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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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新志矿评报字[2016]第019号
新疆志诚矿业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按照适当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与评定估算,对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新疆志诚矿业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大道38号9栋1-201室;
法人代表:
张美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267022875XA;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2008]015号。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
本次评估委托人即采矿权出让人为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申请人为:
陇南市武都区双林采石厂
3、评估目的
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拟有偿处置“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并收取采矿权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4.2评估范围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拟出让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圈定(见表1)。
表1矿区开采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1980西安坐标系
1954北京坐标系
X
Y
X
Y
1
3705067.57
35484178.49
3705125.7060
35484260.2836
2
3705067.57
35484598.92
3705125.7198
35484680.6843
3
3704666.42
35484598.92
3704724.5977
35484680.6975
4
3704666.42
35484180.59
3704724.5840
35484262.3966
拐点
编号
1980西安坐标系
1954北京坐标系
B
L
B
L
1
33°28′17.7702″
104°49′47.2446″
33°28′17.5836″
104°49′50.4227″
2
33°28′17.7922″
104°50′03.5275″
33°28′17.6060″
104°50′06.7042″
3
33°28′04.7718″
104°50′03.5522″
33°28′04.5867″
104°50′06.7293″
4
33°28′04.7499″
104°49′47.3514″
33°28′04.5644″
104°49′50.5298″
开采主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生产规模:
10万吨/年,矿区面积0.1682km2,开采标高由1426m至1208m。
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以上范围,评估范围内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5、评估基准日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本项目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时点有效价值。
6、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6.1法律、法规依据
6.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
6.1.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0号令);
6.1.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6.1.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6.1.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2000]309号文);
6.1.6《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8]174号文);
6.1.7《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
6.1.8《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7号);
6.1.9《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第5号公告);
6.1.10《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0年第5号公告)
6.1.11《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第6号公告);
6.1.12《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
6.1.13《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908-2002);
6.1.1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66-1999);
6.2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6.2.1矿业权价款评估委托书;
6.2.2《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6.1);
6.2.3建地甘技审发[2016]15号关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初审意见(2016.2):
6.2.4《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6.2);
6.2.5建地甘技审发[2016]16号关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2016.2);
6.2.6评估人员收集和调查的其它资料。
7、评估原则
7.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7.2遵循产权主体变动原则;
7.3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7.4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测性原则;
7.5遵循矿产资源开发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7.6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
7.7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7.8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1矿区位置和交通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陇南市武都区北西直距约16公里处,行政区划属陇南市武都区蒲池乡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4°49′47″~104°50′04″,北纬33°28′04″~33°28′18″。
G212国道从工作区西南边通过,距工作区约2km,简易公路从工作区中间穿过,已在建的兰渝铁路沿白龙江附近通过,建成后将大大改善该区交通状况,交通较为便利。
8.2经济地理
矿区地处陇南山地南部,地形西高东低,岩石多沿山脊裸露,切割剧烈,沟谷堆积较深,山势陡峻,悬崖绝壁随处可见,地形坡度多在30°~50°左右。
区内海拔1181~1542米,相对高差为361m,属较典型的中山地形。
矿区低洼地段大部被丛草灌木等覆盖,山洼及平台地有梯状台阶种植有经济作物。
沿沟内山坡处为居民居住区,平坦处多为耕地。
区内属大陆型亚热带气候,一月平均2.8℃,七月平均24.8℃,年平均气温14.5℃,四季分明。
极端最高气温40℃左右;年平均降雨量474mm;无霜期250天;最大冻土深度13cm;最大风力11级。
区内河流水系发育,白龙江为本区最大河流,其流量在44.3~1500m3/s,北崖沟由北向南流经矿区注入白龙江,属白龙江一级支流,平均流量约0.02m3/s。
区内居民较稠密,均为汉族,人多地少,耕地多为山地半山地。
主要从事农业,兼有部分采石业。
农作物以小麦、水稻、油菜籽为主,其次还有洋芋、玉米、豆类等;山坡地多种植有经济林花椒、油橄榄等。
区内矿产资源丰富,有铁、煤、锰、铜、石灰岩等。
区内工业有水电、农机修理、采矿、水泥、油橄榄加工、面粉等地方小工业。
8.3以往地质工作
1、1967年3月~1969年8月,地质部陕西省地质局区域地质测量队二十七分队在区内进行了1∶20万区域地质测量工作,初步查明了区内地层、构造及矿产分布等特征。
发现了铁宝山铁矿点和庙坪山铁矿化点等金属矿点,并确定了包括区内铁矿在内的武都—深沟铁、多金属蕴矿带。
2、甘肃省地质调查院在该区进行了1∶25万区域地质测量,并在2010年7月验收出版了《甘肃省1∶25万武都幅建造构造图》。
对本区地层、构造、岩浆岩等进行了详细划分厘定,为本勘查区地质工作提供了最新的基础资料。
3、2016年1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在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对该采矿权范围内的灰岩矿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同时进行了拣块取样化验工作,对该地区矿体的产出特征及矿石质量有了大致了解。
8.4矿区地质概况
8.4.1矿区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简单,主要为中志留统舟曲组(S2zh)和第四系(Q4)。
按地层出露由老到新依次可划分为:
①中志留统舟曲组(S2zh):
由灰色硅质灰岩组成,分布于矿区西部。
部分被第四系所覆盖,在山坡边缘陡坎一带有出露。
地层产状26°~55°∠130°~220°,厚度约225米。
为本区的石灰岩矿主矿层。
②第四系(Q4)
主要分布于矿区东部坡脚和北部沟谷一带,主要为堆积于山脚和沟谷中的残坡积物,为碎石砂土混杂物,砂砾成份主要为石灰岩,粒径一般为2~200cm不等,最大者甚至大于5m。
多呈棱角状或次浑圆状,砂砾含量约有30~50%,其中砂土质成份约占10~60%,厚度约0.5~5m。
矿区东部附近河沟阶地为冲洪积物,砂砾石成份主要为上游的岩石碎屑,粒径一般在0.2~60cm不等,大者甚至大于2m。
多呈次棱角状、椭圆状,含量约80%,其它为粉砂及土质,厚度约2~5m。
8.4.2矿区构造
矿区内构造简单,仅在较为软弱的薄层灰岩中发育有小褶曲,但由于规模极小,仅影响局部范围的地层。
未见断层。
总体构造较简单。
8.4.3岩浆岩
本矿区范围内未见任何类型的岩浆岩出露。
8.5矿产资源概况
8.5.1矿床特征
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赋存于中志留统舟曲组(S2zh)之中,矿体走向北北西,矿体部分出露于地表,呈单斜层状产出。
为灰色,细晶结构,层状构造,矿体规模较小,长度为260m,宽度为180m,内部构造简单,厚度较稳定。
8.5.2矿石质量
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主要为硅质灰岩。
经野外观察研究和室内岩矿鉴定,矿石为粉晶结构和细晶结构,中厚层状构造。
矿石主要矿物成份为方解石、石英等。
其中方解石含量约90%,多呈不规则粒状,粒径一般为0.1~0.4mm,颗粒间以其边缘呈紧密镶嵌状分布。
石英含量为10%,石英呈粒径为0.03mm,呈零散分布。
另外还含有微量白云石、铁质、炭质,白云石多呈半自形菱形状,粒径0.05~0.1mm,呈零散状分布,铁质(褐铁矿、氧化铁、磁铁矿)、炭质多呈粉末状、条痕状、粒状零散分布于岩石中。
8.5.3矿石结构构造
矿石结构为粉晶结构和细晶结构,矿石几乎全由呈不规则粒状的方解石和石英组成,粒径一般0.01~0.25mm,其表面可见星点状杂质。
矿石以中厚层状构造为主。
8.5.4矿石类型及品级
矿区矿石为单一型的中厚层状灰岩,灰色,质量稳定。
矿石为细晶结构,中厚层状构造。
主要由0.01~0.25mm大小的变晶粒状方解石和石英紧密镶嵌在一起而组成的。
矿物成分较单一,方解石含量在90%,石英含量10%。
另外还见有少量白云石、石英、云母、粘土及铁质。
矿石类型简单,形态规则,质地均匀,成块性好,硬度较大,柔韧性好,坚固性、压碎指标和针、片状颗粒含量等符合建筑用碎石技术指标要求。
总之矿石品质较好,达到工业Ⅱ类,为较好的建筑材料。
8.5.5矿体围岩及夹层
在开采标高范围内,矿体的顶板围岩主要为新近系(N)粉砂质粘土夹粉砂岩,底板围岩还是含矿层中志留统舟曲组(S2zh)硅质灰岩。
可以确定矿体中未见有夹层。
8.5.6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经集料试验和物理性能测试,根据实验中数据,掺配骨料颗粒级配符合GB/T14685-2011规范要求。
各项指标均达到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规范要求。
8.6开采技术条件
8.6.1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主要充水因素为大气降水,勘查区地势较高,总体切割较深,水系较发育,主要水系为勘查区东部自北向南的北崖沟沟谷沟系,最终汇入白龙江,该沟谷平时无水流,在雨季形成自然排水沟。
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以上,且地形极有利于自然排水。
区内未见地下水露头-泉水分布,地下水状态不明。
但开采基高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
综上所述,认为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岩层富水性较强。
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时,对开采安全影响较小。
8.6.2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矿层围岩的结构、构造、岩性、产状,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岩石坚固性的分析,认为可将矿区开采边坡范围内的岩石划分为两个工程地质岩组:
硅质灰岩:
矿石的节理裂隙不甚发育,岩层厚度大,岩石硬度为Ⅲa级,坚固性程度:
坚固,岩石的稳固性较好。
按采矿设计边坡角55°作为最终边坡角,不易形成垮塌及滑坡,可以满足开采要求。
第四系砾石层、亚粘土:
属稳固性差的松散堆积层,厚度一般1~10米。
亚粘土柱状节理较发育,有一定的抗荷载能力,稳固性较差,但采矿时作为表剥离物,予以剥离,对矿床开采的稳定性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结合矿体本身岩性及围岩特征,该矿区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属简单型。
8.6.3环境地质条件
本区地震烈度为Ⅷ度。
该矿区暂未发现山体开裂、倒塌、滑坡、塌陷等现象,亦未发现其他污染源存在。
矿区岩石裸露较多,地表植被不多,矿床开采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对环境的污染仅限粉尘和噪音。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的噪音和粉尘的排放要严格控制,以免对工人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采矿剥离的废石尽量作为公路和铁路道渣石及民建基础石料和建筑材料。
待矿山闭坑时将排渣场内废石回填采区,复土造地。
排土场应建立防水、排水系统,在废石场边沿挖排洪沟,废石场坡脚设拦拦坝,同时做好监测及预报工作,防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总之,只要采矿设计合理,开采方法正确,对矿区环境将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8.7矿山开发现状
陇南市武都区双林采石厂2013年取得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621202*********0069952,发证机关为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
矿山名称为武都区蒲池乡双林采石厂,矿床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工作区登记面积为0.168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426米至1208米。
有效期限为叁年,自2013年1月17日至2016年1月17日。
由于采矿证到期,目前正在办理采矿权延续。
矿山之前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深孔爆破开采,开拓方案选用的汽车运输公路开拓系统。
截止2016年1月17日,工作区内形成一个采空区,采空区位于0勘探线,开采最低标高1210米。
共采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石量为37.85万吨。
据采石厂粗略统计,矿石回采率约在95%左右;开采损失率约为5%,开采损失主要为运输损失。
9、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按照评估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工作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评估工作全过程从2016年4月12日开始至2016年4月25日结束,具体如下:
9.1接受委托阶段:
2016年4月12日,经现场摇号、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接受项目委托,并与评估委托人明确此次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于2016年4月12日签订《矿业权评估咨询合同书》。
9.2资料核查阶段:
2016年4月13-15日,从评估委托人处获得评估基础资料。
本公司按项目技术要求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评估人员清理、核查和分析相关的资料。
9.3尽职调查阶段:
2016年4月16-20日,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我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核实了矿床地质勘查基本情况,了解了矿山开发历史,了解及调查了本矿所有区域矿产品有关销售情况。
9.4评定估算阶段:
2016年4月20-24日,评估组讨论、研究确定评估方法,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选取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对估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形成评估结论,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论,并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改和完善。
9.5出具报告阶段:
2016年4月25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三级复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
在遵守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并作出必要的修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10、评估方法
鉴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已进行了储量核查地质工作,探获可供小规模开采利用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矿山具有一定的获利前景;但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均为小型,属矿业权评估范畴的小型矿山,评估所需财务经济资料不够齐备。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201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该方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i—折现率;
K—采矿权权益系数;
t—年序号(t=1,2,3,…,n);
n—计算年限。
注:
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2016年t=0.75,2017年时t=0.75+1,以此推算。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评估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是依据《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6.1)(以下简称“核实报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6.2),并结合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11.1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核实报告》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5年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了储量核实地质工作。
通过对矿区进行了地形修测、地质填图、勘探线剖面修测及少量补采样、化验、分析等工作。
同时收集了与矿山生产相关的资料。
进一步了解了各矿层的形态、产状和空间分布特征,矿石的结构构造、矿物成份和化学成份特征,对工作区的地质构造特征进行了进一步的查明。
所选勘探类型、工程网度及投入的工作量等较为适宜。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资源量用平行断面法估算,相关数据可靠。
共提交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122b+333+334?
资源量349.37万吨,其中:
动用资源量122b为39.14万吨,333资源量为254.78万吨,334?
为55.45万吨,保有资源量333+334?
为310.23万吨。
并提交《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核实报告已经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认为《核实报告》、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基础依据。
《开发利用方案》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6年编制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开发利用方案》经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
开发利用方案依据的地质资料能够满足该矿开发利用的要求,确定的矿山开采方式、开拓运输方案、采选方法及工艺适宜,主要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确定合理。
《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经济参数基本代表了当地同类矿山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
因此,评估人员认为《开发利用方案》所确定的技术、经济参数可作为本项目采矿权评估取值的基础依据。
12、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2.1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2015年8月提交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初,经估算共提交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122b+333+334?
资源量349.37万吨,其中:
动用资源量122b为39.14万吨,333资源量为254.78万吨,334?
为55.45万吨,保有资源量333+334?
为310.23万吨。
12.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计算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时,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产,估算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均视为(111b)或(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根据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原则,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计算如下: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内蕴的推断的经济资源量(333)+预测的内
蕴经济资源量(334)
=254.78+55.45
=310.23(万吨)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计算详见附表3。
12.3开采方案及开拓运输方案
据《开发利用方案》,根据矿区地形地质条件,设计采用露天开采。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法开采方法,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采矿工艺流程:
剥离→穿孔→爆破→二次破碎→铲装。
12.4产品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矿石生产实际情况,确定该矿山开采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
12.5设计损失量
据《开发利用方案》,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损失量为0,本次评估据此确定设计损失量为0吨。
12.6采矿回采率
据《开发利用方案》,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回采率为95%,本次评估据此确定采矿回采率为95%。
12.7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是指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扣除各种损失后可采出的储量,其计算公式为: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310.23-0)×95%
=294.72(万吨)
12.7生产规模
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对探矿权以及拟建、在建和改扩建项目的采矿权评估,应依据审批或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或者管理部门核准生产能力文件等确定生产能力。
本项目评估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屯子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延续矿山。
《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确定矿山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
该《开发利用方案》已经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据此,本项目评估生产能力确定为10万吨/年。
12.8矿山服务年限
12.8.1服务年限计算
据以上分析确定矿山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T=Q/A
式中:
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294.72万吨);
A—生产能力(10万吨/年);
T=294.72/10≈29.47(年)
12.8.2评估计算期
本次计算的矿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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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 陇南 市武都区蒲池北崖沟 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