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docx
- 文档编号:29590242
- 上传时间:2023-07-24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33.94KB
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docx
《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地面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车间内有轨车辆,轨道面应与车间地坪一致。
2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3电动铁火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4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台面,应砌砖防护。
应根据需要,在轨道端头设置事故滑轮。
带有电子称的钢水罐车,应对电子秤元件进行防护。
5进出车间的废钢料蓝车与渣罐车,其运行轨道与车间外道路相交的道口,应设置交通指挥信号;运行距离较长时,车辆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其他地面有轨车辆的运行,也应贯彻目视监控的原则。
6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篇2: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燃油管道是否采用伴热和保温措施,应根据油品种类、粘度一温度特性曲线及当地气温情况来确定。
2燃油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
3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4车间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炼钢车间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篇3: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
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
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
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
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篇4:
炼钢厂绩效管理制度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1/12
1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签发人:
为激励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真正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强化绩效考核执行,公司决定实施炼钢厂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承包责任制,生产主任、设备检修(副)主任、生产准备副主任、甲班工段长、乙班工段长、中频炉大炉长、连铸大机长共7人集体承包炼钢厂的生产管理工作,生产主任为第一管理及安全责任人。
一、生产承包内容及责任:
1、生产承包责任人对炼钢厂的各项管理、产量、成本控制、质量、设备维护及保养、安全环保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依据各项承包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算炼钢厂基本/计件工资及各项奖金并进行综合考核。
产量指标:
(月产量按当月实际天数核算)材质
日产量(t)各工段产量(t/月)(两班两倒)月产量(t/月)年产量(t)
Q235、Q215
8501275025500306000HRB335/400(GTDM)各项指标超耗或考核扣款从基本/计件工资中扣除;奖金随工资同时发放。
超耗或考核扣款和奖金分配,由炼钢厂自行分解(配)后,报分管绩效考核员、财务部备案。
因特殊原因需分期摊销费用或调整经济指标及管理办法时,由相关部门/分厂充分、合理分析具体指标原因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分管绩效考核员、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予以更改相应摊销或调整。
2、实行包干吨钢计件工资承包制:
Q215/Q235吨钢33.137元,HRB335/400(GTDM)吨钢32.137元(含试用期及超编人员工资,生产主任、设备副主任、生产准备副主任工资不在此吨钢工资内,另行考核核算)。
工资中包含按规定公司缴纳部分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养老、医疗为社会统筹平均月工资的20%、6%)。
3、对分厂负责人"放人权、财权":
对所属部门人员具有各项人事管理决定权和(试用期)工资及奖金分配权,部门绩效考核权。
4、各级管理和考核及工资、奖金分配根据管理辖属关系按职位、等级层次实施梯级管理。
具体内部考核办法可由生产厂制定,分管绩效考核员负责生产厂每月的考核及日常工作的监督。
5、在定编范围内工段长/科长以下管理人员由生产厂自行招聘,工段长/科长以上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科负责招聘,未经公司批准生产厂不得自行调整定编、定级,否则超支自负。
如本部门/工段发生人员调整,应将调整结果3日内报分管人力资源员备案。
6、分管人力资源员和绩效考核员对各部门/分厂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连铸机长、中频炉长、线材/带钢调整工等)及工段长/科级以上人员日常工作业绩观察了解,进行《岗位称职与否评定表》的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推荐调整到最适合岗位或提出留用与否意见,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科)部长及总经理、董事长。
二、炼钢厂生产承包人权限范围:
生产主任权限范围:
1、在炼钢厂计件工资总额范围内,有对工段长以下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定级、定岗、工资待遇、岗位调整、人事任免、人才引进、考勤异议的决定审批权。
2、在炼钢厂计件工资总额范围内,有对所属各岗位人员计件工资、奖金、内部考核扣款的调整及分配权。
3、对所辖各岗位人员有突出业绩或考核及违规违纪的行为有3000元以内的奖罚决定权。
4、在《绩效考核方案及办法》范围内,有对炼钢厂各项生产管理工作的安排、组织、调整及执行权。
5、对所属各岗位人员有5日内的请(休)假和调休批准权。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12
2
设备副主任、生产准备副主任、工段长、中频炉大炉长、连铸大机长权限范围:
1、在工段/车间承包计件工资总额范围内,对所属人员的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定级、定岗、工资待遇、岗位调整、人事任免、人才引进、考勤异议的建议审核权。
2、在工段/车间承包计件工资总额范围内,有对各所属岗位人员计件工资、奖金、内部考核扣款的调整及分配权。
3、对所辖各岗位人员违规违纪或考核及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行为有1000元以内的奖罚决定权。
4、在《绩效考核方案及办法》范围内,有对所辖范围内的各项生产管理工作、生产任务的执行实施权。
三、生产承包(计件)总工资:
部门
常白班岗位人员
定编人数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计件吨工资(元/吨)
厂办
生产承包
责任人
生产主任13人工资不列入此表,按各自《绩效考核办法及目标责任书》执行
设备副主任
1生产准备副主任兼天车工段长
1甲班工段长110000700030000.39
2乙班工段长110000700030000.392中频炉大炉长1150001050045000.588连铸大机长
112000840036000.470厂办(不含统计)小计
74700032900141001.842机电修班设备技术员,机、电修班长白班
74950034650148501.943天车班
天车工
14300301012900.169辅助人员废钢质量管理员、驻厂人力员、采购
业务员、装载机司机、清扫工(长白班)5215001505064500.843化验室
化验组长、化验员5168001176050400.659(长白班)小计
25
139100
97370
41730
5.455
部门倒班岗位人员定编人数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计件吨工资(元/吨)设备检修车间(倒班)
机修人员126200043400186002.431电修人员
105000035000150001.961水泵风机液氧流体运行工4146001022043800.573跟班设备检修车间小计
2612660088620379804.965中频炉
中频炉炉长、炉前工
40220000154000660008.629清渣工4180001260054000.706中频炉车间合计
44238000166600714009.335天车班
各跨天车工34147800103460443405.793连铸
连铸机长、平台班长4276001932082801.082大包工、浇钢工、拉矫火切工
148020056140240603.1461#、2#、3#操作室
6172001204051600.675滑板工63400023800102001.333连铸小计30159000111300477006.236翻斗车司机
29000630027000.35
3炼钢厂两班合计
13668040047628020412026.682炼钢厂全厂合计
(不含主任等3人)
HRB335、400158
819500
573650
245850
32.137Q235、Q215
33.137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12
3四、工资核算规定:
1、正常生产期间计件工资(不含生产主任、设备副主任、生产准备副主任3人)核算
当月计件工资总额=Q215/Q235当月产量x33.137元/吨+HRB335/400(GTDM)当月产量x32.137元/吨。
2、日常检修、设备安全事故及未及时提备品件采购计划等非公司原因造成的停机停产,人工工资由炼钢厂负责,公司不予承担。
3、待料、停电、检修期间工资核算办法
①如因待料、停电12小时以上及公司限产或中、大修,由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定人、定时、定任务"的原则,确定检修工作内容及工(时)日,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报申请,待生产技术部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期间上岗人员不得超总定编的35%,日常维护及一般性小修由炼钢厂自行安排解决;
②检修期间,直接参与检修人员(如机电修人员)及按照检修计划工作安排饱满人员(如天车工),在规定检修工作工(时)日内,按实出勤(基本+浮动)工资标准发放,生产辅助管理技术人员(如厂办管理人员)及非直接参与检修人员,按照实出勤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超出规定检修工作日的,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工资;
③因检修或季节性停产放假人员,放假期间按照各岗位浮动工资及放假天数核算后,待返岗正常工作一个月后随工资发放。
4、工龄工资:
每月出勤满26天按全额核发,不足26天按实际天数核算。
注:
驻厂采购业务员每外出采购一天(中午在外采购),给予10元/天餐补,值班管理人员每值一天夜班补助20元,由财务部出纳统计核算;公休日未休可按平均日工资核算,由生产厂长从各项奖金或超额/空缺岗计件工资中支出,随工资发放。
※根据各岗位职责或部门协作和(上级)交办事宜及工作(计划)任务和时间,对工作延误者以及严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处罚结果未出的责任人,每月25-26日分管绩效考核员出具事由名单或由被耽误单位或各岗位人员反映(电话或短信即可)监事长或董事长,工资暂缓发放。
待工作任务完成后本人填写《工资发放申请表》,报分管绩效考核员核实,经监事长或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5、工资核算流程:
①考勤员兼人力资源管理员每月3日前将公司承担工资的实出勤及内部各项考核处罚汇总经生产主任审批报财务部审核、核算;
②财务部成本核算员每月7日前将上月《炼钢厂成本报表》报分管绩效考核员;
③分管绩效考核员每月10日前依据《炼钢厂绩效考核办法》及财务报表完成上月各项考核,经炼钢厂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如有考核异议,按公司《绩效考核异议程序》办理),12日前将各部门/分厂考核结果汇总与当
月《绩效考核扣款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核算、执行;④财务部工资核算员每月14日前依据产量计件工资和考核汇总结果核算炼钢厂工资总额,经财务部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炼钢厂负责人按分配办法分配;
⑤考勤员兼人力资源管理员每月16日前将炼钢厂工资分配明细报财务部(离职及不在岗人员的工资明细另行编制),由财务工资核算员完成工资表编制后按审核程序执行。
6、工资及奖金分配办法:
①按梯级管理办法,炼钢厂负责人根据所属各部门/工段产量完成及考核情况分配各部门/工段工资及奖金总额;
②各部门/工段负责人,根据所属各岗位工作业绩、产量及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奖金分配,经炼钢厂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4/12
4
五、生产成本及各项消耗:
项目计量
单位单价钢种成本定额
Q215Q235HRB335HRB400备注
部门品名
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单位成本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一、原料废钢吨1400
二、原辅材料
辅料
中频炉
硅锰合金公斤5.13735.9106.834.88411.558.99516.584.645
牌号65Mn17Si硅铝钡钙公斤3.50.72.4500.72.45000.00000.000
脱氧,Q235、Q215用,Si≤40%低硅钙公斤70.453.1500.281.96000.00000.000
铝块公斤11.150.55.5750.55.5750.252.7880.252.788原则Q235用,含铝量≥95%
矿石公斤0.44208.800177.48012.55.50012.55.500
碳化稻壳公斤0.70.80.5600.80.5600.80.5600.80.560
覆盖剂脱硫剂公斤2.980.140.4170.140.4170.140.4170.140.417
引流砂公斤2.50.781.9500.471.1750.671.6750.671.675
通用热电偶支1.750.691.2080.641.1200.661.1550.661.155
连铸
保护渣公斤2.60.571.4820.82.0800.651.6900.651.690
吹氧管公斤4.920.060.2950.060.2950.080.3940.080.394
气体吹氩瓶7200.00070.5040.00070.5040.00070.5040.00070.504
乙炔瓶550.00390.2150.00190.1050.00460.2530.00460.253
天然气公斤210.1082.2680.1422.9820.1132.3730.1132.373
液氧公斤0.4456.272.7905.12.2705.492.4435.492.443其他部门使用剔除核算
丙烷公斤90.1461.3140.1541.3860.1191.0710.1191.071
三、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
中频炉五金类、
石棉橡胶
品设备、备
品件、电
气、仪表电线、电缆161616
16
连铸
天车
机电修流体运行
四、水电煤油耗
电耗
中频炉冶炼电耗度0.52663344.760649337.480660343.200660343.200连铸天车动力电耗度0.527539.0007539.0007539.00075
39.000
水耗通用水费
吨
油耗
废钢倒料运渣装载机升6.930.060.4160.090.6240.070.4850.070.485核算时剔除其它分厂/部门消
耗翻斗车升6.930.040.2770.040.2770.040.2770.040.277
煤耗烤包用煤气耗
使用煤气另行核算五、成材率96.81%
按清库实际核定考核(废钢均
价)废钢损失(出钢比1:
1.0329)吨14000.032946.060.032946.060.032946.060.032946.06
六、人工费用
1、中频炉人工工资元10.33510.3359.3359.335
冶炼Q235或Q215钢种时,炉上人员计件增加1元/吨
2、连铸人工工资元6.2366.2366.2366.236
3、机、电修人工工资元6.7516.7516.7516.751含水泵、空压
4、天车人工工资元5.9615.9615.9615.961
5、厂办辅助人工工资元3.8543.8543.8543.854
含中频炉大炉长、大机长、工段长、技术员、化验室
人工费用合计
元33.13733.13732.13732.137七、辅助费用元3.0433.0433.0433.043八、耐材承包元23.7
23.7
23.7
23.7
吨钢生产成本合计
574.659564.563583.720
609.370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5/12
5六、成本核算考核规定:
1、成本定额单价以当月实际或平均单价核算。
2、钢坯重量的核算,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轧钢厂、炼钢厂随机取样,每5天一次,每次不少于12支,以过秤单据或长度为准,核算每支钢坯平均单重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炼钢厂产量和轧钢厂钢坯消耗核算依据。
3、固定资产及技改投资由公司承担,中、大修费用,工艺件及使用时间长的备品件或设施且金额较大的可按每月实际领用数量及金额分月摊销。
4、电机维修费用按电机瓦数大小、实际修理数量,依据公司核算价格由生产厂全额承担总费用。
5、装载机费用分摊:
各部门/分厂使用装载机时,填写"用车计划单",由炼钢厂生产准备副主任按"用车计划单"派车,使用后,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用车时间,次月5日前由生产准备副主任按120元/小时核算,报财务三科审核后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由财务核算费用或分摊并超额扣除。
外单位用车必须生产副总审核"用车计划单",使用后转财务三科按200元/小时核减工程款。
6、炼钢厂烤包用煤气和连铸用轧钢电,由生产部测算经炼钢、轧钢确认、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财务一科、三科,相应核加炼钢消耗,增加炼钢费用。
7、各分厂/部门使用液氧,相关使用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报财务审核核算,相应核减炼钢消耗。
七、废钢质量管理:
炼钢厂负责原料废钢的质量管控。
(生产主任)厂长及大炉长等负责提出废钢原料料型、类别等生产要求,由生产准备副主任及废钢质量管理员根据《废钢收购绩效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原料废钢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控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废钢拒绝入库;依据生产要求做好废钢的分类、储存等工作;做好废钢剪切的日常管理。
八、生产辅助费用:
机动费用劳保福利<按当月实出勤人数核算>
采购业务(车辆油费及话费)出差补助(含电话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大件
小件员工主任以下主任及以上0.03元/吨14元/月/人11元/月/人1000元/月120元/天150元/天180元/天
①大件劳保(工作服/1年、棉袄/2年、劳保鞋/1年、安全帽等)小件劳保(手套、口罩、毛巾、洗涤用品等)按月规定发放,详见中慧发2014第1号文:
《中慧集团生产厂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②生产辅助费用超出部分由炼钢厂或责任人承担。
节余可用作加班餐费、加班车费、电话费、办公用品等,不得挪作它用。
中慧集团炼钢厂生产计件工资承包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6/12
6
九、炼钢厂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相关记录
责任人
考核
部门监
督
炉长机长、班组长工段长承包责任人生产技术部分管绩效考核
员审计
监察部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炼钢厂 地面 车辆 安全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