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暨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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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暨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关于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暨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县编办:
我局收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管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X办发X)后,进行认真学习研究。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情况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2009年7月成立,为县政府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加挂“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领导职数一正两副,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人。
受县政府委托,履行对全县文化市场统一执法职能,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
2014年底,县机构改革,编制缩减为9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文化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作为过渡,原建制级别暂维持不变。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7名,实有工作人员6名。
其中,局长1名(编制在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4名。
设有5个科室:
执法大队、法规教育科、办公室、市场信息监控室和“扫黄打非”办公室。
二、文化市场情况
X县现拥有取得许可证的文化经营业户79家,其中,网吧38家(现正常营业的31家),歌舞厅4家(实有30家),电影院2家、印刷企业6家,图书经营户9家,打字复印店5家(实有35家),电子游艺场所2家,报刊亭14个。
旅游景点4个,属于文物类的博物馆1家、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文保单位1处、市县级文保单位6处。
三、近年来开展文化执法工作情况
我县文化市场管理与“扫黄打非”工作,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依法行政,创新创优,强化监管,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深化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执法办案,积极为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我县文化执法局2次被评为“X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4次获全市文化执法工作综合考核前三名。
4次获得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二、三等奖,获得13个县平安X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等先进单位奖项,5个集体三等奖。
2015年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2016年命名为县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队伍已经发展成为确保全县文化健康安全发展的一支主要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镇(街道)都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与14个镇(街道)和23个成员单位签订了《“扫黄打非”责任书》。
县委县政府把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了“平安X”建设年度考核。
镇(街道)做到了“五个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具有开展文化执法工作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实施“五大绿色工程”。
一是以“扫黄打非”为主线,推行“绿色出版”工程。
我们实施了“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
魏氏庄园景点、皂户李镇康家堡村已报送省级“扫黄打非”示范点。
县文化执法局牵头公安、工商、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网络办等部门开展“净网”“清源”“秋风”“固边”“护苗”五大专项行动,在全县形成严厉打击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严厉打击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严厉打击淫秽色情信息、严厉打击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和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了区域内文化市场安全。
二是以加强网吧监管为主线,推行“绿色网吧”工程。
全县网吧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网吧计算机警示页面安装率100%,“净网先锋”在线率97%以上。
三是以规范整治演艺娱乐市场为主线,推行“绿色娱乐”工程。
每年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严禁娱乐场所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严格检查歌舞娱乐场所违禁内容、产品和服务。
及时掌握农村庙会、物资交流会的时间、地点和演出情况,对农村演出活动全程监控、全程管理、全程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低俗、色情淫秽演出问题发生。
四是以对文物、艺术品市场查处为主线,推行“绿色文物艺术品”工程。
每季度对文物和艺术品市场进行一次检查,杜绝发生重大违法案件。
五是以整顿广播影视秩序为主线,推行“绿色荧屏”工程。
开展广播影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收缴违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小耳朵)68套,确保广播电视领域的安全。
(三)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建成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累计投入16万元,建成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实现对31家网吧全天候、24小时监控,并与市局监管与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2015年8月份,市局组织县区观摩了县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
作为我县年度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考核组实地检查了“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们安装了广播电影电视监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上办案系统、信息化综合办公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更加完善了“平台”的监管与服务功能,对网吧、书店、印刷厂、电子游艺等经营场所全天候视频监控,对广播电台、电视节目、电影院播放内容有效监控。
二是全面实施文化市场网格化责任管理制度,对网吧、歌舞厅、书店、印刷厂执法巡查实行二维码管理技术,建立起“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2013年9月,全市在我县组织了网格化责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三是日常监管制度化。
我们健全完善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实现执法工作规范化。
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标识、着装、车辆、文书五统一,基本建成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几年来,我县文化执法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没有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现象,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
四是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一岗双责、三级同责、失职追责”,多次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我县文化市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文化执法工作的有利条件。
我们开展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进农村、进机关、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展示文化执法队伍形象,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四、关于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X]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在X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政字[2013]129号)的要求,原建制级别暂维持不变,保持县文化执法机构的执法业务、党组织、财务、编制独立,参照公务员管理,合法有效地行执法职使行政能,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有力有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权责一致。
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责任、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厘清综合执法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
(三)主要任务
1、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适用范围。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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