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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绥宁县
湖南省绥宁县
资水(流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
绥宁县水务局
绥宁县财政局
二0一六年四月六日
一、河流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2
二、改造项目及实施安排…………………………….4
三、建设和资金管理………………………………….9
四、长效机制………………………………………….11
五、效益分析………………………………………….12
附表:
………………………………………………….13
湖南省绥宁县
资水(流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
一、绥宁县资水(流域)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
1、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我县境内资水的主要支流有蓼水、平溪。
蓼水是资水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绥宁县武阳镇的七坡山,向东北经李熙桥、红岩劈山出境,经洞口县高沙镇注入资水,县境内长69.6km,流域面积669.6km2,河道总落差180m,河道平均比降3.1‰,多年平均流量9.46m3/s。
平溪系过境的资水一级支流,主河道长30km,河道总落差239m,河道平均比降8‰,多年平均流量6.56m3/s。
资水流域在我县境内累计流域面积达到947.37km2。
我县境内资水流域位于我县东北部,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具有明显的低温、多雨、湿度大、日照少及气温日差大的山区气候特征,多年平均气温16.7℃。
流域内降雨比较丰富,经实测得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300-1889毫米之间,降雨量最多的年份为1994年年降水量达1970毫米,降雨量最少的年份为1995年年降水量达1030.7毫米。
每年降水大部分集中在4-9月份,其中又以5-7月份最多,其月平均降雨达247.43毫米。
降水地域差别较大,北部金屋塘为雪峰山迎风坡,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17.5毫米,最多年高达2053.9毫米,为全县多雨区。
多年平均蒸发量1210.7毫米,无霜期308天,年日照时数1374.8h;年平均相对湿度82%;多年平均风速1.6m/s,最大风速16m/s,最多风向E。
资水(流域)绥宁县境内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72.301MW,技术可开发量为48.22MW。
到2015年底,我县资水(流域)已修建电站45座,装机容量为23.395MW,占技术开发量的48.52%。
2、电站建设导致河流减脱水情况
我县资水流域电站除岩山庙、天顺、龙塘、洋滩、白羊山、通发、大龙、鑫发、滚水等9座电站为坝后式电站外,其建设没有造成河段脱水外;其他电站均为引水式电站,其建设都或长或短的造成了一定长度河段的脱水。
但一些库容式电站(如洛口山一、二、三级电站)的建设,由于库容的形成,电站水库的多年运行,改善了当地的局部小气候,增加了河道的水面面积,水库对当地环境产生了一定的有利影响;而且电站建成以后,周边村庄居民的生活用电更方便、便宜,电能代替了部分生产生活燃料,减少了周边薪木砍伐,提高了区域植被覆盖率,有利于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量。
同时,由于我县降雨丰沛、植被茂盛,森林覆盖率为74.8%;而且各电站周边环境良好,河道植被恢复也较好;再加上各电站大坝到厂房的河段之间都控制一定的集雨面积,均存在一定数量的小溪汇入,所以,各电站的建设造成脱水河段一般较短,总体而言,我县资水(流域)各电站的修建造成脱水河段长约7268m,减水严重河道长10220m,减水较轻河道18092m。
二、改造项目及实施安排
(一)改造项目情况。
绥宁县“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规划由绥宁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河流生态改造、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规划,其中绥宁县资水(流域)纳入改造的电站为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十二湾、小水江、虹山等6座电站。
各电站业主自愿申报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国家奖励扶持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极积。
洛口山一级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李熙桥镇蓼水支流广竹水,于1986年投产运行发电,装机容量为100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331.5万kWh。
2015年,绥宁县洛口山电站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绥宁县洛口山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5]35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其改造内容主要有:
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压力管道及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及自动化改造等,其改造总投资为470.92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126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482.5万kWh,年增加发电量151万kWh。
洛口山一级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2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0.6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6.4479万元。
鸡公岩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瓦屋塘镇扶水一级支流双江桥,装机容量为25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82万kWh。
2015年,绥宁县鸡公岩电站委托绥宁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绥宁县鸡公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5]32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其改造内容主要有:
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引水坝、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隧洞、压力管道及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及自动化改造等;其改造总投资为245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50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122万kWh,年增加发电量40万kWh。
鸡公岩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1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0.5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3.6658万元。
陡山脚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唐家坊镇扶水一级支流双江桥,于1976年投产运行发电,装机容量为40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209万kWh。
2016年,绥宁县陡山脚电站委托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绥宁县陡山脚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6]15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该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内容主要有:
更换2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更换升压变及自动化改造,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及厂房等水工建筑物等,其改造总投资为287.42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80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380.5万kWh,年增加发电量171.5万kWh。
陡山脚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2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0.9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2.48万元。
十二湾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瓦屋塘镇扶水支流岭背江,于1972年投产运行发电,装机容量为40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约60万kWh。
2016年,绥宁县十二湾电站委托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绥宁县十二湾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6]16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该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内容主要有:
更换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更换升压变及自动化改造,送出线路,引水渠道、压力管道、闸门、启闭设施及厂房等水工建筑物等,其改造总投资为304.95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50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112万kWh,年增加发电量52万kWh。
十二湾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1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0.8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4.2587万元。
小水江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金屋塘镇古楼支流斜水塘,电站于1995年投产运行发电,装机容量为57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约250.5万kWh。
2016年,绥宁县小水江电站委托绥宁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绥宁县小水江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6]17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该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内容主要有:
更换2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改造升压站及自动化改造,改造闸门、启闭设施及引水渠道、压力管道及厂房等,其改造总投资为275.24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103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382.5万kWh,年增加发电量132万kWh。
小水江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2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2.6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7.839万元。
虹山电站:
该电站位于绥宁县黄土矿镇蓼水一级支流自沅,电站于1981年投产运行发电,装机容量为400kW,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约122万kWh。
2016年,绥宁县虹山电站委托绥宁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绥宁县虹山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绥宁县水务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绥水务字[2016]18号文予以批复同意申报。
该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内容主要有:
更换2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改造升压变及自动化改造,闸门、启闭设施,压力管道及厂房等,其改造总投资为278.07万元。
该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将增大到640kW,年发电量将增加到160万kWh,年增加发电量38万kWh。
虹山电站增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方案为:
新建改建生态流量放闸孔1处,新建生态堰坝2个,增设监测、调度所需设备1套,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1.8km。
河道生态修复总投资5.445万元。
(二)投资及资金筹措。
绥宁县资水(流域)“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工程总投资1891.7364万元。
其中洛口山一级等6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1861.6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
申请中央奖励资金473万元,申请地方补助资金118.25万元,项目单位业主自筹1270.35万元。
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投资30.1364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
项目单位业主自筹30.1364万元。
总筹资方案为:
申请中央奖励资金473万元,申请地方补助资金118.25万元,项目单位业主自筹1300.4864万元。
(三)实施安排。
根据我县资水(流域)洛口山一级等6座电站运行实际情况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以下6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及河流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1)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进度安排
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3座电站:
2016年8月底前,完成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等3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
2016年9月中旬前,完成各电站现场施工准备工作;
2016年10月底,主体工程开工;
2016年10月底~2017年10月底分别完成3个电站增效扩容各改造任务;
十二湾、小水江、虹山3座电站: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十二湾、小水江、虹山3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
2017年7月中旬前,完成各电站现场施工准备工作;
2017年8月底,主体工程开工;
2017年8月底~2018年8月底分别完成3个电站增效扩容各改造任务;
(2)河流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安排
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3座电站:
2016年9月中旬前,完成现场施工准备工作;
2016年10月底,主体工程开工;
2016年11月~2017年8月底分别完成3个电站河流生态改造工程各项建设任务。
十二湾、小水江、虹山3座电站:
2017年7月中旬前,完成现场施工准备工作;
2017年8月底,主体工程开工;
2017年9月~2018年6月底分别完成3个电站河流生态改造工程各项建设任务。
(3)验收安排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3座电站工程相关资料汇编整理,并报请验收。
2018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湾、小水江、虹山3座电站工程相关资料汇编整理,并报请验收。
三、建设和资金管理
1、建设管理
(1)成立县级协调指挥机构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水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农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电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协调、指挥及资金审批划拨。
(2)组建项目法人
以各实施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电站为主体,组建项目法人,在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项目报批手续,按要求开展招投标事宜,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具体负责。
自觉接受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督促各项目单位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
(3)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项目法人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县水务局质监站按规定要求,对各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及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质量监督。
严格执行监理制,由业主单位确定监理单位,并报县水务局备案,监理单位要按要求,对工程开展监理。
完善工程安全渡汛制度,制订工程度汛预案,确保工程汛期安全。
完善工程验收制度,按工程进度及时组织阶段性验收。
建立责任追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资金管理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
2、资金管理
为了提高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
县水务局代政府行使监管职责,中央资金拨付由县财政集中拨付,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队账户,严禁挪用、侵占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奖励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工程技术人员、主管领导签字,直接拨付到工程队、厂家账户上,资金的使用过程实行透明化、公开化,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长效机制
我县资水(流域)的上述6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中除洛口山一级、虹山、十二湾3个电站有一定库容,具有一定调节作用,由电网对其进行调度。
而陡山脚、鸡公岩、小水江均为径流式电站,没有调节能力,对水资源无调节作用;因此陡山脚、鸡公岩、小水江电站本身缺乏水资源调节能力。
此外,因为这些电站都是建在流量较小的溪河之上,利用相对水头较高来发电,因此各电站河流生态水量调度不可能通过增加生态机组的方式予以解决。
各电站生态水量调度及电力调度,通过非工程措施予以解决,利用自动化技术进行实时监控。
其河流水量生态调度通过在坝址装设泄流闸孔及监控设备进行自动调度。
在引水坝位置设定生态水位,对泄流闸孔闸门开度进行调整,确保生态水位及设计生态流量的下泄。
小水江、陡山脚、鸡公岩3个电站其上游均没有库容式电站,其来水均为天然径流,电站除受电网调度外,各电站基本依靠径流发电。
为确保在满足下泄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压力前池装设水位自动监测装置,根据前池水位自动调节水轮机出力,充分利用水能资源。
“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后,上述各电站机电设备得到全面更新,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水土建筑物得到除险加固后,工程安全性大大增强。
具备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条件。
在各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完成后,将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进一步落实各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各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由项目法人单位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构,专门负责,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全面指导与落实相关要求,对电站相关人员开展全面培训,设岗定责,建章立制。
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3座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拟在2017年12月开展,2018年3月完成后报请验收。
十二湾、小水江、虹山3座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拟在2018年11月开展,2019年2月完成后报请验收。
五、效益分析
绥宁县资水(流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实施后,河流生态得到逐步恢复,水能资源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洛口山一级、鸡公岩、陡山脚、十二湾、小水江、虹山等6座电站通过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由3020kw增加到4730kw,多年平均发电量由1055万kwh增加到1639.5万kwh,年增加发电量584.5万kwh,增幅达55.4%,电站效益提高明显。
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带动了机电及自动化设备制造,繁荣了市场,促进了社会就业。
通过改造工程的实施,清洁电能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减少了石化能源的消耗,为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做出贡献。
通过河流生态修复方案的实施,将使因上述6座电站的修建而造成总长为7.2km脱减水河道生态得到修复,重新焕发生机,实现人水和谐的科学发展。
通过农村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将使各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了各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我县资水(流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的实施将依托我县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我县水电开发与保护的相统一,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建设理念;进一步推进我县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四个水电”建设的步伐。
附:
2-1绥宁县资水(流域)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2-2绥宁县资水(流域)改造绩效目标考核表
2-3绥宁县资水(流域)各电站生态改造项目情况表
2-4绥宁县资水(流域)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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