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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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评级办法(试行)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煤矿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90分(含)以上;
二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
三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
第三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分分为七项:
即一般要求, 设计和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其他传感器的设置,使用与维护,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各项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评分时,每条中只要有一处达不到规定,该条不得分。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级分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得分记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1一般要求:
10分系数0.15;
2设计和安装:
15分,系数0.15;
3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0分系数0.20;
4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20分系数0.20;
5使用与维护:
15分系数0.15;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分系数0.10;
7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0分系数0.10;
第四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自检得分计算办法:
本年度内每月各项实际得分之和
本年度各项得分—―――――――――――――――
12(个月)
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各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必达条件;
1.考核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目标;
2.无“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四隐瞒”(隐瞒作点地点,隐瞒实际产量,隐瞒入井人数,隐瞒伤亡人数)行为;
3.安全评估等级为C级(含)以上;
4.制度并执行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检查考评及奖惩制度。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检查考核办法:
1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各项检查考核,市煤炭局半年进行一次,区(市)煤炭局每季进行一次,矿井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监控系统标准矿井各项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已达标的矿井次年复查得分决定升降级。
第七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监测仪器使用标准及评分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标准及评分表
检查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存在问题
一一般要求
100
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16
2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15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准确及时的传输到地面主机。
15
4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15
5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0
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10
7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测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
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9
三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00
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8
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表1的规定
8
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8
4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8
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8
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8
7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
8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
9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
10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2井下煤仓、地面煤仓上方要设置甲烷传感器。
4
13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4
14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排瓦斯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6
四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100
一氧化碳传感器
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4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4
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4
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4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4
风速传感器
1采区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4
2一翼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4
3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4
4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
风压传感器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10
烟雾传感器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
10
温度传感器
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
4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
5
3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5
水位传感器
井下水仓与地面负压水仓必须设置水位传感器
5
开关量传感器
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10
2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5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
5
4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5
五使用和维护
100
检修机构
煤矿应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小型煤矿可将安全测控仪器送到检修中心进行调校和维修。
5
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5
校准气体
1甲烷校准气体宜采用分压法原理配制,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氮气和氧气做原料气,对混合气瓶抽真空处理后,按配气要求的比例和程序,控制压力和流量,依次向混合气瓶充入甲烷、氮气和氧气原料气。
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值,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
4
2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
配气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
4
3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4
调校
1安全测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校。
3
2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
3
3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
4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每隔10d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
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
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
其它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3
5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3
6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3
7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3
维护
1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
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
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3
2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测控部门进行处理。
3
3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
3
4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
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3
5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
3
6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测控仪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3
7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3
8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3
9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
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3
便携仪
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
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5
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5
备件
矿井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仪器,备用量不少于20%。
并应配备零备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30%;没有校验室依靠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50%
10
报废
1安全测控仪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10
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0
地面中心站的装备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5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5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5
4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5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
1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8
2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
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10
3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10
4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8
联网信息的处理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
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向矿务局(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向县(市)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
网络中心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10
2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
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
12
3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2
七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00
1应建立安全测控管理机构,安全测控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配备足够的人员。
15
2煤矿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测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5
3从事安全测控仪器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5
4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安全测控仪器台帐;
(2)安全测控仪器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传感器调校记录;(6)中心站运行日志;(7)安全测控日报;(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10)安全测控仪器使用情况月报等。
15
5煤矿必须绘制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15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15
7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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