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试验细则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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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试验细则2
铁路试验细则
1、编制依据
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2、《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
4、《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2004)
5、《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JTJ/T193-2009)
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7、《普通拌合物性能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8、《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9、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0、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等。
二、质量要求
(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规范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购加工之前,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必要时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
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复印。
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2)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均应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凡规范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采用任何替代材料,须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得到业主方认可。
(5)监理工程师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
(6)任何工程凡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工,均应由承包商自费拆除并重建。
三、取样与试验
(1)材料的取样与试验频率应符合本规范中各章节的规定,所有取样须在监理工程师见证情况下进行,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
(2)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或委外试验室进行,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3)试样取用的材料和试验,其费用应已包括在有关工程项目的单价内。
四、试验室检查
对各个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并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
检验测定中心能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关试验,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同时采用统一方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应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或选定的试验室)的资质、试验范围、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鉴定,确保所检项目数据的准确性。
委外试验室应选定资质齐全,满足工程项目检测要求,上报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五、钢筋
5.1钢筋原材料检查
钢材的选购必须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必须监督承包商严格落实甲控、甲供钢材的购货。
所有进场的钢材,须及时上报该批材料的质保资料,如:
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文件)及相应识别标志(标签)。
进场后的钢筋每批(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型号、同炉号,不超过60T为一批)内任选三根,取试件一组(取样部位距钢筋端50㎝外,监理可见证取样),送监理认可的试验室做力学性能(主要为拉伸和冷弯)试验。
各用于拉伸、冷弯、可焊性试验,如其中出现一根试件不合格或不符合“表1”要求,则另取同型号的两根试件再做试验,如两根试件中再出现一根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该批钢筋被判为不合格品,不得接收使用。
钢筋质量标准表1
钢筋
光圆钢筋(Ⅰ级)
带肋钢筋(Ⅱ级)
带肋钢筋(Ⅲ级)
牌号
R235
HRB335
HRB400
直径(mm)
8~20
8~25/28~40
8~25/28~40
最小屈服强度(MPa)
235
335
400
最小抗拉强度(MPa)
370
490
570
延伸率δ5(%)
25
16
14
180°冷弯内径
d
3d/4d
4d/5d
5.2钢筋接头
5.2.1钢筋焊接接头
钢筋在焊接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核实电焊工的资质证书(上岗证),必须具备电焊工操作证书的工人才能焊接作业,且现场施焊考核操作水平(焊接试验)。
(1)焊接接头取样试验频率
闪光对焊: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按照一批计算,超过300个接头时按照两批计算。
力学试验是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做力学性能试验,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电渣压力焊: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焊接不足300个,亦按一批计。
力学试验每批随机切取三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电弧焊接: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焊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亦按一批计。
力学试验每批随机切取三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1)焊接接头的控制
①电渣压力焊接头要求:
焊接参数控制包括焊接电流、焊接电压和通电时间;同时根据现场采用的焊剂的不同,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中的要求进行控制。
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
焊接生产中,承包人自检及监理复验中发现的偏心、弯折、烧伤等焊接缺陷,施工单位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②闪光对焊接接头要求:
外观检查:
每批抽查10%的接头,且不得少于10个试件。
(a)焊接接头处无横向裂纹。
(b)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
(c)焊接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
(d)两被焊接钢筋轴线偏差,不得大于0.1d(d为钢筋直径),且不大于2mm。
抽检中发现如有一个焊接接头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所有该批钢筋的焊接接头均应全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合格焊接接头按规范进行整改,待不合格焊接接头整改合格后,可再次提交验收。
③电弧焊接接头的要求:
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的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中的规定,具体要求见表2(钢筋电弧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余高不得大于3㎜。
钢筋电弧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表2
名称单位
单位
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钢筋与钢板搭接焊
坡口焊窄间隙焊熔槽帮条焊
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偏移
㎜
0.3d
-
-
接头处弯折角
o
3
3
3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
0.1d
0.1d
0.1d
焊缝厚度
㎜
+0.05d
0
+0.05d
0
-
焊缝宽度
㎜
+0.1d
0
+0.1d
0
-
焊缝长度
㎜
-0.3d
-0.3d
-
横向咬边深度
㎜
0.5
0.5
0.5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
孔及夹渣
数量
个
2
2
—
面积
㎜2
6
6
—
在全部焊缝表面上的气孔
及夹渣
数量
个
—
—
2
面积
㎜2
—
—
6
注:
d为钢筋直径(㎜)。
⑶接头性能试验
①每批取3个接头试件进行拉力试验(闪光对焊接头除外,还应取3个接头做冷弯试验),且每根试件的焊接接头抗拉强度均符合表1规定的钢筋抗拉强度要求。
②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塑性断裂。
当达到以上两个要求,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两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在
焊缝或热影响区发出脆性断裂时,则一次性判定该批接头不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表1规定值,有2根试件在焊缝或
热影响区发出脆性断裂时,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取6个试件,当复验结果再出现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表1规定值时,或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定为不合格品。
③弯曲试验(指闪光对焊)
(a)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每批取3根件进行弯曲试验。
(b)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3”规定,弯至90°时,至少2根试件不得破断。
(c)当试验结果有2根件破断时,应再取6根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仍有3根发生破断,该批接头定不合格品。
闪光对焊接弯曲试验指标表3
钢筋牌号
弯心直径
弯曲角(°)
HPB235
2d
90
HPB335
4d
90
HRB400、RRB400
5d
90
HRB500
7d
90
注:
1、d为钢筋直径(㎜)
2、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5.2.2钢筋机械接头
(1)施工单位按照《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规定的接头形式进行焊接及检验,其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跟踪监控。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的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
(1)验,工艺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
a.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b.钢筋机械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倍。
(2)钢筋机械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亦作为一个验收批。
a.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根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应符合接头性能等级。
b.若3根试件单向拉伸试验结果中有1根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根试件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为不合格。
c.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每一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六、混凝土
水泥、细集料、粗集料、外掺剂、拌和用水等及材料的运输和存贮应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要求。
混凝土级别(强度、抗渗等级)均应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规定。
6.1一般要求
所有取样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试验须在工地试验室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委外试验室进行。
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取样及试验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6.2原材料质量控制
承包人所用材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各项指标须符合规范要求。
6.2.1水泥
对进场的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的水泥,袋装以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进行验收,做胶砂强度(3d、7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项目试验。
若对水泥品质有怀疑时,可在委外试验单位做组成材料分析试验。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其检验控制标准如表4:
水泥品质鉴定常规试验控制标准表表4
试验项目
控制标准
取样频率
取样数量
备注
425
525
625
80μm筛筛余(%)
不超过12
袋装水泥200t,散装水泥500t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取样20Kg,各作一组试件
从20个不同部位各抽取一份混合均匀,并过0.9mm方孔筛
初凝(时:
分)
不早于45分钟
终凝(时:
分)
不迟于12小时
安定性
煮沸法检验合格
抗折强度(MPa)
3d
3.3(普硅)
4.1(普硅)
4.9(普硅)
28d
6.3(普硅)
7.1(普硅)
7.8(普硅)
抗压强度(MPa)
3d
15.7(普硅)
20.6(普硅)
26.5(普硅)
28d
41.7(普硅)
51.5(普硅)
61.3(普硅)
SO3含量(%)
3.5
烧失量(%)
5.0
MgO含量(%)
5.0
6.2.2施工用水
混凝土用水宜采用饮用水。
非饮用水,使用前应进行水质分析,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6.2.3集料
粗集料: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的粗集料每4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的也按一批验收)。
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和针、片状含量试验、压碎指标值试验等。
砂: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2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等。
外加剂:
现场采购的外加剂,承包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外加剂使用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并参考厂商的说明书、相关试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使用。
用于钢筋混凝土的外加剂中严禁使用含氯化钙物质,其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6.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不同级别混凝土应由承包人进行配合比设计,应在混凝土浇注前35天完成,在配合比未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前,不得拌制混凝土。
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规程、规范的要求。
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原材料。
混凝土的搅拌方法,宜与生产时使用的方法相同。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水量,提出供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的设计资料。
⑴初始取样
初始取样用作检验入模前的混凝土的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
在开始浇注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作试验。
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的取样需达到设计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的测定,监理工程师见证情况下由承包人进行。
(2)验收取样
验收取样用作检验混凝土强度,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没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确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抗渗试验报告。
b.抗压强度试件:
1)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一组;
2)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米长)的底版、中边墙及顶板,车站主体各留
置4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结构各留置2组;
3)混凝土柱结构,每灌注10根留置一组,一次灌注不足10根者,也留置一组;
4)支护桩混凝土,同一配合比每班不得少于1组,每灌注5根不得少于1组。
5)如需要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其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c.抗渗压力试件:
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米),车站留置2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各留置一组。
除上述要求外,监理工程师可以拒收任何明显有缺陷的混凝土,或通过试验并拒收任何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混凝土。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温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此外,每批混凝土应制作的试件数量,应满足评定混凝土强度的需要和检查混凝土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强度的需要。
评定混凝土强度所需的试件组数,应依据选用的评定方法确定,并在事先作出安排。
(3)评定
抗压强度的试验验收,应按是否符合图上所示混凝土的设计等级进行评定。
a.统计方法评定。
应以同样的等级、混合料和配合比的混凝土组成同一检验批。
一批试件≥10组时,以统计方法按下述评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件:
Rn–K1Sn≥0.9R
Rmin≥K2R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n组试件强度平均值(Mpa);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n<0.06R时,取Sn=0.06R;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表5”。
K1、K2值表5
n
10~14
15~24
≥25
K
1.70
1.65
1.60
K
0.90
0.85
0.85
b.非统计方法评定。
如同批混凝土试件少于10组,可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件:
Rn≥1.15R
Rmin≥0.95R
式中符号意义同上。
c.除上述步骤外,监理工程师可以拒收任何明显有缺陷的混凝土,或通过试验并拒收任何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混凝土。
d.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2)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3)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依据。
任何混凝土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或有缺陷且其位置对结构将有不能容忍的有害影响时,应令其除去,并代以合格混凝土。
替代的混凝土应遵照本规定进行生产和验收。
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施工现场拌合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图2)。
商品混凝土监理工作流程图(图3)。
承包商在选定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对厂家资质、业绩及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经同意后承包商方可使用。
监理工程师对该厂家生产商品混凝土的认可,并不意味该厂混凝土绝对符合施工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当发现该厂混凝土有不合格现象时,有权拒绝使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监控并督促承包商加强自检,以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
七、基坑回填检测
1.基坑回填料检查:
纯粘土、淤泥、粉砂、杂土,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腐植土、过湿土、冻土、和大于150㎜粒径的石块外,其他均可回填;
2.基坑回填土的检测:
回填前,应分别取样测定其最大干容重和最佳含水量并做压实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同时,必须在地基结构检测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
3.基坑回填前,施工单位应将基坑内的积水、杂物清理干净,符合回填的
虚土应压实,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地基检查验收,经各方隐检合格后方可回填;
4.基坑回填碾压过程中,施工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情况下,进行取样检查回填土的密实度,具体要求如下:
1)机械碾压时,每层填土按基坑长度50m或基坑面积为1000㎡时取一组;
2)人工夯实时,每层填土按基坑长度25m或基坑面积为500㎡时取一组;
以上每组取样点不得少于6处,其中部和两边各取两个。
遇有填料类别和特征明显变化或压实质量可疑处,监理工程师可增加取样点位。
5.基坑雨季回填时,应集中力量分段施工,取、运、填、平、压各工序应连续作业;雨前应及时压完已填土层并将表面压平后,做成一定坡势。
雨中不得填筑非透水性的土质。
八、防水检测
8.1结构刚性自防水
8.1.1.根据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确定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控制其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迎水面;
8.1.2.控制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高于80o;
8.1.3.监控混凝土外加剂及掺合料的要求:
a.保证结构安全、耐久性的前提下,在混凝土中添加适量的防水外加剂,添加量根据厂家该产品的推荐量,并通过试验验证后确定,使混凝土既具有抗裂防渗的效果,同时又不影响混凝土的施工性能;
b.优化混凝土的配比,控制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水灰用量、单位用水料与水灰比,采用“双掺技术”,其外加剂的掺量为不少于20%优质粉灰及抗裂密实剂;
c.根据设计要求控制磨细矿渣等级,其掺量及水泥用量、煤灰比、磨细矿渣等的添加量,施工方必须在监理见证情况下进行试配试验,以达到设计要求指标并通过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
8.1.4.施工单位在防水混凝土的施工中,其施工要求及附加防水中使用的材料、试验必须达到设计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8.2防水材料的控制
8.2.1.防水材料的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及相关合同文件进行采购。
8.2.2.防水材料进场后,监理必须对材料的外观质量、品种规格等进行检查,技术指标满足相应的国际和行标;对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复检的,由监理见证取样,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送到试验单位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8.2.3.注意现场施工工艺对防水层的影响,注意防水层的保护。
8.2.4严格验收制度。
8.2.5防水材料的技术指标参见“表4”。
防水材料的技术指标表4
材料名称
项目
指标
膨
润
土
防
水
毡
比重
≥550g/㎡
落球冲击试验
无剥离、孔洞、撕裂等异常现象
静水压试验
40m水头静水压下无漏水现象
膨润土混合物体积膨润度
≥15(m1/2g)
底材抗拉强度
≥2200N/㎝2
底材延伸率
≥400%
底材抗裂强度
≥350N/㎝2
7天膨胀率不大于总膨胀率的
50%
环
氧
防
水
砂
浆
粘结强度
≥3.0MPa
抗渗性
≥1.6MPa
干缩性
≥0.15
耐酸碱腐蚀性能
无腐蚀
泌水率
0
28天抗压强度
110%
抗折强度
≥7.0MPa
水
膨
性
聚
氨
止
水
胶
含固量
≥95%
粘度
胶状
密度
1.35~1.55kg/dm3(20oC)
下垂度
≥3.0㎜
表干时间
≥24hr
扯断伸长率
≥500%
7天膨胀率不大于总膨胀率的
50%
膨胀率
≥350%
中
置
式
橡
胶
止
水
带
(带注浆管)
硬度(邵尔A)(度)
60±5
拉伸强度
MPa≥15
扯断伸长率
%≥380
压缩永久
变形
70oC×24h,%≤
35
23oC×168h,%≤
20
撕裂强度,KN/m≥
30
脆性温度,oC
-45
热空气老化70oC×168h
硬度变化(邵尔A度)+8
拉伸强度(MPa)≥12
扯断伸长率%≥300
橡胶与金属粘合
断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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