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7六盘水市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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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六盘水市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措施
六盘水市煤矿安全攻坚举措
目录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1
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十项举措1
六盘水市煤矿防治水七项措施2
六盘水市煤矿顶板管理七项措施2
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十项措施执行说明3
六盘水市煤矿防治水七项措施执行说明6
六盘水市煤矿顶板管理七项措施执行说明8
六盘水市驻矿安监员日常检查日志执行说明10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内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以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十项举措
一、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实时测定主要参数,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二、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必须进行保护层开采等综合瓦斯治理措施。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严格实行地质预测、综合防突措施、消突评判及安全防护。
四、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五、必须强化瓦斯治理全过程管控,确保真实有效。
六、合理规划采掘续,严格执行“四量”管理。
七、严格瓦斯超限管理、防灭火管理及现场管理。
八、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可靠运行。
九、建立健全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十、加大瓦斯治理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
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
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六盘水市煤矿防治水七项措施
一、必须查明老窑、采空区等水害隐蔽致灾因素,准确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基础图件上。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四、必须配备物探设备,坚持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
五、必须严格落实“三专”探放水要求。
六、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规定。
七、必须扎实开展雨季“三防”工作。
六盘水市煤矿顶板管理七项措施
一、大力提升采掘机机械化水平。
二、扎实推进支护改革。
三、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断层、过老巷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初次放顶设计,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
五、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护齐全,特殊支护数量满足要求。
六、采煤工作面回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回收方法、回收顺序符合规定。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巷道维修时,严禁多段作业。
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十项措施执行说明
一、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实时测定主要参数;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执行说明:
一是矿井必须对已揭露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后顾在0.3m以上)进行突出性鉴定,未鉴定或鉴定完成必须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二是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必须在六盘水市境内建立瓦斯实验室,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实验室具备测定煤层(原始、残余)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指数、瓦斯抽采有效半径等瓦斯基础参数,并确保准确有效。
三十突出矿井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标明采掘情况、被保护范围、等值线、地质构造、瓦斯基础参数等资料。
二、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必须记性保护层开采等综合瓦斯治理措施。
执行说明:
一是煤层群开采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优先开采上(下)保护层,同时抽采卸压瓦斯,保护有效区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保护层开采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二是如实将地质构造、残留煤柱等上图管理,标注保护层与被保护层间距及保护范围,具备无煤柱开采或沿空留(掘)巷条件的,不得留设煤柱。
三是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的突出危险区域,必须在该区域外的巷道或地面向该区域煤层实施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经检验有限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严格执行地质预测、综合防突措施、消突评判及安全防护。
执行说明:
一是揭煤前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是石门揭煤必须按揭煤程序进行,采用物钻、探钻等方法进行预测预报,查明地质构造及煤层赋予情况,防止误穿煤层。
三是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区域不小于10m),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采区区域防突措施。
四是揭穿煤层前必须进行工作面预测和效果检验,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
穿过煤层。
五是未形成全负压通风前,必须全矿井撤人,且揭煤过程必须有救护队参与。
四、必须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执行说明:
一是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二是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严禁共用回风和串联通风。
三是通风设施构筑符合要求,质量可靠,严禁失效。
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严禁设置控风设施。
五、必须强化瓦斯治理全过程管控,确保真实有效。
执行说明:
一是所有瓦斯钻孔施工地点必须安设高清视频摄像头,100%实现全过程监控,监控影像资料必须由煤矿、集团公司保存2年以上并至此项工程结束。
二是所有瓦斯抽放钻孔、测压钻孔、检验钻孔小票必须由施工人员、验收人员、总工程师共同签字确认,严格执行“谁施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小票资料由煤矿保存2年以上并至此项工程结束。
三是强化钻孔施工质量和预抽效果,实现“钻孔按设计施工到位、封孔套管安装到位、钻孔封孔严密、钻孔及管路积水放干”。
六、合理规划采掘接续,严格执行“四量”管理。
执行说明:
一是矿井必须编制3~5年以上规划、年度采掘接替计划,并同步编制瓦斯治理规划、计划,确保备采面瓦斯抽采时间大于6个月。
二是大力推进采掘系统双翼布置,以及采取单翼布置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采掘布局,捅死补充瓦斯治理工程,在采掘应力集中区严禁违规进行采掘作业。
三是执行开拓、准备、回采、抽采煤量“四量”管理并建立相关台账。
抽采煤量必须达到回采煤量的1.5倍以上,在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中,把瓦斯治理能力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瓦斯超限管理、防灭火管理及现场管理。
执行说明:
一是加强瓦斯治理,杜绝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分析超限原因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处理责任人。
因瓦斯治理不达标导致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重新进行瓦斯治理。
二是自燃矿井必须安装束管检测等矿井火灾连续监测系统并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采面山下尾巷、采空区及老巷密闭内严禁留设金属导体。
三是机电设备严禁失爆,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正常试验并有记录。
八、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可靠运行。
执行说明:
意识必须安装完瓦斯抽采系统、保证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巡查管理及时、监督执行有效,确保瓦斯抽采系统运行正常。
二是安全监控数据必须全面、准确、实时上传至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县、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并能及时判断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突出事故的发生及其可能波及范围的功能。
九、建立健全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执行说明:
一是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一通三防、防突等机构,配齐配强采掘、通防、机电、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瓦斯治理和防突体系。
二是防突设计、瓦斯地质图、消突评价报告、防突措施等瓦斯治理技术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和矿长共同签字,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十、加大瓦斯治理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
执行说明:
县级政府要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及防突专项整治,对不认真开展瓦斯治理专项整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对瓦斯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煤矿企业和有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对具备才开保护层条件而不开采保护层的采掘工作面;对瓦斯抽采不达标,采掘工作面未消突,瓦斯含量大于等于8m3/t、瓦斯压力大于等于0.74Mpa仍组织本工作面采掘活动的;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不正常,私自减低瓦斯等级管理,未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开采范围超出瓦斯鉴定范围及矿井超能力生产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六盘水市煤矿防治水七项措施执行说明
一、必须查明老窑、采空区等水害隐患至灾因素,准确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执行说明:
(1)受水害威胁或资源整合的煤矿必须对矿井水害隐蔽至灾因素补充勘察,准确查明老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等关键参数,划分定积水线、警戒线和禁采线,否则一律不准生产和建设。
(2)根据查明的水害隐蔽至灾因素、矿井涌水量或者突出水量分布规律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重新划分,并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健全防治水基础图件,如矿井冲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并根据实际采掘进行动态填图。
(4)对于老空积水,优先采取疏放方式彻底消除水害隐患,否则,必须由有资的单位进行安全性评价,不能保证安全的矿井严禁一切采掘活动。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基础图件上。
执行说明:
(1)相邻矿井分界处、煤层露头风化带、地表水体和水淹区邻近带、裂隙带或强导水断层带、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等区域,必须留设防隔水岩煤柱。
(2)防隔水岩煤柱的尺寸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车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并准确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基础图件上。
(3)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执行说明:
矿井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水害分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收集工作面区域的水文地质资料,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提出水害预测表、图和报告,并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
水害未经消除的采掘工作面,一律停止生产或掘进作业。
四、必须配备物探设备,坚持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
执行说明:
(1)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必须配备物探设备,且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2)钻探施工前,必须根据物探资料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物探成果的异常区域(煤层顶板含水层、断层等),确定钻探施工方案。
(3)钻探施工过程中,对异常区域的施钻,要有地质部门技术人员现场监管,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观测施钻过程中钻孔岩粉、出水量、瓦斯浓度变化情况,严格执行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
五、必须严格落实“三专”探放水要求。
执行说明:
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配齐满足各种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严禁使用煤电钻和锚杆钻机等设备进行探放水祖业。
必须安装并储备与矿井抢险救援相匹配的水泵,管路等设施设备。
六、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规定。
执行说明:
(1)探放水前,收集基础地质资料,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警戒线,并制定好防止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技术措施。
(2)要制定现场施工监督及进尺验收相关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进行闭合管理,确保子钻孔按要求施工到位。
(3)所有他们放水钻孔施工作业地点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保证适时监控钻孔施工情况。
七、必须扎实开展“雨季三防”工作。
执行说明:
(1)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
(2)落实雨季三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备足防洪抢险物资,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水设备和设施进行联合试运转,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加强与气象、水里、防汛等部门的联系,监理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及汛情水情,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掩井时,必须立即将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六盘水市煤矿顶板管理七项措施执行说明
一、大力提升采掘机械化水平。
执行说明:
一是厚度大于或等于0.8米、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复杂的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大力推行机械化采煤。
二是鼓励地质条件复杂、急倾斜煤层等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机械化采煤。
三是推进掘进工作面煤巷、半煤巷实现机械化掘进,鼓励在岩石巷道采用机械化掘进。
四是鼓励与大型企业集团和专业化的施工管理团队合作,提高管理水平。
二、扎实推行支护改革。
执行说明:
一是积极推进支护工艺改革,推广运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进支护改革。
二是掘进工作面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等支护。
三是大力推广锚杆支护无损检测技术,保证巷道支护质量。
四是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单体液压支柱、综采液压支架等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的支护方式。
五是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柔性掩护式支架方式,并鼓励推行机械化采煤。
三、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断层、过老巷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执行说明:
一是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断层、过采空区、过老巷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是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及现场勘探工作,根据地质构造性质、延伸方向及影响范围,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加强顶板管理。
三是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在浮煤上架设支柱严禁在空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四是采取改变支护方式或加密支柱等方法加强支护。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初次放顶设计,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
执行说明:
一是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编制初次放顶设计,并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是要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现场跟班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三是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初次放顶期间必备的设备材料。
四是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
五是初次放顶期间,上、下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域内,应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五、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护齐全,特殊支护数量满足要求。
执行说明:
一是按规定进行支护,确保支护完好,不漏液、不卸载、无外观缺损。
二是同一采煤工作米娜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并确保备用支护材料充足。
三是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用4对8梁等支护方式,确保上、下出口畅通。
四是特殊地点按规定进行特殊支护,加强支护强度。
六、采煤工作面回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回收方法、回收顺序符合规定。
执行说明:
一是采煤工作面回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是要成立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负责回收期间井下现场安全管理。
三是按由采空区到煤壁的顺序逐架依次回收。
四是回收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的支柱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撤退路线上的支柱,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实施回收作业。
五是回收过程中若采面顶板压力突然增大时,施工现场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查清原因,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否则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巷道维修时,严禁多段作业。
执行说明:
一是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并按规定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方式。
二是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三是进行临时支护前,必须在支护完好处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及迎头的危岩活石,并对反巷进行清理,保持退路畅通。
四是进行临时支护时,必须安排专人观察顶板和巷帮,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发出警号,撤出人员。
五是严禁多段同时巷修作业;在独头巷道进行维修时,必须由外往里依次逐架进行。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
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六盘水市驻矿安监员日常检查日志执行说明
一、矿级领导是否按规定入井带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并持证上岗?
执行说明:
矿级领导失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要在矿调度室公式,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式。
每个作业地点每班必须设专职安检员和瓦检员,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采掘工作面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且持证上岗。
二、是否做到“一工程一措施”遇地质构造变化时是否及时编制专项措施并执行?
执行说明:
井巷工程或采煤工作面安装、回采、回收等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在巷道口、贯通、揭煤、地质构造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制订专项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有贯彻学习记录。
复查、修改、补充后的作业规程或补充技术措施必须重新贯彻学习。
三、是否存在角联通风、共用回风和不符合福规定串联通风;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风速超限?
执行说明:
突出矿井揭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严禁共用回风和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回风侧部的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部的出现角联通风,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风速超限作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通风设施构筑符合要求,质量可靠,严禁失效。
专用回风巷内部的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和行人,入口设置栅栏和警示警标。
四、瓦斯超限是否立即停电撤人,是否制定排放措施?
执行说明: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1%,必须停止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分析超限原因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处理责任人,因瓦斯治理不达标导致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重新进行瓦斯治理。
巷道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和启封密闭时,必须编制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救护队伍进行排放。
瓦斯超限未采取措施导致放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否采取开采保护层或不知底(顶)板瓦斯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确保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执行说明:
煤层群开采必须采取开采上、下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
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域,必须在该区域外的巷道或地面向该区域煤层实施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确保瓦抽采达标,采掘工作面消突,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和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六、是否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防治水措施?
执行说明:
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程序。
各煤矿必须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完善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图纸和基础台账,编制有针对性的水害防范措施。
七、开采自然煤层是否采取安装使用束管监测。
注氮系统等综合防火措施?
执行说明:
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所有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倾向性鉴定。
开采容易自然和自然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防火专项设计,并报上级煤矿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矿井综合防灭火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灭火专项设计实施。
八、掘进及巷修工作面是否采取临时支护措施,采面及上下出口、两巷超前支护是否按措施执行?
执行说明: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及初次放顶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特殊支护和超前支护必须符合规定。
掘进及巷修工作面必须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巷修工作面严禁多段同时作业,在独头巷道进行维修时,必须由外往里依次逐架进行。
九、瓦斯抽采系统、视频监控。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
执行说明:
煤矿必须安设完善抽采计量装置并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煤矿必须建设晚上视频监控,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设施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并满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删完基本规范(试行)》相关要求。
十、是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
执行说明:
煤矿企业针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中存在的问题,要逐条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矿井防治水原则: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
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防治水工作程序:
物探先行钻探验证
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
“六化”矿井
有序开发资源,实现生产集约化
提高科技水平,实现采掘机械化
健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信息化
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质量标准化
加快人才培养,实现队伍专业化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环境生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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