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docx
- 文档编号:2959504
- 上传时间:2022-11-16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4.31KB
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docx
《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
区县老年事业发展计划
“十二五”时期既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中等城市承上启下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关键时期。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全面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国家、省、市对“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认真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努力推进“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实现全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民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树立改善民生先让老年人受益的理念,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差距,不断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优化老龄事业发展环境,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担职责、合力推动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坚持普均等,成果共享。
从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高度,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普化、均等化,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福利水平。
充分关注“革命五老”人员、“五保”老人、“低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供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全县老龄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大力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逐步扩大养老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对老年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1、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
倡导具有时代特点的家庭养老观念,树立社会服务进入家庭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这个基础。
把敬老养老道德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
建立家庭养老监督和调解制度,形成由基层政府、老龄部门、村级组织、老年组织、新闻媒体相结合的监督、调解网络,督促家庭赡养义务和责任的落实,及时解决家庭养老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赡养人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家庭赡养义务的落实,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使家庭养老的主渠道功能明显增强,多数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主要问题在家庭中得到解决。
2、逐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以企业养老保险为龙头,不断加强“五险统征”工作,千方百计提高社保参保率,至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万人。
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至20XX年全县城镇居民和新农保参保率达85%以上。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征海人员的安置养老保障制度,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时,对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增加缴费补贴或提高标准。
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逐步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水平的差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
提倡和引导公民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鼓励并扶持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建立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3、加强和提高老年救助工作和社会福利水平。
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
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政策法规,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至20XX年全县集中供养率达30%以上。
持续推进农村老人固定生活补贴制度,提高农村老人的福利水平。
逐步建立全县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生活补贴制度,提高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多种形式的集体养老补助金制度,并优先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独生子女家庭老人予以补助。
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困难老人优先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救助政策适当向贫困、高龄、孤寡、空巢、残疾等老年困难群体倾斜;资助城乡低保老人、“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老年群体参加新农合。
引导慈善事业关注社会老人,积极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认养、资助等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和送温暖活动。
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1、加大老年医疗保障力度。
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网络,努力改善老年人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到20XX年全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将老年人优先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在降低医保起付标准、扩大药品目录、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增加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
探索并建立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康复、评估、补助机制。
“十二五”期间,筹建一所县级老年医院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
2、落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卫生工作,增加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措施。
县级综合医院逐步增加设立老年病门诊、老年人和老干部病房,乡镇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所进一步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制度,建立村老年人健康档案,掌握老年人健康需求,增加方便老年人就诊、治疗、护理、康复等设备器材。
到“十二五”末,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建档率达70%以上。
在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医生进家庭”,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和保健指导。
3、不断提高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好老年人就诊就医优先服务工作,完善为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提供“就诊、检查、取药、收费、住院”五大优先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就医、取药和检查。
加强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康复和研究工作,在全社会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广泛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等活动,县、镇、村老年大学开设老年卫生保健课程,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全县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1、全面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和利用社区服务、卫生服务、家庭服务、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资源,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县每个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35%左右的行政村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要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采用无偿、低偿、有偿的全方位、多层次服务方式,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疗、助急等服务,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对孤寡老人等特殊老年人,鼓励和倡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实施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
2、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
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精神,对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在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等方面予以优先和优,鼓励吸引和重点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
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服务设施。
县社会福利中心要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到“十二五”期末,要建成一所县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镇均要建成一所以提供“五保”供养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农村敬老院,全县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同时,要重视建设具有老年护理功能的老年养老机构,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护理、康复服务。
到“十二五”期末,要建成一所县级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全县兴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要有一半以上床位具备专业的护理、康复功能。
全县养老护理康复机构床位数达每千名老年人10张以上。
3、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求职人员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
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为主体、义工队伍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城市社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招收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专业人员,逐步建立一支护理专业人员队伍。
到“十二五”期末,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5%以上。
养老机构内养老护理员与失能老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
3,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
10。
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驻社区单位、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服务。
4、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行为,着力开发、培育、规范和繁荣发展老年消费市场。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以此带动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逐步完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大力提高老年人“学乐为”水平
建立健全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进一步巩固以老年协会为依托、老年学校为阵地、离退休干部为龙头、老年群众为基础的老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1、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将老年协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强化村党组织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支持老年协会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基层老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区县 老年 事业 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