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电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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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电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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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电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建设单位与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5、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吴四圪堵(不含)至四眼井(不含)站后工程监理标段,其特点是:
1、内蒙地区气候寒冷,风沙较大。
站后电力、变电设备机械和电气特性须按国家标准进行修正。
2、新建铁路吴四圪堵(不含)至四眼井(不含)线路全长65㎞+63km,新建变配电所1座。
3、10KV电力贯通线路为沿线车站及区间负荷供电
4、供电:
手拉手、交直交整流逆变设备、电力远动及自动化装置。
5、车站和区间施工,不需要申请停电。
6、新线施工,行车对施工无干扰问题。
7、工期紧,施工难度大,协调量大。
8、沿线对环保、水保、文明施工要求高。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
电力:
吴四圪堵(DK19+100)至四眼井(DK84+724),全长约65.63km。
1、站场及区间高压架空线路186.991公里,
2、站场及区间高压电缆线路13.46公里,
3、低压电缆12.59公里,
4、升降式投光灯塔6座,
5、站场照明3站,
6、杆架式变电9架,
7、箱式变电站3座,
变电工程:
新建元宝湾变、配电所1座,牵引变电所均采用直流操作,集中控制,微机保护,断路器采用真空断路器;贯通调压器采用SZ9-GM型调压变压器;变、配电所采用综合自动化技术,电力远动技术,交直交整流逆变设备
(二)、工作重点
1、高压架空线路
2、电缆线路敷设
3、电缆防护
4、防雷及接地装置
5、电缆引入、成端及分线设备
6、设备安装
7、通电调测试验
四、专业监理工作流程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等,做好各项监理工作。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4、单位工程开工程序
5、隐蔽工程检查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7、验工计程序
8、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程序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一)、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进场设备、器材的质量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4.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5.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6.施工过程的验工计价。
7.变更设计的验工计价。
8.竣工结算。
(二)、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1.站后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90%以
上。
2.满足本工程项目创优规划要求。
3、以2011年12月20日大四全线开通为总目标,本监理标段
以2011年12月20日工程全部完工为依据实施进度控制。
以控制工程先行施工为突破口,满足分阶段工期要求和总工期调整要求。
4、以铁道部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资金管理办法、施工承包合同等文件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以不突破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投资(概算)为目标,按铁道部和建设单位有关文件办理验工计价,严格审核每期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按有关变更设计的管理实施办法处理设计变更,公正、合理、科学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种索赔与反索赔。
5、在大四铁路监理工作评比中力争前茅。
(三)、监理手段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技术较底。
2.委托人组织或参加的对设计图纸的复查核对,优化和改善设计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加同施工单位一起的现场调查和施工定、复测并检查其相关资料;对先期工程的站场线路、房屋建筑、电力供应等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控制台室、继电器室、微机房、电源室的位置,室内设备布置、预留孔洞、地槽、房屋建筑条件等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进行检查。
4.依据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审查各承包人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核对合同明确的劳动数量、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和型号,检查工程物资、材料进场及布局情况。
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方面的措施到位情况等。
5.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审核一般单项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委托人核准,对于标段及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批准。
7.按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对承包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体系是否健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审查。
8.审查汇总施工图数量,并按承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对比,以便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
<二>、施工阶段
工程质量控制
确保全部工程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要求,达到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工程达到90%以上,并满足之创优规划的要求。
1.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任务。
2.对施工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3.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特别是对基础工程进行严格复核,对隐蔽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承包人认真处理。
4.检查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并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种试验。
监理人应在委托人指定的试验室,对原材料、各类试件等取样抽检或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理出施工现场。
5.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施工。
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要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查。
监督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各类试验。
监督检查承包人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的工程检测,经理人应进行相应抽查。
6.按“验标”规定,及时对承包人自评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复查认定,按期向监理站报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7.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8.对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监理日志。
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参加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责成其重新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并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
10.对本标段的项目,实施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露检,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检查频率。
11.搞好联合创优,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2.共同遵守“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质量责任和义务。
13.禁止监理工程师委托代检工程质量。
14、按设计要求对所有需要监理旁站的项目,认真做好旁站工作,并如实填写旁站记录。
工程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监理人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掌握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准确了解工程进度。
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监理站。
3.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年向委托人报告。
工程投资控制
1.按鄂尔多斯沿河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行文件及相应规则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核对工程数量,做到不超检、不露检。
2.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监理站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
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一份。
3.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不予验工。
变更设计
1、按铁道部颁布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制定的有关变更设计的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2、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或组织设计变更工作。
关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评估报告书的要求,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保、水保设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督促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和修改环保、水保设计方案和措施;监督承包人的废料、弃渣以及各种工程垃圾的排放和植被的恢复工作。
应特别重视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标段环境和水土得到保护和保持。
<三>、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提出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或组织工程初验有关工作,对合同范围内的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
4.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认真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后,编写合同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委托人。
监理任务完成后,对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或按规定提交有关部门。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参加监理交底,监理交底由总监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监理规划,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监理站全体监理人员,其内容进一步熟悉国家及铁道部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了解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清楚监理工作内容,明确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及有关报表的审批要求等。
2、严格审查、审核,检查各种技术文件报告及报表,包括各种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的质量,保证材料施工单位及外业管理材料,施工记录等。
3、做到预控,监理工程师设置本专业工程师的质量控制点,率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隐患,提出相应对策,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检验批程序。
4、坚持巡查,有些质量问题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有些操作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工程质量虽然表面上似乎影响不大,却隐藏着极大危害,故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查,及时纠正违章,防患于未然。
5、倒补检查,对于开工准备,工序交接,隐蔽工程等,监理工程师应灵活运用目测法(看摸听敲)实测法(靠吊量套)试验法(静载试验、稳定性试验、拉力试验等)进行实地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6、旁站监督对于重点工程部位、关键工序及工艺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清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并作详细记录。
7、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运用横道图、因果分析图,网络计划图等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分析控制做到先预测,情况变化有对策,真正做到主动控制。
8、说服引导,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容易受本位思想和利益的驱动来限制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难免存在不一致,因此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说服的方法,做到晓之以理。
以获取相互理解和认识一致的效果,协调各方关系。
9、签发指令性文件,项目能否开工,施工的项目是否必须停工,停工的项目是否能复工,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影响巨大,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履行必要手续,以签发指令性文件的形式做出决定,对于变更设计、质量事故、工程索赔等监理工程师也应签发书面指令形式进行处理。
(二)、监理工作措施
1、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监理岗位负责制,做到超前监理,超前预想。
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拒绝验工计价。
(1)、配电所设备安装
a、配电所内新增设高压柜,应垂直牢固、排列整齐,控制盘、保护盘及自动装置盘等与基础型钢采用压板固定,并采取双重螺栓可靠接地,并保证改造后的功能与全所综合自动化的统一性和设备布局的统一性。
b遮栏安装垂直,牢固,防腐层完好。
c高压电器的瓷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条
件)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g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制品,户外的紧固件宜用热镀锌制品。
(2)、电力变压器
A、干式变压器及其附件规格、型号、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油箱及附件齐全,无锈蚀及机械损伤。
连接螺栓齐全,紧固良好,无渗漏。
瓷套管完好无损。
变压器的环氧浇铸体无裂缝、破损,引线绝缘包扎完好,固定牢固。
充气运转的变压器,油箱内应为正压,压力为0.01∽0.03MPa。
产品合格证、备品、附件齐全。
b、变压器到现场后的器身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器身各部位应无位移;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
铁芯应无变形,拆开接地线后铁芯对地绝缘良好。
线圈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各组线圈应排列整齐,间隙均匀,油路无堵塞;线圈压钉紧固,防松螺母应锁紧。
引出线应牢固,无破损,绝缘距离合格,固定支架紧固,引出线焊接良好,接线正确。
电压切换装置各分接点与线圈连接紧固、正确。
分接头接触紧密,弹力良好;切换装置动作灵活,各部件完整无缺、无损。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选择开关,范围开关接触良好,引线连接正确、牢固,密封良好。
C、变压器及其散热器、风扇、储油柜、气体继电器、温度计、套管等附件安装应符合《铁路电力施工规范》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3)、互感器、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避雷器、
电容器、高压熔断器等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做外观检查和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a、互感器的变比分接头位置和极性应符合设计规定,一、二次接线正确,绝缘良好,标志清晰。
同一组互悉感器的极性方向应一致。
b、断路器应安装垂直、牢固,其行程、超行程(或压缩行程)及三相同期性分、合闸平均速度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合闸后触头接触良好。
c、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合闸后,触头间的相对位置,备用行程及分闸状态时触头间的净距或拉开角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三相联动隔离开关触头接触时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无规定时,不应大于5mm。
导电部分检查:
用0.5m×10mm的塞尺检查,对线接触应塞不进去;对于面接触,其塞入深度:
接触面宽度为50mm及以下时,不应超过4mm;接触面宽度大于50mm时,不应超过6mm。
d、高压熔断器应固定牢靠,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熔径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无损伤,熔体与尾线应接牢固。
熔径管应紧密地插入钳口内;跌落式熔断器熔管轴线与铅垂线的夹角应为15°∽30°。
e、避雷器应安装垂直,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并列安装避雷器三相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放电记数器应密封良好,动作可靠,连接正确,便于观察,接地可靠。
f、电容器构架安装应水平,固定可靠,三相电容量的差值调到最小,其最大差值不应超过平均电容量的5%;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G、电容器的连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保护回路及放电回路应完整,装有自动调节的切换装置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4)、配电盘(柜)安装
a、盘、柜等的安装应垂直、牢固,排列整齐,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盘、柜等基础预埋型钢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其顶部宜高出抹平的地面10mm。
盘、柜等基础预埋型钢的安装允许偏差附表1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
<5
②盘、柜等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附表2规定。
盘、柜等安装的允许偏差附表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垂直度
<1.5
2
水平偏差
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3
盘面偏差
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面
<5
4
盘、柜间接缝
<2
③盘、柜、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
其内部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且安装牢固,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④盘、柜的模拟母线应完整、对齐,母线的标志颜色应符合附表3规定。
模拟母线的标示颜色附表3
电压(kv)
颜色
电压(kv)
颜色
直流0.22(0.11)
褐
交流6
深兰
交流0.23
深灰
交流10
绛红
交流0.4
黄褐
交流35
鲜黄
交流3
深绿
b、二次回路接线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配线整齐、美观,不应有接头,所用配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4的要求。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附表4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工作电流
≤63A
>63A
≤63A
>63A
U≤60
3
5
3
5
60<U≤300
5
6
6
8
300<U≤500
8
10
10
12
C、母线装置硬母线应光洁平整,无裂纹、变形、损伤;软母线应无松股、断股、腐蚀等缺陷。
安装母线采用的金具、质量、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零件齐全,完好无损。
①、矩形母线应采用冷弯弯制,弯曲半径符合表5规定。
且不得有裂纹及折皱。
矩形母线的最小弯曲半径附表5
弯曲种类
母线截面(mm×mm)
最小弯曲半径(mm)
铜
铝
铁
平弯
50×5及以下
125×10及以下
2a
2a
2a
2.5a
2a
2a
立弯
50×5及以下
125×10及以下
1b
1.5b
1.5b
2b
0.5b
1b
注:
a-母线厚度;b-母线宽度。
②、软母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母线的弛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5、-2.5%,同一档距内三相母线弛度应一致。
d、绝缘子、穿墙套管应光洁、完整,无缺损,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安装在同一平面或垂直面上的绝缘子、穿墙套管应位于同一平面上。
e、变、配电所受电启动及试运行
①、工程已竣工,电气设备试验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接管单位检查验收达到送电开通条件和要求,送电方案已经上级单位批准。
②、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接开关均处在规定的位置上,各临时设施,临时电源线等影响送电开通的障碍均已拆除。
③、倒闸作业严格按程序进行,统一指挥,变电所主变压器应进行5次全电压、合闸冲击试验后投入空载试运行。
④、外部电源引入,主变压器低压侧的电压,相序及相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⑤、带负荷运行24h后,无异常可转为正式运行。
(5)、箱式变电站装置
a、箱式变电装置到达现场应进行检查,附件齐全,设备完好。
b、无锈蚀或机械损伤,其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c、金属箱式变电装置的箱体应接(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d、箱式变电装置的电气试验和系统接地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e、箱式变电装置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周围排水通畅;防潮防污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f、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应完整,低压侧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6)、基础及构架
a基础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松软土质、填方地带时应满足支、拆模型板的需要;
②、坚硬土质可不设模型板,但基坑形状,各部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变电站基础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b浇制混凝土基础的材料应满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材料及实际施工条件经试验确定。
c应采用混凝土搅拌机,电动振捣器等机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安装前应除锈,螺纹部分涂油。
d地脚螺栓的施工允许偏差见附表6。
地脚螺栓施工允许偏差(mm)附表6
项目
名称
允许偏差
预埋地脚螺栓
中心距
±2
外露长度
+20
0
预留螺栓孔
中心位置
±10
孔深
+20
0
孔壁的垂直度
10
(7)、电缆线路
a、一般规定
①电缆的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长度符合订货要求,附件齐备,外观无损伤,绝缘等电气特性良好。
②电缆的备用长度,高压电缆不小于5m,低压电缆不小于3m。
③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7列数值。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最大距离(mm)附表7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力
电缆
全塑型
1000
15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1000
1500
35kv
1500
20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注:
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④电缆的最小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表8的规定。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附表8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10D
橡皮绝缘
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
15D
钢铠护套
20D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
油浸纸绝缘
电力电缆
铅包
30D
铅包
有铠装
15D
20D
无铠装
20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
注:
表中D为电缆外径。
b、直埋电缆的敷设
①电缆径路应选择无腐蚀、振动、热源等无危害地段,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②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埋设深度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或绕过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在岩石等困难地段可浅埋,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3、电缆敷设在石质路基路段时,应设电缆槽、沟;土质路基不应设电缆,电缆宜设在坡脚外侧,必须设在路基上时,应加槽、沟、管防护。
4、电缆应埋在冻土层以下或按设计要求埋深。
c直埋电缆上、下应铺100mm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混凝土盖或砖块,且宽度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d电缆与铁路、公路、排水沟、街道等交叉时,应穿保护管,管两端伸出路基各1m,伸出排水沟底面各0.5m。
e直埋电缆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f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通路、建筑物等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9的规定。
电缆间、电缆与管道、建筑物间最小净距离附表9
敷设条件
相关位置
净距(m)
附加条件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间或与控制电缆间
10kv及以下
0.1
0.5
用隔板隔开或穿入钢管,平行距离可减到0.1m,交叉时可减到0.25m
35kv
0.25
0.5
控制电缆之间
0.5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
0.5
电缆与管道间
热力管道
2.0
0.5
电缆穿入钢管时交叉净距可减到0.25m,但要求保护管超出管道每侧各2m
油或易燃气管道
1.0
0.5
其它
0.5
0.5
电缆间、电缆与管道、建筑物间最小净距离续附表9
敷设条件
相关位置
净距(m)
附加条件
平行
交叉
电缆与铁路路基面
0.7
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电缆与公路路面(平行时与路边、交叉时与路面)
1.5
1.0
电缆与建筑物基础边沿
0.6
电缆与城市街道路面(平行时与路边、交叉时与路面)
1.0
0.7
电缆与排水沟(平行时与沟边、交叉时与沟底)
1.0
0.5
电缆与电杆基础边沿
0.6
电缆与树木主杆
0.7
g、库房内、电缆沟内电缆敷设
a明敷在室内、电缆沟内电缆应采用裸铠装或非延燃性外护层的电缆。
b库房内、电缆沟内两侧有支架时,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分别敷设在不同侧支架上;如设在同一侧支架上时,应由上而下设置低压、控制电缆。
c电缆支架间距,支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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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 变电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