等参赛人员提出的与赛项相关的各项问题,在工作范围内极力为参赛人员创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成绩公示后2小时之内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会组织审议,并及时反馈裁定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如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赛场部分开放。
竞赛全程录像。
受拍摄场地、拍摄设备及拍摄条件的限制,观摩人员首先包括本赛项无后续竞赛任务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裁判组成员、监督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仲裁组成员、特邀嘉宾、部分参赛院校领导、赛项工作人员及部分高职院校师生。
其他人员需经赛项执委会许可后方可进入赛场观摩。
十七、竞赛直播
(一)赛场内部署录像设备,全程录制比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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