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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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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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三篇
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三篇
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一篇
一、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
为加强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班组成立列车火灾爆炸应急处置小组。
应急处置小组分工及职责为:
1、指挥组:
由列车长负责,乘警长、检车长、餐车长、行邮人员为组员。
对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各小组必须坚决服从命令,根据分工和火灾情况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疏散组:
由休班车长负责,休班值班员、列车员、乘警、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
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抢救工具赶赴火场,迅速救助受火灾威胁人员脱离危险场所,疏散到安全地带。
检车人员配合运转车长解体列车,隔断火源。
做好防护和列车防溜工作。
3、灭火组:
由当班列车长负责,起火车厢列车员、当班列车员、值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为组员。
负责切断火源、电源、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尽快灭火。
4、伤员抢救组:
由当班软卧列车员负责,兼职广播员、餐车工作人员为组员。
负责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
如伤情严重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5、警戒组:
由乘警长负责,乘警、起火车厢邻近前后休班列车员为组员。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
警戒重要部位,抢救重要物资,监督飞火蔓延,保护火灾现场,防止趁火打劫。
乘警要及时收集旁证、物证、做好笔录,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各班组要根据所值乘列车编组、乘务组织及工作实际,适时删减或调整以上分工及职责。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1、初起火情时的处置
列车发生火情时,起火车厢当班列车员应立即疏散起火部位旅客,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扑灭。
扑灭后,列车员要保护好现场,并将信息以传递方式报告列车长,严禁惊慌失措,大声呼救,避免引起旅客恐慌。
在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未到现场处理前,起火车厢列车员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
列车长、乘警长、检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调查取证,初步确定起火原因。
列车长及时将事情概况向段派班室进行汇报,车辆乘务员对损坏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和修复。
2、火情较大或发生爆炸时的处置
(1)立即停车。
列车在运行中发生火灾无法马上扑灭或运行中发生爆炸严重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起火车厢列车员或其他乘务人员要选择利于疏散旅客的开阔地点,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确认因列车火灾难以扑灭时,起火车厢列车员要立即将信息通知前、后车厢列车员,起火车厢的前、后车厢列车员立即将车厢起火信息以对讲机或逐车传递的方式通知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列车工作人员闻讯后须立即赶赴起火车厢进行疏散及扑救。
传递时注意不能大声呼叫,惊慌失措。
原则上不得使用列车广播公布列车发生火灾的信息,防止引发混乱,致使旅客惊慌失措,不听从指挥,盲目跳车,造成伤亡。
信息传递内容包括车厢号、起火位置、火势等情况。
因列车拥挤难以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时,列车工作人员要使用对讲机将起火信息迅速传递到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尾部车列车员负责向运转车长或检车人员传递起火信息。
(2)疏散旅客。
起火车厢列车员应迅速组织本车厢旅客放弃携带物品,指导旅客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向安全位置疏散,尽力阻止旅客携带大件行李逃生。
如车厢内浓烟弥漫时,列车员应引导旅客疏散方向。
防止疏散到车下的`旅客在跨越列车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过程中,被过往的其它列车撞伤。
列车未停稳时,乘务人员将旅客疏散到相邻未起火车厢(尽量向起火车厢运行前方车厢疏散),严禁使用消防锤破窗跳车逃生。
列车停稳后,乘务人员要立即打开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或没有股道一侧的边门进行疏散下车,车上列车员要站在旅客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狭窄地点进行疏散。
车下乘务人员要劝阻疏散下车的旅客不能站在股道内,防止被邻线过往的其它列车撞死撞伤,力求将全部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
情况紧急时打开车窗或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对重点旅客给予帮助。
(3)迅速扑救。
列车长、乘警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三乘”人员赶赴现场,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统一指挥扑救。
各车厢乘务员要维持好秩序,防止旅客跳车,对已经疏散的旅客严禁再返回起火车厢。
在扑救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安全锤打破车窗,以防空气流通加速火势蔓延。
各车厢列车员将全列灭火器迅速传递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组各成员注意自身安全,火情较严重时,立即退出火场,以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为主,及时拨打当地“119”援助。
(4)切断火源。
火灾发生时,要迅速判断火灾原因。
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需分解列车时,机车、车辆乘务员和运转车长要密切配合,按照先摘后车、后摘前车的方法分解列车(即:
先将着火车辆与后部车列分离,并将着火的车辆尽量转移到线路平坦处,但不得停留在桥梁、隧道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再将前部车列与着火车辆分离)。
分解列车时要锁闭分解车辆的车厢端门,列车长安排专人负责分解车辆的防护,查看有无旅客,防止车列移动造成旅客伤害。
分离后的车组要拧紧全部人力制动机,防止车辆溜逸。
(5)设置防护。
列车停车后,机车乘务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两端车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
运转车长和机车乘务员根据需要做好列车(包括列车分解后区间遗留的车列、车辆)防护工作。
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区间有遗留车列、车辆需采取防溜措施时,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由检车员负责)要按规定指挥客运乘务人员拧紧车辆人力制动机。
各工种充分利用对讲机做好信息互递和工作协调。
车辆分解时列车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拧紧人力制动机时,列车员要按照列车长或检车人员要求,顺箭头指示方向拧紧人力制动机;松开人力制动机时,检车人员要按照要求松开一辆检查一辆。
(6)报告救援。
由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检车人员)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行车信息,并向相邻车站报告情况。
列车长要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客调报告情况,请求救援。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车次、列车编组、起火车厢编组位置、起火车厢车号、人员伤亡情况(是否有外籍旅客)、时间、区间、事故概况和现状等。
(7)抢救伤员。
对危重伤员要首先抢救,尽力使其脱离险境,及时拨打当地“120”急救。
同时,要根据伤员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8)保护现场。
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乘警长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列车员要听从乘警长安排,组织人员看守旅客财物,视情况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持有机要交通专用证的机要交通人员抢救保护机要文件时除外)。
注意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任何物品,对痕迹和物证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列车广播及乘务人员要主动配合乘警工作,共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稳定旅客情绪,以免发生混乱。
(9)协助查访。
列车长和列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提供线索,协助调查。
同时,要认真清点疏散旅客和伤员人数、伤害程度、车票、财物、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证件,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旅客根据车票恢复原始座位,登记造册,分析查找起火原因,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看管。
(10)认真取证。
乘警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工作做到严密、细致、真实。
必要时请示邻近公安机关协助勘查现场,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人采取必要措施。
3、停留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的处置。
守车人员判断火情能够迅速扑灭时,就地取材或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扑灭后,守车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将起火信息报告列车长并要注意查看冒烟起火部位,防止复燃。
列车长赶到现场后,对起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后,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段派班室进行汇报,坚守岗位收集旁证,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2)停留列车发生较大火灾或爆炸的处置。
守车人员要迅速赶到起火车厢,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同时,立即向停留场所所属单位、当地消防部门(119)、段派班室汇报,汇报内容为列车所在位置、车次、停车股道号、起火列车车号、起火部位、火势情况等。
如因火势较大确认无法扑灭时,守车灭火人员要退到安全地带,不得擅自离开,如夜间发生火灾要及时打开锁闭车门门锁,未经同意严禁打开车窗或击碎车窗玻璃,在安全位置积极引导救火人员、灭火车辆进入火场。
消防人员进入火场灭火时,守车人员要服从命令,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二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编制原则
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
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
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管理与更新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
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列车火灾的应急预案三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铁路安全和事故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我市境内铁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协助铁路部门及时有效处置铁路安全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铁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
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
位)积极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
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市铁路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岳阳市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铁路专线办、市交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Ⅲ级安全事故时,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Ⅲ级安全事故时,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市内国家铁路、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Ⅱ级、Ⅰ级安全事故时,配合省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落实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铁路事故应急救援决策,负责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组织、协调。
市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Ⅳ级安全事故、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Ⅳ级安全事故时,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交通局:
负责铁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处理;组织修订铁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铁路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市安监局:
参与指挥、指导、协调铁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
指导、协助铁路公安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依法对事发地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力量、的统一调配;指导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市卫生局:
协调铁路安全事故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和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负责事故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畅通。
岳阳武警支队:
组织武警部队参与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事发地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
组织消防干警参与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
根据《湖南省铁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国家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铁道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市内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商请铁路部门支援,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铁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级。
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的铁路安全事故,为Ⅳ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3)铁路沿线群众需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4)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安全事故。
(3)铁路沿线群众需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安全事故。
(4)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应急响应行动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Ⅳ级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应急需要,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市铁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Ⅲ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应急需要,由市交通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
(1)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2)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灾情,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等工作组。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向有关成员单位下达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并督促落实;与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铁路部门沟通联络;收集汇总事故灾情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
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救治事故现场伤病员,对可能导致疾病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维护事故现场铁路保护区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
后勤保障组:
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疏散、转移事故现场人员、物资,保障抢险救援现场道路通畅。
通信保障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事故现场通信保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信息发布组:
由市安监局、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依据铁道部或铁道部授权的路局(集团公司)提供的事故灾情情况以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向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Ⅱ级、Ⅰ级安全事故,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Ⅱ级、Ⅰ级铁路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省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同时启动。
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Ⅳ级铁路安全事故处置情况,由事发地县市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向广铁集团公司提出支援请求,市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Ⅲ级安全事故处置情况,由市交通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同时向省政府报告,并根据需要向省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和广铁集团公司提出支援请求。
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灾情报告和救援请求,要迅速赶往现场,先行协助应急处置,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事故现场需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协助铁路部门进行现场救援。
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
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的人员,必须配带有明显标志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部门负责,必要时,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武警部队配合。
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
应急结束
当铁路安全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善后工作
善后处置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国家及铁路有关规定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赔偿;对处置事故需要而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应进行补偿;对事故现场残留物应及时清除,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5.应急保障
人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应急处置队伍,确保抢险救援调用。
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配备事故抢险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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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列车 火灾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