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盘锦兴隆台区.docx
- 文档编号:29620247
- 上传时间:2023-07-2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01KB
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盘锦兴隆台区.docx
《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盘锦兴隆台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盘锦兴隆台区.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盘锦兴隆台区
2018年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堤防管理、防汛抗旱、河滩地蓄水、生态治理、污染防治。
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及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河道维护和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建房及其他建筑物的清理拆迁工作。
4、负责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污染防治方案。
5、负责重点区域非法河道取土和用地、违法使用滩涂、影响河道和堤坝安全、违规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的经常性巡查和处理。
6、负责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7、负责监督辖区内林木砍伐工作,负责退耕绿化、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农药和渔业捕捞管理,负责土地权属管理。
8、负责承办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9、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10、负责全区取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及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11、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及动态水位监测;
12、组织本区内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辖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13、指导、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的水资源规划。
14、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15、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
16、负责对取水许可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稽查。
17、负责对逾期6个月或拒不缴纳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案件查处,并负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8、负责参与协调水事纠纷。
19、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具体事项。
20、负责协助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21、负责水土保持监察、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22、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验收工作;
23、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设置说明
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下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人事劳资、财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
(二)、建管办公室
负责防汛抗旱、审批、质量、安全、考核、报批、实施、验收等工作。
(三)、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等工作。
(四)、水土保持办公室
负责宣传法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缴工作等工作。
(五)、水环境执法队
负责中心河道管理范围内巡查、巡护、违法捕捞、破坏湿地、林地、乱采乱挖和影响河道堤坝安全、涉河案件查处等工作。
(六)、工会
负责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及食堂管理职能的工作。
(七)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监测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质、指导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水源的规划等工作。
(八)档案办公室
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和归档工作,编写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等工作。
第二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反映盘锦市兴隆台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1.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2.82)万元,项目支出(428.91)万元。
(一)收入总计(1061.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61.73)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等。
(二)支出总计(1061.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2.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418.91)万元,主要包括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总计(1061.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61.73)万元。
比上年增加268.03万元,增幅33%,增加主要原因是与区水资源办公室合并。
(2)支出总计(1061.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2.82)万元。
比上年增加276.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与区水资源办公室合并。
2.项目支出(418.91)万元。
比上年下降了8.24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类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2.17万元,增加117.5%,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47)万元,因公出国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
增减变化主要因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区水资源办公室合并,公务用车定额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是人员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01.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区水利河务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
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兴隆 水利 管理中心 预算 公开 盘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