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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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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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协议书
篇一: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书
建设单位: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通过考核,选择乙方承担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吨钾肥项目(3×25mw)热电站和国投罗钾120万吨项目加工厂区总仓库-2号库房等基础土建工程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甲方关于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分包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介绍施工现场情况,乙方必须执行is09001:
2000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十五冶质量体系文件和外联队贯标手册的规定,建立质量记录,接受甲方审核检查。
乙方应按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施工,服从甲方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配备持证的专职或兼职质量员和计量员,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制定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报甲方项目部质量部门备案。
4、每道工序必须进行"三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填报质量计量月报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持证人员登记在册及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质量部门备查。
6、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故障,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一切返工损失,并根据十五冶质量管理总手册规定进行分析处罚。
7、发生重大质量故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罚款(无论业主或甲方发出)均由乙方承担,并且无论乙方是否签字确认,均表示接受处罚。
9、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保证资料和验收资料,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表格样式负责评定和搜集,工程完工后,报甲方二套,资料中必须附有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3日内必须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不返修,甲方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质量保修期满收回业主返回质量保修金后14日内,计算清保修期内返修费用,由甲方项目经理及财务签字,报公司工程部确认后,无息返回给乙方。
1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不符合甲方要求,由甲方现场质量负责人签发违约罚款通知单,甲方机关质量负责人袁少平同志批准后生效,机关负责人更换以甲方一分公司行政任命文件为准。
1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保质期完后失效。
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签订时间:
2006年06月12日
篇二:
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甲方:
杭州山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工程地点:
桩类:
规格:
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专(兼)职质量员:
合同造价: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施工工程质量。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1、目标: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2、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乙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1.2、甲方有责任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对乙方在建工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对整改不力或严重存在质量隐患,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处罚。
2.1.3甲方有义务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强制性质量管理条例。
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并配备相应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质量员。
2.2.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质量交底制度,将质量控制程序贯彻到班组和每位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和统一格式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查用表。
2.2.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出具工作联系单进行修正。
2.2.4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取样。
经监理公司认可,到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2.2.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严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正确、齐全收集工程资料,签证手续完备。
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交公司存档。
手续齐全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2.2.7乙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
201年月日
篇三:
工程质量施工合同
工程质量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所承接的工程,内容为施工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部分项工程。
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及公司的内定标准。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要求返工,造成的返工费用及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检查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和样品标准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经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工程图纸、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2、及时解决乙方所提出技术问题。
3、及时通知乙方图纸变更事宜。
乙方责任:
1、向甲方交付精品工程。
2、接受甲方的指令、检查。
3、配合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4、工程进度:
乙方须于签订之日起筹划施工前的准备工程,并提供施工进度表,确保该项目工程如期完成。
5、因故延期:
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因天灾人祸等为人为所不能挽回面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根据现场施工人员之报告酌情给予适当延期,乙方不得有异议,如因故意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每拖延一天罚工程总额的3%。
四、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期(30天为一周期,按每月5号两次发放)完成合格工程量拨付工程进度款80%。
工程完工后送有关部门验收评定合格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结算金额95%,并预留5%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五、工程款申请:
乙方于每期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当期完成的工程时清单,提前2天报送甲方,以甲方现场代表确认所完成的工程量,再转交项目经理,财务部复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核批示。
六、设计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量之权,乙方不得有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应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增减。
七、所有本工程之图样及施工说明书等内容,乙方须依照办理,甲方
如发现乙方所做工程不符"图说"规定,就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施工图样与说明书不符之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图纸,但乙方如已制作完成,须补乙方工资及辅助,材料浪费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其雇工人须有工作技能,若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指派人员通知承包人后,乙方应予二十四小时之内以予撤换,不得再用否则每次罚款壹佰元,并不得以辞退工人为由向甲方要求赔偿过失。
九、乙方的班组长需富有经验并长期驻守工地指导工人施工,所有工人如有越轨行为及触及地方治安法规所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如有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件均与甲方无关,视实际情况依法由相关方承担责任,如没有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甲方有权责令整改,不执行者甲方有权每次罚款贰佰元,直至责令退场却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十一、乙方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工人食宿、医疗卫生须有充分准备,不得随地大小便。
在施工现场,不得带小孩进入现场,不得穿拖鞋或不得打赤脚,不得光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十二、所有机器概由乙方自行购置,在场机器乙方须堆放整齐,不得妨碍或损坏所在位置及其专业班组的施工,如有妨碍或损坏,一
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三、本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如有充分理由认为须加夜班,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以便如期完成,如不执行甲方有权每次罚款伍佰元整。
十四、工程完工未经正式验收之前,所有完成的工程项目成品及工地机器由乙方负责保管及民主防护,如有损失之处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其在规定完工期限内,因天灾人祸等意外,损失而非人力所能抵抗,则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并由甲方勘验属实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工地上乙方备机器材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已完成工程确因拯救不及遭受损失时,其工资部分由甲方视情
节酌予补贴,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五、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必须做到自己打扫,将有用的材料统一堆放、
垃圾有甲方请专人清除指定的堆放点,保持现场整洁,如无每天清扫甲方有权每天罚款壹佰元。
工程进行至某段落或竣工后,所有工地废料杂物统一由甲方雇人员,清洁费由甲方支付。
十六、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指派人员实验合格后,报送有关单位办理
质监等查验审批,经有关部门认为合格使用时方作正式验收,凡属验收须要工人梯架等概要乙方提供,甲方验收时发现工程与图纸不符合时乙方应立即修正。
班组长在验收时应到现场,否则每次甲方有权罚款贰佰元整。
十七、保修期限:
本工程由甲方正式验收之日起,由乙方保修一年,
保修款于保修期满后壹周内付清。
在保修内如发现工程质量发生
其它损失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请另他人进行维修,其费用乙方应负责,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且保修金将取消。
十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装修设计变更图及国家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
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工序技术问题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直到达到要求,并应承担一切责任。
十九、施工管理:
乙方需提前3天提出经计算的施工材料用量清单报
表供甲方现场施工员采购及审核,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搬运至施工现场,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填出仓单,并在现场点清且负有保管责任,将来乙方办理结算时,甲方可根据出仓单的数量和完成任务的产量进得拆算分析材料所用位置及数量。
若计算后发现乙方所领用材料多于现场使用的产品时,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现场剩余材料应回收仓管进行点收保管,以便再利用减少损耗。
二十、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予结算工
程款:
1、乙方将合约所指定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违反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迟缓。
3、乙方不服甲方指挥监督时。
4、乙方偷工减料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浪费材料或同一部们返工数
超过2次时。
篇四: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1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全称):
润安建设集团(新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河南润安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
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卫辉水晶城项目水晶城商业楼及附属配套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保修概况
1.1.工程名称:
水晶城商业楼及附属配套工程
1.2.工程地点:
牧野路规划局对面水晶城
1.3.保修内容: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土建、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项目
1.4.工程保修金总额:
保修金额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的5%计取。
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项目客户关系中心,乙方应接受客户关系中心的管理。
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业主入住之日起计算。
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3.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
2.4.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责任方承担,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2.5.甲委工程的质量问题由甲委的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2.6.保修内容
2.6.1.土建工程中外墙面渗漏、屋面防水和地下车库防水工程;
2.6.2.其他土建工程:
卫生间、厨房渗漏、倒泛水和积水;阳台排水管堵塞、倒泛水和积水,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沙和开浆;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
2.6.3.装饰装修工程中:
外墙贴砖空鼓脱落;内外墙及天棚抹灰空鼓脱落;墙面及天棚刮白开裂、起鼓和脱落;地面贴砖脱落;油漆、涂料脱落等;
2.6.4.电气管线工程、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
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气管线安装不符合标准;
2.6.5.采暖工程:
采暖系统渗漏,采暖不良等;
2.6.6.其他工程:
包括甲方认为应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工程。
2.7.保修期限
2.7.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50年、70年、10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7.2.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厨房防水、卫生间防水、阳台防水和外墙面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保修期为五年;管道渗漏保修期为二年;
2.7.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和楼(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地面塌陷,保修期为二年;
2.7.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2.7.5.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保修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2.7.6.管道堵塞保修期为六个月;
2.7.7.公共配电、供水、消防、通讯设备设施,保修期为一年;
2.7.8.其他工程:
保修期为二年。
2.8.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出台新的工程保修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保修合同。
2.9.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保修期限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3.质量保修责任
3.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
3.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
3.3.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
3.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3.5.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损失和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因为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合同保修或维修,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向业主支付,具体办法为:
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用户索赔时,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3.6.甲方开出《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3.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与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
4.保修作业管理
4.1.维修人员安排
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一个现场维修负责人及维修小组成员(每个工种不少于1
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
包括:
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实施、配合水晶城客户服务中心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确认等工作。
保修期的头六个月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
4.1.2.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1.3.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由乙方进行培训,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1.4.乙方派至现场的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手续,持证进出小区。
人员若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在甲方同意后补充办理出入证手续,同时原维修人员的出入证交还园区物业管理中心。
4.4.5.乙方维修人员应服从甲方客户关系中心及监理的管理、服从用户的监督,着装整洁、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用户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4.6.每一用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并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
4.4.7.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要求乙方整改;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乙方的修缮任务。
发生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2.维修的时间性
4.2.1.在保修期头六个月乙方应于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此后应在甲方或监理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并保证维修质量及效果。
对于重大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维修完工时间。
4.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紧急情况包括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等。
4.2.3.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4.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2.5.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和监理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3.维修质量控制
4.3.1.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
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
特殊情况(无法查
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
4.3.2.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6个月内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4.3.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3.4.乙方返修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修施工作业的区域。
4.3.5.乙方每次维修完成后均须取得业主和甲方、监理的验收签字。
业主和甲方、监理的签字确认仅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
4.3.6.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4.维修作业管理
4.4.1.维修负责人办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
《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操作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4.4.2.乙方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工作,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擦拭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
严禁乙方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
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仅由乙方负责承担。
4.4.3.乙方在物业管理中心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中心规定于当日归还。
4.4.4.维修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
钥匙)丢失和损失,维修单位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费用将直接从责任单位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4.4.5.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维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如乙方未准时参加或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4.4.6.乙方不得以维修的名义为装修公司搬运垃圾、为业主运送物业管理中心禁止的建筑材料,不得以润安的名义为业主进行装修、改造等活动。
4.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
4.1.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房主签字认可的的保修操作单及费用单进行备案。
4.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费用。
甲方代扣除金额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
4.3.结算时间:
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质保金分二次结算,但不包括未处理完及在顺延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结算。
4.4.第一次返款:
甲方在保修期满二年将保修款的50%进行结算,扣除:
甲方代付维修款、违约金等,
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第二次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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