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初验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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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初验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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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初验条件
工程竣工初验条件
(讨论稿)
总则:
工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竣工验收的第一阶段,可称为初步验收,其含义是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其承建的单项(单位)工程后,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
1.项目经理接到施工单位的初验申请报告后,要令同监理单位对申请内容进行评估,认为达到初验条件后,要根据工程情况组织各专业人员组成初验小组。
2.各专业人员要根据各自分工,逐层、逐段、逐部位房间的进行检查。
检查施工中有无漏项,不合格项,一旦发现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进行复验。
3.作为成品保护和封闭工作,对以检查合格部位或修理完成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做好成品保护,派专人看管,对门窗要按时开关,进行通风。
4.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器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5.按要求做好各项试验,并达到规范设计要求。
6.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审核、绘制竣工图。
7.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有关结算资料。
8.审核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工程使用注意事项,住宅电器、给排水预埋线管路图等用户需要的有关文件。
9.监理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估报告(包括质量通病)。
10.监理、业主通过检查达到初验条件,可组织五大责任主体预验。
合格会签后报主管部门(核验)验收。
1.楼面工程
1.1水泥地面
1.2.踢脚线(水泥砂浆)
1.3.楼梯踏步(水泥面层)
1.6.厨房卫生间地面
无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管道根部应做止水台。
棚、墙面不得出现渗水痕迹。
1.7.阳台地面
、楼梯间地面应低于室内地面20mm.
1.8.地面板块层的铺设
2/3.
1.9.木质楼地面
搁栅、垫木等选材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面层:
刨平磨光、无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现象,图案清晰,面层颜色均匀一致。
木板面层缝隙严密,接头错开,板面无翘曲,表面洁净。
拼花木板面拼缝花纹对齐,粘钉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表面洁净。
≮45°)拼缝严密、光滑。
高度、出墙厚度一致,与地面拼缝严密,缝口宽度一致。
2.室外工程
2.1.室外散水应设置伸缩缝,其间距宜为8M在房屋转角处应设垂直与阴阳角的八字缝。
混凝土在明沟、台阶(坡道)及建筑物连接处应设伸缩缝,伸缩缝宽度为20mm,深度同砼厚度,缝内填沥青胶结材料。
2.2.伸缩缝的宽窄一致,缝口整齐平顺无缺边。
缝内填充材料上口与面层平,光滑无阻水现象,缝口宽窄一致。
2.3.室外铺砌条石台阶时,其缝隙宽度不应大于5mm,接缝高低不应大于2mm,无十字缝(按设计),铺砌方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4.铺砌条文要通顺,无明显色差及缺角掉楞、裂纹等缺陷。
3.装饰工程
3.1.一般抹灰
3.2.装饰抹灰
≯200cm2可不计)
,无明显接茬。
4.装饰工程外墙线、角、阳台等要求
4.1.外墙阴阳角抹灰面光滑,宽度一致(清色或分色)成一线无污染。
4.2.外挑阳台:
横、竖(垂直)水平(本层高度)成一线。
4.3.窗台腰线、挑檐窗眉水平、垂直成一线,无污染。
4.4.窗口边框,外面边框,门窗分格条,垂直水平成一线。
4.5.阳台外泄排水管及可见管线成一线。
4.6.通风烟道出屋面管等中心位置及高度成一线。
4.7.外墙抹灰间隔缝(分色线)水平垂直成一线。
4.8.外墙饰面(快料)缝、线水平垂直成一线。
4.9.外墙落水管正面、侧面水平垂直成一线,无污染。
4.10.可视室内窗台及洞口水平垂直成一线。
4.11.外墙装饰突出(凹)线条,线角水平垂直成一线,无污染。
5.涂(刮)饰面
5.1.饰面工程材料品种、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5.2.饰面工程涂(刮)应均匀,粘贴牢固,厚度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漏饰、透底起皮、掉粉。
无明显接茬,无反碱。
5.3.饰面应平整光滑,分色线应清晰一致,无污染。
5.4.厨房卫生间及用于潮湿的房间,应用防水腻子。
5.5.箱盒、洞口、预埋件、管子周围等处饰面应平整光滑无露底流堕。
6.油漆工程
6.1.油漆工程所使用的品种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2.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透底或返锈。
6.3.油漆混色工程应做到无透底、流堕、皱皮、光亮足,光滑无挡手感,装饰线、分色线应(顺)直,颜色一致,无刷纹;五金件、玻璃等洁净无污染。
6.4.清漆工程应做到棕眼刮平,木纹清晰、光亮柔和、光滑无挡手感;无混色裹楞,装饰线、分色线应(顺)直,颜色一致,无刷纹;五金件、玻璃等洁净无污染。
6.5.木地板烫蜡、擦蜡应做到:
蜡洒布均匀无露底、光滑、明亮,厚薄均匀,色泽一致,木纹清晰,表面洁净,光亮足。
6.6.大理石、水磨石,地面打蜡应蜡洒布均匀无露底,厚薄均匀、条缝刮平,光滑、明亮,色泽一致,木纹清晰,表面洁净。
6.7.门窗扇顶面和底面应刷漆,排气孔应畅通。
7.玻璃工程
7.1.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必须平整、牢固、无松动现象。
7.2.油灰填抹应底灰饱满。
油灰与玻璃裁口粘结牢固,边缘与裁口齐平,四角成八字形,表面光滑无裂纹、麻面或皱皮,宽度一致。
7.3.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长度、数量应符合要求(钉距150-200mm钢丝长距不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2个,并不得在油灰表面显露,玻璃安装手敲响声应坚实。
7.4.室内木门窗面积大于300x400mm的玻璃安装时应用木压条镶钉(木门窗),木压条应与裁口边缘紧贴平齐,不露钉帽,木压条表面光滑,四角为45o割角。
7.5.安装面大于1.5m2或短边大于1.0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镶固定。
7.6.阳台,楼梯或楼梯栏杆等安装安全玻璃时,应按实际要求用紧固螺丝或压条镶固牢固,在玻璃与金属框格连接处应衬橡胶条或塑胶垫。
7.7.铝合金框扇安装时将玻璃下部用约3mm厚的橡胶垫块垫于凹槽内,避免玻璃直接接触柜扇。
7.8.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消防箱除外)。
7.9.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露齿或松动。
7.10.橡胶密封(压)条要有弹性,不得使用再生胶条。
铝合金框与抹灰面打胶处墙面应用耐候密封,打胶宽度应顺直,宽窄一致,表面光滑无明显接茬。
7.11.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并不得露在玻璃口外面,密封膏与玻璃及槽口的边缘应粘贴牢固齐平,其接缝不应大于0.5mm。
7.12.玻璃安装时磨砂面应向室外,压花玻璃的花纹应向室外,单面镀膜玻璃镀膜层应向室内,双层中空,玻璃镀膜层(从室外算)应在第二第三面上。
7.13.竣工工程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污染,安装朝向正确牢固。
8.饰面工程
8.1.饰面板(砖)的品种、规格、材质、颜色、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镶贴前应进行选材,剔除其不合格材料,以达到规格色泽协调一致,缝隙均匀。
8.2.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严禁空鼓(干挂除外)无歪斜,缺棱掉角和开裂等缺陷。
8.3.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光滑洁净、色泽,图案、线条一致,石材表面无反碱,污染。
8.4.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打胶)密封平直顺滑,宽窄一致,颜色一致,阴阳角板(砖)角倒角正确,非整板(砖)排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
8.5.过墙管或突出物周边板(砖)应用整板(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套割缝隙2mm为宜,墙裙、贴脸等上口应平顺,突出墙面厚度一致.
8.6.滴水线,槽顺直光滑深浅一致,流水坡向正确。
8.7.面砖勾缝与擦缝:
缝宽小于3mm者擦缝大于3mm者勾缝。
缝的宽度深度应一致并顺直光滑。
9.细木制品
9.1.细木制品的树种,材质,含水率和防腐必须符合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9.2.细木制品造型安装位置,制作固定方法符合要求。
9.3.尺寸、弧度、线条、图案应符合要求。
9.4.裁口顺直,接缝严密,表面光滑,楞角方正,无戗槎,刨痕毛刺、裂缝、损坏,开裂等缺陷。
9.5.割角整齐交圈,拼缝严密,配件齐全,开启部分灵活,裁口顺直无毛刺。
9.6.固定件(预埋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9.7.油漆:
同油漆部分要求。
10.普通木门窗
10.1.木门窗的材质、品种、含水率、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0.2.门窗框如有青皮倒楞,在背面超过木材厚度的1/6和长度的1/5不准使用。
10.3.木材的死节和直径大于5mm的虫眼用同一材种木塞加胶填补,青油制品的木塞色泽、木纹与制品一致。
10.4.木门窗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戗槎、创痕、毛刺锤印和缺棱掉角,青油制品色泽应与木纹近视。
10.5.木门窗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缝严密,无胶痕。
10.6.压纱条平直光滑,规格一致,与裁口平齐,割角严密,钉压牢固紧密,钉帽不突出,纱绷紧无漏纱。
10.7.门、窗框与墙体间应按设计(规程)要求填塞密实无脱落。
10.8.门窗扇安装应开启灵活、稳定。
无回弹,无串角翘曲劈裂与变形。
10.9.五金件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与五金件适宜边缘整齐,尺寸准确,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木螺丝与五金件相匹配,拧紧卧平,插锁开启灵活无阻感。
10.10.门窗扇与扇,扇与框,扇与地面之间的留缝宽、高度应符合要求,严禁透明缝。
10.11.门窗扇镶嵌L型、T型角铁时应加以隐蔽,凹槽尺寸要适宜,深度宜低于角铁1-1.5mm。
门窗外开时角铁安在里面,内开时安在外面。
10.12合页、拉手。
10.12.1.合页:
距门窗上下端取力挺1/10高度。
10.12.2拉手:
门窗拉手应位于门窗高度中间以下,窗拉手距地面1.5-1.6m为宜,门拉手距地面0.9-1.05m为宜。
11.铝合金门窗
11.1.铝合金门窗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五金配件应与门窗型号相匹配,齐全。
11.2.防腐材料、填缝材料、密封材料、连接件等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定。
11.3门窗框四周与墙面接触处防腐处理按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可涂防腐漆或粘贴塑料薄膜进行保护。
11.4.铝合金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固定件规格数量埋设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1.5金门窗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11.6.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用耐候(外面)密封胶密封,其表面应平整光滑,顺直无明显接茬痕迹宽狭一致,无裂纹。
11.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无脱槽卷边、断裂或损坏。
11.8.纱扇安装时绷纱要绷紧无纱头。
11.9.表面应洁净无刮痕、碰伤、掉膜及损伤,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尺寸要符合要求(排水孔从两端约80mm设第一孔其后间距500-600mm孔宜为4X30mm)
11.10.门窗外框与墙体的链接件为镀锌或不锈钢件,其尺寸不应小于1.5X20mm其间距从框角起第一件间距为180mm,其后间距不得大于500-600mm.
11.11.铝合金材厚度:
一般窗型材厚度不应小于1.4mm,门型材不应小于2mm。
11.12.门窗框扇、玻璃、五金件表面应洁净无污染。
12.屋面工程
12.1.屋面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其施工工艺必须符合材料性能及规范要求。
12.2.屋面防水工程不得有渗漏及集水现象。
12.3.屋面坡向正确,排水畅通。
12.4.各节点及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密封严密,不得开缝、翘边,水落口及突出屋面设施与屋面连接应固定,防水材料封口严密。
12.5.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应设不大于6000x6000的介格缝,其宽为20mm,女儿墙周边为30mm.
12.6.天沟檐沟内卷材应顺向铺贴。
12.7.粘贴层厚度宜为1.0-1.5mm,面层厚度宜为2-3mm(检查施工方、监理方隐蔽记录)
12.8.卷材的收头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天沟檐口、泛水和立面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固于预埋的防腐木砖上。
木砖@≯900.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为砼墙体时卷材收头可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耐候抗老化密封材料封固。
(检查施工方、监理方隐蔽记录)
12.9.水落口的面积为落水管的2.5倍,在水落口周围直径500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用防水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12.10.卷材防水层铺贴应做到冷底子油涂刷均匀。
铺贴方法、压接顺序和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粘贴牢固,无空鼓、翘边、起泡、皱折等缺陷。
12.11.刚性防水层厚度做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表面应平整不起鼓、起沙、开裂,分格缝应顺直,位置正确,密封材料填嵌密实,粘贴牢固无开裂。
12.12.卷材保护层
12.12.1.粒沙应粘贴均匀牢固表面洁净无露底。
12.12.2.涂料(膜)保护层应覆盖均匀,粘贴牢固,无露底或损坏。
12.12.3.刚性整体保护层应与防水层间的隔离层完好。
12.12.4.架空板铺设应平稳牢固,边沿顺直,缝隙(平缝)勾填密实平顺,表面光滑。
架空板距女儿墙距离不宜小于250mm,相邻板高差不应大于3mm。
12.13.设排气屋面的孔道留设应做到:
排气管纵横贯穿,排气管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300mm.
12.14.突出屋面的女儿墙门槛,挡水檐等泛水高度>300mm,并应有明显的流水坡向(向室外)。
12.15.屋面上突出墙面的预埋件,管道,风管等在墙面要有流水坡向(>5%)有震动要求的件要做防震处理。
12.16.细部:
贴毡槽,变形缝,突出屋面部位,预埋件等及防水收口,砂浆抹防水层保护层等细部必须按设计规范操作,严禁开口、裂纹、渗漏。
12.17.油毡瓦屋面。
12.17.1.油毡瓦的规格、尺寸、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17.2.油毡瓦边缘整齐,切槽清晰,表面无孔洞、裂纹、折皱、脱层等缺陷。
12.17.3.基层应平整,强度符合要求,并验收合格。
12.17.4.突出屋面结构,细部构造节点,基层转角处,屋面高低处,防水层及附加层应符合设计、规范及防水要求。
12.17.5.油毡瓦的铺贴及固定应符合规范及厂方多彩(油毡)瓦安装手册之规定。
12.17.6.脊瓦应顺主导风向搭接,并应盖住两坡油毡瓦接缝的1/3,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应小于脊瓦面积的1/2。
12.17.7.屋面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油毡瓦铺贴高度应大于250㎜,在突出屋面的管道及烟囱通风口等处应先做二毡三油防水层,待铺瓦后用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做单层防水。
12.17.8.油毡瓦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
12.17.9.油毡瓦铺贴方法应正确,瓦之间的对缝上下不得重合,瓦面平整,出檐宽度一致并顺直。
12.17.10.泛水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13.吊顶
13.1.吊杆、龙骨,所用材料的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金属吊杆,钢龙骨表面应经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13.2.暗(明)龙骨吊杆和饰面材料必须安装牢固、无变形。
13.3.饰面接缝应进行防裂处理,面层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在同一根龙骨上。
13.4.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13.5.吊顶的荷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3.6.饰面板上灯具、烟感器、喷头风口簏子检查口等设备位置应合理、美观,并与饰面板交接牢固吻合严密。
13.7.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等严禁安装于龙骨上。
13.8.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美观协调。
13.9.块状板要从中间向两边排,不宜出现≤1/2板块。
13.10.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钉距、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做防锈处理。
13.11.格栅吊顶时,金属龙骨(木龙骨)接缝应平整、吻合、顺直、无裂缝、颜色一致。
13.12.吊顶面应平整,不应有下垂感。
14.外墙保温
14.1.外墙保温系统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地形式检验报告。
其主要要求为:
14.1.1.耐候:
耐候试验后不得出现饰面起泡或剥落、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
14.1.2.抹面层与保温层及保暖系统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0.1MPa且不得在板内部破坏。
14.1.3.胶粘剂拉伸强度干燥状态下不得小于0.6MPa,漫水48小时后不得小于0.4MPa。
14.1.4.外保温组成材料应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4.1.5.保温层施工前基层应坚实、平整,应对门窗洞口及墙上预埋件、进户管线及门窗洞口进行验收及留足保温厚度与空隙。
14m及以上时,在受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
14
14.1.8.无网现浇系统。
EPS板两面必须喷刷界面砂浆;锚栓每平方米宜设2-3个。
14.1.9.机械固定系统。
锚栓、预埋固定件数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且每平方米不应少于7个,机械固定系统件,钢筋网片、锚栓等金属片应做防腐处理。
所需配件与辅助材料使用应能满足外保温体系的要求。
14.1.10.网格布铺设前,聚苯板必须干燥、平整、表面无杂物(污染物),应自上自下依次铺设,在门窗洞口四角处应附加一块300*200网格布,网格布搭接长度应大于等于65㎜。
加强网格布应对接在墙转角处双向绕角相互搭接。
各侧搭接宽度不小于200㎜。
14.1.11.下列部位需铺设加强网格布。
14
14
14.1.12.下列网格布需翻包。
14
14
14.1.13.界格缝、防火带。
142面积设置竖向界格缝(界格缝处不加平网)。
14
14.1.14.保温层的厚度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厚度均匀不允许有负偏差。
14.1.15.保温层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粘结牢固。
无脱皮、空鼓、裂缝、面层粉化、起皮、爆灰。
14.1.16.分隔缝宽度深度均匀一致且平整光滑,棱角整齐顺直。
14.1.17.滴水线条(槽)流水坡向正确顺直。
14.1.18.墙上预埋,线管、管道、支架等抗裂砂浆表面抹灰平整,棱角整齐通顺。
14.1.19.外墙各凹凸线条阴阳角应水平、垂直、通顺、清晰。
14.1.20.表面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抹纹。
14.2.锚固件及热镀锌钢丝网施工。
14.2.1.采用面砖饰面时在最后一遍抹灰完成并养护7天后,在其上铺一道网孔为15*12(d=1)的镀锌钢丝网,锚固件在900*900的四角及中心设锚固件。
锚固件为不锈件(或防腐处理),其深度在砼内不小于30㎜(砖墙内不小于60㎜)直径不小于5㎜
14.2.2.锚固件在阳角和窗洞口周围应适当增加,锚固件位置距离洞口边缘为砼基层不小于50㎜,砌体基层不小于100㎜.任何面积大于0.1m2单块板中间必须加锚固件,面积小于0.1m2单块板位于基层边缘时也必须加锚固固件。
对阳角孔洞边缘在板水平垂直方向应增加锚固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距基层边缘不小于60㎜.
15.室内给排水工程
15.1.管道坡度、支架长度材料制作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5.2.给水系统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和消毒并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15.3.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时在墙两侧柔性连接,在上下部留不小于150㎜的净空。
15.4.管道穿过墙和楼板时应设金属套管,其顶部高出地面20㎜(卫生间50㎜)底部与楼板底平。
套管(比管大2号或外径加40㎜)与套管间的间隙用阻燃防水材料填塞密实(墙面)。
15.5.暗设于吊顶管道井内有保温层时按保温层表面与周围墙板的净距不宜小于50㎜.
15.6.给排水管道卫生器应按规范做相应试验。
15.7.管道的连接
15.7.1.丝扣连接:
断丝或缺丝不应大于全丝的10%,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麻丝应清理干净做防腐,管及管件无损伤。
15.7.2.法兰连接:
对接平行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1/2螺杆直径且在同一面,无双层法兰垫。
15.7.3.焊接连接:
焊口平直无烧伤、裂纹、结瘤和夹渣,气孔焊波均匀,焊线及焊缝加强面符合规范要求。
15.7.4.承插口连接:
接口结构和填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灰口饱满密实,平整光滑,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2㎜,环向间距均匀,灰口强度符合要求,交圈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回弹间隙符合要求。
15.7.5.热熔连接:
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溶解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接圈凹凸不均现象。
15.7.6.橡胶圈连接: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15.7.7.卡箍(套)连接:
连接两端口段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紧固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15.7.8.粘贴连接:
管段插入承口深度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管段插入承口深度
公称直径(㎜)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
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15.7.9.冲压弯头不应小于管道外径。
16.管道支架
16.1.管道支架及管道安装应构造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面应紧密,支架必须用专业工具制作且防腐良好,表面、孔、棱角应光滑。
PP-R(塑管)安装在金属支架(卡)处应加塑料或橡胶垫。
16.2.管箱支架等金属类涂漆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无要求时,室内125um,室外150um,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涂膜厚度均匀一致,无流堕及污染现象。
16.3.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试验合格,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件紧固,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阀杆填料压紧不得有渗漏现象。
16.4立管中心距墙面净距:
管径D≤32为70㎜,管径50-75㎜为90-100㎜,管径100㎜为110-120㎜,管径150㎜为140-150㎜为宜。
立管管件承口外侧与墙面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管道标志应向外。
16.5检查口:
检查口或清扫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按下设置。
16.5.1.承平管段每一转弯角度不得小于135°或连接两个及其以上卫生器具的横管上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16.5.2.铸铁排水立管,每层设置一个检查口,塑料排水立管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但最底层必设,检查口距楼地面高度为1m与墙成45°.
16.5.3.水雨管在底顶层设检查口,高层时可在中间增设一个检查口。
16.6.管道保温层应按设计或规范执行。
16.7.直接冲洗的大便器必须使用延时自闭冲洗阀或有空气隔断措施。
16.8.消防栓口朝向不得安装在门轴侧,阀门中心距地1.10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距箱后表面为100允许±5㎜,消防栓直度3㎜.
16.9.冷热水管及水龙头位置:
应上热下冷,左热右冷原则设布。
16.10.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及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应接可拆装连接件。
16.11.消防管道的自动喷洒装置,吊架与喷头距离不应小于300㎜.距末端喷头不大于750㎜.
16.12.明装分户表外壳距墙面净距10-30㎜,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允许10㎜,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镀铬件完好无损,接头严密,启闭灵活,表面洁净,无外露物。
17.卫生器具的安装
17.1.卫生器具排水接口(包括与地面)及配件必须严密,无渗漏。
17.2.地漏、排水篦子标高低于设装面5㎜,且地面坡度正确无积水。
17.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严密牢固,预埋件应低于饰面10㎜或视情况而定。
17.4.座便器应用地脚螺栓(不锈件)加橡胶垫。
且螺母与器具之间加软垫紧固,无渗漏。
17.5.蹲便器,胶皮碗应用12-14#铜丝(加软垫)两道错开120°扎头四周地面应用防水砂浆做向外的(埋管)坡向地面。
17.6.水箱水位应适宜,卫生洁具24小时盛水和实验无渗漏。
18.室内排水系统
18.1.室内排水管(槽)距顶棚顶宜为350-500㎜,不得使用90°三通,在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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