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责任制06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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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责任制06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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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责任制0602
A
2009/06/3
试行
王生卉
杨顺志
总经理
版次
生效日期
状态
编写
审核
签发
内部管理接口程序
文件编码
CLPHY-SC-090602
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生产岗位责任制
2009年6月
本制度是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
本文件之产权属于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未获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本文件。
目录
一、生产总监岗位责任制2
二、检修主管3
三、化学主管5
四、值长的岗位责任制度5
五、运行值班人员的职责8
六、检修人员职责11
6.1检修班长职责11
6.2检修班组人员岗位职责12
七、物资管理员职责12
八、计划统计职责13
一、
生产总监岗位责任制
1.1职责
1.1.1负责贯彻落实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是生产管理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保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1.2批准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程和主要技术文件。
1.1.3负责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监督运行及检修工作,指导全厂生产正常安全经济运行。
1.1.4负责批准生产设备的改造及运行重大保护的投停。
1.2权限
1.2.1有权对所辖各部门与各专业进行领导与监督工作。
1.2.2有权对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合理调整,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合理奖惩。
1.2.3有权对公司的生产工作统一安排,指挥调度,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当出现事故情况时,有权调动全厂的人力物力进行事故抢修。
1.3工作内容与要求
1.3.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完成总部、本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提出本部门的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
1.3.2批准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程和主要技术文件。
加强生产部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1.3.3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
1.3.4经常深入工作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3.5定期召开生产工作会议,组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运行工况分析、经济运行分析、设备检修分析、安全运行分析等,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
1.3.6主持汽机、锅炉、发电机、主变及升压站内设备大修后的验收启动工作。
1.3.7负责审核批准重大设备的改造。
1.4工作程序
1.4.1每周主持生产调度会,每月主持生产经营分析会。
1.4.2每天现场巡视检查一次,每月至少进行二次生产现场夜间巡查。
1.5检查考核
1.5.1按本标准检查与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1.5.2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
二、检修主管
2.1职责
2.1.1检修主管是检修工作中的直接领导人,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对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大小修和改造工程等各项计划落实负责任。
2.1.3对检修管理的基础工作,达到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负责。
2.1.4对由于检修管理或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考核事故负责任。
2.1.5对审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负责。
2.1.6接到年度大修计划后,负者组织实施并审查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主要项目的变更及无计划项目追列支批准,负责主要项目的变更及无计划项目追列之批准与资金平衡工作。
2.1.7负责检查落实修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财、物、力相应配合的条件和特殊专用工机具的准备工作。
2.1.8审批检修申请。
1)检查检修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了解检修主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技术情况。
2)检查重点检修项目的进度、检修质量及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科室的关系,保证检修总进度按期完成。
2.1.9检查验收的执行情况,批准试运行启动方案,检查检修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组织热态验收评价。
2.2权限
2.2.1有权向有关检修人员发出检修工作的指令。
2.2.2有权召集有关部门、专工等专业人员参加有关检修会议,研究,部署检修工作。
2.2.3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质量标准的检修工程,停止施工,决定返工。
2.2.4有权对检修专业人员的配备、调动、晋级、提升、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2.2.5对违反规程的检修行为有权制止。
2.3工作内容与要求
2.3.1在生产总监领导下,负责检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完成设备大小修和事故抢修任务,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是生产总监在检修管理方面的助手。
2.3.2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编制全厂设备大小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零星购置计划,审定大小修备品、配件计划,严格把好质量关。
2.3.3负责组织主设备大修的项目审核,工期平衡以及大修需要的物资、人力等。
2.3.4检查大修更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保证设备和更改工程按期竣工,质量达到标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3.5深入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
组织和督促检修人员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和重大的事故抢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3.6主持检修周、月总结会。
加强检修计划管理,协调运行,检修之间的关系,搞好配合协作。
2.3.7组织领导全厂检修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工作。
制定或修订各项标准、制度、审批定额。
检查各种记录,报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3.8组织领导全厂检修人员,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推广运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施工工艺,不断提高检修质量。
2.3.9组织全厂检修人员,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
推广先进经验,组织重大的技术攻关。
2.3.10审批合理化建议和各种技术改进设计,决定有关检修技术问题以及检修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报告。
2.3.11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2.13负责并参与领导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
2.3.12主持有关检修质量工作会议,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2.3.13做好技术监督工作。
2.4工作程序
2.4.1每天检查巡视运行设备和检修现场。
2.4.2每周主持召开检修生产调度会,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4.3每月进行一次运行设备的夜间巡视。
2.4.4每季对检修的执行情况,做一次系统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检修计划、进度和项目。
2.4.5每年六月份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大、小修、改造工程计划。
2.4.6检查与考核
2.4.7按本标准检查与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2.4.8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
三、化学主管
3.1职责
3.1.1负责全厂的化学监督、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日常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拟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
3.1.3组织或参加与化学有关的事故、障碍、异常等的分析,并负责或指导指定防范措施。
3.1.4负责本公司化学专业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管理。
3.2权限
3.2.1有权向有关化学专业人员发出化水工作的指令。
3.2.2有权召集有关部门等化学专业人员参加有关化学专业的会议,研究,部署化学专业工作。
3.2.3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质量标准的化水工程,停止施工,决定返工。
3.2.4有权对化学专业人员的配备、调动、晋级、提升、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3.2.5对违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3.3工作内容与要求
3.3.1协助生产总监处理日常职务,就运行和维修事宜提出建议,协助编写操作说明书,部门标准程序,部门实施规程,安全守则等文件。
3.3.2对本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处理日常行政及管理事务。
指挥、组织及推动下属正确地执行职务;对本专业的运行人员进行指导工作,尽可能有效地运用资源,优化发电的过程,达到总体高效率运行及生产。
3.3.3督促下属对安全文件的准备、发出、注销、存档等进行有系统工作。
3.3.4制定本班培训计划,并监督下属认真实施。
3.3.5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与手段,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进技术进步。
四、值长的岗位责任制度
值长在当值时间内,是全厂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全面负责人,因此值长应对本值人员的思想情况、现场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负有检查和指导责任。
4.1值长在行政上隶属于生产总监的直接领导,在操作上隶属于上级值班调度领导,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上级命令和领导的指示。
4.2本厂所有值班人员及抢修人员在操作上应隶属值长领导,凡值长发布的正确命令均应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值长的一切命令均应通过主值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
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命令,但应将自己的命令尽快通知主值。
4.3值长对自己发布的命令应负全部责任,若对值长正确命令有意违抗拖延时间者,则因此造成的事故,受令人应负全部责任。
4.4值长为了保证本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事故的正确处理,有权召集全值人员工会议,研究运行方式,处理有关生产任务。
4.5值长在当值时间内,若发现值班人员有严重违犯纪律和规章制度者,有权下令停止其工作或令其退出现场。
4.6凡发供电运行及备用设备均属值长管辖和调度,未经值长同意,任何车间、班组、个人不得乱动和开展检修工作,且需严格贯彻操作票制度。
4.7值长除熟悉系统调度规程外,还应熟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及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和技术规范。
4.8电厂值长与电力系统值班调度员(简称值班调度员)之间的关系:
4.8.1值长应认真贯彻“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在调度关系上受调度员的指挥,接受他的命令。
4.8.2接受调度命令后,应复诵命令,核对无误,并立即执行调度命令并把命令的内容记入调度日志。
4.8.3任何人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值长不执行或延迟执行值班调度命令,则未执行命令的值长和允许不执行命令的领导人均应负责。
4.8.4如值长认为所接受的调度命令不正确时,应对发布命令的值班调度提出意见,如值班调度员重复他的命令时,值长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命令确会威胁人员、设备或系统的安全时,则值长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命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热电厂领导人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值班调度员的权限,必须经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已有规定者除外)
4.8.5值长在接班后应迅速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主要运行情况,值班调度员应将系统的有关情况和预定的有关工作向值长说明。
4.8.6当电厂出现异常运行情况时,值长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以便在系统上及时采取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
4.8.7属于调度管辖的任何设备,未经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值长不得自行操作开停或自行命令操作和开停。
但对人员或设备有威胁者除外。
上述未得到命令进行的操作和开停,在操作和开停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不属于上级的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但它的操作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时,则值长只有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操作。
4.9值长应带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10值长在保证安全经济调度上应负如下责任:
4.10.1保证完成有功及无功负荷曲线,根据系统需要及本厂实际情况,调整周波、电压。
4.10.2根据值班调度员命令、外部热负荷需求和本厂情况正确及时的进行机炉的启停及停送电工作。
4.10.3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电气、汽机、锅炉、化水等主要设备的启停及切换操作。
4.10.4注意监视机、炉、电的负荷分配。
4.10.5监督机、炉、电等主要设备符合运行规范。
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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