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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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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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篇一:
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房屋使用权转让
合
同
书
××公寓
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出让方(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的土地属于×××××,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60年。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综合商住。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所选房屋房号为博文公寓____栋____层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米。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共房屋分摊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该房屋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
该房屋使用权按套出让,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单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万元。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纳所有剩余款项(除已缴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若乙方逾期仍未付款,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有权对物业另作安排,乙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对此已知悉并无异议。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
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与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第九条甲方关于装修、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按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修复。
第十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至该房的厨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2、电接至该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3、公共电梯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附件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公共使用设施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则由乙方及共同使用人负责维修及更换。
甲方在履行维修义务时,乙方应配合维修,若乙方不给予配合维修而导致甲方无法履行维修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篇二:
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一: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约方
受让方:
让与方: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使用权排他性转让合同
第三条签约时间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技术状况
5.1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
5.3发明人/设计人:
5.4专利授权日:
5.5专利号:
5.6专利有效期限:
5.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
第六条专利有效保证
6.1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7.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让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8.1让与方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受让方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受让方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8.2让与方的义务:
(a)非经受让方同意,禁止让与方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b)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
需让与方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让与方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e)对受让方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
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f)根据受让方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g)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
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让与方有义务赔偿受让方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h)本合同签订后,让与方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8.3受让方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让与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让与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受让方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受让方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受让方所有。
8.4受让方的义务:
(a)受让方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让与方。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让与方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受让方应当协助查明。
(c)受让方对本合(:
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9.1资料内容:
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9.2交付时间:
让与方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受让方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受让方。
9.3交付地点:
9.4交付方式: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
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1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一式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受让方:
让与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篇二:
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的法律问题
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的法律问题
?
专利权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公司的核心要素之一。
如何充分、合法、有效的使专利权转化为生产力是一个重要问题。
一、专利权与专利使用权关系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以货币估价就会转化为财产所有权,权利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使用权是专利权人使用该项专利应用于生产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仅包括对专利的占有、使用、收益,但没有处分的权利。
可见,专利使用权是专利权的一部分;二者以货币估价时,又属于财产权。
二、关于法律是否允许以专利使用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三、关于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股权转让方面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资本应该独立且“可以依法转让”。
如果公司拟将该专利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如再许可等),是否应当取得专利权人的同意,笔者认为应区别对待。
1、专利使用权出资人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却不享有再许可权情形。
股东出资财产作为公司独立的财产,股东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但是,专利权所有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签订专利许可协议时,若股东(也是以专利使用权的被许可人)仅享有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而没有专利的再许可权时,该股东就会因出资的不完整或受到限制而无法转让其股权。
如果公司设立时对此没有注意,股东的股权转让权和再许可权都会因其权利瑕疵而无法行使。
2、出资人既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又享有再许可权情形。
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出资人(股东)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就可以转让该专利使用权(或再许可)股权。
同时《公司法》
第72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见《公司法》按照公司自治原则,将公司财产处分权的限制赋予了公司章程,从而为专利使用权出资的股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如果专利使用权再许可第三人必然使该专利权价值的降低,从而间接地影响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
3、出资人仅有专利非独占实施许可情形。
如果签订的是专利非独占许可协议,权利人还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同时,公司、使用权人或被许可人均可与专利权人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获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权。
特别是专利权人为了使专利权利益最大化,必然会许可更多的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就会出现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众多公司竞争的局面。
再
许可权的行使往往会造成专利使用价值的降低,公司出资的专利使用权必然会贬值,进而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稳定。
(二)关联交易问题
生产相同专利产品的公司在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机械设备、流通渠道、消费市场等诸多方面存在共性,各公司在技术、工艺、设备、渠道、市场等诸多方面存在竞争和交流;同时服务于各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交叉任职的现象也会出现。
如果公司之间发生交易时不能严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会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可能导致公司实际出资额的减少
《公司法》第27条规定: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作为出资中的专利权该评估价格应该是专利权的价值,而非专利使用权的价值。
专利使用权较专利权只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因此,专利使用权的价值要低于专利权的价值。
实际操作中,专利评估机构只能对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而不能对专利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如果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账面反映的是专利权的评估价值,而非专利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因此,如果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必然造成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减少,这种现象有可能损害公司资本确定原则。
(四)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之后,专利使用权处于无法确定状态。
1、专利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
《专利法》第42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43条规定: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45条规定: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笔者认为,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专利权常常会因为使用期限、欠缴年费和无效申请等原因被宣告终止或无效。
专利使用权是专利权的一部分,如果专利被宣告终止或无效,其使用权也必然终止或无效,从而使专利使用权处于不确定状态。
2、专利使用权变更障碍。
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可见,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应当办理相应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如果实际操作中出资人不能单独将专利使用权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就不可能成为该专利使用权的所有人。
此时,股东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将导致公司财产处于不确定状态。
四、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的策略
如果出资人准备以专利使用权为资本设立公司,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来解决出资问题:
1、设法取得专利所有权。
若能以购买方式取得专利所有权时,则可以该专利所有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这是最为简便的途径,权属关系清晰,也避免了专利使用权的不确定性。
但出资人财务成本较高,需要专利权人许可,并且办理专利权过户手续。
2、双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明确权利义务。
出资人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合同条款,例如要求专利权人授予独占实施许可权和再许可权等,至于这种授权条款是否能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还需要工商登记部门的认可和实践的检验。
3、依据《公司法》相关条款解决纠纷。
《公司法》第35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这说明股东既可以按实缴出资制定分红比例,也可以按照评估价值作为分红比例,甚至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还可以按照股东合意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就会避免股权及利润分配方面的纷争。
相反,股权不清晰、利润分配不合理就会存在潜在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公司资本维持。
4、将专利使用权出资动态化,进行适时调整。
笔者认为,应将公司的总资本划分为物质资本和知识产权资本,并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制度,以适时调整知识产权所占资本份额。
此外,还应加强股东监督,以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借资产评估手段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出现。
5、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1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此规定,以专利使用权出资设立公司之后,出资人应承担资本充实的法律责任,这为专利使用权出资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具可操作性,能够实现公司注册资本的稳定。
(作者:
姜山赫孙乾)篇三: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范本
专利技术使用权协议
转让方:
xx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协议所列的专利技术及其一切权利;
(2)乙方在生产经营中需利用本协议所列的专利技术;
(3)甲方有权并同意将本协议所列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给乙方。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优势,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有关定义
1、“专利技术”指甲方所拥有的以下技术成果,即:
xxxxxxxxxxxxxxx
2、“技术资料”指专利技术本身及其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条协议的内容与范围
1、甲方同意将本协议所列有关的技术成果授权给乙方公司使用。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拥有所列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第三条资料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技术资料及一切与专利技术有关的文字或非文字信息向乙方指定人员提供。
2、乙方因非故意丢失、损坏、短缺有关技术资料,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免费向乙方提供。
第四条双方保证
1、甲方保证专利技术和的真实、有效,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目前拥有的最新技术资料。
甲方未将专利技术以任何方式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专利技术。
2、甲方保证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所需取得的任何批准、授权均已取得,在专利技术的使用上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的情形。
3、乙方将独立、合法使用上述专利使用权,直至乙方破产、解散等情形出现。
第五条侵权和保密1、甲方保证是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专利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乙方许可使用,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
篇三:
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
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xxx大学(下称学校)公租房3幢7楼1号房(xxx大学20XX年选配的公租房)的使用权明确转让给乙方。
乙方已明确知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权,愿意承担该房屋的全部租金和装修等相关费用。
该房屋自用使用权面积为xx平方米,房屋使用权年限根据xxx大学公租房项目的相关规定而定,使用期间
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若房屋转让给乙方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债务则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手续办理
乙方向学校交付的全部租金、装修保证金、物管费用等,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票据、凭证由乙方保管。
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时需甲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或材料,则由乙方提请甲方提供,并以甲方委托办理的形式由乙方负责具体办理。
甲方对于向乙方提供的证件或材料(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应明确限定使用期限和用途。
为了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对于学校要求提供证件或材料办理的相关事项,甲方应该予以支持。
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期间,如果条件成熟,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或租赁变更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或租赁变更手续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房屋使用权交接
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之日由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没有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乙方保证将房屋用于正常的居住。
若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影响到甲方声誉和给甲方带来相应法律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占有等权利。
如遇到中途拆迁,拆迁补偿款全部赔偿给乙方,甲方不得侵占。
甲方不得中途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第六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见证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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