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带药品输液注射知情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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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带药品输液注射知情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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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带药品输液注射知情同意书
病人自带药品输液、注射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住址:
联系电话:
诊断:
药品来源:
药品名称:
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
1、输液反应:
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2、过敏反应:
如皮疹、搔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
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神症状:
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5、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6、其他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
医生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对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故本社康中心原则上不接受给病人输液、注射自带的药品;但考虑到方便病人治疗,对持有深圳市街道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注射单(治疗单)及购药发票者,应病人及家属要求签字后可以进行输液、注射治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针剂、抗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等除外)。
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由此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及法律责任。
医生签名:
年月日
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
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贵院输液、注射自带药品,并愿承担所有风险,签字为证。
病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因病人本人无法表达对自带药品输液、肌注的意见,我和病人均已充分理解医生告知的上述谈话内容。
我同意病人在贵中心输液、注射自带药品,并愿承担所有风险,签字为证。
家属意见:
签名:
关系:
年月日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2、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病人病历存档。
3、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
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
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门诊患者请挂号后,到相关科室重新下医嘱并开具我院治疗单,患方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作出书面保证。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方仍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3、治疗结束后,请患者在原地观察3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再离开/院。
4、请患者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5、以下情况拒绝使用,敬请谅解:
①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
②拒绝开具我院治疗单和签署《输液知情同意书》者。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ID号:
诊断: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批号
规格
使用方法
患方意见:
患方签名:
医师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护理人员奖罚条例
一、奖励细则:
(一)护士在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节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获得优秀者(当月受4人以上表扬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一次奖励50元。
(三)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一次奖励100—500元。
(四)护士在工作中,遇到患者或家属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并一次奖励100-500元。
(五)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授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一次性奖励100-200元。
(六)在护理各项竞赛中获奖者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七)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一次奖励300-500元
(八)认真带教,护生普遍反映好,并评选为最佳带教老师者每人奖励100元。
(九)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着书、成绩显着者。
一次奖励100-500元。
(十)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获优秀的科室奖200-500元;接受病人表扬信、锦旗、镜匾、电台点名表扬的护理人员每人每次奖50-100元,科室200-500元。
二、惩罚细则:
(一)规章制度:
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批评教育,10-30分钟一次罚款20元,迟到30-50分钟一次罚款50元.迟到50分钟以上一次罚款100元。
2、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会客一次罚款10元。
3、开会、学习未请假缺席一次罚款2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
未到会请他人签字、重签字一次罚款10元。
4、上班期间睡觉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护士长请假私自调班、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一次罚款50元。
年内无正当原因发生两次违反劳动纪律停职1个月,考核合格后上岗,屡教不改者(三次以上)解聘。
6、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到位一次罚款10元。
再次发生加倍扣罚,屡次(三次以上)停职培训1个月考核合格之后上岗。
7、未及时(卧床的病人最少2小时1次)翻身或做皮肤护理导致压疮的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8、非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引发医疗纠纷,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给按医院相关制度予以相应处罚或解聘。
9、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扣发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经教育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者给予停职培训1月或解聘处理。
(二)医德医风
1、因推诿、顶撞、刁难病人,出现医疗纠纷或与病人发生争吵,或训斥、贬毁病人、污辱病人人格者罚款50元。
2、因其他原因出现病人投诉,查证属实一次罚款50元。
二次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或年内3次以上发生者给予停职培训1月或解聘处理。
3、与科室护理人员发生矛盾争吵,一次罚款50元。
4、收受患者红包者扣发当月奖金。
(三)仪容、仪表、礼仪
1、上班期间服装不整洁、浓妆艳抹、未按规定戴护士帽、头饰、穿护士鞋、蓄指甲、头发不符合要求者各罚款5元。
2、在护士站、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看小说;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一次罚款5元。
3、接听电话未使用礼貌规范用语,一次罚款5元。
4、领导、或他科人员进入科室未起立接诊、主动问好者,一次罚款5元。
(四)其他方面
1、观察病情不仔细,病情发生变化未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当月奖金。
2、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到位一次罚款10元。
再次发生加倍扣罚,屡次(三次以上)停职培训1个月考核合格之后上岗。
3、健康教育、入院须知、安全告知等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5元,填写不合格一次罚款5元。
因告知不到位出现不良后果者承担相应后果。
4、损坏科内公共财物按原价赔偿。
5、私自拿科内物品按原价十倍赔偿。
6、三测单与体温单不符,护理记录单体温、脉搏、呼吸与体温单数值不一致一次罚款10元。
7、凡是理论、操作考试第一次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对于护理部组织的各项考试、考核,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补考,停职1月,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不合格或者再次发生者给予解聘。
8、抢救药品交接班不清(过期)、用后未及时补充(更换),抢救物品未处于备用状态,影响病人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10-50元,造成严重后果扣当月奖金。
按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每月检查,考核标准扣分落实在医院绩效考核中。
护理质量是医院工作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质的护理服务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规范管理,督促护理工作,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根据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二、执行标准1、《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规范》(2011年版)2、《综合医院各种疾病护理常规》(2004年版)3、《医德医风考核评定标准》(2010年版)4、《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考核评定细则》(2005年版)5、《消毒技术规范》(2009年版)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版)7、《护士条例》(2008年版)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版)9、《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版)10、《湖南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试行)(2004年版)以上标准如有修订,以修订后版本为准。
三、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自控、科控、院控管理体系,二级控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以求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日益完善。
四、奖惩考评细则
1、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疫情未上报者,扣责任人20元,科主任10元,凡传染病未填传染病报告卡和未填登记簿的扣责任人10元。
2、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扣责任人50元。
3、按首诊负责制,AFP病例由首诊医师填报,漏诊、漏报一例AFP病例扣责任人50元。
4、各诊室未按规定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的处科室负责人200元罚款,记录不全每次扣10元。
各科室要建立病人出、入院登记本,否则扣科室负责人50元,记录不全扣责任人20元。
5、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扣责任人50元。
6、未按照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扣责任人50元,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的视情节轻重处罚。
7、医务人员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应戴手套,否则扣责任人10元。
8、治疗室配药必须一人一管一用一废弃,否则扣责任人20元。
9、各种输液器、注射器必须一人一管一用一废弃,否则扣责任人20元。
10、各科室必须做好日常的清洁卫生及清洁交班、治疗台面、治疗盘不洁、消毒处置不到位,否则缺一次一项扣责任人20元。
11、截留传染病病人的,扣责任科室200元。
12、严格执行抗生素合理使用原则,抗菌素使用超过7天未行细菌培养及药敏扣责任人100元。
13、按要求每月对各科室空气、物表、消毒液等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学监测,一次一项不合格扣科室50元,扣护士长20元。
14、坚持日、周空气消毒,每周按规定更换医疗器具,并做好记录,缺一次一项扣责任人20元。
15、各种医疗器械均需按标准打卡、打标、打包消毒灭菌,包内指示卡必须注明包名、日期、打包者,否则每次每项扣责任人20元。
16、消毒供应中心应严格掌握清洁、消毒、灭菌的程序和时间,每锅均有质量监测,一环节不到位扣责任人50元。
发出的物品潮湿,或未达到灭菌要求,一次扣100元。
17、每进一批一次性医疗用品设备科必须报院感科、由院感科协助检验科做热原反应,报告无异后方可发放使用,否则扣责任人50元。
18、各种医疗用品要“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合格证、质量合格证)齐全,缺一项使用者有权拒绝使用,设备科必须立即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元。
19、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规范放置,按程序及时统一回收处理,未按程序处理每次每项扣科室50元、责任人10元。
20、各科的一次性医疗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血)管、各种导管等)使用与回收的数目要相符,科室按时将医疗垃圾送回收中心,任何人不得截留,未执行每次扣科室100元,扣责任人50元。
21、各种消毒液、浸泡液浓度不合格,每次每项扣科室100元,责任人50元。
22、进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及诊查病人前后,按要求进行清洁洗手或消毒洗手,可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或消毒水浸泡洗手,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3、工作服、口罩、帽子未按要求定期清洁更换,每次每项扣责任人10元。
24、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否则扣责任人20元。
25、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每次每项扣责任人20元。
26、对传染病人未按要求严格执行隔离制度,每次扣责任人20元。
27、产房未免费为新生儿接种卡介苗、百白破、乙肝疫苗,每次每项扣责任人20元。
28、未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消毒,每次扣科室50元,责任人20元。
29、各室拖把、抹布分开挂放,标志明显无误,缺一项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20元。
30、各种垃圾分类、分袋,袋子颜色按生活垃圾黑色、医疗垃圾黄色、放射性垃圾红色的要求盛装,未执行者每次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20元。
31、每班做好清洁交班的同时,要倾倒垃圾,并及时清洁洗刷,未执行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2、各种导管未按要求更换、消毒,每次扣科室50元,责任人10元。
33、门诊护理按要求做好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设立体温测量站,引导发热病人、肠道病病人及传染病病人到指定科室就诊,未执行每次项扣责任人20元。
34、产房对有传染病的产妇,要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如遇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缺一次项扣护士长20元,扣责任人20元。
35、感染手术病人必须在感染手术间内进行,未执行扣责任人20元。
36、连台手术室要做好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时间,消毒质量的准确到位,未执行每次扣责任人20元。
37、感染手术完成后,要及时做好终末消毒,缺一次项扣护士长50元,责任人100元。
38、口腔科病人要执行一人一巾一盘一用一消毒,操作者按要求戴手套、防护镜、面罩,未执行每次项扣责任人20元。
39、各药房对终止妊娠的药物专人专柜专账管理,未及时规范管理每次扣科室30元,责任人20元。
40、妇产科产房要及时完成新生儿出生网络报告工作,未及时完成每次扣科室30元,责任人20元。
41、B超室要执行妊娠妇女的超声管理制度,未按要求操作每次扣科室30元,责任人20元。
42、护士长和护理人员不服从工作调配,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护士长应合理安排人力,科学排班。
如出现安排无带教资质护士带教、虚假排班、超休法定假情况,扣科室200元,扣护士长50元。
43、护士长外出1天必须向院长请假,无特殊情况周一至周五必须在岗,不得离开病区,坚守在临床一线,直接参加临床护理工作,未做到发现一次扣50元。
每月召开1次护士会。
以上未做到1项次扣护士长50元。
44、护士长要做好科内五常管理(清理、清洁、整理、整顿、素养),做到“五到现场”,做好护士长一日“五查”(晨会交班前查、上午治疗中查、上午下班前查、下午上班后查、下午下班前查),并有记录,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具体,发现一次扣50元。
各科室必须准备常见疾病宣教小处方,未备科室扣护士长20元。
45、科内物品准备不充分,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护士长20元。
46、护理人员因特殊事由(不含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2小时告知护士长,如违反者发现一次扣20元,并按劳动纪律制度处罚。
4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交接班记录缺一次扣责任人20元;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造成病人投诉或影响患者治疗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48、护士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上班脱岗、串岗、闲聊,上晚夜班睡觉者(医院允许上连班的科室23:
00以后除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49、高风险环节(包括输液卡、医嘱单、长执单、输血单、各种皮试结果、手术病人核对与交接、危重病人交接等)的签字,必须真实、及时,字迹清晰易辨认,谁执行、谁签名、谁负责,不得代签或提前签名,一项未做到扣责任人10元。
50、严禁使用外院带入的药品、器械,特别是血液制品,如果患者强烈要求使用,则必须提供与我院级别相当或更高级别医院出具的、具备法律法规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医嘱后,并由患者在病历或护理记录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一项未做到扣责任人50元。
51、科内病历柜未及时落锁,病历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损毁扣责任人200元。
52、护理文书出现中度缺陷,发现一份扣书写者20元,出现重度缺陷一份病历扣科室50元,扣书写者、质控员各20元。
归档病历科内未质控者1份扣护士长10元,当月全院最优秀的CD型护理病历每份奖科室50元。
53、手术护理记录漏项或与病情不符,手术安全核查表填写不规范或漏签名,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10元,粘贴的灭菌指示胶带日期错误或过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扣护士长20元。
54、非抢救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执行的口头医嘱必须督促医师及时补充处方与记录,护士不得执行无证医师医嘱和错误医嘱,不得替代医生开医嘱,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55、术前准备不充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患者手术,扣责任人100元,扣护士长50元。
56、危重病人抢救时,未及时报告护士长,造成病人投诉或纠纷的,每次扣当事人200元。
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医嘱执行未严格按规范、客观、真实、及时记录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元。
57、入院处置未按规范要求全部到位,未如实履行入院告知,一人次未做到扣责任人20元。
病人或陪人在工作场所闲聊、烤火,在病房打牌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非工作人员翻阅病历,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58、临床科室必须将病人责任到人,介绍住院制度及环境、医护人员(责任护士、护士长、主管医生)做好健康教育(介绍病人所患疾病、治疗药物作用及注意事项、饮食、卧位、休息与疾病的关系),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要做到“十知道”,未做到一项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50元。
59、病室及其走廊、厕所、物品摆放零乱、陪人床未收、病人自带电器、大件物品未及时说服带回,发现一次扣责任护士20元,扣护士长20元。
60、晨间护理、晚间护理、病人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未做到一床一湿刷扫,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扣护士长10元。
61、开展优质护理的科室,必须严格按护理级别,落实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一项不到位,扣责任人20元。
62、入院后由于护理不当所发生的压疮每例扣责任人200元,扣护士长100元。
入院前所发生的压疮通过治疗护理后痊愈奖科室200元,奖护士长50元。
带入压疮未于24h内上报护理部每例扣护士长50元。
63、输液中发生漏液、渗液造成局部肿大范围超过4×4cm者扣责任人50元;班内病人发生烫伤、摔伤、坠床、导管脱落、皮肤擦伤,扣责任人200元。
输液患者擅自离开病区,未做好安全宣教,留置针上未注明首次留置时间,一次一项未做到扣责任人20元。
64、输液未挂放输液卡、输液卡上无滴速或滴速与实际不符,输液瓶上无床号姓名,遮光药未进行遮光处理,液体未现配现用,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65、输血前,无二人查对发血单及血制品(查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有无破损、血液颜色是否正常);输血时,无二人带病历共同到病床旁查对相关内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病室等);输血毕,未按规定签字,未将血袋于24小时内送血库保存备查,缺一项扣责任人100元,扣护士长50元。
66、皮试液未做到现配现用,皮试结果未及时标识或标识不规范,未及时使用青霉素专用盘,未携带青霉素抢救盒,药物过敏者床头无标记,缺一项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10元。
67、抢救室未设专人兼职管理,抢救室内抢救车、急救车上物品齐全、清洁,抢救用物随时保持应急状态,物品、药品用后及时补充,抢救药品编号、标签醒目,数物相符,无变质过期药品,未做到一次一项扣责任人50元,扣护士长50元。
68、抢救完毕或患者转出抢救室后1小时内未做好终末料理、消毒,6小时内未完成抢救记录及药品物品的补充,缺一项扣责任人20元。
69、用氧未做到四防,未及时挂放“空”“满”标志,湿化瓶及、管道未及时消毒、未正确填写、挂放输氧卡,缺一项扣责任人10元。
科内抢救物品在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必须服从全院调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外院及个人使用,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扣护士长50元。
70、毒、麻、限、剧药品基数固定,应专屉、专帐、专锁、专人保管,班班交接,并有记录,缺一项次扣责任人20元。
麻醉柜钥匙未随身带,保管不严,帐药不符,用后未保留空安瓿,未如实登记,缺一项次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10元。
71、各病室的药品有专职人员管理,一月清理一次,有记录,有计划领用,分类合理保管,保持基数,标签完整清晰,用原装盒,定位放置,无霉变过期失效,贵重药品上锁班班交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20元,扣护士长10元。
72、高危药品及特殊药品应单独存放且有醒目标识,病区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区放置,未做到发现一次扣科室50元,扣护士长10元。
73、各班对所有病人必须严格执行床头交接班(新生儿、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术前、术后病人、新病人、特殊病人必须重点床头交接)缺一人次扣当事人20元。
74、住院病人必须设置床头卡、饮食护理级别卡,并与医嘱、电脑记帐相符,每缺一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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