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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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体育总局档案管理工作,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件材料是指体育总局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体育总局办公厅具体负责体育总局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体育总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反映体育总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体育总局工作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体育总局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体育总局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体育总局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以下文件材料不需归档: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体育总局办理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体育总局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符合第四条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机关各部门按照规定向办公厅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
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第八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反映体育总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体育事业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
(二)体育总局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体育总局各部门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四)体育总局机构演变、各级领导任免等文件材料;
(五)体育总局各部门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六)体育总局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向上级机关报送的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七)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体育总局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针对体育总局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各直属单位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请示与体育总局的批复文件;
(十)体育总局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固定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材料。
第九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反映体育总局一般工作活动,在一定时间内对体育总局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体育总局机关各部门在职能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体育总局机关各部门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四)体育总局机关各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和培训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六)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体育总局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体育总局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向上级机关报送的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简报、统计报表等;
(八)各直属单位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请示与体育总局机关的批复;
(九)各直属单位报送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形成的会计、基建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体育总局与其他机关联合举办活动、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体育总局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体育总局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三条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根据体育总局机关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形成的档案重要程度不同,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鉴定档案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分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判定档案的价值,以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便于为体育系统提供利用。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989年5月国家体委办公厅制订的《国家体委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同时废止。
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目录
一、办公厅-------------------------------(7)
二、政策法规司---------------------------(11)
三、群众体育司---------------------------(14)
四、竞技体育司---------------------------(16)
五、青少年体育司-------------------------(18)
六、体育经济司---------------------------(20)
七、人事司-------------------------------(23)
八、对外联络司---------------------------(26)
九、科教司-------------------------------(29)
十、宣传司-------------------------------(31)
十一、直属机关党委-----------------------(33)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35)
一、办公厅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针对体育总局机关主管业务
并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永久
(二)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请示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批复永久
(三)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报告、简报永久
(四)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五)中共代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永久
(六)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等视察、检查总局的指示、讲话、题词等文件材料永久
(七)体育总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中国奥委会常务执委会会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讨论决定的文件材料永久
(八)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体育工作的指示、讲话、方针、决定及文件材料永久
(九)请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和体育总局领导出席重要赛事、任名誉职务的文件永久
(十)体育总局领导出席大型运动会的安排及与承办大型运动会城市的来往函件30年
(十一)办公厅编制的简报
1.国家体育总局简报永久
2.信息快报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3.信息专报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4.全国体总通讯30年
(十二)依法查处泄密案件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三)保密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十四)全国体育局长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简报、日程、主持词、祝酒词、座位图、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2、简报、(照片)30年
(十五)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会议文件材料
1.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章程、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决定、决议、纪要永久
2.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简报、日程、主持词、祝酒词、永久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30年
(十六)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1.主办的永久
2.协办的30年
3.请示、工作方案、综合分析、总结报告30年
(十七)以体育总局名义举办重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的请
示、批复、通知、日程、位置图、主持程序等30年
(十八)本机关制定的公文、档案、安全、保密、印章等制
度永久
(十九)治丧管理工作文件
1.治丧管理制度永久
2.治丧工作10年
(二十)与服务部门签订体育总局产权的办公区域和住宅小区的服务协议10年
(二十一)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二十二)体育总局分配经济适用房的请示、批复、实施方案、细则、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统计等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三)体育总局机关房地产管理、房屋维修基建管理文件永久
(二十四)体育总局的计划生育、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无偿献血、人防管理、节能减排、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五)体育总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的请示、批复、招投标、政府采购计划等文件材料30年
(二十六)体育总局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升级、设备更新的请示、批复、合同有关文件材料30年
(二十七)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材料30年
(二十八)体育总局信息网站管理工作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九)协调援疆、援藏、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文件材料
30年
(三十)体育总局机关历史沿革永久
(三十一)档案管理工作文件材料10年
(三十二)安全保卫、安全检查工作文件材料10年
(三十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文件材料
1.重大突发事件永久
2.其他30年
(三十四)人民来信和来访文件材料
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
2.一般处理结果的10年
(三十五)《体育总局信访工作情况》10年
(三十六)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三十七)汇总各司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三十八)全国体育系统及总局系统报送的工作计划、总结10年
(三十九)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四十)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四十一)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四十二)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四十三)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四十四)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二、政策法规司
(一)体育总局体育体制改革方案永久
(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永久
(三)起草制定的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文件材料
永久
(四)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课题报告、批复文件材料永久
(五)重大问题的调研报告及提出的决策方案永久
(六)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文件材料30年
(七)全国体育局长会议文件材料
1.领导讲话及会议主要报告、总结永久
2.重要报告修改稿、交流材料30年
(八)《体育工作情况》等体育总局编辑的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永久
(九)体育总局规章制定计划10年
(十)对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复函10年
(十一)体育总局起草的法规、规章备案30年
(十二)体育法规文件清理10年
(十三)体育法规汇编永久
(十四)体育执法调研、检查文件材料30年
(十五)体育总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十六)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检查、视察体育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七)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十八)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
永久
(十九)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二十)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二十一)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二十二)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三)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体育总局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二十四)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五)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三、群众体育司
(一)全国群众体育工作表彰的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决定、领导讲话、审批表、先进材料永久
2.典型材料、交流材料、代表发言、简报30年
(二)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文件材料30年
(三)全民健身宣传、活动的文件材料10年
(四)国民体制监测、测定等文件材料30年
(五)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文件材料永久
(六)检查、监督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文件材料30年
(七)指导推动农村体育活动开展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八)全国体育大会的文件材料永久
(九)协助有关部委组织农民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人运动会文件材料30年
(十)参加残奥会、特奥会、聋奥会组团、参赛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
(十一)起草制定的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文件材料永久
(十二)《群体简报》10年
(十三)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十四)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
永久
(十五)起草制定群众体育工作有关规划、方针、政策、法规性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六)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十七)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十八)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十九)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一)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10年
(二十二)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三)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四、竞技体育司
(一)全国体育竞赛计划、竞赛规程永久
(二)审查国家正式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文件材料永久
(三)奥运争光计划、奥运争光行动计划永久
(四)全国单项体育竞赛规划永久
(五)表彰“全年贡献奖”、“奥运会贡献奖”“亚运会贡献奖”文件材料永久
(六)审批运动项目全国记录的文件材料永久
(七)审批运动奖章文件材料永久
(八)审批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教练员的请示、批复、通知、申报材料永久
(九)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的请示、批复、通知、申报材料永久
(十)审批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
(十一)优秀运动员注册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十二)表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请示、批复、通知、决定、优秀事迹文件材料永久
(十三)表彰全国最佳赛区、优秀赛区、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的请示、通知、决定文件材料永久
(十四)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申办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五)裁判员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十六)竞技体育信息的研究材料10年
(十七)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综合性运动会的请示、批复、领导讲话、代表团名单、秩序册、成绩册、简报、总结等文件材料永久
(十八)审核参加奥运会、亚运会运动员选拔办法及选拔方案永久
(十九)备战奥运会有关信息收集、分析参赛形势的有关文件材料30年
(二十)训练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二十一)监督、指导奥运会项目体育竞赛工作文件
材料30年
(二十二)奥运会项目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永久
(二十三)对违反竞赛纪律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管理人员处罚的请示、决定、报告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四)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二十五)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永久
(二十六)起草制定竞技体育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发展规划等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七)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二十八)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二十九)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三十)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三十一)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三十二)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10年
(三十三)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三十四)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五、青少年体育司
(一)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永久
(二)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工作文件材料10年
(三)青少年体质监测文件材料永久
(四)关于学校体育、青少年儿童体育、业余训练、大学、中学体育协会等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五)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经验交流材料30年
(六)全国业余体校、全国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竞赛的有关文件材料10年
(七)体育后备人才工作管理、表彰奖励的请示、决定等文件材料永久
(八)重大综合性青少年体育比赛与体育友好交流活动的文件材料30年
(九)对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管理及对各类体育学校评估的文件材料30年
(十)审核全国青少年比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永久
(十一)《少年体育训练》杂志10年
(十二)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十三)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
永久
(十四)起草制定的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文件材料永久
(十六)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十五)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十七)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十八)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十九)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二十)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10年
(二十一)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二十二)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六、体育经济司
(一)起草制定体育产业、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和体育服务管理、体育事业财政保障政策的文件材料永久
(二)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文件、报表30年
(三)全国体育标准化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四)体育系统运动枪支、弹药管理文件材料10年
(五)体育系统仪器设备出入境文件材料10年
(六)体育总局各项财政资金预算申请、预算分配的文件报表30年
(七)体育总局的总预决算报表、请示、批复永久
(八)各直属单位预算、决算报表30年
(九)全国综合性运动会财务管理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财务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十一)财务检查、审计文件材料永久
(十二)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审核文件材料30年
(十三)体育总局行政事业收费的立项申请、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十四)体育总局固定资产管理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五)体育总局政府采购管理的文件材料30年
(十六)体育总局银行帐户管理的文件材料10年
(十七)体育总局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落实投资项目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八)体育总局机关、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审批的文件材料30年
(十九)直属单位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出预算30年
(二十)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年度支出预算、财务决算30年
(二十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30年
(二十二)土地登记、利用、处置等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三)体育产业调查统计文件材料10年
(二十四)资产开发评估使用等文件材料30年
(二十五)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管理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六)对直属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的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七)对直属单位国有资本金及国有股权收益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二十八)企业产权登记、年检、统计、财务管理30年
(二十九)体育总局领导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体育总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和体育总局为大会准备的文件材料永久
2.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30年
(三十)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上报稿永久
(三十一)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三十二)起草制定的工作条例、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三十三)专题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邀请函、名单、日程、议程、主持词、座位图、领导讲话、总结30年
2.典型材料、简报10年
(三十四)培训班文件材料10年
(三十五)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三十六)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10年
(三十七)有关机关印发的非体育总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
(三十八)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机关的复函,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七、人事司
(一)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二)本机关制定的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永久
(三)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永久
(四)干部的考录用、转正、交流、定级、辞职、复转干部、调干、抚恤、评残、辞职、离退休文件材料永久
(五)干部年度考核的文件材料永久
(六)干部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七)体育总局干部名册、干部统计年报表永久
(八)出国人员政审文件材料10年
(九)援疆、援藏干部选派,挂职干部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十)职称评审文件材料永久
(十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十二)体育人才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十三)干部调配工作文件材料30年
(十四)干部出国留学、出国培训文件材料10年
(十五)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十六)专家延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七)国际体育组织人员任职人选的审核、报批文件材料永久
(十八)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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