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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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指南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互联网开设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向公众提供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是将内蒙古自治区内投资建设的项目,从提出申请到报建、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在网上进行申报和办理,将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批部门和事项,按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个层级和行政区划全部纳入一个办事大厅,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的网上联合审批运行模式,实现全自治区投资项目审批 “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公开、一网监管",全程阳光可预期的目标.
一、网上办事大厅流转方式
项目单位(人)通过互联网访问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用户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成功后,在申报项目栏中选择自己申报事项类型并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根据自己选择项目的层级进行事项的筛选。
事项筛选后,系统提示项目申报成功并自动生成项目编码。
系统会根据申报方所选择的事项进行提问,问题的回答涉及到项目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联审的部门。
回答问题后,系统自动给出需要提交的材料,项目单位根据系统给出的材料列表来上传相应的材料。
材料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将事项材料分发至相应的联审部门来进行网上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单位可在网厅下载批文.
二、网上办事大厅介绍
1.网上办事大厅首页
通过互联网访问网上办事大厅,在浏览器上输入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的域名:
www.nmgtzxm。
gov。
cn
浏览器需要在IE8。
0以上,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2。
平台简介
点击办事大厅导航栏的平台简介,进入到平台简介界面.
平台简介是对平台建设背景、目标,及平台模块的简单介绍。
3。
操作指引
点击办事大厅导航栏的平台简介,进入到操作指引界面。
项目单位可先行了解具体申报流程.
4.政策告知
点击办事大厅导航栏的政策告知,进入到政策告知界面。
分层级展示各部门,事项基本信息、审批流程图、及中介事项目录。
5.信息公开
显示投资项目批前公示、投资项目批后公开及撤销项目公示,向公众公示投资项目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
5。
1投资项目批前公示
点击相应层级的部门,可查看投资项目批前公示的具体信息。
5.2投资项目批后公开
点击相应层级的部门,可查看投资项目批后公开的具体信息。
5。
3撤销项目公示
点击相应层级的部门,可查看撤销项目的具体信息。
6。
新闻之窗
通过新闻之窗来展示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新闻动态。
提供信息阅读的窗口。
7。
重要公告
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公告信息。
8。
法律法规
公示的法律法规信息.可进行查看和下载。
9。
下载专区
项目单位可在“下载专区”下载事项相应的申请表或示范性文本。
10。
办理结果公示
滚动显示项目及项目办理结果,点击“更多”,显示所有项目及办理结果.
11。
申报情况统计
统计显示自治区各盟市及旗县区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申报项目数及总数,以饼状图显示各地区申报项目行业的占比。
三、网上申报流程
1.用户注册
项目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点击“注册账号”。
注册成功后,使用该账号可进行多个项目的申报.
除登录账号和密码外,其他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在项目申报时会提取填写的信息.
注:
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和申报单位名称不可更改,经办人手机号必须为内蒙本地号码,否则接受不到系统短信.
1。
1找回账号
项目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用户登录界面下方点击“忘记账号”。
进入到下图找回界面,查找方式分为两种:
已申报项目和未申报项目,申请人选择【查找方式】之后,【查找关键字】下拉框中会有对应选项,选择【查找关键字】后,输入【关键字内容】,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已申报项目:
可以通过项目编码后六位、企业名称、企业证书编号、经办人手机号、经办人身份证号找回。
未申报项目:
可以通过企业名称、企业证书编号、经办人手机号、经办人身份证号找回。
1.2找回密码
项目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用户登录界面下方点击“忘记密码”。
进入到下图【找回密码】界面,填写登陆账号和经办人手机号码,通过短信找回。
2。
个人中心介绍
个人中心界面分为两部分:
左侧为功能栏,右侧为主显示界面。
左侧功能栏有以下几个模快:
申报项目模块:
包括审批项目申报、核准项目申报、备案项目申报、报建项目申报、施工项目申报。
项目信息模块:
包括审批项目信息、核准项目信息、备案项目信息、报建项目信息、施工项目信。
项目管理模块:
包括进度查询、材料补正、获取批文、项目绑定、项目删除、变更延期、项目撤销
账号管理模块:
包括个人信息、密码修改、交流互动.
右侧主显示界面,平铺项目申报、项目信息、项目管理模块,使用户一目了然。
3。
选择申报事项类型
在申报项目栏目下,申报方根据自己所要申报的项目实际情况来选择申报事项的类型,申报的是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
4.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选择申报项目类型,点击相应按钮后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带*的栏目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
填写时要注意项目名称、行业、规模、投资金额等信息,有些信息填写完成后是无法修改的.其中项目名称不可以重复,项目单位在填写项目名称时,系统会自动查重,如发现项目名称重复则无法申报。
注:
在建设地点选择,涉及是否跨盟市和跨旗县时,盟市最多可跨两个盟市,旗县可跨七个旗县,也可跨不同盟市的旗县。
5。
外商和境外企业的申报
外商企业申报时,除要填写以上信息外,在申报页面的最下方有【是否为外商投资】的选项,选择相应项目类型会显示需要填写的外商或境外企业的信息。
外商需要填写的信息,填写信息时要注意【适用产业政策条目类型】这一选项,是为允许类、鼓励类还是限制类。
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填写的信息。
6.选择申报事项层级
信息填写齐全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进入选择事项层级界面,点击相应层级按钮即可。
7.筛选终审事项
系统会根据项目的类型,自动将选择的某层级下该类型所有事项列出,供项目单位筛选,选择事项层级后,进入到下图【事项选择】界面,选择具体申报项目,点击“确认申报"即可。
8。
生成项目编码
点击确认申报后,系统提示项目申报成功,并自动生成项目编码.此码为该项目的唯一编码,跟踪该项目从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
9。
事项问题的回答
项目申报成功后,系统根据所申报的事项进行提问。
问题的回答涉及联审的部门及办理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真实、准确,避免缺少或多出联审部门以及联审事项,出现材料提供不全的情况。
1)如上图所示,以第一个问题“您的项目是否涉及新增用地"为例。
如果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情况下,需要国土部门来进行联审,国土部门需要出具用地预审文件。
如果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就不需要国土部门来进行联审,不过申请人需要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第二个问题,项目所属的行业领域。
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填写,行业领域的选择以及后续问题的回答,会涉及到该事项需要由哪一个层级的环保部门来出具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是登记表。
在后续问题为是的情况下,需要环保厅出具环评报告书;后续问题为否的情况下,需要新城区环保局出具环评报告表。
【注:
问题的回答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回答。
若与实际情况不符,联审部门可进行不予受理决定。
】
10.联审部门及事项确定
项目单位回答完问题后,进入联审确定界面,在该界面显示需要联审的部门及各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项目单位其中的某个事项已经在线下办理完毕,可以选择后面的“我已办理过此事项",这样该事项的批文就可以作为一个材料进行上传,而不再需要该部门办理.
11。
材料上传
联审确定后进入【一次性告知】,该列表给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办理事项的依据、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
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清单列表,该列表显示需要的材料,即需要项目单位上传的材料,显示需要该条材料的审批部门.
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在材料上传过程中,项目单位可以点击查看来核对自己所提交的材料是否正确,若提交错误,点击“删除"并重新上传即可。
如准备的材料不齐全,也可以提交,待材料准备齐全后进入【项目信息】或【进度查询】中继续申报并上传材料。
在申报方上传材料结束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材料的上传。
系统会自动将事项和材料发送到相应的联审部门账号下供各部门审批。
如上图所示,在未上传材料或材料未上传齐全的情况下,也可以点击提交.
此时,系统提示材料未提交齐全,可以在【进度查询】菜单内点击“继续申报”继续上传材料。
继续申报上传材料时只能上传之前未上传的材料,之前已经上传的材料无法进行修改,提交按钮点过一次后会消失,再次上传材料时,无需点击提交按钮,在状态位置显示已上传就代表材料上传完成。
12、备案类项目申报
备案类项目申报时,生成项目编码后,下一步直接上传材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提交即可。
13。
报建类项目申报
立项阶段(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申报并审批完成后才可申报报建阶段的事项,项目单位无法直接申报报建阶段的事项,只有申报完立项阶段出现项目编码以后才能申报后续阶段的事项。
点击“办理报建",进入到【信息填写】页面,此处提取的是之前立项阶段的信息,信息无法修改。
点击“信息确认"按钮,进入到【选择事项层级】界面。
选择层级,点击相应按钮,进入到下图选择事项界面,在需要办理的事项小方框中打钩,可多选。
【注:
申报报建阶段的事项可以多选,但只能多选同一层级的报建事项;报建事项在不同层级也可以申报,但不能同时申报;报建事项可以申报多次,当再次申报时会有“已申报”的提示(如下图)。
】
报建项目申请删除,申报单位可在【报建项目信息】界面下点击“展开",获取报建项目所办理的事项,针对所要删除的项目再点击“申请删除”,相关审批部门审核删除后,即可删除。
【注:
审批部门没有审核项目之前,申报单位需要删除,也需要审批部门审核删除。
】
14.项目管理
申报方可以在项目管理中,查看自己所有阶段的项目。
14.1进度查询
项目申报后,申报方可以随时点击【进度查询】,来了解自己的项目处于哪一个办理阶段。
14.2材料补正
如果联审部门在审批的过程中,认为申报方有的材料不正确,会给申报方发送补正通知书.申报方在接收到短信提醒后,需要在【材料补正】页面中,上传相应的材料。
点击“材料补正”后,进入到下图【补正材料】界面,该界面有三个页签,分别为预审查补正通知书、受理补正通知书、特别程序补正通知书,点击相应页签,可以看到补正通知书及补正材料清单,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正确文件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14.3获取批文
联审部门将事项办结后,系统会将联审部门的批文或告知展示在【获取批文】页面中,供申报方下载.
14。
4项目绑定
如果申报单位需要将原有编码账号绑定现账户,点击【项目管理】模快下的【项目绑定】,进入下图界面
绑定方式分为两种:
短信验证码绑定和密码绑定,输入系统改版前的原有项目编码形式的账号,选择绑定方式,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注意:
手机号码为注册时填写的经办人的号码。
】
14。
5项目删除
14。
5.1联办项目删除
联办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相关审批人员未作任何操作的前提下,也就是项目办理阶段为“待审核”或“未完成申报"状态下,申报单位可在【项目管理】模快下的【项目删除】菜单中自行删除项目;如果审批人员做了任何相关操作,终审部门管理员需要申请删除此项目,出具红头文件(终审部门提供),申请删除后系统管理员审核删除项目,最后管理员确认删除,申报单位在网厅不需要有其他操作。
【注:
如果审批人员做了“退回"操作,申报单位在网厅点击“修改申报”后,事项的状态就变为“未完成申报”,这时申报单位可自行删除。
】
【注意:
项目建议书办结,继续申报可研,如果申报方需要删除可研,则审批部门申请删除可研后,项目建议书自动删除,也就说联办的项目无论删除哪个阶段,其他已经申报的项目也会自动删除.】
14.5。
2备案项目删除
备案项目,相关审批人员未作任何操作的前提下,也就是项目办理阶段为“待审核”状态下,申报单位可在【项目管理】模快下的【项目删除】菜单中自行删除项目;如果审批人员做了任何相关操作,终审部门管理员做相关操作,申报单位在网厅不需要有其他操作。
【注意:
当不予备案原因为:
按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应当执行核准手续,不予备案.申报单位可自行删除。
】
如下图,办理阶段为不予备案,申报单位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项目。
如果不予备案原因为:
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不予备案,则申报单位不可自行删除,需审批部门管理员申请删除。
14.5.3变更/延期项目删除
变更延期项目,相关审批人员未作任何操作的前提下,也就是“待审核"状态下,或终审部门审核不通过“退回”状态下,申报单位可在项目【管理模快】下的【项目删除】菜单中自行删除项目;其他情况则需要终审部门管理员做相关操作,申报单位在网厅不需要有其他操作。
14.6变更延期
已办结的项目需要申请变更或延期,点击【项目管理】模快下的【变更/延期】菜单进入下图界面,可以申请变更或延期的项目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显示,也可根据项目名称或代码精确查询.
14.6.1申请变更
点击操作列下的“申请变更”,进入到下图界面。
选择变更主体: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情况】、【建设地点(只能变更项目详细建设地址)】、【法人】,可以多选,点击下一步,进入下图【填写信息】界面。
只能修改选择变更主体对应的内容,其他内容无法修改.
如选择变更法人,需选择是否变更项目单位,如选“是”,则需输入变更后的账号密码进行验证。
注意:
变更后项目单位必须为已在平台注册账号的单位,如未注册,请先注册账号.
验证后“项目单位信息"及“法人信息”自动修改为变更后的单位信息,如下图修改后的信息以棕色字体显示,审批部门同意变更申请后,此项目将自动划转到变更后的账号下。
点击“信息确认"按钮后,进入下图界面,项目变更申请已经完成,等待相应审批部门确定对应变更所需材料。
相关审批部门变更审核通过并确定所需材料后,申报单位在【变更/延期】菜单下点击“上传材料",上传相关材料。
如相关审批部门审核不通过,则【变更/延期】菜单下办理阶段状态为退回,可在操作列点击“变更修改”,重新申请变更。
审核通过并上传材料后等待相关审批部门办结,可在【变更/延期】菜单下获取批文或告知.
14。
6。
2申请延期
点击操作列下的“申请延期",进入到下图界面,项目延期申请已经完成,等待相应审批部门确定对应延期所需材料.
接下来的流程和【申请变更】操作相同,不再赘述。
14.7项目撤销
该功能用于,在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遇到以下情况时使用:
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已经由审批部门受理,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出现了某些意外情况,导致项目作废失效。
比如申报单位由于资金问题导致的项目终止,或者是政策、法律法规出现调整,导致项目与现行调整过后的法规政策冲突,无法继续办理的情况下。
此时可以利用“项目撤销”功能,发起项目撤销申请,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核通过之后,项目撤销成功。
“项目撤销"功能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完成项目后,审批部门未执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该项目不可以执行项目撤销操作。
因为此类项目,申报单位可自行删除。
2、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在系统内属于同一项目的三个阶段。
如果选择撤销该项目,则三个阶段将全部撤销,且无法恢复。
所以在对此类项目进行撤销时,要谨慎对待。
3、报建或是施工阶段的项目,不可以申请撤销。
“项目撤销”功能具体操作步骤:
1、点击“项目管理”下“项目撤销”菜单,按申报时间顺序显示可撤销的项目。
2、选择需要撤销的项目,点击“申请撤销”按钮,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撤销申请表。
(1)填写申请撤销原因。
说明撤销该项目的原因及必要性,以便于审批部门在审核时查看。
撤销原因字数最多不超过800字。
(2)下载撤销申请表。
撤销申请表为统一格式,不能使用其他格式的表格。
下载完成以后,打印出来,按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填写完整以后,转制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
下一步操作的时候,上传此电子文档。
注:
特别注意末尾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一栏,此处需要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填写。
(3)在项目撤销所需材料清单栏目内,上传项目撤销申请文件。
该文件就是上一步操作过程中,填写完整并转制成PDF的电子文档。
注:
非PDF格式的文档无法上传。
(4)填写原因并上传材料后,点击“申请项目撤销”按钮,会提示“您确认撤销此项目吗?
撤销后不可恢复,请谨慎操作!
”
如果确认撤销此项目,点击“确定”按钮之后会提示“项目撤销申请成功,请等待对应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则项目撤销申请成功。
等审批部门审核结果。
如果发现撤销文件上传错误,或者填写原因错误等情况,则点击“取消”按钮重新填写原因或者上传撤销申请文件。
3、撤销申请成功以后,在“项目撤销"菜单下,“办理阶段”显示为“撤销待审核”。
4、终审部门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办理阶段会显示已撤销。
此时说明项目撤销已经成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后续操作。
5、终审部门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将该申请执行“回退修改”之后,办理阶段会显示撤销回退。
如果想继续撤销项目,则可以点击“操作”栏目下的“申请撤销”按钮,继续撤销项目,具体操作与之前一致。
6、撤销成功之后,申报单位可以下载查看审批部门出具的撤销说明文件。
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撤销”菜单下,在右侧的列表内选择对应的已撤销项目,点击“查看"按钮。
弹出“项目撤销说明文件"页面。
在弹出的页面内,找到审批部门出具的项目撤销说明文件。
点击“下载"按钮,下载该文件。
下载成功后,可以查看具体的撤销说明内容.
15、项目信息
在项目信息中,可查看项目进度、基本信息、批文等。
联办的项目,可在“审批项目信息”中继续申报,如下图.
点击“项目代码"或“项目名称”,可查看项目基本信息、选择的事项及回答问题情况,如下图。
16。
账号管理
在账号管理页面中,申报方可以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
【注意:
登陆账号和申报单位名称不可修改,其他信息修改完成后,只在以后新报的项目上生效。
】
同时也可以通过输入原账号密码来进行密码的修改。
如果申报方忘记自己的密码,可以在大厅首页点击忘记密码。
输入自己的登录账号以及注册时经办人的手机号码,即可通过短信来找回密码。
如果申报单位需要咨询建议,可在交流互动界面下,点击相应按钮进行操作,相关审批部门回复后,也在该界面查看。
四、常见问题
1。
联办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的申报
对于建议书、可研、初设这样联办的审批项目可以点击查看审批项目信息,如果建议书已经办结的可以点继续申报,直接申报可研,不需要再重新注册填写信息,同样,可研办结了申报初设。
点击“继续申报",系统自动提取前一个申报时填写的信息界面。
【注意:
此时只能修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开完工时间】、【项目投资情况】】
信息确认完后直接跳转到联审确定,回答问题界面,确定联审的部门和材料,不需要再选择事项以及生成事项编码,同样的项目在不同阶段的项目编码为一个,“一项一码,一码终身”.
2.材料补正
当提交的材料不正确时,审批部门会发送补正通知书,需要项目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修改.
项目单位登录平台,在【项目管理】下的【补正材料】中,点击“材料补正“,该界面有三个页签,分别为预审查补正通知书、受理补正通知书、特别程序补正通知书,点击相应页签进行材料补正。
3。
基本信息修改
基本信息修改有两个地方可以修改,一个是申报事项不正确时,审批部门【终审审核不通过】,需要项目单位重新选择事项时,可以进行基本信息的修改,此次修改可以修改所有的项目基本信息,但项目单位信息不可修改.
另一个基本信息修改是在由审批部门业务员受理时发送【信息修改通知】,收到该通知后,项目单位登录平台,在【进度查询】中可以修改项目的基本信息,此次修改只可以修改【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性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及【开完工时间】,其他的信息均不可修改。
注意:
联办的项目,例如建议书办结后,申报可研,在受理环节修改了项目名称等信息,则建议书的相关信息不会修改.
4、业务退回
4。
1终审审核不通过
当申报时选择的事项层级或事项不正确时,审批部门会做“终审审核不通过”处理,需要项目单位重新进行申报,项目单位在【项目信息】里点击申报的事项阶段,就可以查看回退的项目。
项目单位点击“修改申报",会提示退回的原因,再点击“修改申报"按钮,从【填写基本信息】处开始重新申报。
4.2联审审核不通过
当申报时在回答问题环节,回答的问题有误,导致联审核事项及相关材料错误,审批部门会做“联审审核不通过”处理,需要项目单位重新进行申报,项目单位在【项目信息】里点击申报的事项阶段,就可以查看回退的项目。
项目单位点击“修改申报”,会提示回退的原因,再点击“修改申报"按钮,从【回答问题】处开始重新申报.
注意:
联办的项目,例如建议书办结后,申报可研,在受理环节修改了项目名称等信息,则建议书的相关信息不会修改。
5.丢失密码
当申报单位的密码丢失时可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找回,在申报大厅首页,点击登录区的“忘记密码”.
进入【找回密码】界面后,需要输入注册时的账号以及经办人手机号码,新密码会发送给注册时的经办人手机号。
6.忘记账号
项目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用户登录界面下方点击“忘记账号”.
进入到下图找回界面,查找方式分为两种:
已申报项目和未申报项目,申请人选择【查找方式】之后,【查找关键字】下拉框中会有对应选项,选择【查找关键字】后,输入【关键字内容】,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7。
申报时的注意事项
1)申报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好项目的阶段,审批、核准、备案、报建、施工等,此处选择后无法进行修改。
2)选择申报事项时,一定要注意申报层级,自治区、盟市、旗县。
3)选择联审确定时的问题时一定要如实选择,避免出现无法提供材料的情况以及增减了联审部门,同时注意如果办理过此事项,则要在联审确定时点击“我已办理过此事项”,这样就不需要该部门再进行审批(已经给项目单位出过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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