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docx
- 文档编号:29539549
- 上传时间:2023-07-24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4.72KB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docx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专业人员提供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2006年财政部新发布《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中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如果某项资产产生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回收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组概念延伸就有资产组组合,最典型和常见实例有总部资产。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
这些资产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资产组。
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及相应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资产损失作确认呢?
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以制度要求: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
确保资产真实,符合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要求。
我国目前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虚增导致企业利润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真实性,可比性。
需要注意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未来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及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变化而引起,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专业判断。
如果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发生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
对列入累计折旧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情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象固定资产折旧那样按月计提,无法按照用途分别计人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情况下,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因此,不同会计期间减值损失及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但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却不可避免地及折旧发生联系。
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但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累积折旧不作调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相关信息确定,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理论上,在固定资产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
但固定资产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结果才是比较准确,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不可行性。
因此,日常减值准备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任何形式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造成冲击。
因此,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
但企业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影响折旧额变化,使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形成纳税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在已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这一差异更加复杂。
因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相应纳税调整,若涉税财务调整不准确,就会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人当期损益;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累积折旧不作调整;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计提减值损失应当转回。
但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原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企业经营管理无直接关系,导致减值情形也并非经常发生,因此,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在以后会计期间,若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则应在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转回,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例1]甲企业于2001~12月购进不需要安装机器设备一台,当月投入使用,入账价值30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预计使用年限8年,预计净残值12000元。
假设该企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由于各种因素变化,2002年12月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18万元。
上例中,2002年甲企业全年应计提折旧额为36000元[(300000-12000)÷8],每月应计提折旧额3000元,1~12月各月计提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
制造费用3000
贷:
累积折旧3000
2002年12月,该设备账面价值为264000元(300000-36000),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元(264000-180000),会计分录为:
借:
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
按税法规定,甲企业2002年全年计提折115136000元,列入制造费用,可在税前扣除,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甲企业2002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000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甲企业2003年应按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18万元及尚可使用寿命7年计提折旧,全年应计提折旧24000元[(180000-12000)÷7],每月应计提折旧2000元,1~12月各月会计分录为:
借:
制造费用2000
贷:
累积折旧2000
按税务有关规定,该设备2003年仍应计提折IH36000元,因此2003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36000-24000)。
以后6年该设备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及税务处理及2003年相同。
在存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下,从2002年开始8年间,甲企业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000元,因累计折旧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4000元(12000×7),两者差额正好为0。
[例2]假设例1中市场行情好转,2003年12月该设备预计可收回金额168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2002年、2003年该设备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及税务调整及例题1相同。
按照准则规定,2003年12月该设备价值恢复前账面价值为156000元(300000-36000-84000-24000),而此时设备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68000元,及设备账面价值相差12000元(168000-156000)o根据税务有关规定,该设备在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因素下,账面净值为228000元(300000-36000-36000),及价值恢复前账面价值差额为72000元(228000-156000)。
例2中,2003~12月该设备预计可收回金额及价值恢复前账面价值差额12000元(168000-156000),既小于该设备依据税务有关规定计算账面净值差额,又小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差额72000元,可以转回。
此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数额是个关键问题,必须准确把握。
在例2中该设备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该是12000元。
2004年该设备应按减值恢复后账面价值计提折旧,2004年应计提折IB26000元[(168000-12000)÷6],每月应计提2166.67元(26000÷12)。
会计分录为:
借: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00
贷:
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00
借:
制造费用2166.67
贷:
累计折旧2166.67
根据税务有关规定,该设备2004年度仍应计提折旧36000元,因此,2004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2000元(12000+36000-26000)。
依据准则规定,2005年及2004年相同,应计提折旧26000元,而税法规定2005年度仍应计提折IH36000元,因此2005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36000-26000)。
以后4年该设备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及纳税调整及2005年相同。
例2中,该设备从开始使用到使用期满为止,甲企业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00元(84000-12000),因累计折旧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2000元(10000×6+12000),两者差额为0。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判定标准
1、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式为: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其中,账面价值数据容易获取,可收回金额应取销售净价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
因此,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方法主要依赖销售净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目前,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通常采用销售净价法,而很少考虑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种做法是不全面。
企业购置固定资产主要目是用于生产经营并且期望未来不断产生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为了用于出售而获取差价。
故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不仅要考虑其销售净价,而且要考虑该固定资产对企业未来收益影响。
由于要计算出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具体金额难度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也较多,故可采用下述变通方法来判断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现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
若某项固定资产生产产品对企业来说是能产生净利润,则可认为该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其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情况;反之,则存在减值情况。
综合上述,判断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①固定资产存在不能为企业带来盈利;②固定资产销售净价低于其账面价值。
根据上述判断标准,某些固定资产虽然其市价低于其账面价值,但由于其仍能为企业净利润作贡献,因此可认为其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许多人提出最好能先由评估师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
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
评估师对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仅反映了固定资产销售净价,采用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判断是否减值未能考虑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因素,这是不全面。
另外,若对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由于各单项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及账面价值总会有差异,可能固定资产评估总体上是增值,但一部分单项固定资产是减值。
此外,对所有评估减值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核算工作量很大,以后计提折旧也非常麻烦。
根据以上所述,利用资产评估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是不全面,实际操作难度也较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测试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情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计提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举例1
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2003年到2007年及固定资产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3年12月12日,丙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另发生运输费2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04年12月31日,丙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
3.2005年12月31日,丙公司因生产经营方向调整,决定采用出包方式对该设备进行改良,改良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
该设备于当日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
4.2006年3月12日,改良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30万元。
当日,改良后设备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1万元。
2006年12月31日,该设备未发生减值。
5.2007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严重毁损,丙公司决定进行处置,取得残料变价收入45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款28.5万元,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编制2003年12月12日取得该设备会计分录。
(2)计算2004年度该设备计提折旧额。
(3)计算2004年12月31日该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4)计算2005年度该设备计提折旧额。
(5)编制2005年12月31日该设备转入改良时会计分录。
(6)编制2006年3月12日支付该设备改良价款、结转改良后设备成本会计分录。
(7)计算2006年度该设备计提折旧额。
(8)计算2007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实现净损益。
(9)编制2007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会计分录。
(1)借:
固定资产605(500+85+20)
贷:
银行存款605
(2)(605—5)/10=60
(3)借:
资产减值损失45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
(4)(500-5)/9=55
(5)借:
在建工程445
累计折旧11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
贷:
固定资产605
(6)借:
在建工程30
贷:
银行存款30
借:
固定资产475
贷:
在建工程475
(7)(475-11)/8=58(年折旧)
58*(9/12)=43.5(本年实际折旧9个月,即4-12月)
(8)07年折旧:
58
净损益:
475-43.5-58-45-28.5+5=305
(9)借:
固定资产清理5
贷:
银行存款5
借:
银行存款45
其他应收款28.5
贷:
固定资产清理73.5
借:
累计折旧101.5(43.5+58)
固定资产清理68.5
营业外支出305
贷:
固定资产47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举例2
例:
甲企业2000年12月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03年年末,甲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595万元。
假定计提或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影响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
若2006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25万元,则折旧额计算和会计分录为:
2001年计提折旧=1000÷10=100万元
借:
管理费用-管理用固定资产100
贷:
累计折旧100
2002年和2003年计提折旧及会计分录及2001年相同。
2003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1000-100×3)-595=105万元
借:
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
2004年计提折旧=595÷7=85万元
借:
管理费用-管理用固定资产85
贷:
累计折旧85
2005年和2006年计提折旧及会计分录及2004年相同。
2006年末价值恢复前固定资产帐面价值=1000-(100×3+85×3)-105=340万元
200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25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应计入损益金额=400-340=60万元
固定资产以前年度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折旧=(100-85)×3=45万元
借: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
贷:
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
累计折旧45
如果2006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360万元,则200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计算方法和分录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应计入损益金额=360-340=20万元
固定资产以前年度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折旧=(100-85)×3=45万元
借: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
贷:
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
累计折旧4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及税务处理规定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未来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及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变化而引起,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专业判断。
如果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发生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
对列入累计折旧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情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象固定资产折旧那样按月计提,无法按照用途分别计人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情况下,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因此,不同会计期间减值损失及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但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却不可避免地及折旧发生联系。
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但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累积折旧不作调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相关信息确定,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理论上,在固定资产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
但固定资产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结果才是比较准确,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不可行性。
因此,日常减值准备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任何形式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造成冲击。
因此,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
但企业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影响折旧额变化,使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形成纳税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在已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这一差异更加复杂。
因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相应纳税调整,若涉税财务调整不准确,就会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如果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人当期损益;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累积折旧不作调整;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计提减值损失应当转回。
但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原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 减值 准备 相关 会计 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