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获得的支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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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获得的支持
2013年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来源: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作者:
日期:
2013年3月6日
2月里,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帮扶中小企业成长。
贵州省为了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凡满足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且无不良纳税记录等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审核批准后,将获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于2月启动,项目计划将在今明两年,投资1.5亿元,建成3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山西省决定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做为政府引导资金,设立山西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这是山东省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对17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考核指标;为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上海中小企业信息速递网络版于本月上线。
天津2013年扶持3000家传统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天津市将在2013年扶持3000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将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新增科技小巨人400家。
2013年在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天津市将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新增科技小巨人400家,提高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
天津市并将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支持大学建立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启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新建市级高新区和孵化转化一体化载体各5家,新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工程中心各20个,新建企业重点实验室10个。
全面启动示范工业园区拓展区建设,完成8个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亿元楼宇20座,累计达到120座以上。
做大扶小促中间,扶持3000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着力营造创业氛围,培育创业主体。
全市中小企业达到21万家,民营企业达到18.4万家。
河北省鼓励企业进行“零增地”技术改造给予优惠
2月,河北省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其中规定各地要鼓励企业进行“零增地”技术改造,即对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不改变用途,且符合规划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视地方政府财力在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给予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河北省还要求进一步用好国家和省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机器设备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等。
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将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此外,河北省鼓励十大工业基地组建产业发展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投融资机构,加大对基地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十百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项目用地不受批次限制,可单独组卷报批,对报批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对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容积率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湖北科技新政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2月,湖北省科技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又称“湖北科技新政”)正式出台,提出到2020年建成创新湖北。
将湖北建设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集区。
意见提出,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全面实施注册资本“零首付”;院校专家离岗转化科技成果,保留编制、身份三年。
打造10个产值过千亿高新技术产业链
“湖北科技新政”明确提出,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3000家,2020年达5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8%以上。
2020年,湖北省将形成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00家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及10家综合竞争力居全国前列的百亿级的高新技术企业。
我省还将实施500个以上重大创新产业化项目,打造10个产值过10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链,50个产值过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链。
据统计,2012年湖北高新技术产业数量仅1600家左右。
“湖北科技新政”将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内资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将遴选一批初创期科技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力度。
此外,湖北省还将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工程”,促进高新区、高新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成为创新湖北的主阵地,要素集成、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在全省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和创新体系。
国资收益30%用于提升创新能力
“湖北科技新政”确立企业创新主题地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业与成果转化。
意见提出,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将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国资收益的30%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设立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和高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给予代垫。
“以前部分国企高管获得股权激励,尚未获得实际收益并需付个人所得税,影响积极性,这一政策出台将解决这一问题。
”湖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
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保留编制三年
“湖北科技新政”明确提出: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所有,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获得的股权形式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经单位同意,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三年内可回原单位竞聘上岗。
湖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此举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业、进行技术转化,“以前按照要求,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上交财政,现在明确按比例留单位所有,享有70%的收益或股权激励政策。
”
将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整体创新水平越高,技术吸纳能力越强,产业聚集度才能越高,产业链才能做大做强。
“湖北科技新政”明确提出:
重点在光电、生物、新能源等产业领域,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产业技术研究建立企业化的管理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
作为湖北省首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组建不过3年,已引进8名院士为首的67个海内外研究团队,申报获批30多个国家重大项目,6个国家级研究平台,孵化40多家中小企业。
去年,湖北省又启动了光电工业、磁电子工业、专用汽车、窑炉技术、医药工业、智能装备工业等6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
到2020年,湖北将建成一批国内乃至世界知名的研究型大学和研究机构,一批优势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水平;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总数分别达到100家和1000家,而目前我省国家级创新平台仅70个左右。
此外,湖北省还将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导向”,加大人力资源成本投入。
省级科技项目的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可达项目经费的30%。
上海市发布科技中小企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申报企业近五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上海市科委2月公布了最新修订的《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新规,申请创新资金的项目需符合上海市产业导向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企业近五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优先支持三类项目
创新资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
上海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各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监理。
上海市科委介绍,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科技、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性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企业应依法成立,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近五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三)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企业规模、项目自有匹配资金符合当年度的申报要求。
创新资金优先支持三类项目: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吸收再创新、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三)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创投机构已投资资助的创新项目。
将建企业项目诚信档案
上海市科委表示,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不可重复申报。
已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创新资金”将采取前补助、后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各区(县)政府应对本区域内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
上海市科委将通过网站等途径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正式办理立项手续,由上海市科委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合同。
对于存在重大异议的项目,按程序进行复核。
贵州: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申请免征3年营业税
为了支持和引导贵州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凡满足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且无不良纳税记录等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审核批准后,将获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信用担保机构的免税条件包括:
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无不良纳税记录,并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状况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等。
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经审核批准后,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税名单文件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免税政策。
云南投入资金出台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
2月,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启动。
此外,云南省工信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云南省全面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将在今明两年,投资1.5亿元,建成3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今年10月以前将建成云南省枢纽平台,昆明、曲靖、玉溪、文山、保山5个重点州市和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等13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4年在各州市建设完成17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完成129个县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后,将吸纳金融、法律、税务、工商等多部门和中介机构入驻,形成全省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营单位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云南省工信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提出,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云南省全面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确保3000户小微企业通过试点实现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
《通知》指出,小微企业信贷试点以开展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为突破口,有计划地选择3000户“专、精、特、新”型优质小微企业,联合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的任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其中,云南省工信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优选2000户左右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云南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分别组织优选600户和400户左右的特色农业、林业产业化小微企业。
《通知》强调,建立云南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试点信息资料,评估试点效果,制定奖励办法等。
新疆投入8600万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新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投入8600万元建成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此项目计划利用3年时间,建成以枢纽平台为中心,14个地州市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以及46个专业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支点的资源共享、服务协同、覆盖全疆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力争实现不少于60个窗口平台的有效对接,带动服务资源不少于500家,覆盖中小企业不少于两万家的预期效果。
届时,除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常规公共服务,中小企业还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专线资金项目申报、技改项目申报、担保业务报送等,同时还针对新疆实际搭建了民语呼叫专席、民语信息版块等内容的特色服务系统。
自2011年起,浙江、山东、四川等省区已开始建设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计划通过3-5年时间联通全省多级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天津扶持小微企业财税政策超25项优惠措施促进创业
目前天津相关财税部门执行的扶持小微企业的财税优惠措施超过25项,加上工商等部门免收部分行政性事业收费等措施,共同促进了居民创业热情,增加了创业成功率。
天津市先后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包括2大项25小项,目前,这些政策正在实施,部分政策执行至2015年。
具体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山西省设立山西小微企业扶持基金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2]42号)精神,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决定,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做为政府引导资金,设立山西小微企业扶持基金。
山西小微企业扶持基金是山西省自主发起设立的第一支支持山西省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
主发起人由山西省中小企业基金集团担任,山西省中小企业基金集团首次入股资金3000万元,由山西投资集团公司依法代表政府履行股东职责,通过定向募集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总规模拟设1亿元以上。
山西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将按照“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专家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运营原则,建立一套符合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和小微企业发展规律的基金运行机制,依托资本运营、企业管理和技术研发方面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挥基金的“种子”作用、激励作用和放大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以符合国家和山西省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项目,特别是具有山西省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领先、吸纳就业的项目为投资重点。
着力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专业化生产、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关注小微企业的成长,追求长期、稳定的收益目标。
在小微企业扶持基金运行期间,山西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将全过程提供政策指导和监管服务,构架包括人才、信息、咨询、政策、技术等社会化支撑体系,以此为抓手,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创设一条新途径,全力帮扶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山西省小微企业扶持引导基金是一种新的机制,是一次新的尝试,也是一个新的起点;是社会资本与国家资源的有效整合,是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有益嫁接。
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小微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帮助小微企业管理提升、做精做细,推动全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具有现实意义。
山东省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考核指标
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这是山东省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对17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将报山东省委、省政府,并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按此《办法》,城市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是否得力,将看三方面指标:
创业兴业目标、发展目标和发展环境考核指标,各占百分制的30、30、40分。
其中,最被看重的“发展环境”包括4项,每项10分:
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担保专项和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占当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同比增速;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里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在市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
创业兴业目标包括3项、每项10分:
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户数、从业人数同比增速;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注册资金、人数及同比增速,新增商务服务业、餐饮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户数;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成长计划、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等“四项计划”,完成“个升微”“微升小”“小升中”“中升大”及新增年销售额200亿元产业集群等“四升一群”分解指标情况。
发展目标也包括3项、每项10分:
完成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营收和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营收增速分解指标情况;完成培育自主品牌、小微型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分解指标情况;每万户中小微型企业拥有授权专利、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数及同比增速。
“过去,山东省出台了很多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但有的落实不到位,企业并没享受到。
这样考核主要为促进政策落地。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从4月1日起施行,每年年终,中小企业局和山东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将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市进行打分并排序。
考核结果将报山东省委省政府,排名居前的市,省级和争取中央支持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
按照预算,山东省财政2013年将安排外贸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8.9亿元。
来自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有中小企业81.4万户,其中,私企66.1万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销售产值、营收、利润、税金四项指标创全国第一。
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13万户,从业人员279.5万人。
新疆自治区1.6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13年,新疆自治区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了。
2012年,新疆自治区计划投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实际投入资金1.44亿元,比上年增长20%。
按照每年20%的速度递增的要求,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望突破1.6亿元。
新疆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的建设项目;支持为大企业大集团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还有对有产品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
今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包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两年并于2014年底前建成的在建项目等。
今年,新疆自治区将力争在一季度出台《自治区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年实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户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7%以上;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担保总额达200亿元,服务企业达4000户。
上海市中小企业信息速递网络版上线
为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上海中小企业信息速递网络版已于本月上线。
信息速递网络版关注不同时期中小企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读、集中推送某些方面的政策和服务信息。
中小企业在“上海中小企业网”成功注册后,即可免费查阅或下载网络版内容。
同时,原有的信息速递纸质版同步升级,根据中小微型企业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以及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整合更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和信息。
自去年信息速递发行以来,已经向覆盖全市26%以上的10万家中小企业免费发送,切实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读得懂、用得上”的各类服务信息。
河南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
河南省安排5亿元财政资金,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扶持河南省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
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是由省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河南经济建设,促进国内外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河南省聚集。
引导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在河南省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参股的方式与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不直接投资创业投资项目和产业投资项目。
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市场化运作,5亿元引导基金将至少撬动2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
引导基金的设立,是传统财政资金支出方式的一次变革,通过以资引资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促进政策性引导资金和社会金融资本相结合,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同时,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更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及2013年申报指南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
届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
山东省每年培训中小微企业管理者3万人次
为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管理者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山东省发布《2013-2015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培训规划》。
规划指出,从今年起山东省将在全省每年培训中小微企业管理者3万人次以上,其中创业带头人培训1万人次,领军人物和企业法人代表高级研修培训1000人次,“巡回大讲堂”专题培训1万人次,法律培训1万人次;全省每年培训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5000人,其中高级工培训3500人,技师培训1000人,高级技师培训500人。
降低门槛河南50余条措施鼓励小微企业
2月22日,河南省政府发文明确责任,细化50余条优惠政策,大幅降低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从各个领域为小微企业发展加油鼓劲。
河南省将重点支持1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3年内帮助3万家中小企业建立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建设80个特色产业集群。
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其余部分两年内到位。
同时,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鼓励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培育名牌产品。
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北京拟立法规定:
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2月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采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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