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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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报告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中旬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
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情况,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情况,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和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情况。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档案局关于实施《档案法》情况的汇报,察看了市档案馆和正在筹建中的运河五号常州市工商档案博览中心,随后,赴溧阳、金坛、武进进行了检查,察看了金坛档案馆和武进佳尔科药业集团、遥观镇档案室,在天宁区集中听取了4个城区的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市城建档案馆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正在建设中的城建档案馆。
现在,我受执法检查组组长赵忠和的委托,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实施《档案法》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国1988年开始实施《档案法》,1996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
《档案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依法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大职能,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档案资源建设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按照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的要求,全面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征集、管理、抢救和保护等工作。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达到102.8万卷(册)和44.4万余件,比“十五”期末分别增长64.9%和379%。
常州市市级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破产关闭企业档案寄存中心、常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管理中心已初步建立,一大批反映常州地方文化历史的珍贵史料被征集进馆,建立了“名人档案”、珍贵档案特藏室,开展了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为从源头上规范档案资源和业务建设,我市各级综合档案馆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指导督促482家单位完成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审核备案工作,有效保证了进馆单位到期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规范移交;制订出台了《常州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资源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了星级档案室创建活动,全市55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通过了等级认定,基层规范化建档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档案服务功能有效发挥
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坚持以资源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抓手,通过积极开展“两个中心、一个基地”(即文件档案查阅中心、现行文件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市8个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档利用者8.5万余人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资料21.38万余卷(件、册),比“十五”期间分别增长了123%和118%,档案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功能日益显现。
同时,全市各级档案馆借助档案史料,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共举办各类档案史料展览45场次,参观人数达25.2万人次,编篡出版了《知我常州,爱我常州》系列少儿读物、《锦绣龙城—常州城市面貌十大变化掠影》,与人大、政协合编出版了《记忆龙城—百年常州旧影》等一批影响广泛的编研成果,发挥了档案在提高公民素质、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为加快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共享,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利用效能,近几年来,我市加快了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已初步完成了主要以文件级和案卷级目录检索为主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以保护档案原件、提高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为目的的档案全文数字化建设也已全面开展。
目前,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已建立馆藏档案资料电子目录1123万余条、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965万余页、照片档案数字化52500余张、声像档案数字化429盘、珍贵资料10万余页。
以文档一体化与馆室业务一体化为目标,以数字档案室建设为重点的基层档案信息化建设正在逐步推进,一些单位已实现了室藏档案全文数字化、网上全文浏览和远程查阅利用,全市基层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
(四)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探索档案集中管理、服务发展的新途径,大力推动全市档案工作向经济社会事业一线延伸。
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在巩固建档成果中进一步提升,“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活动在建设领域全面开展,民营企业建档工作由点到面加快推进,社区档案普遍建立,民生档案不断深化,信用档案、家庭档案得到重视和推广。
目前,全市255家社区建档合格率达100%;200余家上规模民营企业、874个行政村实现了规范化建档。
全市有9个镇、23个村成为江苏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村,8个社区成为常州市档案管理优秀示范社区,5家民营企业被评为省级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建档示范单位。
各类新领域档案工作的蓬勃开展,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档案信息支撑。
二、《档案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在实施《档案法》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档案馆馆库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求,档案的实体保管存在安全隐患
全市8家综合档案馆中,市、钟楼、戚区为新建档案馆,金坛、溧阳、天宁因行政中心搬迁,金坛、天宁老馆已拆,在外过渡(金坛待建,天宁在建),溧阳档案馆暂留在溧城镇政府大院内(待建),武进、新北分别为1998年和2002年建成的档案馆。
目前,各辖市区档案馆普遍存在馆库面积严重不足,大量到期档案无法接收和馆库设施不完善,不符合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要求等问题。
如武进档案馆现保管档案资料万卷(册),万件,已出现涨库现象,新北馆藏档案已无存放余量,金坛、天宁到期档案根本无法接收;溧阳、武进档案馆建筑已出现老化、渗水现象,金坛档案馆在法院过渡,大部分档案堆放在法院地下车库,市档案馆地下室东边是文印车间,其它大部分区域被改造成网格式的小仓库堆放杂物,这些都给档案的安全保管带来了严重隐患。
(二)有关保障不够有力,影响了档案事业发展和正常工作的开展
一是机构建制不统一。
全市除市级、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档案局(馆)为一级机构建制外,其余4个城区的档案局(馆)均为区委办管理的二级机构建制,而苏州、无锡、镇江等周边城市的辖市区档案局(馆)全部为一级机构建制。
由于二级机构建制的档案局(馆)没有独立行文权,给开展业务指导、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对外交流等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
国家档案局《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规定,档案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数量随地方经济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档案保护经费为2元/卷/年。
目前,我市只有市本级和武进区档案保护经费达到2元,金坛市、溧阳市分别为元和1元,其余4个城区的保护经费没有落实。
一些辖市区档案局(馆)的信息化、档案征集等项目经费也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得不到应有保障。
三是人员配备不合理。
我市各地不仅没有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国档联发[1985]2号《地方各级档案人员编制标准》的规定核定编制,而且也没有按核定的编制数配备人员。
如全市档案部门核定编制总数为106人,配备了87人,缺编率达18%。
随着档案工作领域的拓展,信息化建设的加快和档案查阅利用的增加,各地档案部门普遍存在人手紧张,缺乏信息化管理和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信息研究开发等专业人才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档案工作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档案资源的接收和整合存在诸多困难
一是市级机关档案集中管理问题。
2016年,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全省率先成立常州市市级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将行政中心办公的67个机关2016年前的档案资料12万余卷(册)集中保管和提供利用服务。
但由于机构、人员等体制机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目前该中心在全省已处于落后状态。
二是市区破产、关闭企业档案管理问题。
我市从2016年起开展抢救和保护工业档案遗产工作,因市档案馆的容量不足,只接收了20多家8万多卷(册)进馆并整理上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市属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100多家,共有各类档案资料120多万卷(册)。
为此,去年市档案馆与市发改委、国资委、工贸公司在“常州运河五号”共同筹建了一个集中统一管理常州市市属国有(集体)破产、关闭和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常州市工商档案博览中心,由于该中心的人员、设施、经费尚未落实,这些破产、关闭企业的档案至今还装在麻袋里、纸箱中,堆放在地上,急需整理上架,开展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是城建档案中的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档案归档难问题。
目前,市、辖市(区)教育、卫生局属新建、扩建学校、医院的建设工程档案大多尚未归档,有的已使用多年,工程档案却迟迟不按规定移交。
据了解,全市183个此类项目中,平均归档率仅为32%,其中,溧阳和市区接收率分别为86%和52%,金坛、新北为20%左右,武进为%,有些政府机关也有类似问题。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不需要及时申领房产证,大多数建设单位不办理竣工验收就可投入使用以及建设主体不明确,加上建设单位主要是机关部门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档案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三、几点建议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推进档案馆主体建设,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档案馆馆库建设是地方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测评内容。
各级政府应按照“大文化、大档案”的建设理念,以丰富馆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办法,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早日完成新一轮档案馆建设任务,为实现档案馆“五位一体”(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电子文件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中心、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中心)功能提供坚实的保障。
新建和改扩建档案馆,要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新要求,突出档案馆的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标志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档案馆的各项功能;确定档案馆面积时,要按照省档案局《关于档案馆基本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的经济较发达的省辖市应不少于15000平方米,县(市)应不少于8000平方米,区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要求来测算档案馆面积,使新建档案馆能适应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要按照现代化档案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场所的条件,采用安全先进的技术和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确保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和各类数据库的绝对安全。
(二)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意识,切实推进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为档案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要根据省、市有关档案局(馆)职能配置等文件精神,参照我省大部分城市的做法,尽快落实新北、天宁、钟楼、戚区档案局(馆)的一级机构建制,解决我市区级档案部门机构建制与管理职能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是要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建立档案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落实档案管理、保护、抢救和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档案保护费按不低于2元/卷/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安排一定的档案征集费,用于收集散存在民间和社会的珍贵档案,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
三是要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和馆藏量急剧增长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档案管理岗位,合理配备档案管理人员,重点配备好信息化管理和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信息研究开发等专业人员,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促进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和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档案资源的接收和整合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与安全,促进档案资源的科学利用为目标,加快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专业主管部门配合,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体,各专业档案为基础的档案资源体系和利用服务体系,使档案工作在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加强常州市市级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建设。
建议将市档案馆大楼地下室文印车间搬出,网格式小仓库撤除,统一改作市级机关档案管理中心用房,并配备相应的编制或聘用社会化用工人员,集中接收、整理、保管机关文件,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信息资源集约化程度。
二是加快推进改制和破产、关闭企业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建议我市参照苏州工商档案管理模式,将常州市工商档案博览中心作为市档案馆下属的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常州市市属国有(集体)改制和破产、关闭企业的档案。
三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对事关百年大计的学校、医院、机关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档工作,各级档案行政部门一方面应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能,搞好跟踪服务,另一方面,应及时与学校、医院等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协调、沟通,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重大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及时做好依法归档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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