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 1598 头枕及试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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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598头枕及试验方法
SASO1315
(GS1598)
汽车-头枕及其试验方法
汽车-头枕及其试验方法
ICS:
43.040.60
GSMO委员会批准日期:
1423(H)-09-18(2002-11-23)
正式公布日期:
该标准执行日期:
海湾标准GS1598/2002
汽车头枕及其试验方法
1-应用范围和领域
该标准是关于乘用车和多功能汽车内成人使用的头枕装置。
2-补充参考资料
2.1GS42/1984“汽车-一般安全要求”
2.2GS48/1984“汽车-一致性认证”
2.3GS98/1988“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及其试验方法”
3-定义
3.1乘用车:
除了多功能汽车以为,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可承载9人的汽车。
3.2多功能汽车:
依靠动力驱动,最大可承载9人,并且偶尔可以在越野道路上行驶的汽车。
3.3头枕:
用来限制乘客头部相对于躯干发生向后角位移的装置,从而可以减少在事故中对乘客颈椎骨造成伤害的风险。
3.4事故:
一种可能会或者不会对乘客或者车辆或者两者造成伤害的出乎意料的,不能控制的事件。
3.5参考点(H点):
安装在人体模型代表的人体躯干和腿之间理论旋转轴上的座板的纵向竖直平面内的一个轨迹。
3.6参考线:
人体模型上穿过腿和骨盆连接关节以及颈部和胸部连接关节的一条直线。
3.7头型:
直径为165mm的半球形坚硬模型,尺寸相当于一个人头的大小。
3.8碰撞区域:
两边由距离座椅的纵向对称平面(见图2)70mm的两个纵向竖直平面围成的一个区域。
该区域的高度是垂直于参考线从头枕顶部到距离H点635mm之间的距离。
4-要求
4.1概述
4.1.1头枕应该不会对乘客造成任何危险。
4.1.2头枕外部不应该存在任何可能对乘客造成任何伤害的危险粗糙物或者尖角。
4.1.3头枕的前面和后面,除了用于安装在座椅(该座椅后部不提供其它乘坐位置)上的后面部件以外,位于竖直平面(3.8)外侧的部件都应该用覆盖物包上,防止头部和头枕部件直接接触。
4.1.4头枕在座椅或者车辆结构上的安装应该保证:
发生碰撞过程中,在头部释放的压力作用下,不会有任何坚硬的危险部件从头枕覆盖物,以及固定处或座椅靠背上凸出来。
4.1.5所有的外部金属部件应该使用防腐材料或者经过适当防腐处理的材料制作。
4.1.6配备了调整机构的头枕调整部件使用起来应该容易平稳,而且能够把头枕固定在指定位置。
4.1.7可调式头枕的构造应该保证:
在调整机构设计范围以外的位置,无法调整头枕。
除非故意使用任何调整动作之外的动作。
4.1.8头枕的外部材料应该防火,并且符合(2.3)中提到的海湾标准。
4.2尺寸
4.2.1如果头枕安装在座椅靠背上,那么平行于参考线,在座椅参考点以上测量头枕上端高度应该不少于700mm。
4.2.2如果头枕高度可调,那么应该在最高和最低调整位置之间来测量座椅参考点以上少于700mm的数值。
4.2.3如果头枕高度可调,那么平行于躯干参考线测量头枕外部形状的高度应该不少于100mm。
4.2.4位于碰撞区域之外的头枕前面和后面部件(碰撞区域由两个距离参考线70mm的竖直纵向平面构成)应该包上衬垫或者覆盖物,防止乘客头部和头枕部件之间接触。
4.2.5位于碰撞区域外侧的头枕前面和后面部分的弯曲半径(与一个直径为165mm的半圆相切)应该不少于5mm。
如果这些部件通过了4.3.3项中提到的吸能要求,可以认为它们满足上述要求。
4.2.6如果头枕高度不可调,那么在座椅靠背和头枕之间的距离不应该超过60mm。
4.2.7如果头枕高度可调,那么从座椅靠背顶端到头枕最低位置之间的距离不应该超过25mm。
4.2.8头枕外部形状的宽度应该能够为正常乘客的头部提供合适的支撑。
4.2.9平行于躯干参考线,从乘坐位置中心平面上头枕顶端下方65mm处的一个点或者座椅参考点上方635mm处的一个点到平面每一侧的距离,即头枕外部形状的宽度应该不少于85mm。
(见图3)
4.3性能
4.3.1头枕及其固定件应该确保在静载试验中乘客头部的最大向后位移应该小于102mm。
4.3.2完成4.1.3项中的试验后,作用在头枕及其固定件上的载荷应该不断增加,直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
4.3.2.1在89daN(90kgf)静态载荷作用下,没有出现故障或者损坏;
4.3.2.2座椅靠背或者座椅出现故障。
4.3.3当直径为165mm的头型被24.1km/h的速度碰撞后,头型在多于3毫秒时间内连续减速不超过80g.时,位于碰撞区域内头枕部件应该能够吸收能量。
4.3.4头枕经过200次试验后,头枕及其固定件不应该变形,损坏,磨破或者出项其它异常情况。
5-标签和标志
5.1作为售后置换件单独运送来的每一个头枕或者其包装纸/包装箱上应该清晰地,持久地标有以下信息(阿拉伯文和/或英文):
5.1.1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
5.1.2头枕的正确使用,调整或释放方法应该包含在车辆用户手册中。
5.1.3与头枕配套的座椅的特征和型号
6-试验
6.1取样:
应该从同一型号的一批车辆中或者制造商提交的样车中抽取足够数量的可拆卸式头枕,然后进行该标准中规定的试验。
6.2测量仪器
6.2.1测量尺寸的仪器:
使用的仪器应该允许±1mm的精确度。
6.2.2测量力的仪器:
使用的仪器应该允许±5%的精确度。
6.2.3测量速度的仪器:
应该允许测量的速度精确到其读数的(±2.5)%。
6.2.4测量时间的仪器:
该仪器应该能够记录动作的整个持续时间,其读数刻度应该在一秒的千分之一(0.001)范围内。
6.3试验
根据6.1项取样的头枕应该进行以下试验。
6.3.1视觉检查
应该从视觉上观察头枕是否存在损坏,裂缝,尖角或者任何制作和使用方便方面的明显缺陷。
6.3.2确定高度
6.3.2.1设备
应该包括一个总重为75.6kg的三维人体模型,外形轮廓如图
(1)和(4)所示。
6.3.2.2试验准备
-应该保持车辆处于水平,座椅用一块布盖上。
-把人体模型放置在座椅上,保证其支轴垂直于车辆竖直对称平面。
除非制造商另行规定,否则把座椅靠背锁定在尽可能接近从竖直方向向后倾斜25o的位置。
6.3.2.3程序
-如图(3)所示,在座椅的对称平面内画线。
-如上所述,应该画出人体模型参考线的投影。
-应该画出垂直于参考线的头枕顶部的切线S。
-如果头枕高度可调,应该在头枕最高位置和和最低位置之间测量参考点以上的高度。
应该测量从“H”点到切线“S”的距离“h”。
6.3.3确定宽度
6.3.3.1设备
应该包括一个6.3.2.1项中描述的三维人体模型。
6.3.3.2试验准备
-应该把人体模型放置在座椅上,座椅应该按照6.3.2.2中的说明进行调整。
6.3.3.3程序
-如6.3.2.3所描述,应该画出头枕顶部的切线S。
-应该在切线S下方65mm处,画出一个垂直于参考线的平面S1(见图2)。
-应该在平面S1内画出头枕的横截面,该截面由轮廓C构成。
-应该在平面S1内画出和截面C相切,平行于座椅对称平面的竖直直线(p和p1)(见图2)。
-应该测量两个竖直平面(p和p1)之间的距离(L)。
-应该沿着参考线在座椅参考点上方635mm处测量头枕的宽度(如果需要的话)。
6.3.4静态试验
6.3.4.1试验仪器
-应该包括一个总重为75.6kg的三维人体模型,其外形轮廓如图
(1)和(4)所示。
-应该使用合适的试验机,从而保证座椅安装在试验机上和安装在车身上一样。
6.3.4.2试验准备
-应该把座椅和头枕牢固地安装在试验机上。
-调整在设计参考点座椅向上和向下的方向。
-把人体模型放置在座椅上,保证其支轴垂直于座椅纵向对称平面。
-除非制造商另行规定,否则应该把座椅靠背锁定在尽可能接近从竖直位置(相对于人体模型躯干参考线的竖直方向)向后倾斜25o的位置。
-可调式头枕应该调整到最高位置。
6.3.4.3程序
-试验过程中,应该在座椅竖直对称平面内画出所有的线(例如:
座椅,头枕,参考线)(见图5)。
-应该画出参考线R(见图5)。
-在乘坐位置中心平面上给座椅靠背施加一个载荷,从而在H点处产生一个37.3.daNm(38kgfm)向后的力矩。
-应该画出施加载荷后形成的新的替代参考线R1。
使用一个直径为165mm的半球形头型,在距离头枕顶部下方65mm处,与替代参考线R1成直角的位置通过头型给头枕施加一个载荷(F),从而在H点处产生一个37.3daNm(38kgfm)向后的力矩,同时应该根据上一段落中的要求把参考线保持在其替代位置R1处。
-施加载荷后,通过把头型和头枕保持在替换位置画出平行于替换参考线R1的半球形头型切线y。
如果头枕高度不可调,座椅靠背和头枕之间存在缝隙,那么应该通过给头型施加载荷,载荷穿过平行于参考线横向平面上缝隙中心作用于头枕上,从而在H点处产生一个37.3daNm的力矩。
-应该测量切线y和替代参考线R1之间的距离。
除非座椅或者其靠背提前发生折断,否则如果在距离头枕顶部下方不到65mm处施加最初载荷的话,那么上述提到的最初载荷应该增加到89daN(90kgf)。
6.3.5动态试验
6.3.5.1试验仪器
-应该包括一个总重为75.6kg的三维人体模型。
-摆锤的下端应该有一个直径为165mm的刚性头型,头型中心和摆锤撞击中心重合。
-头型的直径为165mm,重量为6.8kg。
-碰撞试验应该使用在撞击中心时减少的质量为6.8kg的摆锤。
-应该使用合式的试验机,从而保证座椅安装在试验机上和安装在车身上一样。
6.3.5.2试验准备
-应该把座椅及其头枕牢固地安装在试验机上。
-在设计参考点处调整座椅向上和向下的方向。
-除非制造商另行规定,否则应该把座椅靠背锁定在尽可能接近从竖直位置(相对于人体模型躯干参考线的竖直方向)向后倾斜25o的位置。
-把人体模型放置在座椅上,保证其支轴垂直于座椅纵向对称平面。
-应该把头型连接在人体模型的身体上,然后用安全带把人体模型固定在座椅上。
-可调式头枕应该调整到最低位置。
-如果头枕安装在座椅上,那么进行试验的座椅靠背的放置应该保证摆锤块将在期望的点处撞击头枕表面。
*在撞击中心和旋转轴之间的距离“a”以及重心和旋转轴之间的距离“I”处,摆锤降低的质量“m2”和摆锤总质量“m”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6.3.5.3程序
-前面碰撞
应该调整摆锤的高度,保证摆锤块在乘坐位置的中心平面上距离头枕顶端下方65mm处撞击头枕。
*座椅和头枕的安装应该保证摆锤面向头枕的前面。
*摆锤提升的高度应该保证在碰撞点时摆锤速度不低于24±1km/h。
*摆锤的碰撞方向应该是在乘坐位置中心平面上水平方向。
*应该记录碰撞时头型的最大加速度,达到该加速度所需时间和加速度的波形。
-后面碰撞
*座椅和头枕的安装应该保证摆锤面向头枕的后面。
*重复上述程序
*碰撞点是与水平面成45o角的直线和头枕后面在乘坐位置中心平面上接触的点。
*应该记录碰撞时头型的最大加速度,达到该加速度所需时间和加速度的波形。
6.3.6耐久性试验
6.3.6.1按照6.3.5.1的要求把座椅和头枕安装在试验机上。
6.3.6.2应该对头枕的调整部件进行200次操作。
6.3.6.3操作结束后,应该视觉观察头枕是否有任何损坏。
6.3.7可以接受任何其它的等价试验方法。
7-验收和拒收标准
7.1验收和拒收标准应该遵守2.2项中提到的海湾标准。
7.2当从一批交货或提供的样车中抽取的样品通过试验时,应该认为这些头靠满足该标准中的所有要求。
7.3如果轴样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头枕没有通过任何一个试验,应该从一批交货或者提供的样车中第二次抽取数量为第一次抽样2倍的样品,然后进行试验。
如果第二次抽样中的所有样品都通过了试验,那么可以认为这些头枕符合该标准中的所有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
图
(1)
图
(2)
头枕高度和宽度的确定
图(3)
图(4)
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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