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docx
- 文档编号:29618717
- 上传时间:2023-07-2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68KB
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docx
《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
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
杨某某诉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某诉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
判决书
来源:
【法艺花园】/thread-550110-1-1.html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三民初字第169号
原告杨某某,男,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之二。
被告吴某某,男,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
被告杨某某,女,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5月29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长郑小林,审判员唐勇鸣,人民陪审员杨盛国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书记员黄韦丽担任法庭记录。
原告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吴某某、杨某某经本院依法按公告程序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期限届满后,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某某诉称:
20XX年至20XX年期间,我为被告鞋厂用车拉货总共运费人民币41500元。
后经原、被告同意,于20XX年1月24日到广西某某县公证处公证,被告同意分期付给原告运输款并约定逾期给付利息和违约金给我,但到期后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欠到现在,致使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尚拖欠原告的运输款32000元,以及逾期的利息和违约金9500元,共计人民币41500元,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杨某某对其陈述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
1、欠条原件一份,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欠原告杨某某运费的事实;2、公证书复印件一份,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拖欠原告杨某某运费3200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被告保证在三年内付清原告欠款经过公证的事实;3、保证书原件两份,证实被告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催款的事实;4、某某村委证明一份,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常年在外务工,无法联系的事实。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某提供的证据,经审查核实,该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予以
确认其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由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没有到庭应诉、答辩、质证,视为放弃这些权利。
综合本案证据,本院确认本案以下法律事实:
原告杨某某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为被
告吴某某、杨某某鞋厂拉货。
由于被告资金紧张,未能及时付清原告运费,遂于20XX年3月14日写了欠条给原告,尚欠原告杨某某运费人民币28900元。
由于被告到期未及时给付运费,被告于20XX年3月9日在同一欠条下方补写了“暂时无法结算,延期20XX年8月归还叁万贰仟元整”。
后经原告多次催问运费无果,双方于20XX年1月24日经协商达成了如下还款协议“甲方:
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杨某某、吴某某;乙方:
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之二杨某某。
乙方于20XX年至20XX年期间为甲方夫妇经营的东莞市厚街福达鞋面加工店承运鞋面料,甲方欠乙方运费共人民币28900元整,因甲方到期未能按期支付该欠款,于20XX年3月9日甲方承诺延期至20XX年8月支付欠乙方的欠款共人民币32000元整,逾期甲方仍未能按期支付欠款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就欠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共欠乙方人民币32000元;二、乙方同意甲方分期偿还欠款32000元整,分三年付清,20XX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12000元整;20XX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10000元整;20XX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10000元整;三、甲方同意第一期还款12000元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给乙方利息,第二期还款10000元接二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给乙方利息,第三期还款10000元按三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给乙方利息;
四、甲方同意用属于夫妻共有的位于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的木板结构房屋(土地使用证号:
某某集建字第某某号)作上述还款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还清乙方的欠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法申请变卖甲方该房产及其它财产至清偿欠款本息为止;五、甲方该房产保证还款期间,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用作其它抵押,该房产也不得转让给他人;六、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须按每年壹仟元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日双方在某某县公证处,对该还款协议作了公证。
但被告没有按还款日期付款,被告又分别在20XX年1月22日、20XX年1月30日写了保证书给原告。
但到期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遂于20XX年5月28日诉至本院,提出上述诉请。
本院认为: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依据其诉请所提交的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并已经过某某县公证处对该还款协议作了公证。
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没有按照《还款协议》及时付款给原告,属于违约行为。
原告提出的诉请,应当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提出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9500元的诉请,根据双方的约定,被告应当按照已约定的利率和违约金给付原告。
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应当按照逾期利息计付利息。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支付运费本金32000元给原告杨某某;
二、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从20XX年1月24日起,至20XX年农历12月28日止,按照还款约定分别支付32000元本金的银行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原告杨某某;
三、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从20XX年农历12月29日起,至20XX年5月28日止,给付原
告杨某某32000元的逾期贷款利息;
四、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支付3000元违约金给原告杨某某(从20XX年1月24日起每年支付1000元,总共3000元);
案件受理费838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638元,由被告吴某某、杨某某负担(原告已预交)。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审判长郑小林
审判员唐勇鸣
人民陪审员杨盛国
.
.
.
.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
.
书记员黄韦丽
篇二:
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乙厂
住所地:
广东省东莞市xx区xx路227号
法定代表人:
汪直职务:
乙厂副厂长
委托代理人:
胡风江西省南昌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
甲贸易公司
住所地: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宇职务:
甲公司总经理案由:
购销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拖欠货款50000万元。
2、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8000元。
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原告应于同年6月底以前交货,原告因故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被告准备发货。
被告接到原告的电报通知后未作答复就接收了货物并发往门市部销售。
后因销售旺季已过导致电风扇滞销,被告遂以原告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被告在收到原告发出的交货通知后没有及时明确回复原告,并对原告发来的货物进行了签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
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出对原告之前违反合同规定的延期交货行为的追认并放弃了解除合同的权利。
故被告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和利息,但被告拒不支付。
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乙厂和甲贸易公司电风扇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此致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诉讼人:
乙厂20XX年12月6日附:
1、本诉状副本二份。
2、证据二份。
篇三:
保管合同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
陈**,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
被告:
名称:
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姓名:
______职务:
______电话:
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车辆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2500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5日,原告向被告__停车场交纳了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的停车保管费___元,委托被告为原告所有的车牌号为______的__牌__型车进行保管。
20XX年6月6日早晨6点许,车辆被盗,至今仍未追回。
原告认为被告收取了停车保管费用,车辆进出验证制度且又有人员看守,被告负有保障停车安全的义务,应保证其提供的场地本身的安全性及在合理限度内保障车辆不因第三人的缘故遭受毁损、灭失。
但被告不认真履行保管职责,致使原告车辆丢失,造成经济损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综上所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请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
具状人
(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停车收费,在本质上是一种营利的合同行为,因此商场负有保障停车安全的义务。
依约将车停在停车场而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消费关系)明确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但有专人看管场地,并规定停放车辆进出制度(如出入换卡、凭卡取车等)的,场地经营人与驾车人员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租用停车车位的关系,属有偿消费服务性质,应当纳入消费法律关系来考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年月日此致**市**区人民法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停车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特别是那种规定了各种车辆进出验证制度且又有人员看守的停车场,更是如此。
如果车辆丢失的,说明经营人在保障客户财产安全方面有过错,而且过错与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营人违背了法律对其规定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清单:
1、被告工商查询单
2、原告向派出所报案的记录
3、警方调查笔录
3、视频监控器监控录像
4、被告经营停车收费服务的图片(2张)
5、原告被盗车辆购车发票、说明书、品牌型号、电子车牌号
篇四:
旅游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女,X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电话:
XX,住址:
XX。
被告:
XX,注册号:
XXX
电话:
XX
注册地址:
XX,
办公地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旅游保证金X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延期返还保证金的利息损失XX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延期返还保证金的其他损失XX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理由:
XX年X月XX日,原被告签订旅游合同的附属合同即《保证金合同》。
双方约定,签证有效期为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保证金数额为X万元,原告在签证有效期内回国,被告无条件向原告退还实际交付的保证金。
XX年X月X日,原告按约定回国后,到被告处领取保证金时,被告确已保证金已交至XX总公司为由拒绝退还。
经多次协商,被告仍不按约定返还。
无奈,原告只能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
20XX年X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运输 合同纠纷 起诉状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