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招投标要求2集团标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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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招投标要求2集团标准模板
招标技术要求
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
一、招标范围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的工期暂定**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里程碑节点:
开工时间:
**年**月**日(即为进场时间)。
结构正负零:
**年**月**日。
■预售节点:
**年**月**日。
主体结构封顶时间:
**年**月**日(即完成封顶及屋面的机房层和构架的主体结构)。
外立面亮相时间:
**年**月**日
分户验收时间:
**年**月**日
竣工备案时间:
**年**月**日
外立面亮相须于**年**月**日前完成,拆除全部外脚手架及塔吊、施工电梯。
2、**年**月**日前完成质检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年**月**日前取得竣工备案表。
3、以上节点时间必须完成,如延后,按每天100000元/天罚款,情况严重则要求退场(请合约部在签订合同时考虑此项要求),同时保留索赔权利,同时在后期工程招标中不予考虑,望请注意!
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a.主要施工方法;
b.施工总体顺序安排及网络进度计划图表;
c.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水、电用量需求。
d.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e.劳动力安排计划;
f.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h.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i.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J.成品保护措施及维保方案;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一览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拟分包项目名称;
四工程规范
(一)工程技术规范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测量规范(GB50026);
(2)土方与爆破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0-2002)
(13)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4)防洪标准(GB50201-94)
(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8)《世茂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实测实量操作指引》(附件1)
(19)《苏沪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操作指引》(附件2)
(20)《苏沪区成品保护指导标准》(附件3)
(21)《世茂集团样板引路操作指引》(附件4)
(22)《苏沪区二次结构施工关键工序标准化做法》(附件5)
(23)《苏沪区混凝土结构施工关键工序标准化做法》(附件6)
(24)《苏沪区在建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第五版)》(附件7)
(25)《保修协议书》(附件8)
以上所列标准或规范不应理解为对承包人的全部要求,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的工地代表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省、市的规范、规程或标准等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或验收标准,但必须以最高标准为施工规范。
(二)招标人提供投标图纸及资料:
1、项目地质详勘报告一份;
2、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一套;
以上资料供投标人了解项目地质状况及规划设计参考,详细工程勘察报告。
五、工作界面划分
1、投标单位应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场地的情况全面了解,接受桩基施工完毕后的现场条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点:
桩基施工道路等),并考虑在投标书中,发包人将视作投标人已对施工场地进行了详细勘察,且投标人承担任何场地内的风险,现场包括有(但不限于)明浜、暗浜、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情况。
各投标单位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图纸,考虑整个现场施工的土方平衡,除业主有指定地方用于堆放土方的场地,其于土方须外运,外运土方需考虑费用;土方不足部分须外购土方回填。
2、投标单位承担进场后场地规划,临时道路的硬化,临设搭建,临时围墙砌筑等,并提供监理办公室。
现场的平面布置,必须有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
投标单位在中标方在施工场地内的硬化路面,在室外施工时破除或者中标单位需要再恢复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施工标段临时围墙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划分的区域砌筑或搭设,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让总承包投标单位将围墙进行适当的调整,围墙的各项作业也必须执行相关的规范要求。
3总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施工坐标、红线、高程点进行复测、管理、保护及移交;
4、因施工区域周边紧邻市政道路,施工期间需对两者之间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防护;对于紧邻道路的基坑须采取支护措施;并要求做好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的控制,任何因此产生的举报及投诉,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5、无论基础桩长度多少,投标人截桩工作包干,不得以基桩未达标高为由对多截基桩进行索赔。
桩与桩之间的土方(包含截桩之间的土方)及桩芯清淤或土包含在报价内。
承担基坑内的土质达到设计和验收要求的责任,包括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6、各标段标交接面的收尾完善工作,如基坑回填、临边围护、收头等,总承包投标单位须对此进行报价,发标单位可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此外,根据实际工期要求,发包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土方的开挖、外运的工作单独进行发包。
7、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图的审核,对施工图内存在缺陷部分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并对施工图中不满足施工要求的进行深化设计。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根据实际图纸实际情况不能以图纸工作量不明确为由拒绝施工,如因该原因导致工程进展延迟或工程款支付延迟,总包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8、在机电单位进场前所有机电的预埋套管、预留空洞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预埋、预留,其工程量暂定为地下1层及地上1层,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9、所有的机电预留孔、洞的吊模封堵以及防水处理,包括给排水预留孔洞、强弱电孔洞、消防管洞以及消防箱周边镶砌封堵等公建配套套管与结构之间的封堵均在投标人合同范围内(不包括各机电预埋套管内的防火封堵)。
不论哪家分包单位在结构上开孔、开槽(包括错开、多开的孔槽)均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修复并对修复质量负责。
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对机电的预埋管线负责,若管线因支模板、浇筑砼等原因被震偏位或被砼堵塞等,由总包单位承担赔偿、修复责任。
对于可能发生的部分机电分包正常施工所涉及的墙面、地面开槽配管后修补,所预留的套管、孔洞在机电安装完成后的吊模灌浆、修补等工作(不包括设备基础灌浆),由土建总包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所有机电在结构内预留孔、洞(300*300及300*300以上)等均由总包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00*300以下的孔洞由机电单位预留。
10、投标人承担并提供电梯安装的施工脚手架,承担并提供外墙保温、涂料、石材施工的脚手架。
11、外墙粉刷及零星粉刷(除铝合金门窗洞外四周收头粉刷由保温单位完成)工作全部由总包单位完成。
(注意此项与以往工程不同)
12、住宅土方开挖界面为大面开挖为土方单位完成,基坑边维护栏杆、300MM厚人工开挖土方及与土方单位交接后的排水工作由总包单位完成,另地库的土方开挖由总包单位完成。
13、若有合同界面不清,则由业主界定明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施工,须按指令完成。
中标单位必须对业主工程师的发文在2日内作出反应,否则视为接受文中内容。
14、我司在施工区的红线附近提供1个施工用水接驳点,接驳点后的施工和生活水管敷设由中标单位完成并做好日后施工破坏的防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我司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施工的水表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水表的抄见数以该水表为准,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缴费(费用包含总表及分表的损耗读数),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我司在施工区的红线附近提供用于施工的供电临变1个,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临变后的电缆敷设由中标单位完成;电费需要预前缴费,电费(费用包含总表及分表的损耗读数)和临变后的电缆敷设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5、现场各分包施工和调试的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我司在施工区不提供污水接口,中标单位的污水排放须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市容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水管理处的要求,并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我司不提供生活区场地,总承包单位需在施工地块之外自行租赁生活场地,对现有施工场地设置的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须无条件服从我司搬迁时间,此外,还需考虑工人往返生活区与工地之间的交通等费用。
18、不论建设单位是否批准中标方的临时雨水、污水排放方案,建设方根据工程需要有权要求中标方移动管道的走向,同时不作补偿。
19、土方回填标高暂定黄海高程3.10,如有变化另行发文通知,土质要求按种植土标准。
20、基坑围护方案必须符合规范及政府部分验收要求(友情提醒:
如使用锚杆,锚杆长度超出用地红线,我司不负责协调,一切费用及处罚由你司承担,如基坑围护方案不能通过专家论证,从而带来报价方案与现场实际要求方案的差价由你司全部承担,不得以你司报价为借口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如延后工期按每天10000元/天处罚,望请高度重视!
21、基坑围护检测方案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其费用由总包支付,包含在报价内。
22、总承包单位需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招标办合同备案工作,备案费用作为单项列入合同总价中。
三、管理人员
1、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管理架构,(须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体现在技术标中,包括各岗位人员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履历,并保证一旦中标,按技术标所报人员到位进行管理,如产生更换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建设单位可按每人5万元进行罚款。
另外必须设一专职副经理协调各分包的工作,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调整。
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调整项目组织机构成员。
3、中标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按照投标方案的人员架构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场。
项目组织架构组成成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资质证书及上岗证,我司有权对总包进行不定期的人员岗位检查,对空岗现象将予处罚。
4、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且必须参加工程例会,若无理由不加参例会或未经同意长期不在工地的,业主将按每天10000元进行处罚。
六、总包服务与管理
1、投标单位必须充分理解总承包的概念,不能仅将本次招标理解为土建工程的招标。
投标单位须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总包管理:
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承担总包的现场管理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各分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条件、验收移交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控制、服务。
整个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对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均负有总包责任。
在技术标中体现,作为评标重要依据。
2、进度计划:
1)提供对本工程的整体工作规划,根据目标工期制定总进度计划,包括总包和各分包的开工时间节点、施工工期、验收移交等,并须充分考虑各分包的合理工期,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工程安排,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整个工程的总工期、单体工程的总工期、分部工程的工期、分项工程的工期,在施工计划中必须考虑所有业主指定分包的合理工期,以便于对分包的管理。
2)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配合必要的设备进场和安装的需要,对必须提前施工完成并移交的建筑物内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管道井等土建条件,须按机电、设备专业安装厂家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交付,或甲方根据进度情况书面要求总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总承包投标单位不得以影响自身进度安排为由拖延交付。
3)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配合综合管网的施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建筑物周边自行堆放的周转材料、设备等搬离到不影响管网施工之处或撤离现场,并有权对其他单位影响管线施工的材料进行清理,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基础破碎后必须清除,必须将建筑物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并且进行场地整平,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投标单位应提供包括各分包专业的总施工计划的里程碑的时间表,并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于招标文件中我们要求的各种进度,我司在做技术标评估时将重点考虑,在中标后作为进度控制依据,且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将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
5)我司除了将对总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外,另对以下里程碑施工节点每项每拖延一天罚款十万元,该里程碑施工节点包括:
结构出正负零、预售节点、主体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含外脚手架、机械设备全部拆除清运出场)、地下车库的土方回填、场地的清理移交及其应为专业分包提供的作业面。
此节点是指业主和监理同意的总包单位开工前申报的总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节点(此节点不得以分包未完成为借口而拖延)。
6)请各投标单位详细考虑赶工、抢工措施,体现在标书中。
7)总进度计划必须考虑所有分包单位的合理的施工时间,并体现在总进度计划中。
总进度计划至少体现以下时间节点:
基础出±0.000、预售节点、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竣工验收,并以日历日时间体现。
8)建设单位将于施工现场设置实体精装修样板间(楼),总包单位必须根据此项工作的要求加快样板区域的土建和配合施工,提供室内外充分的后续施工的施工场地和条件,保障样板区域的进度。
3、图纸、方案及技术要求:
1)对各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的施工方案进行整理与审核,尤其是关键工艺和工序的施工方案,务使施工有可靠的依据。
2)标人须在投标书中明确本工程拟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安全文明达标要求。
3)投标人中标后,在接到施工图纸的1周内,配合招标人和设计单位组织第一次设计交底;之后1周内组织第一次图纸会审,并配合设计院对图纸进行深化和优化;开工前,2周内进行第二次图纸会审;在施工过程中遇图纸不明或矛盾之处(如:
建筑、结构图纸不符等情况)需及时与设计院、业主工程师沟通,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由施工单位承担。
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图的审核,对施工图内存在缺陷部分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并对施工图中不满足施工要求的进行深化设计。
4)规范和施工标准的解释权高于施工图纸,投标人在拿到施工图纸后,须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以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计院的图纸进行施工优化设计(优化设计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不得出现由于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有出入而产生的返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审图负责,施工前必须将结构图、建筑图等各专业图纸交圈审核,将矛盾与错误在施工前查出,并报与业主及设计院在施工前处理。
对待每一份设计变更,同样应认真与其它所有相关图纸对照审核,若因审图疏漏而造成的后果,则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5)须承诺在接受到图纸一个月之内将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送审工作完成。
4、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1)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都必须为优质工程并达到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及要求,总包单位必须加强管理力度、严把质量关,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参见《世茂集团苏沪区安全文明施工指引执行》
2)施工工程自身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中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相关规范及要求。
从而使本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3)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日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4)对于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
如商品混凝土、钢筋、模板、机电设备、管线、灯具等均要求是合格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对于建筑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
6)中标单位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中标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进行修正。
7)若我司认为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质量或安全文明与投标书中既定的标准或目标有较大差距,要求投标人增加的各种投入或赶工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另增加费用。
8)投标单位须承诺:
对于隐蔽工程未经业主或监理同意即进入下道工序,则不论合格与否,除无条件返工外,我司将不予认可该分项工程的计量。
在建设过程中须指出各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单位的施工部位进行整改和返工。
9)投标单位须承诺: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应按《世茂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实测实量操作指引》执行,项目每次飞行检查得分应在3.5分以上,如达不到自愿接受200000元/次的罚款。
项目五方验收总得分在3.6分以上,如达不到自愿接受1000000元的罚款。
5、材料、机具:
1)电梯安装调试前总包需提供临时电并接至电梯机房。
人货电梯拆除后,若因需要正式电梯须提前投入使用,由总承包单位调派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开电梯,确保各分包的施工使用(包括加班和抢工),电梯专业厂家在电梯提前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保养、电费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脚手架是施工在整个技术标中的重点之一,投标单位的脚手架必须满足总包及各分包的施工进度要求,请各投标单位慎重考虑各自脚手架的方案,必须满足招标单位的工期要求。
3)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垂直运输工具、劳动力计划等须满足施工需要。
4)外脚手架要求采用满搭脚手架,室外管线、底层石材、景观园林等的施工阶段,总包单位应予以充分配合,脚手架必须满足所有现场分包的正常使用,并必须根据现场分包施工时的实际需要做出调整,调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脚手架拆除要及时运走,不得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此外标书中另拟一整体提升脚手架方案并报价作为备选方案。
5)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期进度,要求每栋楼至少一座施工电梯(双单元的两台施工电梯),每阶段必须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工种必须齐全。
6)须承诺在接受到图纸一个月之内将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送审工作完成。
6、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1)对生活区、办公区进行详细合理布置,并对生活区、办公区制定管理制度(着重用水、用电、卫生及安全方面的管理条例)。
2)施工单位必须随时按我司要求提供施工报表、进度报表、人员机械报表、进度计划、节点深化图纸、试验报告等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若因施工需要,当总包单位的材料堆放,机械设备的位置、临建的位置影响其他单位施工时,业主有权让其限期搬离,否则业主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代为搬离,发生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其他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所有业主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拖延或拒不施工,若因此影响工期或造成其它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4)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总包单位必须按月向业主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不得发生民工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或因讨薪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此要求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5)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世茂集团苏沪区安全文明施工指引执行》的要求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盗现象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6)投标单位必须在技术标中根据《世茂集团苏沪区安全文明施工指引执行》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管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7)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8)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有由监理、甲方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针对性的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10)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材料堆放应有条理并要堆放整齐。
11)争取达到市文明工地的要求。
12)为避免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返工,投标单位必须根据《世茂集团苏沪区成品保护方案指引》对各施工单位穿插施工的成品保护,现场必须配备专业保安员,根据不同时期的承包需要,保安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13)成立专职成保小组,根据工程需要,组织专职小组进行不间断巡逻,并建立奖惩制度。
14)现场平面布置必须根据总体施工顺序考虑分阶段布置,考虑因素有:
基础施工阶段、上部主体结构及装饰阶段。
尤其要认真考虑地库施工前后的现场布置,施工通道的设置不得影响园林、地下车库的施工,应结合将来小区道路的布置及高程,临时道路的路面标高要低于今后小区道路的路基顶面。
15)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地面必须硬化到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相应的位置增加临时绿化,所发生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7)总包单位需向监理单位提供现场办公室2间,包括配套办公家具及相关的硬件设施。
18)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施工范围的现场进行维护和封闭,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负全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防止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首要责任单位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对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入住。
19)对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承担总包负责,须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纠正违规现象。
20)投标时必须承诺承担总包的管理责任,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护及财产安全等负责,若有伤亡、偷盗、损坏、违反当地城市管理规定、环保要求、河道管理规定等均由总包单位负管理责任。
21)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合理规划,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和材料堆放场地,为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电、临水,要求每栋建筑一个供水点一个供电点。
水电的布置必须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需要。
总承包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中对指定分包提出明确要求,以便我司在指定分包的招标时考虑该因素。
开工前发标人将在地块的现场设1个电源接入点。
7、现场集中样板、工艺样板展示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世茂集团样板引路指引》(附件四)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根据工程现场进度,在主力户型实体房中进行工艺样板以及交付样板的施工与展示。
九、工程交验及返修:
1、总包单位的施工及经营行为必须质监站、住建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工作,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2、投标单位配合费中包括为所有各指定分包所有各楼层及现场垃圾的清理,包括垃圾清运、堆放以及垃圾处理、外运等工作。
3、总承包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在楼宇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前各配套设施、设备(例如:
门锁、门禁及地库内相关设备等)的完整性,若有遗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赔偿及连带责任。
4、开荒及精保洁由我司指定专业单位施工,费用由你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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