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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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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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标准规范
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
引言
康宝莱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制定是为了维护您权益。
各条款代表着各自行为准则,所有康宝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务代表均应遵循这些准则及规范操作业务。
咱们但愿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这些准则及规范,以便您完整顿解自身义务以及作为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务代表权利。
咱们坚信康宝莱产品和市场规划是业内最为出众。
咱们也对业务代表布满信心并通过彼此通力合伙达到尽量高业务水准来为她们提供支持。
咱们致力于维护康宝莱。
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为能最佳地解决任何违背该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问题时,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独立且绝对权利对违规者处以任何罚款或惩罚。
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保存完全或某些放弃或完全或某些原谅或宽免任何违背此处任何条款规定绝对权利。
规则1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及业务代表合同
规则1-A如何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
要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申请人应当亲自填写和订立附于康宝莱业务资料套装内《业务代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交回康宝莱公司。
一旦通过康宝莱业务代表审核,申请人即可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并获得业务代表编号。
公司拥有接受或回绝申请人申请成为业务代表权利,而无需阐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有机会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
(除国家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康宝莱业务人员)。
康宝莱只接受以个人名义业务代表申请,以公司名义或合伙形式申请将不被接受。
规则1-B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申请表上地址,必要位于康宝莱已获准经营地区内。
规则1-C购货规定限制
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除了购买一份《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料套装》外,没有其她任何规定,其中涉及,但不限于:
∙维持最低库存
∙除《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料套装》,购买任何产品、辅助产品或服务
∙购买任何研讨会、会议及其她活动入场券。
规则1-D付款购买信息
康宝莱业务代表不可通过推荐她人成为康宝莱业务代表而收取任何费用。
规则1-E每人一种业务代表编号
每人只可拥有一种业务代表编号。
本规则同样合用于业务代表及其配偶。
规则1-F申请人/配偶或协助其从事康宝莱业务人曾为业务代表
如任何申请成为业务代表人或她们配偶或其她参加协助其从事康宝莱业务人,曾为康宝莱业务代表或宾客客户,其申请必要符合一年无活动期,方为有效。
规则2业务代表资格维持
规则2--A业务代表资格有效期
自康宝莱审核通过后,业务代表资格即告生效。
申请康宝莱业务代表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除因业务代表自行辞职或因其她状况被公司取消资格,否则,其业务代表资格将始终有效。
规则2-B续约费
康宝莱批准向业务代表提供计算机信息解决服务,对此每年要收取一定续约费。
此项服务只限于维持折扣率、订购产品及其她业务记录。
规则2-C续约费接受
康宝莱有权回绝收取续约费而无需阐明理由。
如果公司在到期时回绝接受续约费,业务代表资格将被取消,亦丧失一切作为业务代表权益和优惠。
若续约费已支付,除业务代表欠债状况外,该款项将连同康宝莱书面回绝告知一起被退回。
规则2-D未支付续约费
如业务代表到期未支付续约费,康宝莱保存停止计算机信息解决服务权利。
同步,该行为将被视为放弃业务代表资格及相应一切权益。
规则2---E交纳续约费是业务代表义务
业务代表应当保证在其最初申请日期后周年龄念日或此前缴付续约费。
规则3业务代表行为规范
规则3-A特许经营权或地区代理
任何康宝莱业务代表不得对外宣称或暗示康宝莱业务设有特许经营权或独家代理区域。
规则3-B诱使销售其她产品或服务
业务代表及其配偶或参加协助其从事康宝莱业务人均不可提供、邀请、勉励或尝试诱使其她业务代表加入其她公司或购买非康宝莱公司产品或服务。
违背此项规则将导致十分严重后果,涉及有也许终结其业务代表资格。
规则3-C不可暗示或明示康宝莱与其她组织有任何关联
业务代表不可宣传、讨论或提及任何康宝莱以外公司、组织或个体以及其职工和业务代表。
同样,业务代表不可以任何刊物或工具宣传其她任何组织或个人,涉及宗教、政治、商业或社会各方面。
康宝莱会议不可作为表达个人信念或宣传其她组织、公司、活动或个人场合。
规则3-D未开放国家或地区之业务活动
在康宝莱未开展业务国家和地区进行任何形式业务活动,涉及(但不限于)产品销售、企图注册产品或市场筹划、推广业务代表、广告宣传、举办会议或以任何形式提供康宝莱产品和生意机会行为均属违法,康宝莱禁止此等行为。
未能遵守本规则业务代表将受到公司制裁,涉及(但不限于)经济制裁、暂停或终结其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格。
规则3-E恰当销售方式
康宝莱业务代表基本业务是以规定零售价向顾客销售康宝莱产品,不可擅自降价或加价。
康宝莱业务代表绝不能以高压手段强行向她人进行销售。
相反,在推销产品时,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批准,以礼待人,处处为她人设想。
所有康宝莱产品简介,内容必要完整及真实,其中涉及(但不只限于)用法、产品标记与产品阐明书上所载之批示及应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业务代表应当提供康宝莱售货凭证。
规则3-F错误或引人误导资料
业务代表不可刻意向康宝莱提供错误或引人误解资料。
规则3-G维护康宝莱名誉及形象
业务代表不可作任何有损康宝莱公司及产品,商标或商名名誉及形象行为。
规则3-H补偿于康宝莱
在不损害康宝莱其她权利状况下,依照本业务规范及其她规范,业务代表因在销售时直接或间接违背关于业务运作规定或制度而引起一切对康宝莱行动、索赔、规定、诉讼、罚款、刑罚及关于费用(涉及康宝莱发生实际法律费用),业务代表均需补偿于康宝莱公司。
对任何业务代表直接或间接,由于其她业务代表任何行为、疏忽、宣称或言论所导致任何费用、损失或支出,康宝莱公司无义务承担责任。
规则3-I遵守业务规范
业务代表必要遵守康宝莱所有业务规范和其她运作规范,涉及修改或增订内容,以及公司不时签发新程序、建议、指引或批示。
规则3-J违背业务规范
如有业务代表违背任何康宝莱业务规范或其她规章和/或康宝莱签发程序或指令,康宝莱有权做出必要和恰当行动或方略,其中涉及(但不只限于)暂停订购权、暂停发放收益,罚款或取消或终结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格。
规则3-K举报违背业务规范
每位业务代表均有责任和义务以合法方式举报任何一切违背业务规范和其她康宝莱规章制度行为。
规则4业务代表资格终结
规则4-A业务代表资格终结条件
业务代表如要终结康宝莱业务,只需向康宝莱递交一份辞职信,康宝莱收到、批准并接受后,业务代表资格便正式终结,康宝莱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
若康宝菜未收到辞职信或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其仍被视为康宝莱业务代表。
规则4-B退出后再度加入成为业务代表条件
当业务代表正式退出日以康宝莱接受申请之日起计算,业务代表及其配偶或其她参加业务代表业务人必要保持一年完全不参加任何康宝莱业务,方可再次申请加入康宝莱业务代表或宾客客户。
规则4-C未清还债款责任
业务代表终结合同后,仍需清还欠付康宝莱债务,承担因违背康宝莱业务规范或其他制度所引起责任和义务。
规则4-D配偶资格终结
如果夫妻业务代表中任一位配偶退出康宝莱业务,而该退出业务代表行为有损康宝莱公司及产品名誉,无论其资格是联名与否,康宝莱保存终结整个业务代表资格权利。
规则4-E产品回购
业务代表可将未开封或未使用过产品(食品和促销品除外)向公司申请换货或退货,规定是,产品为在过去三十天内向康宝莱公司订购,且要提供购货凭证。
若符合以上条件,业务代表可以将产品退回康宝莱换取等价产品或直接退货。
如果申请退货,康宝莱公司会依照退回产品,扣回公司已支付佣金、奖金或其她费用,并且在需要时修订已获得资格。
康宝莱不接受食品和促销品及宣传资料退换货,也不接受超过三十天购货期限退换货。
规范5订购产品
规范5-A购买产品对的程序
业务代表必要向康宝莱公司直接订购康宝莱产品。
规范5-B订单必要由购货者支付
所有向康宝莱购货订单,必要由订单上注明业务代表支付。
业务代表不可以其她业务代表名义缴付产品订购费用。
规范6销售量月份阐明
规范6-A销售量月份定义
销售量月份是由每月第一种工作日开始直至当月最后一种工作日。
如果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国定假日,该销售月份延至休息日或假期后第一种营业日。
康宝莱保存修改销售量月份权利。
规范6-B销售量月份决定
销售量计算应为在销售量月份内订购及由康宝莱收到全额付款购货金额。
在任何状况下,销售量均不可计入上一种销售量月份之内。
规范6-C附加销售量
如欲某订单被纳为附加销售量,必要符合如下一切条件:
1.订购必要在指定销售量月份订购日或以迈进行,及
2.必要于同月最后订购日,全费支付或办妥支付订单。
如邮寄付款,则邮局盖印必要为指定最后日期或此前。
如电汇付款、直接存款或其她银行过数,必要保存收据以证明交易日期为该月制定最后订购日或此前,及
3.康宝莱必要于第二个月第五日或此前收到所有付款。
如第二个月第五日为休息日或国定假期,则付款必要于第二个月第四日或此前收妥。
无论任何理由,支付款项如未获得批准接纳,该宗订单将会被取消,其销售量也不会计算,除非再度订购,并且可以在本业务规范规定之期间付款。
规则7顾客零售收据及退款政策
规则7-A为顾客提供售货凭证
业务代表必要在销售完毕后发出填妥售货凭证给顾客。
售货凭证必要列明售出产品,价格及顾客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业务代表应把她们所有零售订购单副本保存两年。
康宝莱保存规定业务代表出示这些副本权利,以证明交易及交易条款细则及业务代表提供之服务。
规则7-B顾客退款政策
康宝莱承诺为每一位顾客提供三十天退款保证:
顾客在购货之日起三十天内,凭公司购货凭证,将未开封或未使用过产品(食品和促销品除外)向业务代表、专卖店或公司申请退货。
业务代表或公司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
康宝莱不接受食品和促销品及宣传资料退换货,也不接受超过三十天购货期限退换货。
规则8奖励与勉励规定
规范8-A赚钱规定
业务代表必要达到康宝菜业务培训手册或其他辅销品和促销品中详尽阐明销售绩效量规定,方有资格获得康宝菜发放奖金。
规范8-B产品销售
从康宝莱购得产品应售于零售顾客、宾客客户或供业务代表或其家庭成员使用。
业务代表应保持合理存货以保持其寻常业务,但不应超过支持其销售所需。
规范8-C保持记录
业务代表必要保存所有产品零售记录至少两年。
该记录必要涉及购买产品零售顾客或宾客客户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及其购买产品数量和付款方式完整信息。
这些记录必要应康宝莱规定即时提供。
康宝菜保存联系零售顾客及核算这些交易和业务代表所提供服务水准权利。
规范8-D亏欠康宝菜款项
如果业务代表亏欠康宝菜款项,涉及但不但限于订购产品时所欠货款、因违背业务规范或康宝菜其她规范所应缴纳罚款、到期未付年费。
康宝菜保存从应向业务代表支付奖金中扣除权力;或在业务代表向康宝莱清还所有欠款前,不予发放奖金。
规范8-E税务
业务代表有义务对的申报其收入,缴纳税项。
公司将代扣代缴税项。
规范9康宝菜产品销售常规
规范9-A仅在授权市场销售
康宝莱产品只可在获准经营和生产指定国家内销售。
禁止在任何其他国家销售这些产品。
任何对此规范违背也许导致公司法律或规章方面问题,并危害到所有业务代表业务。
因而,对于违背该规范业务代表受到严肃惩罚,涉及高额罚款、暂停支付奖金、暂停购货优惠和/或终结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格。
规范9-B用法
业务代表在销售产品时,应就产品标签上写明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项,对顾客加以解释。
规范9-C产品宣称
业务代表:
不可在语言或书面上对康宝菜产品作任何医学、治疗或治病方面宣称。
如果顾客正接受医生观测,业务代表应建议顾客在做出任何饮食变化前,先征询医生意见。
对任何患有心脏、肝脏或肾脏疾病或正接受治疗顾客,应提示其在变化饮食习惯前及时征求医生意见。
除康宝莱业务培训手册、产品简介或其他正式康宝莱辅销品中提及内容外,不可在语言和书面上对康宝莱产品作任何宣称。
不可以任何方式歪曲康宝莱产品价格、品质、效果或供应状况。
规范9-D歪曲产品注册
所有康宝莱产品均遵守本地法律法规。
业务代表在简介产品时不可使用食物及药物管理局等名义。
规范9-E补偿予康宝莱
在不损害康宝莱业务规范和其他规章权益下,业务代表应补偿任何违背规范而导致费用或损失。
规范9-F向非业务代表销售产品以进行再次销售
业务代表不得出售康宝莱产品予给目在于进行再次销售任何人。
规范9-G标签和材料修改
业务代表不得删减、添加、修改或转换任何康宝莱产品标签、辅销品、物品或任何康宝莱产品或辅销品包装。
规范10广告与促销
规范10-A批准广告与促销品
只有在康宝莱批准下,业务代表方可自行制作各人广告,但应当保证内容真实,没有治疗或医学功能,不能暗示招聘机会,并要遵守本地法律法规和康宝莱有关规范。
规范10-B接受媒体访问或在媒体发言
只有得到授权康宝莱人员,才可代表康宝莱或其她附属机构,对新闻界或其她媒体刊登言论或撰写文章。
若有记者接触规定采访或刊登声明,业务代表应建议记者联系康宝莱。
同样,业务代表不可刻意邀请新闻界或媒体出席康宝莱会议或活动。
记者在出席此等活动时,必要由一位授权康宝莱代表陪伴。
规范10-C提供产品进行拍卖
任何业务代表都不可以征求物件或出让物件拍卖形式出售任何康宝莱产品,涉及但不限于在互联网上康宝莱业务代表网页,商业拍卖网(例如,易趣、淘宝、一拍等)或其她关于网页,以征求物件或出让物件拍卖形式出售任何康宝莱产品。
虽然其销售方式以定价方式或不涉及任何镜头,通过任何拍卖网站都是禁止。
规则10-D张贴告示、标记及宣传单
业务代表不可在如下地方张贴告示、标记及宣传单:
(1)任何公共物业、栏杆、街灯、交通灯、交通标志或其她公众场合及设施上或任何街道、高速公路及街道旁。
或
(2)任何私人物业。
虽然任何本地法律及规章容许以上状况,此限制依然合用。
标记及宣传单可张贴在任何告示板或其她容许张贴宣传单作特别用途地方,但需在符合本地法律及规章状况下张贴或派发。
违背此规则惩罚涉及警告、巨额罚款、暂停购货优惠或终结直销商资格。
康宝莱保存对以上惩罚绝对权利。
规范10-E与政府机构联系
业务代表不可以康宝莱或其分公司名义与政府部门以谈话或书信联系关于涉及,但不限于产品批核、登记或入口事务。
业务代表代表自己向政府部门明示或暗示自己代公司发言,此举可引至其业务代表资格被永久终结。
规范11提供就业机会
规则11-A提供就业机会
当简介康宝莱业务时,业务代表应当清晰地阐明业务代表重要工作是向最后客户销售康宝莱产品。
不可暗示或误导业务代表可纯粹推荐业务代表而获益
不可暗示业务代表需承担任何推荐她人成为业务代表责任
不可暗示成功只需付出很少或不用付出努力
不可作任何不对的及失实宣称
规则11-B收入声明及宣称
不可过度渲染收入或将某个业务代表收入状况作为普遍现象进行宣传。
规则12商号、商标及标志使用
规范12-A商号、商标及标志使用
在没有康宝莱事先书面批准状况下,不可以任何形式使用康宝莱商标、商品名称、标志或任何复制设计。
这些均为康宝莱独有,康宝莱会致力保护康宝莱名称、商标及标签设计,以防未获授权使用。
康宝莱保存在任何时候取消批准对上述各项使用权利。
无论以何种因素收回授权,业务代表应及时停止使用这些商标、商业名称、图标或其任何复制品并应将这些物品交还至康宝莱客户服务部。
商标或标志指康宝莱享有合法专用权专有名称或符号。
例如,Herbalife及康宝莱三个字,均是康宝莱商标。
商标也涉及康宝莱产品所用名称,如康宝莱燃脂美®美纤宝纤维素片、康宝莱代乐牌小朋友营养口嚼片及康宝莱代乐牌小朋友营养素粉等等。
商业名称指康宝莱拥有专用权营业名称。
公司名称如“康宝莱国际公司"或"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均属咱们合法商业名称。
规范12-B版权侵犯
业务代表及任何其她人士不得所有或某些复制康宝莱制作任何印刷品、录音带、录影带及照片,除非获得康宝莱书面授权允许。
这些材料无论注册与否均受版权保护并视为康宝莱所有。
规范12-C允许复制材料
业务代表若但愿纯粹作资料参照用途使用所有或某些康宝莱资料,如康宝莱业务培训手册、《产品简介》、康宝莱杂志、录音材料,视频资料或其他文章或材料,必要事前获得康宝莱书面批准。
此外,这些复制品必要附加如下声明:
经康宝莱允许复制。
所有康宝莱名字和标志,以及康宝莱任何商业名称或商标所有权利,均为康宝莱及子公司或联营公司所有。
规范12-D仅合用于康宝莱业务
业务代表只能用康宝莱制作辅销品或促销材料作增进康宝莱业务之用。
规则13康宝莱会议制度
康宝莱依照业务发展状况,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业务培训,此类培训旨在简介、展示公司产品,提高业务人员销售技能,业务人员不得擅自举办任何业务会议。
如果业务人员举办关于面向消费者产品简介、展示或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得到公司批准。
培训不以获利为目。
规则13-A细则
1.所有业务会议均须由公司组织举办,业务人员不可自行举办任何形式会议。
2.在业务会议中,公司会邀请公司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域专业人士讲授产品知识、销售技能及公司规范。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
3.业务人员不得借用其她公司名义举办与康宝莱业务/产品关于会议,也不得运用康宝莱名义举办与康宝莱业务/产品无关会议。
4.业务人员如果举办面向消费者各类产品简介、展示或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向公司报批,在获得公司批准后方可举办。
如果未经公司批准,业务人员自行举办此类活动,其产生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行承担。
5.业务人员有资格向公司申请举办会议和活动。
培训师应当是资深业务人员或者是有关领域专业人士。
6.会议面向消费者,业务人员可邀请本地对康宝莱产品有兴趣人士参加,但必要以对方自愿出席为原则。
7.公司只接受在设有康宝莱店铺都市里举办会议或活动报批申请,在开设店铺都市,仅可以在店铺中申请举办产品简介、展示和推广活动。
8.活动举办者应严格遵守本地康宝莱分公司关于人数上限规定,对于产品展览会/大型推广活动等参加人数较多活动其上限由本地分公司依照实际状况掌握。
9.会议主题和形式必要与康宝莱产品密切有关,如产品阐明会、推介会、展示会、发布会、产品知识讲座等。
在活动中不得浮现如下情行:
1)违背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
2)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3)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心健康;
4)防碍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5)夸大产品功能、贬低同类其她产品或强制购买产品;
6)将某个业务人员收入状况作为普遍现象进行过度渲染;
7)运用活动宣传其她公司产品或业务。
8)运用会议进行任何传销活动。
10.禁止在关于活动中自行或者纵容她人陈设、散发、销售非康宝莱(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或核准任何音像及文字资料,涉及使用盗版或违背康宝莱转型精神各类资料。
11.所有业务培训会议、产品展示会和产品推广活动不以获利为目。
规则13-B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至少提前15天填妥《康宝莱业务会议申请表》,详列活动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教材、培训人姓名等细节递交本地分公司审批。
如果会议细节有变动,申请人须重新填妥《康宝莱业务会议申请表》,在会议举办15天前,递交本地分公司重新审批。
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申请。
规则13-C监督程序
公司将各类会议活动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如果发现会议未遵守本制度,公司将依照详细状况进行解决。
规则13-D惩罚
对于违背本会议政策业务人员,公司将依照违规情节轻重及违规行为对本地经营环境影响限度作出暂停业务、停发奖金或终结业务人员资格等惩罚。
执行程序
引言
康宝莱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用以保障所有业务代表事业,违背规例将被视为非常严重状况,可对所有业务代表事业构成重大负面影响,甚至引起政府官员、媒体或大众对康宝莱、其产品及业务代表不利言论。
康宝莱致力教诲咱们业务代表恰当职业操守。
如有违背规范者,公司会竭力以劝导方式纠正其违规行为。
可是,较严重事件也许需要采用较严肃制裁。
这些制裁办法涉及但不但限于:
■暂停购货优惠
■暂停收益
■暂时或永久停止奖金
■暂停在康宝莱场合发言
■追讨补偿或经济制裁
■终结或取消业务代表资格
1.投诉程序
A.获悉有人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或其她规则及规章时,业务代表必要尝试联系该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业务代表,提示她公司关于方针,并参照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相应某些与之讨论,投诉人应当向该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业务代表提示该规范出发点,并建议该业务代表应当如何改正她们行为。
B.如所指违背规则者以语言或行为表达不乐意或回绝合伙,则业务代表应把该违规事件向公司报告。
此报告必要以书面形式并仅可以用康宝莱接受正式投诉表格(可于业务部索取)递交。
填妥所须提供资料,涉及该投诉性质及关于详细资料以支持该指控,例如:
所涉及人员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发生日期、时间、地点等等。
投诉人可以提供详细资料证明该违规事件是十分重要。
康宝莱不能对暗示或猜测作出调查或采用行动。
正式投诉必要由报告业务代表订立并涉及提供其康宝莱身份证号码。
匿名投诉并不可作为惩罚行动根据。
C.报告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业务代表应把所见违例状况告之其业务主管,并使她们理解其尝试改正违规行为所采用行动。
D.在接到具备足够详情及事实正式投诉时,康宝莱将就投诉告知关于业务代表并规定即刻回应指控。
所有人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证据及论据。
康宝莱对所有投诉资料绝对保密。
E.如接到投诉及/或回应未能提供证据足够证明发生违背规范状况,康宝莱将规定任何关于人士提供额外资料。
F.当康宝莱接到一切关于投诉事实与资料时,康宝莱将决定与否有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或其她规则及规章状况存在。
G.就事件解决办法,康宝莱具备决定作出任何康宝莱以为最佳补救办法或制裁权利。
制裁可涉及警告、观测期、暂停权益、罚款或终结资格。
H.康宝莱会发信给违背规范业务代表。
函件将清晰指出投诉详情、惩罚及康宝莱将会采用改正行动。
某些状况下,公司还会设立改正行动期限,规定违背者遵守。
I.如违背准则业务代表未能采用所需改正行动,康宝莱便会在恰当及需要时作进一步行动。
J.若康宝莱决定暂停或终结某业务代表资格,则将合用如下程序。
2.暂停业务代表资格
A.康宝莱可就任何有事实依照报告或投诉、违背业务准则及业务代表规范或任何康宝莱规则及规章行为,随时暂停违规业务代表业务代表资格。
暂停项目可涉及如下任何一项或所有各项:
■暂停购货优惠
■暂停发放奖金
■暂停奖励或权益
■暂停代表公司在公司培训研讨会或其她会议发言长达一年
■禁止出席任何公司会议,即便业务代表已达到此活动出席资格
■暂停任何可晋级资格
B.康宝莱保存发布违规业务代表姓名、违背规则状况及惩罚绝对权利。
3.终结或取消业务代表资格
A.在采用任何康宝莱以为有需要及恰当行动时候,康宝莱保存一切终结或取消业务代表资格权利,而无需作出任何事前告知。
B.终结意思是指完全取消业务代表资格及业务代表运作康宝莱业务权利。
这涉及无论在终结发生之前或之后取消其由业务代表资格接受任何进一步收入权利。
资格终结从康宝莱发给业务代表函件内定明日期开始生效。
C.无论任何因素根据这些规则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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