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29516370
- 上传时间:2023-07-24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42.25KB
1110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docx
《1110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10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110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017年4月
目录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2
二、应急值守制度9
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11
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14
五、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17
六、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18
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20
八、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21
九、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22
十、应急救援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6
十一、工作例会制度28
十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29
十三、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30
十四、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32
十五、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33
十六、应急宣传教育制度36
3、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37
十七、应急培训制度37
十八、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40
十九、其他(管理制度交通运输保障应急)42
二十、遇紧急情况时现场带班人员和班组长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规定45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矿成立事故监测与预警领导小组;
组长:
刘主贤矿长
副组长:
司继江安全矿长、雷顺伟副总经理
成员:
分管生产、抹、机电的领导及矿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1)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连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
(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
(2)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3.事故预警的条件
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安装粉尘监控传感器,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4)利用CCHG1000型粉尘浓度传感器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上传到KJF2000安全限报警。
2.主要预防措施
(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2)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防尘洒水装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
(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必须安设防尘洒水装置;
(4)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
(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2)出现高温火源;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粉尘浓度情况不明报警的。
(三)矿井火灾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外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电气火花等火源。
(2)内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建立束管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密闭定期检查制度。
(3)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周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墙,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5)每周一次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火情况预测预报。
(6)加强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主要预防措施
(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
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杜绝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变质炸药,按规定装药、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产生爆破火焰,杜绝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及电缆漏电,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防止产生电气火花,严格落实井下电气焊措施,装备皮带机防打滑保护,防止摩擦起火,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等,杜绝引火火源;对木材、绵纱、油脂等可燃物加强管理。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落实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破坏煤体发生自燃的条件,合理布置巷道;工作面回采期间加强防灭火管理,上下隅角坚持喷洒阻化剂,使用好挡风帘,及时封闭采空区,按规定注浆、注氮,清扫干净浮煤。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束管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回采工作面下隅角、起停采线、空区密闭墙附近或隔离煤柱、巷道高冒区等地点CO浓度超过80ppm、温度异常增高、焦糊气味、烟雾等自燃征兆时;
(2)井上、下工作人员发现作业地点或途径地点有外因火灾等预兆时。
(四)矿井水灾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2)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3)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情况。
(4)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纸上。
(5)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2.主要预防措施
(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各采掘工作面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工作,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2)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情况;
(3)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
(4)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m3/h或排水系统不能正常排出该面涌水时;
(2)探水钻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涌水量大于20m3/h时;
(3)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其它突水征兆时。
(五)矿井顶板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在采掘工程过断层等地质构造期间,安排专人对顶板破碎、有淋水、顶板台阶下沉等征兆进行重点观测。
(2)成立矿压观测小组,利用回采工作面安设的矿压观测系统,对回采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成立初次来压小组,进行现场监测,预测来压步距,做好相关准备。
(4)在掘进施工的巷道,锚网索支护的巷道,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2.主要预防措施
(1)合理布置工作面,回采工作面合理选用安全高效的液压支架,采煤机采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加强支架初撑力的监测,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煤壁片帮要及时进行维护,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进回风两巷要有超前支护,且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2)安设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压力实施不间断监控。
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护,锚杆、锚索支护要达到拉力,锚网索支护的煤巷,安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矿压监测系统发现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大面积工作阻力不够。
(2)离层记录仪发现一处以上巷道顶板离层数据超过规定或作业人员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存在冒顶片帮隐患
不能及时消除时。
(六)矿井供电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供电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来10KV线路及变电所供配电设施。
其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且调度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2.主要预防措施
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且调度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3.事故预警的条件信息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1)出现105KV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且无法立即恢复供电;
(2)全矿或采区等井下大面积停电0.5h以上时。
(七)矿井灾害性天气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注意气象信息的发布,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2)矿调度室随时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在汛期前组织抢险队员对矿区范围进行巡查逻。
2.主要预防措施
(1)调度室建立防御雨季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电话、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
警预报信息;
(2)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调度室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3)矿随时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连续降雨量超过50mm、强雷电等;
(2)接上级通知出现强对流天气等。
(八)矿井提升运输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主井提升监测监控:
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
(2)斜巷皮带机皮带监测监控:
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加强皮带接头检查,安装在线监测。
(3)加强入井车辆的检查、维护,司机要严格执行车辆运行期间的管理规定。
(4)设备运输监测监控:
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主要预防措施
(1)主井提升:
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加强在线监测皮带接头的检查,及时处理隐患接头;
(2)按规定对入井车辆检查、监测、维护、保养。
(3)现场必须有矿跟班人员现场指挥。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发现提升运输等其它重大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
(2)井下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或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汇报时。
(九)矿井火工品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本矿从火工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及回收,进行全过程制度管理,并通过现场监督管控,确保制度贯彻到位,保证火工品使用安全。
2.主要预防措施
(1)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2)矿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全矿人员做好相应的管理跟踪工作、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各个关键岗位人员值班。
特别是制定人员安全工作、设备安全运行、关键地点、区域防火和防盗等安全措施。
3.事故预警的条件
当出现火工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库等环节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发出事故预警警报。
(十)矿井压力容器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锅炉运行时锅炉工加强对炉体、炉外管道的巡视。
(2)通过水位、水压等仪表、各超限报警装置进行监测。
(3)检修时重点对炉膛易损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检查,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2.主要预防措施
(1)保证锅炉安全保护设施、附件齐全可靠;
(2)定期对锅炉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
(3)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
(4)保持锅炉负荷稳定,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上升;
(5)防止安全阀失灵,每隔一两天人工排汽一次,并且定期做自动排汽试验;
(6)每班冲洗水位表,检查所显示的水位是否正确。
定期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
定期维护检查水位报警或超温报警设备,保持灵敏可靠。
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7)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和除氧措施,保持炉水质量符合标准。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指示仪表指示异常;
(2)锅炉运行声音异常;
(3)锅炉炉体出现破损、裂缝或出现轻度泄漏,管道轻度泄漏;
三、预警方式采用报警器报警和电话报警方式
建立完善的电话通讯系统,由调度室监控中心完善各施工现场及有固定值班人员的岗位电话通讯系统,上级有关部门的电话通讯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完善报警器报警系统。
四、预警信息的发布
当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预警条件的信息时,按照“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利”中的规定,发布紧急调度指令,通过电话3分钟内通知到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安排各施工地点带班区长、班长、安全员清点现场施工人员,并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人升井,通知机电队切断各工作面电源,启动自动排水系统,通知机电、车队立即运行,并要求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采区变电所、水泵房,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辅运平硐口做好准备随时上、下人员,维持好上、下井口秩序。
同时调度员记录事故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向值班矿领导、矿长进行汇报,通知其他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规定到达时限;立刻安排安检科、信息科统计出所有下井人员数据,立即赶赴辅运平硐口记录好上、下井人员名单;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预案规定的应急级别发出警报。
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单位取得联系,并向他们通报情况;根据情况的危及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出动准备。
五、预警信息的响应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一)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或者3人以下涉险,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本煤矿应急预案。
(二)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矿井应急预案。
(三)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帝安县政府报请贵州省能源局启动《贵州省能源局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六、责任追究及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的。
(二)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三)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四)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应急值守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考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应急值守启动时期:
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第四条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五条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第一条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应急值守人员应立即向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兼职救援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第二条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科室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兼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矿应急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三条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第四条相关科室和工队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不得发生迟、漏、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
第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或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影响等重要情况,必要时可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实给指挥处置工作带来困难。
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凡本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2、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出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处理必须快速传递;凡矿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矿调度室。
3、矿调度指挥中心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汇集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24小时接收各种信息;调度人员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必须及时上报调度主任,由调度主任确定,分别向值班领导、矿长及业主报告。
调度主任根据上报事故情况,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初步判断事故级别、事故性质及事故可能波及范围等,按轻重缓急原则分别上报领导。
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由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副矿长)确定。
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救援小组人员到场等待发布命令。
4、事故范围:
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及人员失踪情况)和较大涉险事故(涉险人员在10人以上、被困3人以上及其它涉险情况)、非人身伤亡事故中的重大财产损失(井下重大火灾事故、突水事故、重大设备损毁事故)等。
5、信息通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先上报调度室,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性质(瓦斯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顶板事故及其它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时,由管理人员、班组长、有经验的老师傅组织指挥,进行自救互救工作。
3、调度室接到报告后,一边向值班矿领导、矿长报告;并同时通知井下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有组织地紧急撤离。
4、值班矿长、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同时,根据事故性质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公司及政府监管部门。
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出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六、信息传递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向值班矿长、矿长报告,由矿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它应急抡险救灾人员到场等待命令。
同时上报公司、政府部门(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经过、事故可能波及地点、受威胁人员情况、预计事故损失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紧急措施,对事故情况不清楚时,报告大概情况,待了解真实情况后进行补报)。
矿安全部门人员与调度室人员配合,进行事故信息的核实、跟踪、处理、督导。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是否需要救护大队进行紧急救援。
7、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专职机构、专业人员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救援信息,直到事故救援结束。
8、信息发布原则
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必须真实:
事故发生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方案、环境污染情况;同时,救灾开展情况通报。
9、责任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划定事故性质及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意见:
直接责任(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不安全缺陷),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一般责任。
间接责任多为领导责任、管理人员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
10、事故的追究及防范措施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的处理意见,分别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进行处理(司法、行政、经济处罚)。
事故分析主要是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接受事故教训、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同时,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人员进行处罚。
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各分管领导
成员:
安全、生产技术、通风、防突、机电、调度室、综合办、供应、财务、保卫等单位及工队负责人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安全部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各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1101 煤矿 应急 救援 管理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