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5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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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59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厂区二期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苏州东桥建筑有限公司
目录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
一、总则5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6
三、技术交底制度7
四、施工隐蔽验收制度8
五、质量例会制度9
六、现场材料管理制度10
七、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11
八、挂牌制度12
九、月评比及奖罚制度14
十、施工质量检验(三检及交接检制度)15
十一、施工现场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16
十二、原材料检验制度17
十三、上岗培训管理制度18
十四、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20
十五、质量回访保修制度23
质量责任制24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24
二、项目副经理职责25
三、生产经理岗位职责26
四、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27
五、质量员岗位职责28
六、安全员岗位职责29
七、核算员岗位职责30
八、材料员岗位职责31
九、资料员岗位职责32
十、工程测量员岗位职责33
十一、施工员职责34
十二、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35
十三、木工工长职责36
十四、瓦工工长职责37
十五、钢筋工长职责38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认真履行“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
”的十六字质量方针。
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
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
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
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
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
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
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
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基本概念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
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参照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4、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照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再经分公司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并按要求到工程管理处和技术质量处办理备案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五份,分公司技术质量科、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分公司存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修改、检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交底会,由项目工程师进行交底。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
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者,应先提出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在实施。
三、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图纸会审内容、设计中规定的图集做法、分部(项)工程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并对专业施工工长进行前期图纸交底及工程情况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对该分项工程施工要点、注意事项、检验批划分和质量预控目标向专业工长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不少于三份,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各一份,存档一份,且应完成签字手续。
4、特殊工序的技术交底,除应有书面交底外,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
5、各专业工长应根据技术负责人的分项工程交底、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检验批的划分以及施工班组的自身情况,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书面交底。
6、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中应指出该分项中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或数量,对于应检验的材料和项目应加以注明。
7、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接受交底对象完成签字手续。
8、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或其他更改施工工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技术交底,并应有连续性。
四、施工隐蔽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
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进行上层施工之前,应进行隐蔽验收。
并拍摄影像资料记录,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报驻地监理。
驻地监理在对资料和工程检查合格转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3、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好内业资料提前报监理、业主。
五、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
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
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周质量例会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
6、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每月7日,周质量例会不得迟于周二召开。
月质量例会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
7、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六、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现场材料员根据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用料计划进行采购。
钢材、水泥一类由项目部参与,集团公司统一采购。
对于由现场采购的物资,材料员应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调查。
采购员在合格供方中选取供货方。
2、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根据合同进行进场验证同时核对产品出厂合格证或供方提供的其他质量证明书。
符合要求后,将材料置于待检区,填写“物资验收单”。
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员要及时做上“不合格”的标识,隔离存放。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对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材料(如:
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等)进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送中心实验室试验。
4、所有材料入库后必须凭有效领料单按实出库,无领料单决不予出库。
5、门卫应对所有出门材料要求出示项目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并核实数量后,方可出门。
七、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在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2、各专业工长在每天下班前,对在施工配备班组施工的全天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工长对各班组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4、每月项目部根据专业工长日记录和专职质量员日周立即路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评比,并进行打分制。
5、各班组打分在90分以上做为奖励班组,80—90分之间不奖不罚,80分以下班组做为罚款班组,并根据情况通知所在劳务公司和决定该班组留去。
6、项目技术人员要在爱每个工序施工向班组传达该工作内容的技术和安全交底。
7、其班组在未按交底的情况下操作,出现质量问题,班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挂牌制度
为建立“文明”现场,创建“达标”工地,特为本工程指定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
一、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法:
为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检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胜朝管理质量,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项目安全目标:
1、无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确保安全文明达标,争创市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3、无重大火灾事故。
4、无重大设备事故,完好率95%以上。
5、全员教育面100%。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三、实施方法:
1、项目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基础知识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一个重点,搞好两个整顿,强化三项工作,检查四不放过的原则。
2、严格执行建设部“一个标准,五个规范”及市文明工地,环境检查制度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3、坚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并认真登记注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验收制度;凡未经验收就使用的龙门架、脚手架、施工机具、施工用电等一律视为违章指挥处罚。
5、积极执行“四级”安全检查制度,并作好各项记录,对检查中安全部门签发的隐患整改通史单认真对待,按期整改完毕,并按手续报安全部门销案。
四、全技术措施:
1、抓好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拆并依此带动其他安全防护工作。
本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点施工方案。
采用TN—S系统布线,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统一合格的标准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2、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严禁无方案施工。
2、现场安全措施用品必须按上级统一指定的厂家进行采购,要有安全用品准用证,把好安全质量关。
九、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将对现场的各个班组采取月品比制度,将对每个也边县良好或差的班组采取一定的奖罚。
制度内容如下: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排的工作进行,如不听项目部安排扣10分。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如有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扣20分。
3、在控制好质量的同时,要抓好工程的进度,如有延误工程进度的班组扣20分。
4、抓好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注意企业形象,如有班组没有一定的安全措施扣30分。
不注意企业形象,没有作好文明施工扣20分。
以上制度满分100分,项目部每月的下旬均进行评分,每次评分最高的班组奖励500元,评分最低的班组扣500元。
对于其中有两项均未得分的班组扣200元,希望各个班组严格要求自己,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施工质量检验(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1、各班组在完成施工任务时,自己要先认真对所施工内容的质量进行检查;
2、班组在自检合格后报送专业工长进行专业检查,专业工长检查时,班组长鼻息陪同;
3、专业工长检查评定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质量和技术部门,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质量、安全等全方面检查;
4、每次检查必须要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经项目检验后方为合格;
6、前面工序完成后,在进行后一工序施工前,由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并有书面检查内容。
7、项目部全面检查合格后保送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十一、施工现场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
1、对购置的或自制的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送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
对于集团公司能自行校准或检定的,送到公司进行校准或检定。
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现场计量员(兼)负责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登记。
校准或检定判为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2、对试验、测量装置周期的校准或检定,根据集团公司技术处制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检计划表”,由计量员配合集团公司负责实施,到期未校准或检定、以及校准、检定不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不准使用。
计量员负责对周期检定结果进行登记。
3、现场经检定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在试验、测量装置的适当部位粘贴相应的标签,并保护试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状态标签。
4、对于试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具体执行公司《校准和检定规程》的规定。
5、对实验上、测量装置应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6、试验、测量仪器闲置后需封存并在明显部位贴“封存:
标记。
7、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搬运、维护和保存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十二、原材料检验制度
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水泥检验:
施工现场专职试验工从现场来样中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为12㎏,在监理见人送至检测中心试验,代表批量最大不得大于200吨,同时供货单位提供水泥早期及28天强度报告。
2、砂、石检验:
砂、石进场在监理见证人见证下取样
送检,每项检验最大代表批量为600吨。
3、钢材检验:
钢材本工程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取样件数,任选两根切取拉伸2件,冷弯2件,重量偏差检测5件,进场Φ8—Φ32钢筋根据不同批号在监理公司见证下取样、送检。
4、砌体材料检验:
水泥标准砖批量不超过5万块、混凝土砌块不超过1万块按要求取样试验一次。
5、其他工程用材料检验:
各类材料按规定取样检测合格后使用于工程中,严把原材质量关。
十三、上岗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1、项目领导除参加岗位培训外,还要参加安全、质量意识和知识更新的培训。
2、项目各部室和施工班组利用工闲时间对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
3、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相关法规及涉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5、对取得各岗位合格证人员进行各种适应培训,生产工人要参加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资格。
6、转岗、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岗前培训。
7、对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劳务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技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二、培训方法
1、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对外联系主办单位或自己组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劳务供方人员的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其培训内容及考核记录等由项目部呈报公司劳动人事部。
3、各岗的岗位培训,由项目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各专业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以及实施培训后的考核,培训记录由项目人事部门存档。
4、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知识培训由项目工程部提出,项目人事部门组织并实施。
三、实施与管理
1、根据培训计划,由项目人事部门负责培训管理,下发培训通知。
2、项目各部室、施工班组按培训通知要求,按时报名,报项目人事部门以确保培训班按时进行。
3、项目人事部门按具体情况和参培人员情况确定办班项目、负责组织制定培训工作实施计划和选用教材、选聘教师、组织授课及培训的管理。
四、培训结果
项目部举办的各种培训,完成时必须提供培训实施计划,参加人员名单、培训日期、学时、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考核方式及结果,由项目人事部门负责查验。
五、记录
项目各部室和各施工班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已完成培训项进行记录并形成记录文件,交由项目人事部门进行整理、归档。
十四、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
为确保质量和安全,项目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部建立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的形式同时向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或安全监督站报告。
在初步确定质量、安全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安全问题:
问题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或安全监督站。
2、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业主。
3、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即时速报上级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和业主,同时报告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4、质量、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含事故现场照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签有监理驻地办意见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事故报告单位。
(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工程),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部;
2、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部,并抄送业主及有关单位;
A、“质量问题”的处理
(1)项目部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部。
(2)在事故级别难以判断时,宜按重大事故受理;或视事故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部位划分。
B、“一般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暂停施工;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部及相关部门。
(2)监理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批准或指示紧急处理措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关情况的调查。
(3)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由监理部在签收质量事故报告单后,向业主提交经分析事故原因的初步书面报告;并在初步报告后的2天内,向业主提交含事故现场照片、监理日志与日报、事故原始记录、事故原因与损失的核实情况,以及事故责任分析和签有监理部意见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详细书面报告。
项目部在取得试验、监测报告后,分析事故机理及其破坏程度,制订补救措施。
C、“重大事故”的处理
(1)项目部立即在项目经理指挥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暂停施工,并立向监理部、业主报告。
(2)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由监理部会同工程部对事故原因、责任、事故损失及其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与验证,并签署“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报送业主。
(3)在事故发生1天内,向监理部、业主提交含事故现场照片、施工原始记录、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损失及其有关情况,以及签署意见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组成的详细书面报告,。
(4)由业主工程部组织专家共同分析和判断事故机理、工程破损程度,研究补救措施或工程变更方案,在取得试验、检测报告后,提出其相应设计图纸。
。
(5)项目部接受经审批的补救措施或工程变更,并经整改落实后,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理、业主签发后方可施工。
3、发生质量事故的现场报告措施
事故发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应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质量事故处理要求
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报告期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十五、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回访
1.1工程质量回访对象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交付使用单位及直接的顾客群体和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
1.2回访的方法,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如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走访调查等。
1.3回访时间,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的,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回访。
在工程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的三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
1.4在回访前,应精心策划,确定参加回访的部门和人员、回访对象和内容,编写回访题纲,联系回访对象,提出回访要求,做好回访安排。
1.5回访过程中,针对回访对象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将问题整理,交主管领导批示,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回访对象。
1.6每次回访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将回访记录提交被回访单位或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建立工程回访档案。
2.保修
2.1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2.2在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接到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发出的保修通知,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接到保修通知后,将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2.3按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或保修方案进行保修,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
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该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到哪里,都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要做好每个施工控制过程要把质量控制细化到每个分项工程和每道工序。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实施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和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经批准的与项目有关的文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与项目各相关方的各种关系。
组织工程均衡施工和工序管理,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现场文明(环保)负全面责任。
准备和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及交付,参加工程回访,及时与上级组织(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进展等情况进行沟通。
接受和服从上级组织(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
负责项目内施工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做好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环保意识)的教育,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副经理职责
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及技术措施,并上报局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批。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现场生产材料、行政物资、职工劳动纪律违法处理等管理工作。
指定并执行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奖罚分明。
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学习技术标准、企业质量体系文件,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总工程师解决。
负责检查、督促单位工程测量复核工作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材料的签订和送验工作,以及工程档案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和经济索赔。
组织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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