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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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0〕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0〕50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始终把粮食生产摆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
全省粮食产量屡创新高,先后迈上400亿公斤、450亿公斤和500亿公斤三个大台阶,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连续4年超过500亿公斤,用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0%以上的粮食,不仅解决了近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每年还调出150亿公斤的原粮及加工制品,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建设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是国家粮食战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良好现实机遇。
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需要,是改善农村民生、有效应对危机的需要。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努力把《规划》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目标与指导原则
(一)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保护全省1.03亿亩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用地稳定在7500万亩,使我省粮食生产的支撑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50亿公斤,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核心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示范区。
2.分阶段目标。
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0年达到550亿公斤,2012年达到570亿公斤,2015年达到600亿公斤,2020年达到650亿公斤。
3.省辖市目标。
根据各地的气候、土壤、水资源、粮食生产基础和整体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规划》涉及的15个省辖市的粮食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1)。
4.分作物目标。
根据作物区域布局、增产潜力等,确定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2)。
其中:
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到2020年的增产任务分别为:
小麦39.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30.4%;玉米8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65.4%;水稻5.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4.2%。
5.95个县(市、区)目标。
根据现有粮食生产水平和增产潜力,确定《规划》涉及的95个县(市、区)的粮食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3)。
6.环保目标。
到2020年,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7,灌溉定额达到205立方米/亩;高产田每季粮食作物亩施氮控制在12公斤至14公斤,中低产田控制在10公斤至12公斤;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及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指导原则。
1.双赢目标,统筹协调。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努力破解“三农”难题。
不仅要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而且要以粮为基、统筹“三农”、推动全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探索出一条工业化、城镇化与粮食安全双赢的全新发展道路。
2.内涵发展,主攻单产。
坚持以内涵挖潜为主,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提高单产,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水平,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推广优质高产作物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进一步提高粮食良种覆盖率,提高科技入户率和到位率,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实现粮食生产的内涵式增长。
3.优化布局,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黄淮海平原、山前平原和南阳盆地的自然资源条件、粮食生产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
依托95个县(市、区),划定重点建设片区,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
坚持夏秋并重、稳夏增秋,抓住秋粮、主攻玉米,扩大玉米播种面积,推广玉米良种密植技术,大幅度提高玉米单产,确保全省玉米、水稻生产能力达到《规划》目标。
4.区分轻重,有序推进。
结合《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合理确定项目实施的优先次序和建设进度。
对已有投资渠道的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投资、开工建设;对尚无投资渠道的项目,积极衔接汇报,争取尽快列入国家投资预算。
重大工程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保证各项工程协调顺利推进。
5.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处理好重点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重节约和环境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保证规划区域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地区的保护。
积极推广节约型耕作、播种、施肥、用药、节水等农业技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沼气工程,扩大秸秆还田面积。
6.创新机制,持续发展。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价格、金融、法律等多种手段,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争取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形成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工程维护,强化分工协作,保证工程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程措施。
1.水利骨干工程建设。
(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
对粮食生产核心区35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水源工程28座,整修衬砌支渠以上渠道16946公里,改造桥、涵、闸各类建筑物45615座,改造骨干排水沟8130公里。
其中:
到2010年,实施2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继续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全部完成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中型灌区续建配套。
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59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水源工程76座,修砌渠道3850公里,续建改造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37974座。
其中:
到2010年,实施8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97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完成159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
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94处大中型灌区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充分发挥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效益。
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整修灌排渠道157167公里,衬砌渠道15937公里,改建配套斗农渠建筑物、测水量水建筑物等558599座。
其中:
到2010年,实施26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97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131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20年,完成194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任务,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年增节水能力达到4.7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4)赵口引黄灌区二期。
赵口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72万亩,其中:
正常灌区236万亩,补源灌区336万亩。
主要对开封以东的128万亩规划面积进行配套建设。
建设期限:
2011年至2015年。
主要建设内容:
续建干支渠沟共137条,总长277公里;治理灌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道共31条,总长722公里;修建各类建筑物2881座。
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5)小浪底北岸灌区。
小浪底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1.03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6亿立方米。
小浪底北岸灌区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
建设期限:
2011年至2015年。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总干渠25.73公里;干渠4条,总长76.16公里;分干渠7条,总长32.53公里;支渠28条。
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济源市、焦作市和沁阳市、孟州市政府。
(6)小浪底南岸灌区。
小浪底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1.8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8亿立方米。
小浪底南岸灌区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
建设期限:
2012年至2016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灌区和提水灌区两部分,其中引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5条、支渠21条、斗渠107条;提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3条、分干渠2条、支渠19条、斗渠105条。
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
责任单位:
洛阳市政府。
协办单位:
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孟津县、偃师市、洛阳市洛龙区政府。
(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内未纳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52座中、小(Ⅰ)型以上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
中型水库7座,小(Ⅰ)型水库145座。
建设期限:
2011年至2017年。
主要建设内容:
坝体防渗加固、坝基防渗、坝坡及坝顶整修、电气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等。
目前152座水库已经完成安全鉴定。
计划2012年前完成145座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2017年前完成7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8)沁河河口村水库。
沁河河口村水库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法规条件下,经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始建设。
水库建设应充分考虑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按有关规定预留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并作为连续下泄流量予以控制。
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223平方公里,总库容3.47亿立方米。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14年。
主要建设内容:
拦河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及引水发电系统等。
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主体工程,2014年建成。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济源市政府。
(9)淮干出山店水库。
淮干出山店水库建设应充分考虑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按有关规定预留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并作为连续下泄流量予以控制。
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总库容12.74亿立方米。
建设期限:
2012年至2017年。
主要建设内容:
拦河坝、北副坝、南副坝、灌溉洞、电站等。
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程,2017年建成。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信阳市政府。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信阳市有关县(区)政府。
(10)前坪水库。
前坪水库的建设应不改变许昌市原有城市供水规模,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对颍汝干渠输水量的影响。
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325平方公里,总库容6.1亿立方米。
建设期限:
2016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大坝主坝、右岸副坝、左岸溢洪道、泄洪洞及电站。
力争2015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6年开工,2020年前建成。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11)重点河道治理。
对贾鲁河、北汝河、惠济河、新运河、汝河、包河、天然文岩渠、白露河、潢河、金堤河干流二期工程、卫河等11条骨干河道进行治理,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至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3年至5年一遇。
解决约2万平方公里范围的防洪除涝问题,保护耕地面积约3000万亩。
建设期限:
2011年至2020年。
力争2011年完成贾鲁河和汝河河道治理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15年完成治理任务;力争2020年前完成其余9条河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贾鲁河河道治理的责任单位是省水利厅,其余10条河道治理的责任单位是流经地省辖市政府。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电力公司。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基本农田建设。
(1)中低产田改造。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95个县(市、区)改造中低产田5000万亩。
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新打配套机电井23万眼,避开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的限采、禁采、压采力度,落实各项灌溉节水、雨洪补源等措施,遏制水位持续下降和超采区范围扩大,修复配套农田机井17.3万眼;田间配置管网16.3万公里,修建拦蓄水源7618处,修建泵站7618套;新修渠道11万公里,衬砌渠道3.1万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106万座;新建、完善、更新农田林网3560万亩。
到2010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302万亩;到2012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605万亩;到2015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355万亩;到2020年,完成5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厅、电力公司、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省农机局。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高产稳产田建设。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89个县(市、区)建成2260万亩高产稳产田,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完善田间工程设施,平整土地,新修或整修机耕路及田间路,完善田间林网,配套完善渠灌区排灌末级渠系,在井灌区打井并配套,铺设地埋管;配置地力与墒情监测设施设备等。
通过配套完善粮田基础设施,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与生态条件,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和技术承载能力,建设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
到2010年,建设高产稳产田196.85万亩;到2012年,累计建设600万亩;到2015年,累计建设1200万亩;到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95个县(市、区)实施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坡耕地改造整治工程、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及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工程等三大工程,整理规模2095万亩。
建设期限:
2009年至2019年。
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到2010年,完成200万亩建设任务;到2012年,累计完成600万亩建设任务;到2015年,累计完成1200万亩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4)测土配方施肥。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95个县(市、区)实施。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17年。
建设规模:
建设1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与信息管理中心,15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分中心,95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
主要建设内容:
开发省、市耕地质量监测信息系统;维修化验室;配备计算机服务器、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数字化仪、实验室仪器设备、数据处理分析系统、信息采集发布系统、耕地地力肥效及墒情监测仪器设备及样品采集车等11493台(套);施肥专家系统终端(触摸屏)3200个;建设950个耕地质量标准化监测点,监测点内进行农田整治、田间灌溉设施配套等。
2010年建设15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150个耕地质量标准化监测点;到2012年,累计建设45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450个耕地质量标准化监测点;到2015年,累计建设1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与信息管理中心,15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82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820个耕地质量标准化监测点;到2017年,完成95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的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省农业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5)农田林网。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83个县(市、区)实施。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农田林网1538.71万亩,完善提高农田林网1107.33万亩,更新农田林网3030.63万亩,折合片林283.83万亩。
林网树种多样化、乡土化,逐步建立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农田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达到95%以上,提高农田防护林的综合防护能力,防止土壤沙化现象发生。
其中:
2010年新建农田林网600.2万亩,完善提高农田林网281.8万亩,折合片林44.1万亩;2011年至2012年新建农田林网938.51万亩,完善提高农田林网563.8万亩,折合片林75.11万亩;2013年至2015年完善提高农田林网261.73万亩,更新农田林网1100.63万亩,折合片林68.12万亩;2016年至2020年更新农田林网1930万亩,折合片林96.5万亩。
责任单位:
省林业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6)农田机井配套工程。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8个省辖市的43个县(市、区)实施。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将20.87万眼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解决1020万亩农田灌溉用电问题,实现机井电灌化。
其中:
2010年将0.57万眼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实现27.5万亩农田电灌化目标;2011年至2012年将4.3万眼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实现225万亩农田电灌化目标;2013年至2015年将6.91万眼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完成337.5万亩农田电灌化目标;2016年至2020年将9.09万眼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实现430万亩农田电灌化目标。
责任单位:
省电力公司。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在信阳、驻马店、周口、漯河等省辖市的23个县(市、区)实施。
按照“宜涝则涝、宜排则排”的原则,合理控制地下水水位,除涝并防盐渍化。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开挖、疏浚排涝干沟和撇洪沟2839公里,新建、重建、维修加固涵闸和节制闸709座,新建、重建、扩建、技改排涝泵站总装机3.1万千瓦,新建、重建、维修加固桥梁1287座。
力争2012年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建设;到2020年,完成其余低洼易涝地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围绕提高粮食安全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能力,建设河南省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工程、农业气象保障信息服务工程和人工增雨防雹减灾工程。
2010年实施农业气象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建设;建成10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开展乡镇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和天气雷达项目建设,完成100个乡镇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含标准化固定炮站)和1部数字化天气雷达建设。
2011年至2012年实施气象卫星建设项目,新建1个新一代极轨气象卫星资料接收站;初步建成农业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4个主要产粮区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立体作业网、通讯网和指挥系统建设;开展国家级人工增雨消雹效果评估基地和豫鲁皖苏跨省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基地建设。
2013年至2015年建成农业气象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完成2部新一代天气雷达、2部数字化天气雷达建设;开展风廓线仪、雷电监测站建设;建立应急移动气象服务系统,提升突发农业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建成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完成人工影响天气立体作业网、通讯网和指挥系统建设,升级全省地面人工增雨实时监控指挥系统,建成国家级人工增雨消雹效果评估基地和豫鲁皖苏跨省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基地。
2016年至2020年完善农业气象灾害自动化监测网,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成农业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发展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
省气象局。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
责任市县:
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植保工程。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15个省辖市、95个县(市、区)建设15个市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53个县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95个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队。
建设期限: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省级农作物监测预警与防控信息数字化中心,省级应急药品与施药器械库1500平方米;市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新建检验检测用房15000平方米、应急药品与施药器械库4500平方米、标准病虫观测场150亩,购置检验检测设备900台(套);县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新建检验检测用房53000平方米、应急药品与施药器械库26500平方米、标准病虫观测场530亩,购置检验检测设备2650台(套);购置病虫害统防统治设备1420套(批)。
2010年建设8个县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到2012年,累计建设20个县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到2015年,累计建设38个县级农业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到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省农业厅。
协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责任市县:
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4.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30个县(市、区)、1000个村修建40万米生态拦截沟,在2000个村修建1万个生态池塘。
建设期限:
2011年至2018年。
主要建设内容:
对稻田排水沟渠和乡村废弃池塘进行生态化工程改造,建设生态拦截沟和生态池塘,建成氮磷生态拦截型沟渠塘湿地系统,使之在原有排蓄水功能基础上增加对农田排水中所携带氮磷等物质的拦截、吸附、沉积、转化和吸收利用功能。
2011年修建6万米生态拦截沟、1500个生态池塘;到2012年,累计修建成12万米生态拦截沟、3000个生态池塘;到2015年,累计修建成30万米生态拦截沟、7500个生态池塘;到2018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单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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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河南 粮食生产 核心区 建设 规划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