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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
本期公布55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饮料、炒货及坚果制品、饼干、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罐头、豆制品、肉制品、淀粉制品、食糖、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糕点、乳制品、蔬菜制品、餐具、冷冻饮品、蜂产品、蛋制品24类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
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546批次。
合格样品546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其中:
水果65批次,检验项目为多菌灵、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氯氟氰菊酯等全部检验合格。
蔬菜135批次,检验项目为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乐果、腐霉利、甲拌磷、甲胺磷、氟虫腈、苯醚甲环唑、铅、镉、铬、亚硫酸盐、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氯氰菊酯及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倍硫磷、敌百虫、荧光增白剂、敌敌畏、哒螨灵等全部检验合格。
豆类1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多菌灵、甲拌磷、氧乐果等全部检验合格。
水产类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甲基汞、无机砷、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呋喃代谢物等全部检验合格。
畜禽肉及副产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等全部检验合格。
鲜蛋13批次,检验项目为呋喃四代谢物等全部检验合格。
生干坚果及籽类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酸价、多菌灵、二氧化硫、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糖果制品
糖果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赤藓红、亮蓝)等全部检验合格。
三、饮料
饮料5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四、炒货及坚果制品
炒货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五、饼干
饼干6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全部检验合格。
六、调味品
调味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游离矿酸等全部检验合格。
七、粮食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46批次,检验项目为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滑石粉等全部检验合格。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等全部检验合格。
九、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罐头
罐头12批次,检验项目为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一、豆制品
豆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二、肉制品
肉制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三、淀粉制品
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四、食糖
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还原糖、总砷、铅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五、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六、薯类及膨化食品
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七、酒类
酒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八、糕点
糕点3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十九、乳制品
乳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三聚氰胺、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1、铬(以Cr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十、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十一、餐具
餐具1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十二、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甜蜜素、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十三、蜂产品
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霉菌计数等全部检验合格。
二十四、蛋制品
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苏丹红I-IV、沙门氏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为河津市东星时代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中毒死蜱超标;河津市城区优而鲜生鲜店销售的绿豆芽中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河津市城区办大自然果菜超市二部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超标;河津市小梁乡丽娜奶粉经销部销售的吴敏山药金箍棒中过氧化值超标;河津市东星时代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酒中甜蜜素超标;河津市小梁乡三保超市销售的蜜饯中甜蜜素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备注: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为诸如以下培养基所用:
MurashigeandSkoog培养基、Gamborg培养基以及Chu’sN6培养基。
6-BA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
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内容: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
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
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氯吡硫磷,又名毒死蜱、氯蜱硫磷,化学品名:
O,O-二乙基-O-(3,5,6-三氯-2-吡啶基)硫代磷酸,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
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
毒死蜱属中等杀虫剂。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对皮肤有明显刺激,长时间接触会产生灼伤。
在试验剂量下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
对鱼和水生动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
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
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就越厉害。
过氧化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食品的质量,除了食用油质量检测时需要测定过氧化值,当加工食品的原材料中有油脂、脂肪时,一般就要检测其过氧化值了,比如蛋糕、月饼、方便面、绿豆糕、桃酥、莲花酥、饼干、面包、萨其马、肉制品、坚果、水产品及其制品、速冻水饺、火腿、火腿肠、腌腊肉、婴幼儿奶粉等食品。
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物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等。
长期食用过高过氧化值的食物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
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 ,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 。
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二氧化硫具有漂白性。
工业上常用二氧化硫来漂白纸浆、毛、丝、草帽等。
二氧化硫的漂白作用是由于它(亚硫酸)能与某些有色物质生成不稳定的无色物质。
这种无色物质容易分解而使有色物质恢复原来的颜色,因此用二氧化硫漂白过的草帽辫日久又变成黄色。
二氧化硫和某些含硫化合物的漂白作用也被一些不法厂商非法用来加工食品,以使食品增白等。
食用这类食品,对人体的肝、肾脏等有严重损伤,并有致癌作用。
此外二氧化硫还能够抑制霉菌和细菌的滋生,可以用作食物和干果的防腐剂。
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稽查大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样、下架、会总会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名单(第四批)》的通知》、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1.水果检验项目为多菌灵、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氯氟氰菊酯。
2.蔬菜检验项目为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乐果、腐霉利、甲拌磷、甲胺磷、氟虫腈、苯醚甲环唑、铅、镉、铬、亚硫酸盐、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氯氰菊酯及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倍硫磷、敌百虫、荧光增白剂、敌敌畏、哒螨灵。
3.豆类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多菌灵、甲拌磷、氧乐果。
4.水产类检验项目为铅、镉、甲基汞、无机砷、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呋喃代谢物。
5.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
6.鲜蛋检验项目为呋喃四代谢物。
7.生干坚果及籽类食品检验项目为铅、酸价、多菌灵、二氧化硫、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
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赤藓红、亮蓝)。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料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
四、炒货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炒货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
五、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六、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品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游离矿酸。
七、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为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滑石粉。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九、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
十、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罐头检验项目为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
十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十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肉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十三、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制品检验项目为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
十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糖检验项目为还原糖、总砷、铅。
十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食品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六、薯类及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薯类及膨化食品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七、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酒类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八、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
十九、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乳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三聚氰胺、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1、铬(以Cr计)。
二十、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十一、餐具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餐具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
二十二、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冷冻饮品检验项目为甜蜜素、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十三、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产品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霉菌计数。
二十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蛋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苏丹红I-IV、沙门氏菌。
附件2
2018年第2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XC181********8002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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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维之王山楂凉果
258g/袋
2018-01-09
水果制品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津市抽
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XC181********8003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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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草莓罐头
245g/瓶
2017-09-01
罐头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津市抽
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XC181********80031
3
/
/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柑橘罐头
248g/瓶
2018-01-25
罐头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津市抽
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XC181********80033
4
/
/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大块腐乳
340g/瓶
2018-02-07
豆制品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津市抽
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XC181********80034
5
/
/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麻辣腿
100g/袋
2018-07-12
肉制品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津市抽
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XC181********8003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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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津市凤源百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
椴树蜂蜜
280g/瓶
2018-04-13
蜂产品
2018年第2期
2018/11/1
河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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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津市 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