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docx
- 文档编号:29502415
- 上传时间:2023-07-24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2.48KB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docx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设备或工具将物体吊起或举起,再移动或运送到预定位置过程。
从事上述作业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工和起重机械驾驶员等均称为起重作业人员。
依照国家颁发起重吊运作业关于规定,结合我司生产特点,为适应科学管理需要,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起重作业人员选取规定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备初中以上文化限度;
(三)有本工种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生理缺陷和职业禁忌症;
(五)经特种作业考核,具备起重吊运作业资格持证人员;
(六)体检(上岗之前或每隔三年检查一次)合格。
二、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一)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必要严格执行“五同步”即:
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起重吊运生产工作同步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详细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贯彻安全办法(如:
防护栏杆、扶梯、挡码板、安全网、脚手板、架等)。
4、对现场照明设立状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5、随着生产技术发展和作业环境变化,结合工程内容,对操作人员随时补充必要安全技术教诲。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特别是班组长,要理解每个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以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对象和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关于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贯彻安全办法。
作业中,要加强现场指引和监督检查。
(二)起重吊运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规定:
1、经专门安全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作业。
2、必要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3、应保持充沛精力,注意本人健康状况变化。
4、工作前必要做到:
进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工作中互相照应和督促。
5、指挥人员必要熟悉起重机械性能。
6、与起重机驾驶员紧密联系,指挥时必要做到手势信号精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精确。
7、多人操作时,必要拟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适当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8、起重指挥人员应选取位置:
(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晰;
(2)要始终清晰地看到被吊物;
(3)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接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9、负责被吊物重量计算。
10、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防止人员从吊物下通过。
吊运时,不得抽吊物体。
11、吊挂重物时,应仔细检查吊环焊接状况,注意吊挂部位安全,吊挂绳之间夹角不得不不大于120º,吊物不容许在空中长时间悬吊。
12、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3、大件物体吊运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翻转时,应在作业区周边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4、吊物堆放与吊车轨道间距不得不大于800mm,吊物不得压放在电缆或其他危险物以及安全通道上,叠堆不得过高。
吊物与吊物之间应衬垫,不得直接压在吊索上。
15、吊运大型物件必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到位时要观测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颠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
16、用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因无法做到完全同步,因此每台按限重80%负荷,合理分派,平衡受力,并统一指挥。
17、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需一切工具、设备,若不符合安全规定,禁止使用;工作结束后,必要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要分开存储,并作好标志。
18、吊重时,吊钩受力方向与物体重心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19、绳、链接触被吊物体锐角处应加衬垫物。
20、滚运物体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绳周边不准站人;滚运中和移动滚杠时,防止压伤手和脚。
21、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也许引起燃烧其他物品。
(三)起重机械驾驶员操作安全规定:
1、驾驶员必要持证上岗;
2、工作时必要精力集中,禁止酒后开车;
3、开车前和被吊物体移动范畴内有人时,必要鸣铃;
4、操作中,禁止用安全装置停车;
5、多级指挥时,驾驶员只听从专人指令;但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驾驶员应及时停车;
6、吊运过程中,被吊物在无阻挡状况下应离地0.5米,越过地面上放置设备或其他物体时,应高于地面设备或其他物体0.5米以上;
7、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8、被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先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9、起重机在运营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0、上下驾驶室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使用电梯时不能超载;
11、当驾驶员在操作中突然遇到断电时,操作手柄必要回到零位;
12、起重机上有两人操作时,启动起重机和离开工作岗位都必要告知对方;
13、驾驶员必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工作完毕后,停车方位要规范,露天起重机还必要使用夹轨钳或铁鞋等安全装置进行锚定,防止大风吹动;
(四)着装规定:
1、着装要符合公司规定,起重作业人员一律穿戴桔红色工作服和安全帽,扣紧帽带,并带好哨子;
2、高处作业时必要系好安全带;
3、穿好防护鞋。
三、起重惯用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一)依照吊运物体重量和吊索夹角,对的使用吊索具,禁止在超负荷和受冲击载荷状况下使用,选用吊索具必要具备产品合格证;
(二)员工借用吊索具时应检查其与否合格、破损,若有疑义应及时调换;
(三)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禁止与腐蚀性物品混放;纤维吊索具还应防止受潮、虫蛀;
(四)对自制吊具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五)各生产中心对吊索具必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经检查已达到报废原则吊索具,禁止使用,按规定程序进行解决;
(六)钢丝绳不准采用套绳、结扣和挂拉等方式使用;
(七)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浮现;
(八)当吊物处在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不少于3圈;
(九)钢丝绳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报废按GB6067规定执行,凡经检查合格钢丝绳应涂上有色标志;
(十)不得使用多向接头进行吊挂作业,以防滑脱和爪钩变形;
(十一)不容许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绑,在链条浮现扭扣咬节现象时,要及时理顺,未理顺前不准操作;
(十二)使用焊接环形链必要经50%额定破断拉力检查,凡浮现裂纹、塑性变形(伸长率达5%)和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10%均应报废;
(十三)卸扣螺栓拧紧后,应恰当回拧1/4~1/2圈;
(十四)卸扣不容许焊接修补或焊接在其他对象上使用;
(十五)禁止其他用途螺栓代替卸扣配套螺栓;
(十六)操作中应使卸扣垂直受力,不准横向扩幅使用。
附录:
起重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看不清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件不吊;
7、带梭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不吊;
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办法不吊;
9、埋在地下物体未采用办法不拔吊;
10、高吊遇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和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吊运作业是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或借助人力搬运,将物体从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再放到预定位置和方向过程。
从事上述作业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和起重机械驾驶等均为起重作业人员。
二、基本规定
第三条人员选取与规定
1、年满18周岁。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限度。
3、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生理缺陷。
5、经特种作业考核合格、具备起重吊运作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四条上岗准备
1、体检。
2、在带教师傅指引下,持续从事起重作业半年以上。
3、参加培训考核,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来按规定期限进行复训。
4、未按规定复训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行失效。
三、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第五条生产组织者安全管理规定
1、必要严格执行“五同步”,即:
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步,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起吊大型物体(40t以上物体)应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所有门审查,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3、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详细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关于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并贯彻安全办法(如:
防护栏杆、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5、对现场照明设备状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吊装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特别是班组长,应理解每个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物件和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关于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贯彻安全办法。
作业中,加强现场指引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起重吊运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1、必要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规定。
2、保持充沛精力,身体严重不适者不可以上岗。
3、工作前对的穿戴好劳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应穿好救生衣,同一组施工人员间要互相监督和检查。
4、在作业时,指挥手势信号或声音信号要精确、清晰、无误。
5、多人操作时,必要拟定由一人总指挥,指挥人员不能只用对讲机进行指挥,还应辅助手势、旗语等指挥信号。
6、起重指挥人员应选取位置
(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晰。
(2)应始终清晰地看到被吊物。
(3)指挥人员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接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7、负责被吊物重量计算。
8、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越。
9、吊挂重物时,吊挂绳之间夹角不得不不大于120度,以防脱钩。
10、吊运半途不得停留或将物体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11、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2、大件物体翻转作业,应在作业区周边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分段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
13、卸下物体,应垫好垫木,不得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禁止堵塞安全通道,堆放时要整洁平稳。
14、堆放重叠物体时,应垫好垫物,不准强行抽拉钢丝绳,对于易滚动物体在堆放或叠放时,应放好止动斜塞。
15、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高压电线最小距离不应不大于下表规定。
线路电压(KV)
1
1-35
60
110
154
220
330
最小距离(m)
1.5
3
3.1
3.6
4.1
4.7
5.3
16、吊运大型物件必要有专人指挥,到位时要观测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
17、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吊索具,若不符合安全规定,禁止使用。
工作结束后,必要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要分开存储。
18、吊重时,吊钩受力方向应与物体重心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19、绳、链接触被吊物体锐角处应加衬垫物。
20、滚运物体时,应有专人指挥,牵引绳周边不准站人。
滚运中和移动滚杠时,防止压伤手和脚。
21、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可燃烧物品。
22、物体堆放要整洁,不得超过堆物线,保持道路畅通。
第七条起重机械驾驶员安全操作规定
1、驾驶员必要持证上岗。
2、工作时要精力集中,禁止酒后操作。
3、
开车前和被吊物体移动范畴内有人时,必要鸣号。
4、操作中,禁止用安全装置停车。
5、多级指挥时,驾驶员只听从第一级指令。
但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驾驶员应及时停车。
6、吊运过程中,被吊无阻挡状况下应离地0.5米,越过地面上放置设备或其她物件时,应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她物件0.5米以上。
7、发现被吊物体上有浮物或站人时,应回绝起吊。
对安全帽上没有起重指挥色标人员指挥回绝起吊。
8、码头门机必要由门机指挥专人指挥,其她任何人不得指挥门机。
9、被吊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先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
10、起重机在运营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和加油。
11、上下驾驶室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上班时不准穿高跟鞋,使用电梯时不能超载。
12、当驾驶员在操作中遇到突然断电时,操作手柄必要回到零位。
13、起重机上有两人操作时,启动起重机和离开工作岗位都必要告知对方。
14、驾驶员必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好当天工作状况及起重机运营状况。
15、工作完毕后,停车要规范,露天起重机还必要使用夹轨钳或铁鞋等安全装置进行锚定,防止大风吹动。
16、汽车式起重机稳定性原则是后方>侧方>前方,因而禁止从车头方向旋转吊运物件。
17、汽车式起重机吊运时地面应夯实平整,必要支好支撑,使轮胎不承载方可吊运。
18、汽车式起重机长距离移动时必要固定好吊钩。
第八条着装规定
1、着装应为符合公司规定发放服式。
2、佩戴有起重特殊工种标志安全帽,帽带必要扣紧。
3、指挥人员带好哨子。
4、高处作业时必要系好安全带。
5、穿好防护鞋。
四、吊索具、辅助设备安全规定
第九条起重惯用吊索具和辅助设备使用规定
1、依照吊运物体重量和吊索具夹角,对的使用吊索具,禁止在超负荷和受冲击载荷状况下使用,选用吊索具必要具备产品合格证。
2、员工借用吊索具时应检查其与否合格、有无破损,若有问题应及时调换。
3、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禁止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4、对自制吊具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5、工具库(间)对吊索具必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经检查已达到报废原则吊索具,禁止使用,按规定进行解决。
6、钢丝绳不准采用套绳、结扣和拉挂等方式使用;不准单根钢丝绳单头吊运物件。
7、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浮现。
8、当吊物处在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不少于3圈。
9、钢丝绳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报废按国际GB6067规定执行,凡经检查合格钢丝绳应涂上色标,公司规定钢丝绳色标为1、4、7、10月为红色;2、5、8、11月为**;3、6、9、12月为绿色。
10、禁止用麻绳或白棕绳作为起重索具,其她纤维吊索具应防止受潮、虫蛀、腐蚀,使用后应置于干燥通风处,妥善保管。
11、不得使用多接头进行吊挂作业,以防滑脱和爪钩变形。
12、不容许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扎,在链条浮现扭扣咬节现象时,应及时理顺,否则不准使用。
13、使用焊接环形链必要经50%额定破断拉力检查,凡浮现裂纹、塑性变形(伸长率达5%)和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10%均应报废。
第十条钢板挂、钢板卡子操作规定
1、起吊中、小型钢板应采用四点起吊办法操作,且每对挂钩钢索必要贯穿相连,使其受力后自动拉紧,以防滑脱。
2、吊运大型钢板,宜采用平衡架起吊法操作。
3、禁止用钢板卡子进行单边吊运操作。
4、挂钩开口发现变形时,应停止使用。
5、挂钩连接销子应经常检查,直径磨损极限为5%。
6、应经常检查挂钩损坏状况,保证其完好性。
第十一条钢板夹钳操作规定
1、仅限于垂直起吊。
2、操作时,钢板必要放到钳口底后,再将锁紧凸轮锁紧。
3、夹钳在不工作时,应使锁紧凸轮处在放松状态。
4、当吊运钢板从垂直位置到水平放下时,锁紧凸轮应在钢板下面。
5、一种夹钳只能吊运一块钢板。
第十二条磁性吊具使用操作规定
1、磁性吊具在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2、被吊物体在没有安全落地前,不得操作脱磁开关放落物体。
3、除电磁吊外,其她磁性吊具均不得进行重叠吊运作业。
4、凹凸不平、波浪型、弓型钢材不得采用磁性吊具进行作业。
5、磁性吊具必要置于吊物重心,物体斜度必要控制在5度如下。
6、磁性吊具与被吊物吸着面间不得有杂物、灰尘和油水等。
7、起吊较长物件,必要使用大秤吊进行多点起吊,并注意吊上负荷均衡性。
8、磁性吊具用完后,应妥善放置于平整钢板上。
9、除永磁吊外,凡磁性吊具必要配备应急供电装置,对于蓄电池磁性吊不得横置或倒放。
10、磁性吊具吊运物件时,禁止从人或设备上方运营。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无障碍物处,其支承面安装必要牢固、可靠。
2、卷筒应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线距离应满足:
无槽卷筒不应不大于卷筒长度20倍,有槽卷筒长度15倍;对于修船施工现场由于作业空间限制,应尽量使卷筒轴心线与地面导向滑轮轴线距离尽量大。
3、卷扬机启动前,应对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棘轮、棘爪等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方可转动。
4、卷扬机作业必要进行试吊,启动后要缓慢均匀,禁止突然加速,防止绞扭或碰撞,拉紧钢丝绳两侧危险区域不准有人员停留。
5、卷扬机应有二次保护装置应急开关,线路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第十四条千斤顶
1、操作时受力点应选取精确,支承应稳固,基本平整坚实,顶头面应采用防滑办法。
2、操作千斤顶必要用专用手柄,禁止锤敲物击。
3、千斤顶不能作为长时间支撑物用,起顶重物时,应采用随起随垫枕木办法,使千斤顶受力得到缓和。
4、发现千斤顶倾斜时,应及时停止操作,松开调节后,方能继续操作。
5、使用螺旋千斤顶,螺杆不得旋尽,螺纹若有磨损,应减少规格使用或报废。
6、多台千斤顶联合伙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动作应同步均衡。
第十五条滑轮
1、应仔细检查滑轮和滑轮轴磨损度,轮槽底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50%必要报废,滑轮槽壁磨损达原壁20%、轮槽不均匀磨损不不大于3mm应报废;
2、滑轮轴及壳有裂纹、轮缘有破损均应报废;
3、滑轮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既有异常现象,必要纠正;
4、应经常加油保护。
5、修船施工更换钢板所使用滑车应使用闭环式滑车,在滑车钢丝绳进入端应使用防挤手装置。
六、起重葫芦
第十六条电动葫芦
1、电器某些须符合国际GB6067安全规定。
2、上升限位装置及控制器点压系统均应灵活、可靠,不容许以上升限位当作开关来使用。
3、电动葫芦必要设有过卷扬限制器装置,制动装置必要安全可靠,制动面禁止有油污等杂物。
4、电动葫芦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控制器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
第十七条手动葫芦
1、手葫芦禁止超负荷使用,每台只限一人操作,悬挂支承点必要能承受起吊重量(涉及葫芦自重)。
2、用多台手动葫芦同步起吊一件物件时,应合理布置起升点,并统一指挥:
如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因素,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操作。
3、操作手动葫芦,用力应均匀,作业前均应试吊,检查制动器可靠性。
4、手动葫芦部件应保持其完好,并经常进行检查,报废原则按国际GB6067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起重 运作 安全管理 规定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