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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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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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
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二、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建设单位下发书面函)。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四、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五、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工程管理主要流程和制度。
七、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监理工作交底)(附件一)。
(注: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2、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
致:
祝贺贵公司中标国际金融IT研发中心项目工程!
为了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工程的建设与合作,在贵司进场之际,特将我司与贵司主要对接的部门及与之相关工作的流程知会如下:
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5月1日开工,为圆满实现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执行合同约定,“优质”、“高效”、“快速”地完成总任务,同时为确保参建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保持顺畅的沟通,特进行以下交底,望参建各方认真遵守执行。
本工程的进度目标以合同工期为准;质量目标以合同约定为准;安全目标必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造价以合同规定执行。
一、甲方及监理组织架构
1.甲方代表(项目部经理):
电话:
2.监理组织架构见附件一;
3.项目部工作时间:
✧上午08:
30~12:
00
✧下午14:
00~17:
30
✧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工程需要的其他时间,项目部均会安排值班人员;
4.有关检查或验收,请在工作时间内提前12小时书面或口头通知现场监理
工程师,以便工程师安排工作,周六、周日的检查验收应在周五提前通知。
二、本工程会议制度
1.除非特别通知,本工程例会时间为每周四下午3:
00,地点在工地现场会议室。
从收到本文件起,到书面请求并许可为止,贵公司应派工程负责人及其他合适人员准时参加例会,未经项目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有关罚款将从工程款或设计费中扣除。
并且:
✧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并接收;
✧项目部只需按规定发放例会纪要,而无须另行通知传达;
✧会议议题由监理单位资料员在会议当天上午12:
00完成收集汇总并经过总监和业主代表初步筛选。
2.请贵公司在每周三下午5:
00以前上报周报表,逾期未上报周报者给予罚款200元。
周报要求用表格形式,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上周计划;
✧上周实际完成计划工作;
✧(如果未完成计划)原因分析;
✧本周进度计划;
✧本周主要工种人数。
3.请贵公司参加会议人员谨慎遵守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
✧请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
✧请关闭手提电话或开至振动状态;
✧请在会前做好会议发言准备,会上应按会议主持人的要求依次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
如有违反,有可能招致当面斥责;
4.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贵公司在收到文件后应予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我司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
如果未按时反馈,我们认为贵公司已确认纪要内容;
5.工程例会由监理处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于次日下午四点~五点半,于监理办公室领取。
6.会议中有缺席、迟到、早退者,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会议纪要的单位,除相应的给予经济罚款以外,对于会议纪要中所确定的内容无条件认可。
三、本工程往来文件管理办理
1.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与工程相关的联系应以书面为主并以书面为准。
紧急情况下业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关联单位的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认可。
请贵公司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2.业主项目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项目部经理签字并加盖业主项目部印章,监理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字并加盖监理印章,否则贵公司应视为无效,业主与监理也不予认可;
3.贵公司应时刻注意有关资料的制作、运行及保管工作。
工程结束,业主与监理将要求贵公司提供合乎本市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否则将不进行结算工作。
更进一步的要求请务必与监理及业主项目部联络;
4.为方便文件收发,贵公司应指定文件收发人,并经常与业主和监理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利在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发放。
本项目部认为,除非贵公司特别声明,贵公司的现场任何管理人员均可代表贵公司签收文件,只要其签字收文,则文件视为即刻已送达。
业主项目部和监理任何工作人员均可代表各自公司接收任何文件;
5.对于项目部所发文件,请贵公司勿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
如贵公司对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函告,否则将视为默认;
6.任何拟报送业主的文件均应首先报监理处和业主项目部办理,所有越级上报行为均被视为不恰当,有可能造成最终确认的困难。
凡是经监理处理、业主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也通过监理处和业主项目部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报告等。
贵公司报送的各种文件,抬头请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
上报文件份数规定:
各种技术、经济文件上报必须为原件。
技术文件上报份数为4份;工程量变更签证上报份数为1份,审核后,业主、监理留复印件,原件返还施工单位。
必须注意,此份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任何复印件均不能作为结算的有效依据,其后果概由丢失单位负责。
为方便文件查阅,贵公司最好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进行恰当编号。
各种文件应上报份数如附件二所示。
四、本工程基本管理制度
1.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将按合同予以处罚;
2.(此条仅用于总包单位)作为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完备的分包配合协议书,并与所有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业主及监理按照合同条款尽最大可能提供合理配合支持。
请贵公司于收文后14日内提交上述分包配合协议书标准格式供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
3.(此条仅用于分包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前,应同总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
内容主要有:
确认总分包配合责任,确认共同遵守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要求,确定水电接驳及费用支付办法,交纳安全保证金以及办理工地工作卡等等。
请贵公司立即联络;
4.所有临设,用水、用电设施等必须规范整齐。
大型设备必须提前申报专项方案设计并经业主和监理确认批准。
请贵公司悉心研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措施,否则有可能难以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5.贵公司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本司现场协调领导。
请贵公司务必要求所有进入现场人员谨慎遵守安全文明守则,否则将导致不同额度的罚款,例如:
1现场工人不带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
2在现场吸烟的,每人次罚款10元;
3随地小便每人次罚款100元,随地大便每人次罚款500元;
4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5指出安全隐患后拒绝整改的将处以重罚。
6现场发现偷盗行为且证据确凿的,对偷盗人所在单位处“双倍的偷盗物品价值及施工安装费且不少于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如被盗物品不能完好追回的,由偷盗人所在单位负责重新购买。
对于举报偷盗行为且为抓获盗窃人员提供协助的,给予500~3000元/次的奖励。
6.有关进度、质量、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请贵公司务必谨慎遵守。
如果发生不能满足我司合理要求的情况,经指出后仍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妥善解决的,本司有权指令其他任何单位代为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根据合同的加倍系数,由责任单位支付。
7.在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特殊情况下的指挥和调动,对无故不服从和违抗者,酌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8.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的工作统一由总包单位管理,各分包、专业施工单位进场后,怎样与总包单位配合,由双方协商解决,总包单位要价应合理并符合规定,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管理。
9.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本项目制订有详细的施工管理惩罚细则,请贵公司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执行力度。
本工程努力建设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感谢贵公司鼎立支持与协作。
五、工程签证、补充预算、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制度
1、贵公司应及时办理工程签证。
引起签证的事实发生完毕,7日内即应上报签证,并及时办理补充预算。
对于持续发生、发展的各种可能引起签证的事实,贵公司必须定期或(根据情况)不定期报告有关进展并请求监理和业主工程师进行确认,否则项目部有可能拒绝签证。
隐蔽性经济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否则本项目部有权拒绝确认,或者要求贵公司无偿剥露核查。
请注意:
未经签证确认,发生的所有工程量一律不得办理补充预算;
任何未经审核的补充预算,均不得进入工程款支付申请流程。
2、办理签证应备齐各种证明文件,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经过确认的口头指令、设计变更等等。
办理补充预算时必须附带全部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办理工程结算应同时上报竣工资料。
请贵公司自觉遵守此规定,否则我司将被退回;
3、请贵公司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及时申请支付工程款。
申请应采用业主规定的格式。
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请款书将被视为无效文件,监理处和业主项目部有权拒绝办理。
由于贵公司填写错误等原因引起的支付延误业主和监理恕不负责;由于经常出现填写错误等情况而引起支付延误,因此有关表格的具体用法请立即与业主造价预算工程师进一步联系。
(具体办理详见:
“工程支付制度与流程”)
4、工程结算条件如下:
①已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内容及其补充内容;
②且通过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③时已上报合格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
5、投资控制及工程计量、变更管理
1)承包单位每月申报的工程量,必须是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监理机构审核后总监审定、签署工程支付证书。
未经监理验收的工程或验收不合格正在整改的工程不得申报。
2)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经监理机构审查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经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承包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应提交设计院审核签字,并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签字方可施工。
4)承包单位申报、要求监理核定的工程量,必须验收资料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计量范围。
5)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需经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协商达成一致。
承包单位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监理机构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14天内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六、工程质量管理
1.验收制度:
本工程每道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规定的验收制度。
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和确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论事后检验质量是否合格,该批工程量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并且因此所发生的检验、处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对此甲方和监理有权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和监理,不得擅自隐蔽。
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必须由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处理。
2.扣罚制度:
除按13.12.款施工质量保证金执行外,本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总分包配合之中有任意一项达不到甲方和监理的要求,甲方和监理有权拒绝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对乙方的罚款可以在任意一期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本补充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两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6.隐蔽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24小时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应准备验收记录及材料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合格后甲方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7.分项工程或隐蔽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从第三次复验开始,甲方每次收取验收工作增加费500元,并在当月工程支付中扣回,并按13.12.2条扣罚施工质量保证金。
8.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甲方和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9.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为防止交叉施工破坏已经预埋的管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整栋建筑中进行室内预埋水管线位置实体结构上的标注,指明水流方向。
11.样板先行制度:
为保证施工质量,所有工序在施工前均需做样板。
样板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否则甲方可根据本协议第13.12.5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在本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应负责自身和分包商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13.12.10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4.闭水试验:
为确保楼板防水质量,本项目要求进行严格的楼板闭水试验,闭水试验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闭水试验发现楼板出现渗漏,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间内完成修补,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发生费用增加15%管理费后,从乙方任一期工程款中扣除。
有关楼板闭水试验的具体要求如下:
14.1需做防水施工的楼板必须全部进行闭水试验,闭水试验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经甲方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4.2露天屋面楼板、园林水景等部位,要求蓄水养护、闭水观察不得少于15天。
14.3渗漏责任:
楼板、门窗框、外墙、管道等发生渗漏,乙方作为总承包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要求牵头组织其他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增加15%管理费后,从任一期工程款中扣除。
七、进度控制计划管理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1.1第I作业段(临“总部二路”无地下室建筑):
开工后90个日历天提供精装
修及区域园林施工作业面,并于开工后120个日历天彻底完成该作业段工作,退
出该作业段工作面。
此为第1里程碑;
1.2第II作业段(26#东、37#、38#及其区域地下室):
开工后100个日历天提供
精装修及区域园林施工作业面,并于开工后150个日历天彻底完成该作业段工作,
退出该作业段工作面。
此为第2里程碑;
1.3第III作业段(除第I、II以外的区域):
开工后的18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申报工程初验,工程开工后的200个日历天,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此为第3里程碑;达到本里程碑的标志是:
现场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等)已拆除并已运至场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并已运出场外,本补充协议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通过现场竣工验收。
2、工期里程碑及其奖罚条款:
2.1完成第1里程碑两个时间节点甲方奖励乙方8万元,未完成本里程碑视乙方
违约一次处罚乙方8万元;
2.2完成第2里程碑两个时间节点甲方奖励乙方5万元,未完成本里程碑视乙方
违约一次处罚乙方5万元;
2.3完成第3里程碑两个时间节点甲方奖励乙方12万元,未完成本里程碑视乙方
违约一次处罚乙方12万元;
2.4乙方每完成一个里程碑工期须事先拟好“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及验收表”(详
附件十五),按完成时刻及时通知监理、甲方代表到场验收,当场签署“里程碑
节点完成申报及验收表”,此表一式一份,作为里程碑工期节点奖罚凭据。
乙方
未按时办理或逾期未办理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及验收的,或在规定的里程碑时刻
未获验收通过的,或遗失了“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及验收表”,或过期补办的“
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及验收表”,均视为未完成该里程碑工期。
2.5乙方按里程碑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并按规定及时办理“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
及验收表”,第二天便可以凭已获监理及甲方签字确认的“里程碑节点完成申报
及验收表”办理奖金申领并拟定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奖金分发方案”报甲方,
该奖金由甲方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乙方负责开具奖金
发票承担相应税金,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6任一个里程碑如未按时完成的,其进度奖金自动消失,即按未完成的里程碑时刻处罚罚款,甲方在本月的工程支付中直接扣除,里程碑进度奖金与罚金不能冲抵。
3、具体进度控制措施
3.1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后10日内提交完整的项目工期管控计划(具体包括工程总进度计划、项目资金计划、材料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劳动力计划等。
3.2编制月进度计划(每月25号前)报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
3.3编制周进度计划(每周四12:
00前)报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
3.4按周进度计划编制作业性计划(日进度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各工区或作业面。
3.5各专业分包商、甲指分包,需要向总包和监理提交相应的总控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报甲方经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3.6、建立从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作业班长、班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组成的项目生产与工期控制组织系统。
随时检查、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解决。
3.7计划编制需统一采用PROJECT格式。
3.8建立施工影像管理制度配备施工影像管理责任人及相应设备对施工进度影像、工程定点整体照片进行拍摄及管理。
3.9国际金融创新园监理部必须按照不同的承包商或组团为单位报送图像记录文件,同时此文件也作为对该组团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小组进度工作质量评价的依据。
3.10所有的图像文件必须统一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给东莞松山湖志鸿汇创金融孵化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创新园项目部项目秘书处(EMAIL:
dgzhhc@),报送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二天下午5点整。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监理对本工程制定的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同时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制订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履行总承包管理的职责和权利。
并协助甲方对分包的专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现场管理制度: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发布的现场管理制度以及甲方和监理现场项目部指定的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等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对甲方与乙方均有约束力。
(详附件十一:
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4.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6.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现场变配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必须提前3天报甲方和监理审批。
7.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做的后一道工序必须对甲方指定分包项目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
如果乙方的后一道工序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乙方按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甲方和监理将依据本协议13.12.10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9.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进行处理。
11.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或甲方认可的场地作为施工场地。
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监理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
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甲方、监理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和监理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予顺延,并通报有关部门。
13.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14.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通过颜色有所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牌。
15.总包垃圾清理:
乙方须在现场设置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放置场地,及时清运垃圾堆场,发生垃圾外泻或污水流出的(拍照为据),乙方须每次承担罚金1000元。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垂直运输设备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须每次承担罚金5000元,如造成他人伤害或其他严重损害,乙方除承担罚金外还应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分包垃圾管理:
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单位的垃圾清理工作统一由乙方管理,由乙方在与分包单位签定的施工配合协议中约定管理办法及费用的收取。
否则由乙方自行解决,若乙方不解决,甲方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本工程款中扣除。
17.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18.水费、电费管理办法:
甲方与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
在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乙方向供电局、供水公司垫付;正式送电后,甲乙双方召开会议确定正式送电后用电费用的分摊比例。
19.施工期间甲方与乙方每月底共同对甲方使用的分支水电表进行抄表(甲方用水用电不计管理费和损耗),双方签字确认。
20.安全文明施工罚则:
按13.14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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