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G 1100175411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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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1100175411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送审稿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
技术规范
第5-4.11部分:
主站应用
智能管理中心
(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
ofoperationsmartsystem
inChinaSouthernPowerGrid-
Part5-4.11:
Applicationsincontrolcenter-
Smartmanagementcenter
(Functionalspecificationofinformationrelease)
Q/CSG110017.54.11-20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12-XX-XX发布
2012-XX-XX实施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体系结构1
4.1功能定位1
4.2逻辑架构2
4.3硬件构成3
5信息披露管理3
5.1功能要求3
5.2界面要求4
5.3接口要求4
5.4服务要求5
5.5部署要求5
5.6性能要求5
6运行报表管理5
6.1功能要求5
6.2运行报表基础功能5
6.3界面要求8
6.4接口要求8
6.5服务要求8
6.6部署要求8
6.7性能要求8
7WEB发布管理9
7.1功能要求9
7.2界面要求11
7.3接口要求11
7.4服务要求11
7.5部署要求11
7.6性能要求12
前言
为落实公司二次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提高电网一体化运行水平,解决二次系统种类繁杂、运行信息割裂、缺乏统一的建设和运行标准等问题,经研究国内外电网运行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思路和实践案例,提出建设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的总体解决方案。
为推进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系列标准。
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是2012年版,适用于2013年起开始可研的新建或技改项目,指导公司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网、省、地(县)主站和厂站系统建设。
本系列标准分为8部分共73篇,第一部分为总则,共2篇,描述了标准体系和术语定义;第二部分为架构,共3篇,描述了系统总体、主站和厂站架构和原则;第三部分为数据,共13篇,描述了数据源、数据架构和数据交换等要求;第四部分为平台,共6篇,描述了系统平台和OSB总线相关要求;第五部分为主站应用,共26篇,描述了主站端系统各模块功能要求;第六部分为厂站应用,共16篇,描述了厂站端系统各模块和装置的功能要求;第七部分为配置,共5篇,描述了系统主站和厂站配置和标准化接线要求;第八部分为验收,共2篇,描述了系统主站和厂站验收技术管理要求。
标准体系结构如下表所示:
标准名称
部分
篇
编号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第1篇:
基本描述
Q/CSG110017.11-2012
第2篇:
术语和定义
Q/CSG110017.12-2012
第2部分:
架构
第1篇:
总体架构技术规范
Q/CSG110017.21-2012
第2篇:
主站系统架构技术规范
Q/CSG110017.22-2012
第3篇:
厂站系统架构技术规范
Q/CSG110017.23-2012
第3部分:
数据
第1篇:
数据源规范
Q/CSG110017.31-2012
第2篇:
厂站数据架构
Q/CSG110017.32-2012
第3篇:
主站数据架构
Q/CSG110017.33-2012
第4篇:
IEC61850实施规范
Q/CSG110017.34-2012
第5篇:
电网公共信息模型规范
Q/CSG110017.35-2012
第6篇:
全景建模规范
Q/CSG110017.36-2012
第7篇:
对象命名及编码
Q/CSG110017.37-2012
第8篇:
基于SVG的公共图形交换
Q/CSG110017.38-2012
第9.1篇:
数据接口与协议.厂站主站间数据交换
Q/CSG110017.39.1-2012
第9.2篇:
数据接口与协议.横向主站间数据交换
Q/CSG110017.39.2-2012
第9.3篇:
数据接口与协议.纵向主站间数据交换
Q/CSG110017.39.3-2012
第10篇:
通用画面调用技术规范
Q/CSG110017.310-2012
第11篇:
公共图形绘制规范
Q/CSG110017.311-2012
第4部分:
平台
第1篇:
主站系统平台技术规范
Q/CSG110017.41-2012
第2篇:
厂站系统平台技术规范
Q/CSG110017.42-2012
第3.1篇:
运行服务总线(OSB)技术规范.服务注册及管理
Q/CSG110017.43.1-2012
第3.2篇:
运行服务总线(OSB)技术规范.OSB功能
Q/CSG110017.43.2-2012
第4篇:
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Q/CSG110017.44-2012
第5篇:
容灾备用技术规范
Q/CSG110017.45-2012
第5部分:
主站应用
第1.1篇:
智能数据中心.数据采集与交互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1.1-2012
第1.2篇:
智能数据中心.全景数据建模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1.2-2012
第1.3篇:
智能数据中心.数据集成与服务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1.3-2012
第2.1篇:
智能监视中心.稳态监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1-2012
第2.2篇:
智能监视中心.动态监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2-2012
第2.3篇:
智能监视中心.暂态监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3-2012
第2.4篇:
智能监视中心.环境监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4-2012
第2.5篇:
智能监视中心.节能环保监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5-2012
第2.6篇:
智能监视中心.在线计算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6-2012
第2.7篇:
智能监视中心.事件记录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7-2012
第2.8篇:
智能监视中心.在线预警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2.8-2012
第3.1篇:
智能控制中心.手动操作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3.1-2012
第3.2篇:
智能控制中心.自动控制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3.2-2012
第4.1篇:
智能管理中心.并网审核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1-2012
第4.2篇:
智能管理中心.定值整定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2-2012
第4.3篇:
智能管理中心运行方式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3-2012
第4.4篇:
智能管理中心.离线计算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4-2012
第4.5篇:
智能管理中心.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5-2012
第4.6篇:
智能管理中心.经济运行分析与优化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6-2012
第4.7篇:
智能管理中心.节能环保分析与优化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7-2012
第4.8篇:
智能管理中心.电能质量分析与优化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8-2012
第4.9篇:
智能管理中心.统计评价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9-2012
第4.10篇:
智能管理中心.用电管理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10-2012
第4.11篇:
智能管理中心.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
Q/CSG110017.54.11-2012
第5.1篇:
电力系统运行驾驶舱.技术规范
Q/CSG110017.55.1-2012
第5.2篇:
电力系统运行驾驶舱.功能规范
Q/CSG110017.55.2-2012
第6部分:
厂站应用
第1篇:
智能数据中心功能规范
Q/CSG110017.61-2012
第2篇:
智能监视中心功能规范
Q/CSG110017.62-2012
第3篇:
智能控制中心功能规范
Q/CSG110017.63-2012
第4篇:
智能管理中心功能规范
Q/CSG110017.64-2012
第5篇:
厂站运行驾驶舱功能规范
Q/CSG110017.65-2012
第6篇:
智能远动机功能规范
Q/CSG110017.66-2012
第7.1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通用技术条件
Q/CSG110017.67.1-2012
第7.2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化测控装置
Q/CSG110017.67.2-2012
第7.3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化运行记录分析装置
Q/CSG110017.67.3-2012
第7.4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化在线监测装置
Q/CSG110017.67.4-2012
第7.5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合并单元
Q/CSG110017.67.5-2012
第7.6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智能终端
Q/CSG110017.67.6-2012
第7.7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Q/CSG110017.67.7-2012
第7.8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调速器
Q/CSG110017.67.8-2012
第7.9篇:
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励磁控制器
Q/CSG110017.67.9-2012
第8篇:
智能配电终端功能规范
Q/CSG110017.68-2012
第7部分:
配置
第1篇:
主站系统配置规范
Q/CSG110017.71-2012
第2篇:
主站辅助设施配置规范
Q/CSG110017.72-2012
第3篇:
主站二次接线标准
Q/CSG110017.73-2012
第4篇:
厂站系统配置规范
Q/CSG110017.74-2012
第5篇:
厂站辅助设施配置规范
Q/CSG110017.75-2012
第8部分:
验收
第1篇:
主站系统验收规范
Q/CSG110017.81-2012
第2篇:
厂站系统验收规范
Q/CSG110017.82-2012
本规范是该系列标准的第5部分第4.11篇。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
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参加单位:
云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胡荣、梁寿愚、吴小辰、汪皓、顾慧杰、麦绍辉、严伟峰、罗洪、杨世兵。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
第5-4.11部分:
主站应用
智能管理中心
(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主站智能管理中心信息发布类模块的功能要求,包括信息披露管理、运行报表管理、WEB发布管理等模块的功能、界面、接口、服务、部署和性能要求。
本系列标准文件适用于网、省、地县、配各级主站的规划、设计、采购、建设、验收、运行、升级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0号)《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1号)《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2号)《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3号)《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4号)《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电监市场[2003]46号《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
电监市场[2008]13号《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
电监市场[2008]56号《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电监市场[2008]56号《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见Q/CSG110017.12-2012。
4一般体系结构
功能定位
信息发布类功能主要定位于支持信息发布相关业务的开展,在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主站信息发布类功能的建设中,必须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信息公开、报送、披露的相关规定实现对相关信息发布的建设。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电网调度机构应当披露的主要信息内容包括:
a)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b)电网结构情况,电网安全运行约束条件,并网运行机组技术性能等基础资料;
c)电网年度、月度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与实际发电量;网间交换电量;全网电力需求、用电负荷率;机组主设备、主要线路的年度、本月度和未来两个月的检修计划;主要水电厂(站)来水情况;电网异常情况分析说明;电网经营企业与并网独立电厂电费结算情况;
d)并网电力生产企业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发电负荷率、执行调度指令情况,完成年度、月度发电计划情况;对年度、月度实际发电量与计划发电量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各类型发电机组利用小时;调峰、调频和调压情况;
e)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逻辑架构
主站管理中心功能逻辑架构如下图所示,包括并网审核、定值整定、运行方式、离线计算、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经济运行分析与优化、节能环保分析与优化、电能质量分析与优化、统计评价、信息发布、用电管理等十一个大类,具体包括并网审核管理、保护定值整定、安自定值整定、自动化系统定值整定、通信定值整定、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定值整定、直流控制定值整定、短期负荷预测、母线负荷预测、能源预测、洪水预报、错峰管理、运行方式安排、CASE管理、短路电流计算、最优潮流计算、潮流计算、灵敏度分析、梯级优化分析、静态安全校核、动态安全校核、暂态稳定校核、网损优化分析、发电优化分析、能耗分析与优化、排放优化分析、谐波分析、电压分析、频率分析、发电厂运行评价、电网运行评价、负荷特性评价、专业运行评价、信息披露管理、运行报表管理、WEB发布管理、计划停电管理、故障停电管理、保电管理、地理信息综合展示等共计四十个功能模块。
主站管理中心通过OSB总线分别与智能数据中心、智能监视中心、智能控制中心、支撑平台、运行综合驾驶舱相联系,实现应用和数据的交互;在管理中心内部各功能模块间同样通过OSB总线相联系,实现应用和数据的交互。
硬件构成
主站管理中心硬件配置应包括:
应用服务器、Web发布服务器等,为管理中心内的所有功能提供统一的硬件支持服务。
应用服务器和Web发布服务器的数量与档次应与管理中心内功能的特点相适应,并应能够满足电网五年内持续发展的需要。
5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模块是进行信息组织、查询、管理的主要平台,实现对信息披露对象、披露内容等方面的管理。
在信息披露功能的建设中提出明确的披露机制和披露流程、严格按照信息保密的要求进行功能的开发与实现。
功能要求
信息披露管理按照内网应用和外网应用两部分实现,内网应用主要实现数据采集、信息组织、披露管理、对内网用户的信息展示等功能,外网应用主要用于公网授权用户的信息查询,内外网应用之间只允许内外应用主动发起连接。
信息披露模块的数据采集功能支持丰富的数据接入能力,既支持从数据中心获取数据,又支持人工数据上报,以保证信息披露模块能获取所需信息。
基于数据采集功能,实现对信息的完整组织,支持灵活定义披露内容的展示形式、审核流程和浏览权限;基于信息组织结构,提供信息披露管理功能,可通过简单的配置实现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组合、实现动态生成信息披露结果,以满足不同的用户对信息披露内容的需求;信息内容披露后授权用户可查询权限范围内的披露对象,查询功能主要包括报表查询、指标查询、综合查询、信息栏目查询等。
信息披露管理主要实现数据采集、信息组织、信息披露管理、信息查询等功能,具体描述如下:
披露对象
根据电监会和不同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在信息披露管理的建设中实现对披露对象的分层次管理。
调度信息披露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层次:
表1披露对象层次表
层次一
层次二
层次三
层次四
层次五
发改委
电力监管机构
发电集团
各发电企业
网公司
超高压公司
双调公司
省区电网公司
超高压局
地市供电局
注:
表中对披露对象各层次的划分与实际系统技术实现物理途径无关。
披露内容确定原则
a)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符合电网安全运行、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有关要求;
b)应符合国建关于“三公”调度的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c)应结合南方区域节能发电调度、发电厂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d)根据加强网厂协调的目标,合理披露有关运行信息;
e)信息披露管理应满足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支撑要求。
披露内容分类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调度信息披露内容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a)电力调度基础信息;
b)电力调度运行信息;
c)电力调度报表信息;
d)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信息;
e)南方区域节能发电调度信息;
f)调度对象统计指标排序等。
数据采集
该功能用于信息披露管理模块从外界获取信息披露所需的各类数据,功能应当支持基于支撑平台从数据中心获取数据、支持直接从应用系统中获取数据、支持数据上报等。
当数据中或应用系统内缺失信息披露所需数据时,可利用数据上报功能实施数据的上报。
在进行数据上报功能建设时应用提供两种基本的数据上报方式:
a)以手工数据上报方式实现的数据上传,系统提供数据填报、数据审批功能,上报并审批通过的数据才进入系统供信息披露管理模块使用;
b)以XML、EXCEL等文件导入方式实现的数据上传,系统提供EXCEL报表上传、数据修改、数据审批功能,上报并审批通过的数据才进入系统供信息披露管理模块使用,对于未通过审批的数据,模块中提供数据修改的功能实现对报表数据进行维护。
信息内容组织
信息内容组织主要用于灵活定义披露内容的展现形式、审核流程和浏览权限,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a)关键指标的定义
1)可对关键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并支持在业务层面以树形结构展现;
2)可定义指标的实现算法。
对复杂的关键指标算法,模块可支持webservice组件格式的实现;
3)提供简单易用的定义工具平台对指标排序的展示方式进行定义,模块允许用户定义一个或多个字段作为组合条件的排序定义方式,并可设置关键指标排序展示时需同步展示的信息字段和内容;
4)可在商业智能工具平台的前端展现工具支持下,对指标的展现形式、图形样式、指标钻取的维度等进行自定义;
5)应提供指标的多种展现形式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
仪表盘、比较(直方图)、趋势(曲线图)、比例(饼图)、红绿灯、排名、钻取、雷达图等多种形式。
b)报表与综合查询定义
模块中提供界面工具,可通过界面工具自定义报表与综合查询的数据源及数据的展示形式。
c)披露流程管理
1)披露流程管理应支持各种披露内容/信息的内容组织、报送、审核、发布等全过程的流程定义、控制与管理;
2)不同单位(如:
网、省公司)的同一信息披露业务可定制不同的披露管理流程;
3)提供图形化工作流定义工具,使用户可以通过一些简单操作方式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的创建;
4)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及外界环境变化,用户可自定义工作流程的流动方式和各步骤的处理人的权限;
5)流程过程中的角色定义应可支持组织架构角色、系统角色、具体用户名等多种形式;
6)支持流程具体实例流转时,可由报送人员在具体信息披露报送时根据预先定义的审核人员组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具体人员进行此信息披露项的审核;
7)披露流程管理能够实现工作流程的弹性控制,能处理串行工作流、并行工作流和混合型工作流;
8)完成定义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表单应能支持以XML的方式导入和导出保存;
9)提供动态流程配置管理功能,允许用户根据实际业务的变化更改流程结构,并保证流程结构的变化不影响已进行的工作流实例;
10)在特殊情况下,授权用户可以重新分配、终止、暂停或重做既定流程中的某项任务;
11)可以实现对流程定义的所有工作流实例进行状态实时跟踪、监控和分析,并对用户进行工作提醒和催办。
d)披露范围设置
1)提供图形化、操作直观的设置界面;
2)以系统用户管理中的组织架构为范围设置基本依据,最高层次可支持用户单位/组织级别,最细层次可支持到系统角色级别;
3)可对信息栏目、报表、关键指标、调度信息数据等不同内容进行披露范围设置;
4)如对信息栏目的大类进行了披露范围设置,则其大类下属各披露内容的披露范围除自行设置外,均按其大类的披露范围设置。
审批与发布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模块按照信息组织的定义动态生成发布的结果数据,可以进行报送、审核和发布操作。
a)披露内容报送
信息披露报送人员可按照信息组织定义,自动生成需披露的内容,并提交给信息披露审核人员进行审查。
其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模块按照预定义的模板生成之后,支持对发送信息的手工补充录入、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2)允许信息报送人员可对披露对象/范围、披露格式、披露内容进行修改与调整;披露信息报送之前,可进行反复修改,也可进行删除等操作;
3)披露信息报送时,报送人员可在报送披露内容之外,可另行编写报送说明消息;
4)信息报送人员可在预先定义的审核人员组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具体人员进行此披露内容项的审核;
5)信息发布可支持对同一栏目多条信息的排序管理;
6)对审核未通过的披露内容,可查阅审批批复意见;
经修改后,可对此披露内容进行再次报送;
7)提供调用工作流接口,具备披露内容信息可报送流转的条件;
8)报送内容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方式,其中静态方式以附件方式报送,动态方式以网页链接报送。
b)披露内容审核
对报送人员提交需披露的信息内容,审核人员可利用此平台进行灵活方便的审核。
其审核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每个审批环节都会生成审批待办信息,可通过与短信平台或Email系统集成,如有审批环节滞留时间超过规定要求,则可发送催办信息;
2)在审核过程中,可以预览按照信息组织的定义动态生成的披露信息发布结果数据,还可根据信息的类别进行单条或批量审批;
3)允许审核人员选择披露内容的格式审核或者内容审核;
4)除支持详细审核、批量审核外,还可支持多次延期审核、多级审核等功能,整个审核过程可以通过工作流来回操作,确保信息在发布以前正确有效;
5)对于没有通过审核的信息可以回流至内部组织/报送环节中;
6)可以根据预定义的工作流程选择一个或多个用户作为披露内容进行审核者;
7)允许对每审核项加注审批意见,其审批意见可在其它业务环节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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